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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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石泉县人民政府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石泉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1第二节 规划调整任务1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2第四节 规划调整原则4第五节 规划调整范围6第六节 规划调整期限6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7第一节 县域概况7第二节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9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15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18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20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21第三节 土地规划调整目标2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4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4第二节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5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6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8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8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31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36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9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39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40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1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41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42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3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3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44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45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6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46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46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47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48第八章 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49第一节 实施方案基本

3、情况49第二节 实施方案调整情况50第三节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52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53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53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55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57第四节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60第十章 各镇主要用地调控64第一节 各镇土地利用方向64第二节 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66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7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67第二节 水利建设项目68第三节 电力项目68第四节 环保设施项目69第五节 旅游设施项目69第六节 其他建设项目6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1第一节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71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71第三节

4、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机制72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73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制度74第十三章 附则75附表1 石泉县规划目标指标表76附表2 石泉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77附表3 石泉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78附表4 石泉县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79附表5 石泉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80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81附表7 石泉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87附表8 石泉县各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88附表9 石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89附表10 石泉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9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为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

5、模,优化区域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将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以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优的“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石泉,追赶超越、加快推进美丽富裕新石泉迈向更高水平。第二节 规划调整任务(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

6、标和控制指标。落实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石泉县的任务,根据县域发展新战略和新形势,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完善各镇功能定位,调整并分解下达各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一是保护优先、质数并重,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保障“十三五”重大项目落地。(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

7、,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5、陕西省实施办法(2010年3月26日)。(二)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

8、土资源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实时修改工作指南(试用)(2011年);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141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9、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

9、);10、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8月)。(四)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1、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2、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0、2016-2020年);3、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4、石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17年);5、石泉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6、石泉县2013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 7、石泉县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08-2020年);8、石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9、石泉其他有关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等。第四节 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石泉县核减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局部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1、建设用地布局。(二)保护优先,三线管控优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全县生态、生活、生产用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严格管控。(三)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强化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优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四)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紧凑布局产业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紧密结合石泉县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全县协调均衡发展。(五)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

12、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六)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交通、旅游、农业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强化与“双退”、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移民搬迁等资料或专项规划成果的衔接,做好市县乡级规划协调一致,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五节 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范围为石泉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迎丰镇、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曾溪镇、云雾山镇和中池镇共11个镇,土地总面积1516.40平方公里,规划调整

13、前后范围和总面积相一致。第六节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 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石泉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安康西北部,地处东经1080108 - 1082842、北纬324557 - 331956之间,北靠秦岭,南依巴山,东及东南与汉阴县接壤,西及西南与汉中市西乡县毗邻,北及东北同宁陕县相连,西北角与汉中市佛坪县、洋县交界。二、自然条件石泉县北枕秦岭,南接巴山,南北重峦叠嶂,中部河流纵横,呈“两山夹一川”之势,是秦巴山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部秦岭山高坡陡,南部巴山山势稍缓,多呈浑圆状

14、山脊,中部沿汉江两岸及池河下游,系串珠式河谷小盆地。山势北高南低,最高为北部云雾山(2008.9米),最低为南部石泉嘴(332.8米),相对落差1676.1米 。石泉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光热充足,灾害天气频繁。年平均气温14.6,年平均降水量877.1毫米,年平均日照1811.6小时,年无霜期242天。由于地形复杂,光照由南向北,由西向东渐增,气温随海拔增高而递减,降水自东北向西南递增,造成了明显的地域差异。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430.6毫米。汉江自西向东南横贯其中,全县大小河流共329条,总长1700公里,河网密度1.4

15、4公里/平方公里,其中流域面积0.5-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34条,注入汉江一级支流22条,较大支流北岸有子午河、饶峰河、池河,南岸有中坝河、富水河共5条。石泉资源丰富。县内生物多样,森林覆盖率达72.2%。已探明矿物质达10余种,尤以岩金、砂金、钛磁铁矿、锰矿、锌矿等有名。县内旅游资源独特,有“浓缩秦巴精华,天赐十美石泉”之美誉,已开发的明清古街古镇、后柳水乡、燕翔洞、中坝峡谷、子午银滩、云雾山等景区驰名中外,是汉江最具魅力的生态文化旅游区。三、社会经济条件全县辖11个镇,140个村民委员会,4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17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2014年全县户籍总人口181292人,常住总人

16、口172004人,城镇化水平39%。县政府所在地是城关镇。石泉县交通便捷。阳安铁路和210、316国道在县内交汇,十(堰)天(水)高速、西(安)汉(中)高速横贯其中,石泉县已成为东接襄渝、西连宝成、南通巴蜀、北抵关中的重要交通枢纽,与西安、成都、重庆、武汉等大都市形成了半日经济圈。全县通村公路近900公里,行政村“村村通”柏油路,与主干公路联网。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7592亿元 ,增长13.3%,增速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25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6.487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9470亿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1.6%

17、、66.6%、21.8%。按常住人口计算,2014年人均GDP为3.1836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9597亿元,财政总收入3.0639亿元,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90.025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9.0261亿元。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11.0801亿元。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675元。第二节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一、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一)总量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石泉县耕地面积达到19905.5公顷,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规划控制指标为19453.0公顷,石泉县2014年耕地面

18、积超出规划指标452.5公顷,较好地落实了耕地保有量任务。 2、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规划石泉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8667.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851.9公顷,比规划指标多184.9公顷,较好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建设用地总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为4088.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53.7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34.3公顷。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为2203.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138.1公

19、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64.9公顷。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80.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61.3公顷,超出规划指标181.3公顷。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885.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915.6公顷,超出规划指标30.6公顷。(二)增量指标执行情况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石泉县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12.0公顷,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416.0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56

20、.0公顷。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石泉县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为447.0公顷,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389.0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58.0公顷。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石泉县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325公顷,因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受“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影响,用地指标使用需求较大,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33.0公顷,比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多8.0公顷。4、补充耕地情况2006-2014年通过土地整治完成补充耕地任务518.5公顷,其中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面积333.0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21、(三)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执行情况根据2014年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统计数据,石泉县常住城镇人口6.7082万人;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761.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3平方米/人,已高于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78平方米/人,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二、规划布局实施情况(一)增减挂钩规划实施情况石泉县于2013年申报了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云雾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2014-2016年),项目区编号为1461092201,规划实施周期为2014-2016年。规划拆旧面积为15.3公顷(229.5亩),其中拆旧增加耕地面积为13.3公顷(200亩);

22、周转建新指标为13.3公顷(200亩),因拆旧区居民已在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关镇和云雾山镇进行了集中统一安置,规划建新区全部为建新留用区。经与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套合分析,截止2014年底,增减挂钩规划中的拆旧与建新地块均未发生土地利用现状变更。 (二)移民搬迁规划实施情况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的基期数据是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经与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套合分析,截止2014年底,待拆旧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50.5公顷;已实施变更的移民搬迁建新区面积34.8公顷,其中建新安置区面积29.5公

23、顷,建新留用区面积5.3公顷;未实施的建新区面积413.6公顷,其中建新安置区面积285.6公顷,建新留用区面积128.0公顷。(三)规划局部调整情况2014年以前,全县不存在因单选址项目建设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三、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保护规划实施以来,石泉县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放在工作的首位,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得到了落实。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990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851.9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县加强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县完成土地整治投资10193.3万元,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提高了耕地和

24、基本农田质量,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能力奠定了基础。(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了保障规划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通过申请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审批建设用地,保证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为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提供了用地保障“十二五”期间,石泉县的移民搬迁总户数为10060户,搬迁总人数为34052人,移民搬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4.9公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40.5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为扎实推进全县陕南避灾扶贫移民安置工作、更好的完成石

25、泉县移民搬迁任务提供了用地保障。(四)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GDP由2005年的0.60万元/公顷增加到了2014年的3.61万元/公顷,增长了5倍;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25.77万元/公顷增加到了2014年的119.48万元/公顷,增长了3.6倍。(五)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有所提升规划期间,由于“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2014年全县林地覆盖率达到了79.69%,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3.74%。规划将部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区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并列

26、入禁止建设区,区内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逐步退出,加强了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同时规划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偏大全县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大部分为梯田及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6.91%,其中1525的耕地占29.15%,25以上的耕地占48.74%。虽然石泉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已超额完成,但是保护率较高,目前石泉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已高达94.71%,且部分基本农田布局零散,保护难度大。按照省国土厅和省林

27、业厅的统一部署,石泉县展开了“双退”工作摸底调查,初步统计石泉县生态退耕还林中涉及基本农田的面积为4853.3公顷(7.3万亩),使石泉县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二)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较为紧张由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实施情况评估可以明显看出,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4053.7公顷,较市级规划下达4088.0公顷仅有34.3公顷的规模空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市级下达规模指标,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县到2020年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和“十三五”期间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目标,规划还缺乏强有力的用地支撑。(三)规划指标空间布

28、局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随着石泉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土地规划也存在一些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包括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不相符、线性基础设施及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匹配、各镇之间用地指标缺乏统筹调剂机制等。实施期间,规划指标空间布局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亟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及结构(一)农用地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450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7%。其中:1、耕地面积为19905.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72%。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池河镇、喜河镇、后柳镇和中池镇。2、园

29、地面积为130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90%,主要分布在池河镇、中池镇、城关镇、喜河镇、后柳镇和迎丰镇。3、林地面积为12084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3.29%,主要分布在城关镇、饶峰镇、迎丰镇、两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和云雾山镇。4、牧草地面积为10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7%,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两河镇、饶峰镇、迎丰镇和喜河镇。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927.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02%,以城关镇、喜河镇、后柳镇、池河镇、中池镇面积居多。(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40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其中: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138.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

30、的52.75%。其中,城镇用地671.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1.43%;农村居民点1376.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4.39%;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8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18%。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894.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6.73%。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1.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2%。(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为25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其中,水域面积为1577.1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62.86%;自然保留地面积为931.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7.14%。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农

31、用地中林地比重大石泉县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地处秦巴腹地,受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全县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95.67%,农用地中林地面积最大,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3.29%。(二)坡耕地面积较大,耕地质量低据坡耕地调查资料显示,全县015的耕地占13.94%,1525的耕地占32.59%,25以上的耕地占53.47%,坡耕地所占比重大。另根据石泉县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报告显示,全县耕地国家级自然质量等有11等、12等、13等三个等别,其中11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8.26%,12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53.65%,13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38.09%,低等地所占比重较大。(

32、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综合影响,石泉县土地利用类型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石泉县由北部秦岭和南部巴山以及横贯县域中部的汉江构成“两山夹一川”的基本地貌类型,从而使土地利用呈现出地域分异。从全县来看耕地多集中分布在汉江及其支流两岸的河谷平地及丘陵地;林地则主要集中在秦巴中高山区;园地主要分布在溪谷两旁宽敞地带和浅山丘陵区;而城镇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部河谷川道区。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成本较高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25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其中有近60%的其他土地是不可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而滩涂面积很小,

33、仅占3.47%,同时该类土地类型起着重要的生态作用,因此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只有其他草地。2014年末全县其他草地有868.1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57%,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根据全县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适宜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仅有150.2公顷,全县耕地实现占补平衡难度极大,且新增耕地在短期内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整治任务艰巨石泉县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及山间缓坡分布,自然村组数量多、分布散,规模普遍较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且自然灾害较为频繁。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规划拆旧的农

34、村居民点551.1公顷,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40%。在城乡建设用地“建新拆旧”的过程中,复垦难度大,导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缩减低于预期,面临的农村居民点复垦任务还较为艰巨。(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较为困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依然艰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与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依然会占用部分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困难依然存在。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一、中、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对土地规划提出新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

35、日益加剧,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亟须提高。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维护群众土地权益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要求,一方面要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实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部署,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些都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土地规划调整提出新任务“十三五”是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也是实施追赶超越、加快推进美丽富裕新石泉建

36、设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期。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追赶超越”目标,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增两减”规划指标,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和中心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是对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客观要求。三、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提升,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民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

37、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陕西省确立了加快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的战略思路,支持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综合改革实验区,这些都要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强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加快“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石泉建设,加强秦巴汉水生态旅游目的地、陕南绿色产业基地、生态旅游城市等建设,把石泉县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较好、风貌突出、特色鲜明、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城乡协调的美丽山水城市。二、经济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

38、县,加快“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石泉建设。到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左右,达到6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达到13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左右,达到2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达到2.5亿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10:55:35。三、社会目标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18.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规划期内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分别达到4.5万元和1.5万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

39、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努力补充优质耕地;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二、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形成合理的城乡用地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全县移民搬迁用地需求,推进陕南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的实现。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推进新农村建设。三、生态建设目标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划

40、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加强土地生态保护,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强县,建设山美水美新石泉。 第三节 土地规划调整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70.0公顷(26.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3680.0公顷(20.52万亩)。二、建设用地总量规模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63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55.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80.0公顷以内。三、建设用地增量规模控制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7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

41、4年间全县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16.0公顷,2015-2020年仍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154.0公顷(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指标413.6公顷,减量规划新增指标164.1公顷)。(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50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县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89.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111.0公顷以内(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占用农用地指标407.2公顷)。(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240.0公顷以内, 其中2006-2014年间全县已使用新增

42、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33.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907.0公顷以内(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占用耕地指标277.7公顷)。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十三五”期间,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总目标不低于25.2%。五、土地整治目标(一)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和任务量均为1240.0公顷,其中2006-2014年已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518.5公顷。规划2015-2020年,全县规划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721.5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283.8公顷),实现全县土地

43、整治补充耕地平衡有余。(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2015-2020年,全县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00.0公顷。六、生态用地目标规划落实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争取达到122754.2公顷,园地面积争取达到1435.7公顷,牧草地面积争取达到102.7公顷。安康市下达石泉县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见附表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由2014年的145077.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465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5.67%调整到2020年的95.39%。规划期间净减少423.7公顷。一、耕地由2014年的19905.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73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3.72%调整为2020年的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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