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城市水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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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我国城市水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王 莲资源环境学院 222010320210134摘要:我国虽然水资源量蕴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属于水资源短缺国家。谁是人类生产、生活都离不开的重要资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水务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关键词:水资源 城市水务 引言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水作为战略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要素, 在城市发展中已经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复杂问题, 水资源保障日益成为城市可续发展的制约性关键因素。水源地、供水、 用水、 排水、 污水处理、 回用形成了城市完整的水资源循环, 如何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是城市管理

2、者面临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 由于我国对水资源管理在地域上“ 城乡分割”, 在职能上“部门分割”,在行政上“政出多门”, 水的管理体制长期存在发展障碍。在现实需求和改革浪潮的冲击下, 城市水务体制改革在局部地区首先突破, 并从水务一体化管理与水务投融资体制及市场化改革两个方面展开。这场水的生产关系变革适应了生产力发展, 自下而上, 由点到面, 逐步在全国推广。1 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判断总体而言, 我国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巩固提高三个阶段。1.1 第一阶段: 起步探索阶段( 1993-1999年)1993年, 深圳市作为我国改革的试验区, 为

3、解决自身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在全国率先成立水务局, 进行水的管理体制创新, 并由此拉开了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之后, 城市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改革在少数省份率先实践, 但尚未完全铺开, 步伐比较快的有河北、陕西、黑龙江。成立的水务局多以县级为主, 有影响力的大城市所成立的水务局还不多。到1999年底, 全国共成立水务局100多家。这一时期的改革为各地自主探索和实践, 尚缺乏相关政策支持, 国家层面上也处于调研和积累经验阶段。水利部有关司局组织了对深圳、陕西、黑龙江、北京等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 发表了5为什么要以水务局管理城市水资源6等一系列调研报告, 初步形成了对于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4、的总体认识和理解, 并提出城市水务改革应确立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目标。12 第二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 2000-2003年)2000年, 上海市为提高治水管水综合效能,成立水务局, 成为我国第一个省级建制的水务局。2001年,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水的管理体制0。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全国多数省份不同程度地开始了改革尝试, 一些具有全国性影响地位的重要城市相继成立了水务局, 如哈尔滨、大连、武汉等。推行改革较快的省份有内蒙古。宿迁作为地级市, 其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在这一时期亦广受关注。到2003年底, 全国成立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县

5、级以上行政区为947个。这一时期, 国家层面上对于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开始加强。2002年5水法6的修订为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02年5 月,水利部在呼和浩特市主持召开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0, 初步明确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路径, 即建立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在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 以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对辖区范围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乃至农村水电等所有涉水事务实施一体化管理。要求正确处理好职能调整与管理体制、行业管理与行政隶属、水务管理形式与内容等三种

6、关系问题。这一时期城市水务运营体制和机制改革亦逐渐深化, 主要表现在: 水务产业化和市场化运行的政策得到确立, 水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全成本水价开始落实, 水务企业产权改制向深层次方向迈进。其中最典型的案例为我国第一家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的水务公司) ) ) 深圳水务集团成立; 上海市水务局对水务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四分离, 培育水务市场, 组建水务稽查总队开展水务统一执法;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成立水务资产运营管理公司, 盘活水务存量资产。1.3第三阶段: 巩固提高阶段( 2004-2009年)2004年5月,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北京市水务局成立, 标志着全国水

7、务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成都、广州等若干有影响力的大城市相继成立水务局; 2009年海南省水务厅和天津市水务局成立; 许多地方积极酝酿水务改革方案, 部分省份如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市县两级成立水务局的速度明显加快, 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到2009 年底, 全国成立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比例超过2 /3。这一时期, 国家和地方层面关于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性文件陆续发布。2004年11月, 水利部召开了全国水务管理工作座谈会, 统一了继续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 明确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政企分开、政事

8、分开、责权明晰、运转协调的现代水务管理体制, 并提出在国家政策指导下, 积极推进水务产业化与市场化进程, 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的要求。2005年水利部5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6发布, 成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2006年印发5关于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6, 要求编制城市涉水专业规划, 加强城市水利管理, 建立和完善城市水利保障机制。此外, 国务院办公厅5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6和国务院5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6等文件的下发为加快城市水务改革, 促进和深化水务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提供了指导和政策依据

9、。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 明确水利部将不再负责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 由城市政府自行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管理体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相继出台了许多地方性政策法规。这一时期, 尤其是2008年后, 一些地区的城市水务改革过程中, 职能调整不到位、监管不力、急功近利等做法日益引起关注。2009 年的水价集中上涨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当前城市水务管理和运营的一些弊端的热议, 客观上要求深化城市水务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 提高城市水务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促进城市公共水服务均等化逐渐成为城市水务管理改革的核心目标。综上所述, 从我国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看, 城市水务管理体制产

10、生于解决城市水问题的现实需求和改革的需要, 不仅是管理职能和服务范围的调整, 更重要的是治水思路和水利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 是一场水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变革, 体现了政府水行政职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转变, 要通过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满足向城市生产生活提供最优质水服务的要求。2 对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我国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已走过17年历程。目前, 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主要是整合相关部门涉水事务管理职能、组建水务局(厅)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理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等。从目前已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来看, 取得的主要成效在于实现

11、了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 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 并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管理关系, 克服了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但各省改革的程度和成效不尽相同, 存在改革缺位、不到位和落实不力的情况。改革缺位情况体现在: ( 1)部分地区尚未进行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 2)部分地区成立了水务局, 但没有真正实现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改革不到位情况体现在:( 1)部分地区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程度不高, 与城建系统、环保系统等的分工协作未完全理顺; ( 2)部分地区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上下不同步, 各级水务管理部门职责不一致、一体化程度参差不齐。改革落实不力情况体

12、现在: 部分地区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后, 管理职能难以落实。当然, 城市水务体制改革是一个通过实践探索真理的过程, 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 必然会影响水务一体化管理优势的充分发挥,影响水务体制改革的成效。21 水务改革上下不同步造成水务管理效率低下投融资渠道不畅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上下不同步主要体现在中央和省级层面改革滞后, 成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的制约。国家层面。尽管2008年中央行政体制改革已开始尝试大部制机构改革, 但在水管理体制改革上是滞后的, 当时采取妥协办法, 明确水利部不再负责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 由此形成目前水利部、住建部和环保部均具有城市水务管理职能的

13、格局。省级层面。2008 年后由城市政府自行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管理体制, 但目前除北京、上海、天津、海南外, 绝大部分省级政府没有设立水务一体化管理机构。在大量市县水务局成立的同时, 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的水务管理职能调整相对滞后, 形成水务管理上下不统一的格局, 带来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各涉水部门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不同, 支持和配合的程度亦不同, 与水务一体化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滞后, 无法对各地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与运营实践形成有效的指导。二是由于没有建立起配套的政策和制度, 一些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划归水务部门后, 其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财政资金投入中断, 影响了城市水

14、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反而给城市水务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这一点尤其表现在城市排水领域。城市排水近乎于全公益性质, 限于融资能力和发展的历史包袱, 基本上没有市场化运作的可能, 其运营几乎完全依赖于城建部门的市政设施投入和城建配套费用等, 对于传统的管理体制的依赖性极强。一旦排水机构归并到水务管理部门, 将面临运行困难。正是考虑到这一因素, 很多城市在成立水务局时, 仅仅将具有一定市场化运作能力的供水职能划归水务部门, 排水职能往往没有纳入城市水务部门管辖范围。三是部门间(特别是城建部门) 工作不协调, 步伐不一致的问题时有发生, 政出多门的现象依旧存在, 水务管理效率低下。比如在水务设施规

15、划与建设方面, 供排水管网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经常不同步, 增加了水务设施建设的协调成本。又比如涉水收费使用方面, 环保部门负责征收的排污费本应用于补偿超标污染物的额外处理成本, 但由于与环保部门的水质监管职能未能有效协调, 这部分费用也常常难以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行。四是易造成市县水务局在城市水务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不能及时传达到上级主管部门, 不利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真正建立起城市水务工作方面的联系。22 水务改革认识和职能调整不到位使改革成效难以充分发挥水务改革认识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地区改革的主动性和深度不够, 有些地区改革进展较慢, 还有些地区存在着改革目标不明确, 改革流于形

16、式的问题, 改革后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水务职能调整不到位。成立了水务局的一些市县, 有的职能调整只是少部分落实, 与城建系统、环保系统等的分工协作未完全理顺,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程度不高; 有的职能调整甚至难以落实, 没有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特别是排水职能和污水处理职能, 相当一部分城市限于自身发展实际和水服务机构的运营现状, 很多水务局并没有将这两项职能纳入管辖范围。也有很多城市, 虽然水务职能调整到位, 但只是管理权限做了转移, 在运营层面上并未真正实现一体化, 很多涉水事务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工作状态, 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仍相互脱节, 水务统一管理

17、的目的没有真正达到。23 管理方式落后和管理能力不足不利于管理目标实现首先, 政府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监管手段缺乏。除少数较发达的城市, 各地城市水务局成立后普遍存在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措施落后的问题, 从而制约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多数城市的水务管理部门对于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等领域的管理经验欠缺,现代化的水务管理技术应用还很不够, 信息共享和交流不足, 导致其不能有效地实施各项水务监管职能, 对于城市水务的运营监管力度大打折扣。水务管理缺乏系统的政策法规保障, 有些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新体制的要求, 部分法律法规阻碍了全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如现行5城市供水条例6明确的城市供水执法主体是地方人

18、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划归水务局后, 执法主体不明。其次, 合理的城市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等水务产品与服务价格不到位。在高度的价格管制下各地水务公司政策性亏损严重,不仅管网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资产的负债率也一路高企, 企业融资也面临各种困难。据统计, 2009年初, 全国供水企业的亏损面达79% , 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污水处理企业亏损面达30% 以上。水务企事业处于经营亏损或保本状态, 对拓宽水务市场融资渠道及改革现行供排水管理体制构成一定影响。第三, 在城市水务改革如何统筹城乡和处理好与流域管理的关系方面还缺乏很好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由于水务投融资渠道单一, 社会资

19、本进入缓慢, 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很难保证城乡水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均等化; 由于城市水务的市场化传导机制缺失, 用水和治水的外部性不能很好界定, 对流域上下游之间的水事纠纷缺乏准确判定, 水资源的流域特性得不到很好尊重, 就难以真正实现对水资源进行流域管理, 保证流域水循环的目标。24 用水者有效参与不够不利于水务决策和水服务水平提高长期以来, 我国城市水务存在用水者参与机制不完善、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 这与水务行业传统的管理运营体制有关系。水务管理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城市水服务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确保公众享有平等的、充足的、高质量的水服务。改革的落脚点在于用水者, 因此用水者

20、的充分参与是水务管理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 推进用水者参与的进程仍比较缓慢, 利益诉求渠道不畅, 水务运行质量问题的反馈与解决机制仍不完善。由于用水者参与程度不够, 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权力和手段, 直接造成水务管理过程不公开和透明度不足, 无法体现水务局作为全新的水管理部门应有的新形象和新气象, 水务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不利于各项水务职能落到实处,也无法提高用水者对于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程度。3 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符合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大趋势, 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水务改革的实践表明: 城市水务体制改革的推进与地区城市

21、化水平、水资源条件和水问题特点、城市自身经济和财政实力等因素密切相关, 当水对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制约作用的时候, 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才可能有效展开, 可以说是在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中而水到渠成的过程。因此, 深化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必须始终坚持适应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满足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适应发展大趋势的要求, 并以提高水管理效率、更好地满足用水户需求作为改革目标。31 确立合理的改革推行路径水务一体化改革不应将重点放在部门权限之争, 重要的是实现城市涉水事务统一管理, 建立起为城市整体发展而服务的观念。各城市限于自身发展实际和思想观念, 对其理解和把握的能力是不同的。针对不同

22、城市, 应当确立不同的改革路径(表1) , 各项管理和运营职能的调整与归并应考虑部门间的利益博弈而做具体分析。应当特别强调, 水务市场化和水服务机构的自主化运营是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力的助推器。只有水服务机构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具有独立运作的能力时, 对于管理体制的依赖性才能降低, 水务管理职能的调整才更容易实现。32 完善各级水务管理机构和政府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与水务一体化相适应的上下对应、配套完善的水务管理机构, 完善政府监管机制, 建立起/一龙管水, 多龙治水0的城市水务发展方式,制定统一的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等, 确保管理的效能。第一, 中央层面。大部制是未来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但实现大部

23、制需要一个过程, 因此未来的城市水务管理改革可能仍将以国家层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要推动力量, 但长期面临与其他主要城市涉水部门(城建和环保)的职能界定和整合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围绕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服务统筹这一核心目标, 争取中央政府支持, 积极推动出台有利于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服务统筹的政策和法规, 并争取与其他涉水部门共同建立与城市水务一体化相适应的上下对应、配套完善的水务管理机构, 对省和市县层面的水务管理给予指导。第二, 省级层面。省级层面建立统一的水务管理机构和政策法规体系具有实现的可行性, 如我国海南省已经成立水务厅, 在相当程度上为全省层面推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树立了标杆

24、。但省级层面开展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面临与中央层面同样的一个难题, 即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涉水部门之间的职能界定和整合, 需要省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各涉水部门(水利、城建、环保)之间亦应加强协调与合作,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并成立组织机构实体, 作为市县水务局或水务管理部门的上层主管部门, 并制定相应的水务规章和规范, 完善本省水务行业标准和产业政策, 切实加强省级层面对城市水务管理的指导。第三, 地方层面。加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力度, 调整职能, 理顺关系。在市级层面推行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水务一体化改革, 建立市县乡三级水务统一管理的网络体系, 为落实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目标提供体制保障。尚

25、未成立水务局的市县, 应遵循自身发展实际, 适时完成水务管理职能的转变。已经实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但管理和运营职能调整尚不到位的市县, 应理顺与传统涉水部门的关系, 在资金、人员、运行等各方面加强沟通与协调, 平稳转移各项管理职能。已经实现水务统一管理但没有有效落实各项职能的市县, 水务部门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 强化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运营监管的力度, 全面落实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各项目标。第四, 完善政府监管机制。通过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费、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水价成本监审、依靠立法规定供水者和排水者权利和义务等措施和手段, 加强政府对城市水务行业的技术监管、经济监管、服务监管和环

26、境监管。33 全方位完善协调与合作机制深化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关系密切, 尤其是中央层面受限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因此,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 各涉水部门之间完善协调与合作机制仍将是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服务统筹目标的重要手段。水务部门与城建部门作为涉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两个主要部门, 就城市水务统一管理加强协调与合作至关重要。最关键一步, 即以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服务统筹为中心目标, 制定水务发展规划, 合理确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节约、配置、保护各方面发展目标, 兼顾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等各种用水需求, 协调规划水源、水厂、管网、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

27、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各方面工程建设,确保本地水资源在整体上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两个部门之间应建立起为城市整体发展而服务的观念, 做到统一政策, 统一投入, 统一建设, 统一调度, 统一监测, 统一治理, 统一标准, 统一收费等, 实现城市建设的整体协调。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水务主管部门将长期面临与环保部门之间就水质管理权限而产生的分歧, 迫切需明确职责定位和加强协调合作。水务部门的水质监测应定位为行业监测, 为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就限制排污总量向环保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具有相关监督权限; 环保部门的监测属于环境监测范畴, 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是政府环境决策的依据, 但

28、具体到水资源质量的保护则应与水务部门协同管理。34 完善与水务一体化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与水务一体化相适应的、体现水务行业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体系, 有效解决不同部门政策法规不协调、重复执法、执法不力的问题,明确界定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公众的责权, 是依法治水、实现水务行业有效管理和运行的制度基础。国家层面上应不断完善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 在协调各涉水部门关系的基础上, 对现有的涉及城市水务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尽快制定与水务一体化要求相适应的行业标准与运行规范, 从而加强对各地水务管理和运营的指导。在流域层面, 应制定促进流域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

29、政策法规并尽快出台实施, 统筹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各用水主体的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水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等事务, 规范包括流域或独立的小流域范围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 实现流域内各类水资源统一配置和水环境有效治理保护。在省级层面(包括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应密切结合本地实际, 清理与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水务法规和规章, 按照城市水务统一管理的要求, 逐步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城市防洪等方面的地方性水管理法规和规章。已经成立水务局或己经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城市应针对城市水务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

30、题, 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特点的水务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运行规范, 着重于当前发展最薄弱和最紧迫的领域, 制定和完善适合自身水务运营的标准规范, 以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一个既可承受也可执行, 并对现状有明显改观的水务发展目标, 体现新的水务管理体制的优越性。35 以统筹城乡和推进水务市场化来促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目标实现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乡之间的水事联系紧密, 相互影响不断增加,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应将统筹城乡水务, 促进城乡公共水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的改革目标着力加以实现。统筹城乡水服务, 即以服务城乡生产生活为目标, 统筹城乡水资源管理, 统筹城乡水情调度, 统筹

31、城乡水务设施建设与管理, 统筹城乡水务运行, 统筹城乡水生态环境保护, 从而提高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服务保障能力, 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同时, 我国一直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一是促进城市供排水服务纵向一体化, 避免产业链分割带来的经济损失及交易成本增加, 并推动水务行业产业链条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二是在城乡区域内整体布局供排水和治污等水服务, 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 并通过特大型水务集团尝试独立的小流域范围内的水务一体化运营。完善水务运营机制, 重点应大力完善水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一方面, 从上到下理顺和整合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的原有投资

32、渠道, 将原来分割管理的各类水务资金统一运用。另一方面, 界定好投资者、使用者、管理者和受益者的责权关系,创造条件促使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进入城乡水务行业, 加快城市水务设施建设。自2002 年水务市场化改革以来, 2010年5月颁发5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6 (国发12010213号), 明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水务领域。但如果不能建立水价市场化形成机制, 善水价成本监审和公开, 就难以引入民资,水价市场化能有利于提高水质和服务。5月31 日,国务院明确要求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和财政部四部委联合推进水价改革。水价改革应以建立/ 水价与成本联动机制0为根本

33、目标, 从引进市场机制入手, 抓好成本监审这个必要前提和法制保障, 尽快出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0。同时, 建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 探索股权投资模式, 以权益融资为主避免负债率过高。36 建立健全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能促进水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首先, 全面拓展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内容。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对象应涉及城市水务的各个方面, 而不仅仅是水价调整听证, 还包括水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的合理性、供排水服务质量、水质监督、水污染防治效果等。其次, 丰富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手段, 提高公众参与能力。应针对水务市场、水价、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内容, 制定

34、一些公众监督办法, 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鼓励建立专门的城市水务消费者组织, 使之成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水务发展的重要社会团体力量。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应建立多维且覆盖全社会的水务信息系统,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水务投诉处理机制, 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意见和建议, 真正做到既使公众知情, 也使公众参与。第三, 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保障体系。针对以上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手段, 需要从制度(完善并落实公共监督办法)、组织(完善政府受理公众投诉和处理的机构, 建立健全从事水务监督的社会团体)、技术(改进水务信息系统) 和资金(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制度落实、组织建立、技术支撑等提供

35、充足资金)四个方面提供保障。参考文献: 1 顾浩1 从九大城市看我国城市水务管理 J 1 中国水利, 2008( 1)1 2 敬正书1 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支持城乡可持续发展 N 1 中国水利报, 2002- 05-041 3 索丽生1 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N 1 中国水利报, 2002-05- 151 4 索丽生1 完善体制, 创新机制, 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N 1 中国水利报, 2004- 11-241 5 中国华禹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筹备组1 中国城市水务改革发展研究报告和英国水务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M 1 北京: 中国环境出版社, 20071 6 林晓惠

36、1 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探析 J 1 给水排水动态, 2008 ( 3) 1 7 兰艳琴, 梁苑, 胡健1 水务一体化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 J1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 9) 1 8 吴志宏, 高再胜1 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之我见 J 1 水利天地, 2001 ( 2) 1 9 徐玉明1 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促进城市发展 J 1 城市发展研究, 2006( 1 )1 10 于华鹏1 发改委急议水价市场化铺路民资涉水N 1 华夏时报, 2010-06-041摘要:1 李化, 翟曌.基于人水和谐理念下的城市水务管理J.我的大学爱情观目录:一、 大学概念二、 分析

37、爱情健康观三、 爱情观要三思四、 大学需要对爱情要认识和理解五、 总结1、什么是大学爱情:大学是一个相对宽松,时间自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也正因为这样,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恋爱和学业也就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恋爱关系处理得好、正确,健康,可以成为学习和事业的催化剂,使人学习努力、成绩上升;恋爱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健康,可能分散精力、浪费时间、情绪波动、成绩下降。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必须树立在健康之上,并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我从下面几方面谈谈自己的对大学爱情观。2、什么是健康的爱情:1) 尊重对方,不显示对爱情的占有欲

38、,不把爱情放第一位,不痴情过分;2) 理解对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满足; 3) 是彼此独立的前提下结合;3、什么是不健康的爱情:1)盲目的约会,忽视了学业;2)过于痴情,一味地要求对方表露爱的情怀,这种爱情常有病态的夸张;3)缺乏体贴怜爱之心,只表现自己强烈的占有欲;4)偏重于外表的追求;4、大学生处理两人的在爱情观需要三思:1. 不影响学习:大学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经历,学习是大学的基本和主要任务,这两者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有的学生因为爱情,过分的忽视了学习,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学习的时候就认真的去学,不要去想爱情中的事,谈恋爱的时候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

39、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2. 有足够的精力:大学生活,说忙也会很忙,但说轻松也是相对会轻松的!大学生恋爱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精力,忙于学习的同时不能因为感情的事情分心,不能在学习期间,放弃学习而去谈感情,把握合理的精力,分配好学习和感情。3、 有合理的时间;大学时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时间,合理把握好学习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度”很重要;学习的时候,不能分配学习时间去安排两人的在一起的事情,应该以学习为第一;生活时间,两人可以相互谈谈恋爱,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5、大学生对爱情需要认识与理解,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 明确学生的主要任务“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

40、”大学时代是吸纳知识、增长才干的时期。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认识到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校大学生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而不是因把过多的精力、时间用于谈情说爱浪费宝贵的青春年华。因此,明确自己的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合理分配好学习和恋爱的地位。(二) 树林正确的恋爱观提倡志同道合、有默契、相互喜欢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学习、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大学时间,锻炼自身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有爱而放松了学习。 相互理

41、解、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爱情是奉献而不时索取,是拥有而不是占有。身边的人与事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再让悲剧重演。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三) 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 在当今大学校园,情侣成双入对已司空见惯。抑制大学生恋爱是不实际的,大学生一定要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与恋人多谈谈学习与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四) 爱情不是一件跟风的事儿。很多大学生的爱情实际上是跟风的结果,是看到别人

42、有了爱情,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注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产生了羊群心理,也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爱情(五) 距离才是保持爱情之花常开不败的法宝。爱情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的大学生爱情失败,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多。相反,很多大学生恋爱成功,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准确地把握了在一起的时间的多少程度。(六) 爱情不是自我封闭的二人世界。很多人过分的活在两人世界,对身边的同学,身边好友渐渐的失去联系,失去了对话,生活中只有彼此两人;班级活动也不参加,社外活动也不参加,每天除了对方还是对方,这样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发展,不仅影响学习,影响了自身交际和合作能力。总结:男女之间面对恋爱,首先要摆正好自己的心态,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应有的品格,千万不要盲目地追求爱,也不宜过急追求爱,要分清自己的条件是否成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明确大学的目的,以学习为第一;规划好大学计划,在不影响学习的条件下,要对恋爱认真,专一,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认真对待恋爱观,做健康的恋爱;总之,我们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让大学的爱情成为青春记忆里最美的风景,而不是终身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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