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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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2020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1甲 方: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乙 方: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兴建的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平方米。第二条 合作期限1.本合同代理期

2、限为 个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第三条 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第四条 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元/平方米

3、,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

4、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

5、权证书。(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6、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3.乙方

7、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2.经双方同意可

8、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甲方:_代表人:_ _年_月_日 乙方:_代表人:_ _年_月_日2020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2甲方: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河北红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位于衡水市枣强县和平路东侧(人民路南侧)的住宅楼“学府苑”(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9、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在枣强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商,销售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2、甲方负责提供已装修销售场地(门头、围档等)。3、 所有对外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计划、宣传资料的最终决定权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对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资料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本项目的市场推广方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销售计划。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项目销售所需的有关批准文件;(2)关于代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 立面图、平面图、规划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

10、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及标准等; 本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表,包括不限于结构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物业进场及各项工作到位时间、交房时间、电话、煤气、正式用电开通时间等; 本项目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费标准。(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销售合同、交房两书由甲方免费提供,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4)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正式开盘销售前向乙方交付齐全。(5)如因甲方原因引发客户纠纷、工程进度无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销售限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责。5、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销售现场收取房屋定金、房款。6、甲方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

11、三条 乙方的责任1、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 提出销售方案,设计销售推广资料,制定销售计划;(2)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签署房屋认购书和签约意向书。(3) 负责代理期间配合的项目营销推广及广告费用(大型广告及围挡等由甲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提成、销售管理费用及销售现场所发生的日常费用。(4) 负责办理业主确权手续并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业主自理费用以外由甲方负责。2、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3、 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底价,项目销售价格不低于销售底

12、价。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提出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5、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第四条 合作期限及销售目标乙方承诺代理销售期限自甲方工程达到正负零时开始,准备期1个月,销售期限为_个月,收尾期_个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销售。乙方提供月度销售计划,双方认可后执行。第五条 销售价格和销售确认销售底价为该项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每平米的平均价格(以下称为销售底价)。1、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住宅部分)为,销售底价为:/平方米(详见附表1);商业销售双方另行约定。2、 乙方在销售房屋时销售价格不低于双方约定的房屋销售底价时,可视市场销售

13、情况报经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销售价格。3、 由于甲方建设内容变更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双方另行商定销售底价。4、 房屋销售的确认以该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足应缴购房款为准(贷款为不低于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5、 房屋售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正常提取,该房屋再次销售时仍继续提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予扣除。第六条 代理服务费及支付1、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代理服务费一:销售底价部分按 1.5 %计算。(2)代理服务费二: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以下简称超价部分),双

14、方同意超价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1) 支付方式乙方在已售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房款(贷款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后即可提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按套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2) 支付时间甲方应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约定于每月的1日作为结算日向乙方结算上个月应计提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而无正当理由,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之经济损失。2、乙方按期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足额给付乙方代理费用并按

15、约定全额退还保证金后,合同终止。3、 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八条 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2、 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4、由于乙方市场调查失误,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乙方补偿甲方低于销

16、售底价部分的损失。第九条 其他事项1、 鉴于甲方在本案中所对应的物业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甲方保证产权登记的任何变更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约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免责。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司法解决。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乙方:河北

17、红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2020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1、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位于通化市 镇 _ 号;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 结构,共计 层,其中住宅 套,门市 套,车库 套;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为 平方米,门市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第二条: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 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19、,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

20、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

21、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第五条:销售均价(一)住宅: 元/;(二)门市: 元/;(三)车库: 元/。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一)佣金标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二)佣金的支付: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

22、款);(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

23、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_,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

24、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甲 方:法定代表人:代 理 人:年 月乙 方:法定代表人:代 理 人:年 月日 日2020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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