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表论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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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表(适用范围: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露天采石作业单位。)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标准检查结果结论一.证照1.采矿证有效证件2.营业执照有效证件3.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有效证件4.场(矿)长安全资格证书有效证件二.技术资料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三.安全管理1.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责任制建立、健全3.管理制度建立、健全4.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5.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爆破工)持证上岗7.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是否办理8.作业人员劳保用品发放与配戴是否符合标准9.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预案、明确救援人员职责,与就近的救援组

2、织签订救护协议。四采场1.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台阶高度:人工开采不大于3米;小型机械化开采不大于6米。分层高度:浅眼不超过6米;中深孔不得超过20米。2.严禁开采方式扩壶爆破,掏采崩落3.阶段坡面角较稳固的矿岩不大天50;坚硬稳固的矿岩不大于804.最终坡面角最大不得超过605.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标准检查结果结论6.剥离工作面超前采矿工作面4米以上7.采剥工作面状况无伞檐、根底,工作平台平整8.边坡管理是否存在滑坡危险五.电气设备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有避雷、防火措施六.爆破1.地面火药库1).储存火药库小于3吨2).内部安全距离爆药库和起爆器材库之间距离大于

3、12米3).外部安全距离距采场300米4).管理爆破器材出入帐目清楚2.爆破作业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作业二、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表1、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是否 建立是否 健全检查结果备注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2安全检查制度3职业危害预防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6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作业安全规程11各工种操作规程12其它制度表2、安全投入序号项目单位数额(万元)检查结果备注1安措费表3、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序号安全机构名称人数专(兼)职检查结果备注表4、主要负责人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考核 序号姓名职务考核是否合格是否有证发证机关备注1234表5、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序号工种人数是否有证发证机关备注1卷扬工2爆破工3锅炉工4吊车工5电工6电焊工7空压工8尾矿工9电车工表6、安全教育培训 序号项目是否有计划接受教育 培训人数考试合格人数备注1安全生产教育2安全生产培训表7、工伤保险序号保险人数保险单位保险金额备注表8、职业危害序号项目是否具备备注1定期测尘、测风2劳动保护用品表9、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器材、设备序号项目是否有形式备注1救援组织2救援器材、设备表10、露天矿山现场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检查结果结论1阶段高度1.1坚硬稳固的矿岩、机械铲装、采

5、用爆破方式,不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GB16423-1996(6.1.1)1.2松软的岩土,机械铲装,不采用爆破方式,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GB16423-1996(6.1.1)1.3坚硬稳固的岩石,人工开采,不大于6.0米。GB16423-1996(6.1.1)1.4松软的矿岩,人工开采,不大于3.0米。GB16423-1996(6.1.1)1.5砂状的矿岩,人工开采,不大于1.8米。GB16423-1996(6.1.1)2工作阶段坡面角2.1坚硬稳固的矿岩,不大于80GB16423-1996(6.1.3)2.2较坚固的矿岩,不大于50GB16423-1996(6.1.3)2.3松

6、软的矿岩,不大于自然安息角GB16423-1996(6.1.3)3挖掘机或前装机铲装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GB16423-1996(6.1.2)4最小工作平台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规定。GB16423-1996(6.1.4)序号检查项目依据检查结果备注5采矿运输设备、运输线路、供电通讯线路必须设在平台稳定范围内。GB16423-1996(6.1.4)6爆堆边缘至汽车道路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GB16423-1996(6.1.4)7分期开采和陡邦开采时,上部扩邦剥离区作业滚石危及下部采剥区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GB16423-1996(6.7.1)8矿山所有安全、防尘

7、、排水设备和设施及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GB16423-1996(5.1)保安矿柱保护期内不得开采矿山测点移动,经测人员同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确认电器、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处于安全状态,方准作业。GB16423-1996(5.9)10工作面发现悬浮大块矿岩或残、盲炮时,必须及时处理。GB16423-1996(5.9)11采场、排土场有滑坡预兆,应停止作业、撤离、禁止人、车通行、报领导及时处理。GB16423-1996(5.9)12露天矿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泥浆池、水仓须加盖、设护栏、安全网、照明、设标志。GB16423-1996(5.10

8、)13大雾、炮烟、尘雾、照明不亮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雪、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即停止作业。GB16423-1996(5.11)142米以上高处作业须佩戴安全带、安全网、护拦等。GB16423-1996(5.12)15高处作业时,禁止抛工具、物件、禁止双层作业。GB16423-1996(5.12)16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起重、高处作业。GB16423-1996(5.12)序号检查项目依据检查结果备注17设备走台、梯子、地板人员通行、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GB16423-1996(5.13)18设备顶棚禁放杂物、清除石块。GB16423-1996(5.13)19露天采场必须有人行道,设

9、标志、照明。GB16423-1996(5.14)20相邻阶段人行横道须设扶手、梯子或台阶。GB16423-1996(5.14)21采掘、运输、推土等设备主开关送电、停电或启动设备时,人员呼唤答应无误可进行。GB16423-1996(5.15)22采掘运输设备其它机械,运输时禁止检修注油、清扫。GB16423-1996(5.16)23设备移动时,禁止人员上下。GB16423-1996(5.16)24采掘运输设备其它机械设备,终止作业时切断动力电源,关闭水、气阀门。GB16423-1996(5.16)25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完全停止、开关加锁或运输后进行,专人监护挂牌。GB16

10、423-1996(5.17)26设备供电电缆,必须保持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管接触,过道采取防护措施。GB16423-1996(5.18)27电力驱动设备必须备绝缘手套、靴子、工具。停电、送电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GB16423-1996(5.19)28采掘运输设备在架空电力线路下过时,高空应符合下列规定:3KV以下时1.5米,3KV10KV2.0米;10KV3.0米。GB16423-1996(5.20)表11、汽车运输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检查结果备注1深凹露天矿运输汽车,应采取废气净化措施。GB16423-1996(7.2.1)2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GB16423-1996(7

11、.2.4)3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GB16423-1996(7.2.4)4弯道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应分设车道。GB16423-1996(7.2.4)5上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外侧,应设护栏、档车墙。GB16423-1996(7.2.7)6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路道的长大坡道,根据需要设置汽车避难道。GB16423-1996(7.2.8)7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GB16423-1996(7.2.10)8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有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得小于轮胎直径的2/5。GB16423-1996(7.2.11)9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准

12、在有明火及不安全地点加油。GB16423-1996(7.2.14)10夜间装卸车地点,应有良好照明。GB16423-1996(7.2.15)表12、排土场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检查结果备注露天矿排土场,对深部开采、对邻矿开采无影响。露天排土场,对邻矿开采不造成水灾。1排土场不致威胁采矿场居民区、道路、耕地、水域、隧道、工业场地的安全。GB16423-1996(9.1)2排土场宜设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允许地带。GB16423-1996(9.2)3内部排土场不影响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有一定安全距离。GB16423-1996(9.3)4排土场阶段高、总高、平台宽、相邻台阶的超前距离,按设计规定。GB

13、16423-1996(7.4)5排土场岩、土混排、分排,按设计规定。不应岩、土分层堆置。排土场底部宜用易透水大块岩石。GB16423-1996(9.5)6排土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GB16423-1996(9.7)7独立卸载线端部,卸车设车挡、指示灯。GB16423-1996(9.10)8汽车运输、卸排作业。8.1作业专人指挥,推、卸不允许同时作业。GB16423-1996(9.11. a)8.2平整并有3-5%反坡。GB16423-1996(9.11.b)9推土作业:犁板禁站人,速度5km/h。GB16423-1996(9.14)10挖掘作业严禁挖卸车线。GB16423-199

14、6(9.14)11人工排土时,禁止人站在车体上扒土。GB16423-1996(9.15)表13、矿山炸药总库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标 准检查结果备注一、安全距离1.药库距住宅区6002.库与库间20m二、库区布局交通方便,围墙距库房25 m,值班室远离库房。三、库房结构坚固耐久和防火四、单库储药量根据与外部建筑距离确定五、爆破器材堆放箱堆间通道不小于1.3m,堆箱高度不超过1.6m袋架(堆)与墙壁距离不小于20六、防火、通讯库内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直通保卫部门电话七、照明备有防爆灯具、绝缘性强的铠装电缆,电源开关没在保险箱里并放在库外。八、防雷装置备有防雷装置九、爆破器材管理必备各项管理

15、制度三、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序号项 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结论1安全综合管理部分 1.1技术资料1、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地勘部门提供的矿山地质报告及附图。2、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及附图。3、具有能反映和指导企业生产的图纸。(包括地质图、矿山总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1.2安全机构1、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各队、班组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1.3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能机构及各种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安全检查

16、制度、设备管理维修制度、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顶帮(现场)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派班制度等)。3、有规范完善的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4、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5、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6、职业病是否按期检查。7、事故处理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8、对外包部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1.4安全教育和培训1、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都要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安全生产管

17、理人员,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空压工、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尾矿看护工)。4、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按要求召开班前会、安全专题会、安全生产月及其他安全活动。1.5事故预防事故预防1、制定和实施本单位主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2、矿山救护队(专职或兼职)。3、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有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4、对重大危险源(火药库、危

18、险化学品库、尾矿库)应当登记建档,有检测、监控和防范措施,其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矿山开采2.1安全出口安全出口1、每个独立生产系统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米。2、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3、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行人斜井有台阶躲避硐室。4、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2.2采掘系统采掘系统1、采掘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采掘设计进行。2、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3

19、、井巷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并进行定期检查。4、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架设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必须及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6米;井高超过7米时设梯子间。5、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及施工需要。6、电耙绞车前部设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7、地表陷落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陷落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准进入陷落区和采空区。8、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等防坠措施。9、井下管路、电缆、电线架设标准化。10、作业现场文明生产状况好,符合文明生产要求。3提升运输 提升系统1、斜井

20、提升系统必须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和必要的挡车装置;竖井提升系统必须设过卷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完好。2、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罐笼内须设阻车器;罐门高度不小于1.2米、不得向外开启。3、竖井内提升容器之间、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规程要求。4、提升设备的安全装置(限位开关、制动盘、液压系统等)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5、提升钢丝绳要定期进行检测,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6、提升、运输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安全标志设置齐全。7、电机车等运输设备安全装置齐全、可靠。运输线路如机车架线架设标准化等。8、提升设备必须有能够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紧急

21、制动的安全制动系统,其操纵系统须设置在司机操纵台。4通风、防尘、消防系统 1、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2、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3、井下各用风点的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满足作业安全要求。4、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5、井下炸药库,要有独立的回风道;井下所有硐室都必须供给新鲜风流。6、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及其他有效防尘措施。7、消防组织机构、制度健全。8、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充足,并做到定期检测,确保在有效期内。5供、配电及通讯系统 1、井下照明电压,运输巷道和井底车

22、场应不超过220伏;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伏;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伏。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超过127伏。*2、矿山的一级负荷(提升、通风、排水)应由两个电源供电。3、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金属外壳、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有接地保护,禁止接零或中性点直接接地。有井下保护接地网。4、井下敷设电缆应当有必要的保护和绝缘措施。井下开关应为带漏电保护开关。5、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6、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照明电源应接在主开关的前面。7、矿井井上、井下通讯设施完善可靠。8、电机车电弓齐全、

23、用电弓取电。9、提升井口、井下药库等处有铁道断路点。10、配电硐室入口处、高压电器设备必须悬挂标示牌,并应有照明。6防水、排水系统1、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并有防止地表水进入井口的措施。2、在井底车场周围、水泵房设置防水闸门; 3、设置地表沉降、地下水位观测点,并定期观测。4、对接近水体、有断层通过的地区或与水体有联系的可疑地段,必须有探、放水措施。5、地表塌陷区必须及时处理。6、对矿山有威胁的民采坑道、空区必须及时封堵处理7、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应能满足井下排水量的需求。7爆破作业、井下炸药库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

24、爆破说明进行,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2、有爆破资格(有爆破证)人员准许爆破作业。3、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4、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版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设立警戒标志。5、距离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并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后,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7、残、盲炮处理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8、竖井、斜井或天井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不得有人。9、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10、火工材料生产、储厚、购买、运输、使用符

25、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有严格的管理,领用及清退登记制度。11、井下火药库与井下主要设施和通道的安全距离、位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12、单个硐室储存量不超过2吨。13、起爆器材和炸药不得混放、炸药必须放在储药硐室内。14、炸药库有独立回风系统、硐室不得受潮15、炸药库内照明用电符合要求8废石场1、废石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2、危险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定期检查。四、尾矿库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结论1尾矿建设安全保障情况1.1是否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1.2是否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1.3有无完整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26、。1.4有无施工质量检查监督机构。2尾矿库库区安全情况2.1尾矿库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2尾矿库周边山体是否稳定有无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可能性。2.3库区是否有违章爆破、采石。3尾矿坝安全情况3.1初期坝底清基是否到位、符合规范要求。3.2坝体轮廓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3.3坝体有无位移、沉陷。3.4筑坝石材及反滤料是否符合要求。4尾矿排放和筑坝安全情况4.1尾矿排放是否均匀分散,放矿粗颗粒是否放于坝前,细颗粒是否排至库内。4.2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规定。4.3沉积滩面有否扇形坡、侧坡现象,沉积滩是否均匀平整。4.4堆积坝下游坝坡比是否符合设计

27、要求,坝坡是否有积水。4.5浸润线是否在坝坡溢出。4.6尾矿坝滩顶高程可否满足度汛、冬季放矿及尾水澄清的要求。4.7尾矿放矿、筑坝是否有专人管理。4.8尾矿坝是否有坝体沉降、滑动、渗流等观测、检测措施。5尾矿库排水系统安全情况5.1设计防洪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2排水井及涵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3排水井构筑物有否变形、损坏、位移、淤堵。5.4排水构筑物是否有剥蚀、脱落、渗漏、断裂。5.5溢洪道、截洪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沿线山坡是否有滑坡、塌方、淤堵,高程是否合理。6尾矿输送及回水安全运行情况6.1尾矿输送及回水系统运行是否正常。6.2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7尾矿坝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情况7.1尾矿坝是否有安全监测设施。7.2尾矿坝是否有坝面排水。7.3堆积坝外坡面有无植被。7.4尾矿库有无安全保障体系及组织结构。7.5尾矿坝是否有专职巡视、监护管理人员。7.6坝上是否有通讯照明设施。7.7坝上是否有抢险物资。7.8防洪抢险人员、物资运送道路是否畅通。7.9有无防洪抢险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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