长沙港口预防自然灾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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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12月目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2 组织体系及职责22.1 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32.3 应急救援工作组32.4 专家组43 预警与信息发布53.1 预测53.2 预警分级53.3 预警信息发布73.4 预警行动74 应急响应94.1 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94.2 分级响应94.2.1级响应94.2.2级、级、级响应94.3 应急处置114.3.1分类应急处置114.4 应急结束135 后期处置146 应急保障157 监督管理168 附则178.1 预

2、案管理、更新179附录18附件1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记录表18附件2自然灾害引发事故接警记录表18长沙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长沙港口突发自然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长沙港口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行动,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和协调应急力量,实施预警和紧急救援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损失,维护长沙港口的安全和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长沙港口发生大风、大雾、暴雨、洪水、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指导相关应急救援工作。1

3、.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反应及时、措施果断;(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4)依法依规、科学决策。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地方海事局成立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长沙港口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长沙港口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小组组成:组长: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副组长: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分管港口工作的副局长(局领导)。成员: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运输管理处、港政管理处、航道管理处、后勤装备处、执法大队、各地方海事处、工会等处室负责人。港口突发事故应急

4、工作领导小组,对长沙港口发生的级突发事故予以对应响应及先期处置。主要职责包括:(1) 指导编制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当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本辖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面临的事故风险、重要应急资源及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提出修订应急预案的要求;(2) 督促港口经营人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督促辖区港口经营人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开展预案演练,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3) 建立和完善与港口经营人间协调处置突发事故的有关机制;(4)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研究、决定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5) 根据港口突发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或提请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调集港口应急救援资源;(6) 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2 领导小组办公室略,同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3 应急救援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等、事故调查组等若干个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应急处置具体实施,由市地方海事局局内相关处室组建,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1) 综合协调组 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安监处、港政处、运输处、航道处、后装处、计财处、法规处、相关海事处负责人。主要负责内外工作协调;负责收集、发布

6、信息,汇总、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和工作动态;负责宣传报道工作。(2) 现场处置组由港政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安监处、运输处、航道处、后装处、计财处、法规处、相关海事处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处置。(3)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装备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港政处、安监处、运输处、航道处、计财处、相关海事处负责人。主要负责应急设备和物资的供应、应急车(船)的调度、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等后勤保障工作。(4)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港政处、法规处、人教处、相关海事处、工会负责人。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原因分析;负责事故善后处理。2.4 专家组市地方海

7、事局根据需要聘请港口、海事、航道、安全、消防、危险化学品、环保、气象等专业的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应对自然灾害时,其主要职责是:(1) 开展港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为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2) 预测自然灾害对港口的影响,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救灾方法、处置措施、灾害损失等方案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3) 为评估港口基础设施的损失,分析自然灾害对港口、水路交通、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为确定应急相应级别提供决策依据;(4) 提供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方面的技术支持。3 预警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建立健全港口自然灾害预测制度,通过多

8、种途径收集自然灾害相关信息。3.1 预测预警自然灾害信息主要有以下来源:接收市气象局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和洪水、暴风等预报信息;接收其他公众信息部门的地震灾害预报及地质灾害预报信息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上述途径接收到的自然灾害预测信息后,应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及本预案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同时按以下事项做好相关记录:(1) 自然灾害的类型、等级及预测发展趋势;(2) 自然灾害预计持续时间;(3) 预警信息来源及接收时间;(4) 被通知的单位、姓名、电话号码及通知时间;(5) 附加信息。记录应按照本预案附录中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记录表格式填写。当由自然灾害引发其他事故发生时,接警记录应按照

9、本预案附录中自然灾害引发事故接警记录表格式填写。在获知港口自然灾害信息基础上,各责任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在预案中所承担的任务做好应急组织准备,保证能随时启动应急响应。3.2 预警分级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一般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港口自然灾害的预警级别划分情况详见表3-1。表3-1 长沙港口自然灾害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级别描述颜色标示判断标准I级特别重大红色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阵风13级以上; 3小时内降雨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湘江及其支流水位(流量

10、)将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流量);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级重大橙色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 3小时内降雨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湘江及其支流水位(流量)将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流量);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

11、度低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24小时内地面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并可能持续。级较重黄色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 6小时内降雨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湘江及其支流水位(流量)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流量);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24小时内地面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并可能持续。级一般蓝色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

12、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 以上; 12小时内降雨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湘江及其支流水位(流量)将接近警戒水位(流量); 24小时内地面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并可能持续。注:以上预警判断标准除洪水摘自湖南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外,其余摘自中国气象局网站。3.3 预警信息发布当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渠道接收到自然灾害预测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发布预警信息:(1)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将接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信息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将自然灾害信息报告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接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

13、信息转发给相应的应急责任单位和各港口经营人,并确认其收悉。3.4 预警行动进入预警期后,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级别和实情采取以下措施:(1)向相关单位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等。(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协调可依托的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准备。(4)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工具和设备,准备应急设施和场所,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5)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4 应急响应按照自然灾害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港口自然灾害应

14、急响应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个等级。4.1 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长沙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响及处置应程序见图4.2-1。4.2 分级响应4.2.1级响应级应急响由领导小组启动并负责应急指挥,组织相关成员按预案要求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反应的各项工作,加强督查在建港口工程抢险救护措施,指派相关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港口经营人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召开预防工作部署会议,认真组织预防自然灾害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自然灾害衍生事故的防范措施;对重要设备、设施和人员落实安全防护和应急措置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保护目标的监护,并落实企业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保持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实

15、时联系。4.2.2级、级、级响应级、级、级响应由领导小组报请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并立即组织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图4-1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4.3 应急处置4.3.1分类应急处置根据长沙港气象条件,针对主要自然灾害列明了处置要点。4.3.1.1防抗大风应急处置要点(1)在每年大风季节来临前应召开全港防大风工作会议,部署当年的防抗大风任务;(2)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注意收集大风预测信息,当收到大风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按程序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港口经营人做

16、好防抗大风的工作;(3)防抗大风过程中,重点是预防。当发布大风预警信息时,各港口经营人应警惕大风对本企业的影响,注意接收气象信息;当发布蓝色预警信号时就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当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时,港口经营人要视情停止装卸作业,固定好岸吊等;当发布红色或橙色预警信号时领导小组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4.3.1.2防抗雷暴应急处置要点(1)按规定周期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码头设施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检测,确保时刻处于完好状态;(2)当气象部门发布雷暴预警蓝色信号时,码头停止作业,关闭一切非应急用途的电气设备的总电源;(3)禁止人员在码头、设备上停留,尽量不要再空旷处逗留及在室外使用手机通信; (

17、4)当发生人员遭受雷击的情况,应及时采取医疗救护措施。4.3.1.3防抗暴雨应急处置要点(1)容易受淹的港口经营人做好防抗暴雨的准备工作,及时转移低洼易受淹地区的货物;(2)暴雨可能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相关港口经营人要加强防范工作;(3)处于危险地带的港口经营人应停止办公,立即将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由于降雨较大,能见度低,因此暂停靠离泊作业。4.3.1.4防抗洪水应急处置要点(1)领导小组应加强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港口经营人防汛工作指导;(2)港口经营人在防洪期间要同时注意降雨情况,防止因暴雨而水位急涨造成的险情;

18、(3)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水位情况;(4)港口经营人检查防洪措施,准备好沙袋、救生衣等应急物资,做好防抗洪水工作。(5)处于危险地带的港口经营人要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4.3.1.5防抗大雾应急处置要点(1)企业应采取开启码头灯光等措施;(2)码头应和船舶保持联系,将有关情况告知船舶,并要求船舶显示航行灯,注意观察航道情况,保持安全航速,靠近码头时要控制好余速;(3)必要时停止船舶靠离泊作业;(4)港内作业要注意安全,装卸机械和车辆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作业安全;作业场所增加安全监护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停止装卸作业。4.3.1.6防抗冰冻应

19、急处置要点(1)企业应在冰冻天气加强值班;(2)准备好相应的铁锹、稻草等工具,做好港口上的除冰和防滑工作,准备好救生衣等设备,防止人员意外落水;(3)港口运输的车辆应在车轮上加装链条等防滑设施,并为工作人员配备防滑鞋靴等;(4)当出现港口水域冰冻情况时,应停止港口装卸作业。4.4 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终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市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解除通知;(2)现场指挥部已确认灾害现场应急行动结束,灾害后果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灾害事故隐患消除。确认符合应急响应终止条件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宣布应急响应终止。5 后期处置略,同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6 应急保障略,同长沙港口突

20、发事故应急预案。7 监督管理略,同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8 附则8.1 预案管理、更新本预案由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制定,并对预案实施或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每三年对预案进行重新修订。9附录附件1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记录表附件2自然灾害引发事故接警记录表附件1 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记录表灾害种类预警级别接收时间信息来源预测发展趋势预测持续时间通知记录单位或岗位接通知人电话号码通知时间附加信息:值班人(签名)附件2 自然灾害引发事故接警记录表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报告人电话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向其他部门报警情:事故基本情况概述已采取和将要采取应急措施对救援的要求通知记录单位或岗位接通知人电话号码通知时间值班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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