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996394 上传时间:2023-03-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毕业论文.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题 目 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学生姓名 学 校 专 业 学 号 指导教师 职 称 提交日期 毕业日期 目 录摘 要 1前 言 1一、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2(一)反垄断法概述2(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综述2(三)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四)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限制3二、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分野和区别3(一)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分野3(二)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4(三)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原则5三、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标准6(一)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标准6(二)反垄断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及其局限性8(三)主要相关问题的探讨9(四)反垄断

2、法与不正当竞争法如何处理问题10结 论 12参考文献 14摘 要摘要: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是基本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这两种行为在现实中经常发生,扰乱市场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我们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呢?传统的观点认为,反垄断与反不当正的标准在于: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只有在扰乱市场行为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的问题,我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如何处理以上问题已经作了明文规定,原则上采用法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制度,关键词:垄断;不正当竞争。前 言竞争是市场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市场这个舞台上展开的拼争,竞争的优胜劣汰功能形成了竞争对经营

3、者所造成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竞争促发了经营者加强管理、崇尚科技、改进工艺、降低成本、完善服务、增加效益,成为市场的佼佼者;而竞争的失败者终被淘汰。竞争实现了市场的吐故纳新,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繁荣。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证明了竞争具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正当的经营者,积极进取,努力以质量、价格、服务为竞争手段,以人为本,讲究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节约生产成本,提高服务意识,为消费者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另一方面不正当的经营者因为恐惧竞争,扭曲竞争,也会采用违背市场交易原则的不正当竞争手段,避免淘汰,甚至不正当的占据竞争优势。这种不正当行为主要表现为:首先,不正当竞争者还会采用与商业道德

4、相违背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正当经营者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其次,竞争会使生产和资本趋于集中,这种集中既可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是造成的垄断一旦垄断市场、垄断价格,则垄断将成为排除竞争、窒息竞争的反市场竞争因素。违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造成对正常竞争秩序的破坏,阻碍了竞争实现价值规律的功能,严重的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这种负面作用是竞争自身具有的,又是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依赖经营者的自律难以凑效。它要求通过法律的形式,以国家强制力来规制扰乱市场竞争的行为。市场虽然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但总有失灵;追逐私利的竞争虽然也能激起市场的活跃,但是不可避免造成市场

5、经济的盲目性、垄断性。以个人为本的民商法无论就其传统理念还是其现代有限的约束个人主义的形式调整而言,对于解除市场与竞争的缺陷也显得无以应对、无能为力。因此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站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层面。对市场进行适度管理,对竞争实施协调就显得十分必要。一、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一)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垄断是由于自由竞争中生产高度集中所必然引起的,这是自由竞争发展的一般规律,需要说明的是,世界各国对垄断并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早期的发垄断法实行的是结构主义反垄断法政策,将市场力量高度集中与垄断划等号,特别关注市场结构的变化,关注企业的

6、规模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经济的高度集中优势不但不对竞争造成负面影响,反而会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学家和法律学家们又提出了行为主义的反垄断法政策,主要对滥用市场优势行为进行控制。现代的反垄断法不是简单的去关注经济力量的高度集中,而是关注市场主体是否利用经济力量高度集中的市场优势垄断价格、垄断市场,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代竞争法体系包括反垄断、反限制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三个组成部分。各国和地区立法体例可分为三类:一是分式法,如德国和日本对垄断(包括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

7、别立法。二是合立式,即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立法,制定统一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称公平交易法)涵盖两方面的内容,调整范围涉及一切反竞争行为。三是综合式,即对垄断行为或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上不作明确划分,也不制定以“竞争”“交易”直接命名的法律,但法律的实质内容却是调整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维护竞争秩序。我国采用的立法模式基本上属于分立式,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禁止的法律,即禁止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特征1必须是扰乱市场正常的行为 结 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了法律责任的力度

8、,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并用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在行政责任方面,除传统责任形式外,对罚款规定了较高的金额和较宽的幅度,这是我国经济立法中罕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开宗明义的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制定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有针对性的立法目的就是要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积极作用,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是经济生活中的一种违法行为,是在

9、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因此,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包括两类:一是商品经营。商品经营,是指赢利性的商品生产和销售活动,在实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品的范围是作广义的理解的,商品泛指各种进入商品流通的物质和智力成果。二是赢利性服务。赢利性服务,是指赢利性的以提供服务为内容的经营活动。主题形式组织式的范围极为广泛,既包括了法人,也包括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依法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赢利性服务的组织,还包括依法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个人。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中也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但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并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政府承担着维护公平竞争的义务,因此,垄断法和不正当

10、竞争法规定了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的法定义务。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中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是指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国家要为一切组织和个人行驶监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创造条件、提供帮组、排除干扰,及时揭发、披露、抨击、控告不正当竞争行为。调动起全社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监督,将专门执法机关和社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相互结合起来,形成对不正当行为最积极有效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1 马晓燕,龚万松.合同法原理.安徽任命出版社.2000:22-26.2 徐杰,赵景文.合同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60-75.3 叶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4-36.4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4-45. 5戚知平.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8(1):47-49.6 王元庆.对我国合同责任体系的探究.郑州大学学报,1999,32(5):82-257 潘静称.经济法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4,447-45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