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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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 常见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1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吉林省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防水材料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依照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执行。本合同单价包括材料的制造、采购、运输、保险,及货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的费用,还应包括检测、维护、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2、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须随合

2、同向甲方提供用于防水材料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产品满足甲方工程设计图纸上的防水材料的要求和各项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若设计图纸不明确的指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在防水材料铺装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铺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与材料本身有关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甲方取得联系,或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计量方法:乙方同意本合同防水材料采购工程量为设计估量,甲方有权利在工程实施中对商谈材料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按实际双方签字确认供货单上合计数量进行结算。2、

3、计量单位:m2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费用 防水材料应具备能够多次搬运、装卸的包装。按规定印上清楚醒目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防水材料甲方不予接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标志应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批量编号、防水材料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商标、生产许可证明号、规格。防水材料在运输中发生的任何情况,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费由乙方负担。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供货计划执行。并且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乙方按调整供货计划进行供应。

4、甲方应定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的有关事宜(包括数量、时间、地点等),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2、运输方式:乙方送货,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3、到货地点:甲方施工地点( )。第五条 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在双方确认计划之后的5天内(或按计划要求的时间)把产品运到甲方施工地点。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见前表防水材料送到工地经甲方验收查数,并通过检验合格后付款50%,材料经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余款在本建筑施工到第六层前一次性付清。第七条 产品的验收1、甲方有权随时随地对

5、乙方所供材料进行抽检。检测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支付;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乙方支付。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图纸设计要求进行验收。3、乙方供货中必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每一个批次合格产品质量保证资料。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在材料检测中,如发生材料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甲方将封存乙方所供批次的材料,并将该材料样品在2天内送至上一级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复检。复检取样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参加,复检的检测费用及因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复检合格,该批次材料可以继续使用,复检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封存的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在材料封存期间,乙方应在3天内

6、按供货计划要求和甲方的通知,提供检测合格产品,不能影响材料供货进度。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按实际发生的赔偿。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供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2、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

7、支付的实际费用。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换的,乙方应负责退换,并承担费用。甲方不要求退换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5、如乙方未能根据第四条规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或者未能在3日内换货,乙方应支付甲方该批货物价款3%的违约金。如一方两次以上违约,另一方将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6、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

8、料、材料计划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

9、乙方持叁份。合同签订时间:20_年 5 月1日常见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2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工程编号:_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平方米。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元,其中:人工费_元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 工程期限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2.施工前各项准

10、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三条 物资供应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

11、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4)其他方式:_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

12、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13、。(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

14、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

15、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

16、违约金。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17、。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

18、,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的逾期违约金。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

19、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附则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

20、、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3.招标工程,按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1)_(2)_(3)_(4)_甲方(发包方):_(盖章) 乙方(承包方):_(盖章)工程负责人:_(盖章) 工程负责人:_(盖章)单位_ 单位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电话:_ 电话:_本合同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常见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3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防水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第一条:防水

21、材料清单如下: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2.1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包装和运输等交货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2.3以上材料进场复检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项目以河北省检测、第三条.防水材料规定的必检项目为准。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乙方负责。第五条.交货地点、范围、方法及期限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

22、点: 5.2供货范围:5.3交货方法:5.4交货期限:根据甲方要求供货。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员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账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乙方应明确: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法律文

23、书等,必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详见第一条款。 货款结算与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财务制度和约定结算支付款项,乙方到甲方各部门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后付款。货款结算与支付:第八条.验收约定8.1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双方接交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8.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未能通过河北省检测防水材料规定的必检项目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时,乙方所提供的货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其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甲乙双方

24、的违约责任9.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建筑方索赔损失)。9.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9.3乙方保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含返工、建筑方索赔等损失)。9.4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9.1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建筑方索赔等损失,所剩货款不予支付。 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10.1交货时,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资质等

25、相关证书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栋楼4套),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10.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票据,否则甲方可暂停付款。10.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0.4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10.5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指导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账号: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常见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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