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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税收制度促进和谐民生内容摘要: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必须以和谐民生为目标。本文指出现行税制的弊端制约了和谐民生的构建,并从税制设计、税法完善、税收政策及税收征管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税收制度;和谐;民生 一、税收制度与民生的基本含义 (一)税收制度。我国的现代税收制度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它包括税收体系和税制要素两方面的内容,广义的税收制度还包括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二)民生的概念。所谓民生,从人权角度看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从需求角度看是指与实现人的生存权利有关的全部需求,
2、从责任角度看就是党和政府施政的最高准则。 二、我国在构建和谐民生遇到的现实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生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开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国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导致的一系列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稳定的现象。集中体现如下: (一)人口老龄化问题。当前中国老龄化问题已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人口老龄化人口日益增加。 (二)社会保障问题。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极不完善,税收在社会保障方面发挥的作用甚小。 (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问题。我国是个资源大国,但人均资源占有率不高,资源紧缺已严重影响
3、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中国贫富差距的问题正日益显现,穷人愈穷,富人愈富,贫富差距日益拉大。 三、改革现行税制弊端,创建未来和谐民生 上述民生问题的存在客观上说明了现行税制设计的弊端和滞后已严重制约了和谐民生的构建,在此我认为,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应该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第一,完善税制,保障民生。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增加新税种,修改旧税种,进一步确立税收在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以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减轻民众负担,促进公平效率。 第二,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规
4、范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消除现行税制存在的对不同经济主体的不同税收待遇,实现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税收待遇平等、税收负担公平,以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第三,优化税制,明晰税权。税制改革要立足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科学构建税制结构模式,合理选择主体税种和税种类别,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明确和规范相应的税制要素,提高税法的透明度。 第四,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要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纳双方税收成本。 第五,促进税收与社会、经济、自然的协调发展。强化税收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确保税收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
5、,实现税收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下面针对构建和谐民生存在的问题对现行税收改革具体方案做出如下探讨: (一)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税收改革:1.运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政府可采用对第三产业税收优惠的措施,实施减免所得税、降低营业税税率等优惠政策,加快其发展速度。对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等,实行定期免征所得税的特别优惠措施,吸引劳动力向这方面转移。2.运用税收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减少地区差异发生的结构性失业。税收政策上可采取给予落后地区中的一些重要产业部门和企业以投资抵免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提高资本积累能力,扩大生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对采掘
6、业、矿产业这些利用自然资源较多,同时吸收劳动力较多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产业,给予减免资源税、增加增值税抵扣项目的优惠,减轻其税收负担。3.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劳务输出。适当向外输出劳务,也是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的一个途径。对依法设立的劳务输出公司给予减免所得税、营业税的税收政策。4.鼓励农村剩余劳力向种植业以外的其它农业方向发展。对农村中林、牧、水产养殖业、渔业给予税收支持,鼓励其吸收农业劳动力。 (二)解决我国社会成员收入分配问题的税收改革。运用税收政策解决我国社会成员财富悬殊的最重要手段就是征收财产税。经过改革开放后2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分配悬殊问题也日益显凸出来,
7、这方面使财产税的税源增加,税基扩大,增加财产课税收入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使征收财产税更为必要。因此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重视财产税制建设,从增加税种,完善税制、加强征管入手,加大财产课税力度和广度。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包括的税种有:房产税、土地税、不动产税、车船税、契税等。鉴于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制度的税种设置不全、比重过低、税制不完善、征管方面等问题,改革和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可以从完善房产税、土地税,开征遗产税与赠予税等入手。 (三)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税收改革。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在税制和税收政策设计上应关注发展与关注公平并重。要做到税收取之有道,用之有效,既不“劫富济贫”,也不“劫贫济富
8、”,既维护市场效率,又维护社会公平。取税,要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鼓励社会创造的积极性,同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用税,要让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成为社会财富的享受者,并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税收用之于民,要强化用税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税收用在刀刃上,用在广大群众最需办、最急办、最盼办的事情上,特别要用之于贫,用之于弱,用之于和,以和安邦、以和兴业、以和成事。反过来,通过社会和睦和谐,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带来更多的税收。 (四)解决我国社会保障问题的税收改革。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因此,确定合理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核心问题,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长远目标应该是为所有劳动者(由城镇逐步到农村) 筹集维持其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需要所需资金,为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资金来源。 参考文献: 1寇铁军.财政学教程.(第二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马国强.中国税收.(第二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