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015792 上传时间:2023-04-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技术规定(试行)为保证四川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的安全、及时、准确,制定以下规定:1、四川省所有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气象五参数、一氧化碳和臭氧。2、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将依据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发布,参与日报评价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四川省所有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通过专用数据采集设备直接采集监测设备监测的原始数据,并通过互联网自动上传至省中心站数据系统,作为基础数据备查备考;各监测站应确保数据采集设备正常工作。4、各地采用有线(ADSL

2、、光纤)或无线(CDMA、GPRS)方式上传监测数据,需保证通讯网络随时畅通。对出现的网络断开等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排除故障。5、所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需经各地相关技术人员审核确认后填报,形成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6、各监测项目数据的有效性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中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7、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处理系统网址:http:/。8、空气质量日报自动监测时段为前一日11:00-当日11:00。9、各地填报审核确认数据时间为当日11:00-12:00,各个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在该时间段必须登陆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处理

3、系统对当日数据进行审核,并将确认后的数据填报到系统中。10、对于未填写确认数据的地区,将以当日所有系统采集的有效监测数据作为当天数据,同时记为缺报数据一次。11、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处理系统对有效监测数据的确认原则为:监测值为0方法检出限,按1/2检出限计算;监测值为负数,且绝对值不大于3倍检出限,按1/2检出限计算;监测值为负数,且绝对值大于3倍检出限,作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其余监测值均参加统计。12、各地应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对确认的数据负责,确认数据的填报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数理统计原则。当日数据发布后,该数据将作为各地今后空气质量统计的基础数据。13、各地应确保各子站网络通讯连接正常。每天填写确认数据时,应检查各子站的网络连接状况,对断开的子站,必须采取措施立即连接通畅,以使当天所有监测数据能及时上传至中心数据库进行统计。14、对于网络不能正常连接的子站,相关监测站需向省站报送正式说明,并尽快解决问题。对未连接且无说明的按缺报处理。15、各站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原厂安装的数据采集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以便对监测数据进行确认。16、空气质量周报工作从2008年1月1日起停止,其余的编报工作照常进行。17、各站将分管站长和空气自动监测数据上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号码上报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信息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