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079703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救灾救济知识讲座.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救灾救济知识讲座内容提要第一部分 自然灾害一、自然灾害的种类二、自然灾害的灾情上报三、如何做好我市灾情上报工作第二部分 灾害救助一、灾害救助的概念二、灾害救助工作主要内容三、灾害救助资金来源四、灾害救助工作过程第三部分 救灾资金使用一、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 二、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三、救灾资金的管理 第一部分 自然灾害一、自然灾害的种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发展,是受着地理环境、气候和水利等条件制约的结果。自然灾害种类有很多,主要有水灾(暴雨、山洪、冰雹、雷电)、旱灾、风灾(大风、沙尘暴、扬沙、干热风)、疫灾(动物和人的传染病)、地震、农作物病虫灾、草灾、冰雪灾、霜冻灾、坍塌、滑坡、泥石流等,青铜峡区域

2、内自然灾害主要有洪灾、旱灾、风灾、冻灾、疫灾、地震等。青铜峡市属干旱风沙区,西靠近腾格里大沙漠,多有风沙和干旱灾。具体地讲,青铜峡市自然灾害发生最为频繁的主要有六种:(一)雨雪灾宁夏在二月发生的雨雪才是一大自然灾害,即农历二月下旬(春分前后)正值春潮上升,是小麦萌芽时期,降雨量在5毫米以上,与春潮结合,致使部分洼田、湖田小麦受害;降水量在10毫米以上,高田小麦也受害。根据青铜峡市气象局1958年至2008年的50年中气象资料记载:“二月雨”出现过16次,平均三年一遇,其危害主要是春潮加剧,土壤板结,盐碱上升,肥效流失,致使种子霉烂或青芽枷锁影响全苗。1964年降春雪,厚达20公分,全市小麦板结

3、、霉坏、缺苗严重。(二)风沙灾风速在17.2米/秒以上的风(8级)称之大风,大风可以飞沙走石,造成风沙灾害。大风多出现最多的季节是春季(35月),其次是夏季(68月)和冬季(1112月),据气象局统计,我市平均每年大风26.6次,占历年大风次数的82%。夏季多为东南风,春冬多为西北风,其危害主要有:一是刮起沙子、碱土,埋没农田,加剧土壤水分蒸发,促使盐碱化程度上升;二是刮露根苗,打破叶片,使禾苗枯死。夏秋大风一旦出现,常使已成熟的作物脱粒或倒伏减产,如2009年8月18日发生的大风雨,造成玉米、水稻、油葵等农作物大面积倒伏。(三)冻灾冻灾是在突发低温情况下造成,主要指霜冻,近几年多发生在冬季的

4、温棚农作物。霜冻分为轻霜冻、重霜冻。轻霜冻平均初日在十月六日,终日在四月三十日,无霜期158天;重霜冻平均终日在四月二十日,初日在十月十四日,无霜期175天。秋霜冻频率高,主要危害晚熟作物,一旦出现,禾苗就要冻死。春霜冻在个别年份出现,主要危害胡麻、瓜菜、豆类等作物幼苗,导致拆苗重种,遭受损失,同时可冻伤果树花枝,危害严重。低温出现在立秋前后,危害最重,主要使水稻抽穗迟缓,造成水稻糠秕,减产较严重。(四)冰雹灾冰雹是局部地区的毁灭性灾害。冰雹最早出现在三月下旬,最迟出现在九月下旬,一般在六至七月多见。六月正是作物生长旺盛季节,遇有冰雹危害更大,轻者籽粒脱落,重者茎叶粉碎、瓜果穿空。(五)山洪灾

5、山洪来自暴雨。一日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一小时降雨量超过16毫米称为暴雨。山洪多出现在邵刚(甘城子)、大坝(立新)、峡口、青铜峡镇(沃沙、广武)的沿山地段,多出现在七、八月份,山洪季节又是黄河汛期,危害更大。洪水的特点是暴涨暴落、历时短、流速快、强度大、洪峰尖瘦、凶猛异常,携带沙砾杂物顺沟而泻,有万马奔腾之势。洪过之地一扫而光,危害极大。(六)旱灾青铜峡居灌区之首,十大干渠均由峡分口,一般年份进水大、流速快,不致成旱灾,偶而干渠决口或淤澄,导致部分镇、村受旱减产。旱灾出现在春、夏两季,危害山区甚重。1978年3月21日至5月15日,56天无雨,山区草场干枯,树木死亡,影响林业的发展。另外,交通事

6、故、意外或人为发生的火灾、突发疾病或重大疾病属于事故灾难,是非自然灾害,是不能使用救灾资金来救助的,如上述非自然灾害发生后,给群众带来较大影响且造成生活困难时,只能使用临时救济资金给予临时救济。二、自然灾害的灾情上报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村委会三十分钟前将灾情报告镇民政办,镇民政办要在1小时内报市民政局)报告灾情,最迟在2小时内,市民政局在2小时内报自治区民政厅。所以,灾情的管理是自然灾害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的基础,及时掌握灾情,建立报灾制度,加强灾情统计工作,是科学制定救灾救济方案的首要条件。(一)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接收和

7、传递、灾情信息收集和报告、灾害应急救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职责任务,是解决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和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的关键力量。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机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健全国家救灾减灾体系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在2008年8月份建立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并明确灾害信息员的权利和义务。灾害信息员主要由民政救灾干部、基层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专干)、村委会主任、社区专干等人员组成。2009年,市、镇(场、街道)、村(社区)三级均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镇(街道)、村(社区)均确定了灾害信

8、息员。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建立,对规范全区灾害预警信息的传递,保证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抗灾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此,各镇要建立报灾机制,发挥村(社区)干部,尤其是灾害信息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报灾、核灾,申请多拨付救灾资金。(二)报灾、计灾、查灾和灾害评估1、报灾 报灾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受灾时间和地点,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情况,民房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大牲畜及其他方面的损失情况,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经济损失等。要求及时、快速上报灾情。一旦发生灾情,人员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民房倒塌3户以上;民房损坏7户

9、以上;农作物受灾500亩以上及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灾害,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各镇民政办要采取边报边查,边查边报的形式,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如电话,短信、传真等)在最短时间内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和市民政局救灾办。要求准确报灾。镇民政办报灾必须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灾害情况,既不能有灾不报,大灾小报或漏报,更不能无灾谎报或轻灾重报。对上报的灾情市民政局还要主动与有关部门互通灾情,综合比较,相互验证,确保灾情内容的准确无误。2、计灾 计灾包括计准受灾人口数量。计准因灾直接死亡人员和伤病人员数量。计准因灾缺粮、缺水人口数量和缺粮数量。计准受灾农作物。计准因灾死亡的大牲畜:即马、骡、牛等和存栏的猪、羊等。计准房屋

10、倒损数量:即准确统计受灾群众自有人居住房倒损的数量。3、查灾 查灾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后,镇(场)领导、民政干部及有关人员深入灾区查看灾情,是对报灾,计灾的复核。依靠基层,严格核查、核对、核准灾情。深入灾区,调查研究采用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检查方法,切实掌握真实、客观的灾害损失情况。查灾的重点,就是对报灾、计灾准确性的核查,发现有夸大和隐匿灾情的现象,立即进行纠正。4、灾害损失评估 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是灾后救助工作的前提,是各级政府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依据。评估是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通过对灾情信息的快速收集、分析,进而判明灾害程度、范围、大小和损失情况的一种方法。还可以采用市场物价规

11、律和传统评估方法,得到能客观反映灾害的实际范围、程度、大小和损失的确切数据,并保证相应的时效性,以便各级政府及时作出救灾决策,主要包括:人口受灾、成灾评定,农作物受灾损失评定,房屋倒损评定,经济损失评定等内容。(三)自然灾害的统计制度1、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 反映洪涝、风雹、地震、低温冷冻、雪灾、高温热浪、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填报表式使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同时上报相关灾情文字说明。(1)初报 镇民政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上述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的半小时内(不得超过2小时

12、),向市民政局报告。对于造成死亡(含失踪)人口10人以上(含10人)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可同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在接到镇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向自治区民政厅报告,同时上报市委和政府。初报灾情的方法和步骤:首先在天气突变时灾害信息员要敏捷、迅速和电话督促;其次村委会要在第一时间查看情况,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或短信上报镇民政办;三是镇民政办在一小时内汇总,先以电话或短信上报,后再查灾、核灾,三日内上报文字报告,市民政局要在2小时内督促汇总,只要最先有一个镇报来灾情,就估算数据先上报,其余镇的灾情在续报中反映;四是灾情要分别按照初报、续报和核

13、报的形式上报。(2)续报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市民政局、镇民政办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市民政局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吴忠市民政局上报,吴忠市民政局每天10时之前向自治区民政厅上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3)核报 在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后,市民政局、镇民政办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市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日内核定灾情,向吴忠市民政局报告。2、旱灾情况报告 反映旱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填报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同时上报相关灾情文字说明。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镇民政办进行初次填报,并逐

14、级上报至自治区民政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上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上报核报。三、如何做好我市灾情上报工作为了迅速、准确掌握灾情,及时向上级反馈受灾情况,切实做好我市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上报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切实提高灾情报送的时效性。镇民政办发现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一定要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向上报送。各镇在灾情易发季节,要主动关注灾情,督促各村(社区)主任、灾害信息员留意灾情。二是加强灾情核定工作。灾情稳定后,市民政局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情况翔实。同时,要建立灾情会商制度,加强与气象、农业、林业、水利、地震等

15、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各镇、场也要与农业、林业、水利等站所核对灾情数据),加强对灾害信息会商和评估,形成灾害信息共享平台,避免数出多头、口径不一。对于房屋倒塌和因灾死亡人员情况,市民政局将要掌握到到户、到人。三是规范灾情报告内容。在以往各镇的灾情报告里,内容不全面,也不规范。一份标准的灾情报告应该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原因)、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紧急转移安置、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包括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受灾程度)、需救助人口数、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困难。四是切实加强对灾情管理工作的领导。当灾情发生时,各镇(场)主要领导要亲自具

16、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民政办现场查灾、及时报灾。镇民政办主任要吃苦耐劳、顾大局、关注灾民,一定要记得及时报灾。镇(场)领导要多关心灾情报送人员,使其相对固定,确保灾情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灾情报送的总体要求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发布规范。各镇要不断完善灾害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灾害信息员的履职能力,确实提高灾情上报的质量,确保灾情信息初报“快”,续报“实”,核报“准”,使我市的灾情报送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总之,灾情发生后,要把握一个“快”字,要在灾情发生后的1小时内用电话或短信上报,最迟不要超过2小时。因超过2小时报的灾情,造成民政局无法给吴忠、自治区上报,灾情报

17、不上去,也就争取不到救灾资金。今后凡是超过一天上报的灾情,减半核拨救灾资金;超过三天上报的灾情,不拨付救灾资金。为此,2012年救灾资金的拨付,民政局采取了随时有灾,随时报灾,随时拨付救灾款。下面着重讲四个重要的灾情统计指标:一、人口受灾指标 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口,包括因灾致死、致伤人口。二、农作物受灾情况 1、农作物是指各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的统称。2、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超过1成的农作物面积(减产在1成以内为正常生长范围),反映农作物受到灾害影响的范围。3、成灾面积:指因灾减产3成以上的农作物面积,反映农作物受灾的程度。4、绝收面积:指因灾减产超过8成的农作

18、物面积,反映农作物受灾的严重程度。在一次灾害过程中,填报其实际受灾面积;在同一地块同一季农作物多次遭灾则只计算其中最重的一次;在同一地块不同生长季节分别受灾,应累计统计。三、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农业直接经济损失:指受灾的农林牧副渔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直接经济损失=正常的收入/亩受灾的程度受灾面积或成灾面积或绝收面积。四、家庭财产损失家庭财产损失:指灾民自家财产造成的损失。家庭财产损失与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要分别计算。第二部分 灾害救助1、灾害救助的概念2、灾害救助工作主要内容3、灾害救助资金来源4、灾害救助工作过程一、灾害救助的概念1、什么是灾害救助?灾害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灾害造成生存危

19、机的社会成员进行抢救与援助,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并帮助灾民确立自行生存能力,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工作。2、灾害救助主体灾害救助主体是灾害发生地的市(县)级政府。3、灾害救助的作用和意义(1) 灾害救助是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2) 灾害救助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灾害发生后,往往引起社会基本服务功能紊乱,群众生命受到威胁、群众的基本生活面临困难,靠自身的能力难以短期内得到恢复,生存条件和生活水平极大下降,生活难以为继。在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条件和基本生活需求方面,对受灾人员进行救助,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公民应有的权利。(3) 灾害救助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种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20、全、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甚至国家安全都可能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开展灾害救助,建立规范、高效的灾害救助管理机制,快速、全面地应对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发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 二、灾害救助主要工作内容1、以灾害管理过程划分四个阶段(1)备灾阶段 备灾现阶段主要包括救灾物资储备,灾害救助预案编制、人员准备、组织准备等。 灾害救助预案是一个核心问题,预案应涉及救灾的全过程,可以包括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灾后恢复、冬春救助等等。 一个完善的预案应包含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措施和要求等要素。(2)灾害应急阶段指灾害即将发生和灾害发生后立即采

21、取的对策和行动,包括灾害预警、灾害应急响应。 基本目标: 减少人员伤害; 减少财产损失; 恢复社会公共秩序; 恢复和重建基本的公共服务系统; 维护社会稳定。(3)恢复重建及救助阶段 在灾情基本稳定后,灾害救助即进入灾后恢复重建和救助阶段。灾后救助虽然不象灾中救助那样具有鲜明的紧急性,但由于涉及到灾民生活质量的恢复和发展等长期、全面的问题,灾后救助是灾害救助的一个重要阶段。(4)冬春救助 解决因灾造成群众的吃饭、穿衣、取暖、伤病等方面的生活困难。 救助时段为每年的12月至下一年度的5月。2、以救助需求划分两个阶段(1)物资救助灾民“吃饭、穿衣、住所、饮水、医疗”等方面的救助。汶川地震救援中民政部

22、门提供的救助物资,一是解决转移群众的住所,如标准帐篷、篷布、彩条布(临时住房);二是解决衣被;三是解决饮食如方便食品、矿泉水;四是临时救助和后续救助每天10元钱和一斤粮政策的实施 每月200元资金补助。(2)精神救助(心理救助) 灾害造成心理上的“废墟”和不平衡,导致心理危机的产生。生理异常、情绪异常、认知异常、行为异常、交往异常;灾难事件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更为严重。 心理救助工作成为为灾后重建的组成部分,中国卫生部正在制定首个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心理社会干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对人群带来的重大心理问题。三、灾害救助资金来源1、资金来源(1)财政渠道中央、省(自治区)、市(县)财政按照比

23、例下拨。(2) 社会捐助渠道 2008年度汶川地震全国接收各类捐赠款物总额达1070.49亿元,占GDP总量的0.356%。全国各级民政(含慈善会)系统接收社会捐赠共计536.05亿元,其中捐赠资金470.7亿元,捐赠物资折价65.35亿元。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社会捐赠约214.4亿元。 中共中央组织部及其系统接收全国党员为汶川地震灾区捐赠“特殊党费”97.3亿元。其他各级职能部门、人民团体接收捐赠款物共计108.28亿元全国各基金会筹集款物总额达78.6亿元。(3)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1982年开始进行商业性保险,2002年确定为农业政策性保险。(4)互助互济渠

24、道 亲友资助、帮工帮料,互助互济。 (5)其他渠道对口支援: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汶川地震灾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战略,中央统筹协调,组织东部和中部地区省市支援地震受灾地区;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情程度,合理配置力量,建立对口支援机制。政策性支持:国土部门优惠土地占用费;建设部门简化程序,免除手续费;对灾民建房建材要求优惠供应;优惠供应灾民建房所需木材。2、救灾资金的种类(1)救灾应急资金 补助政策:因台风灾害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人均70元给予补助,洪涝、地震、风雹等其他灾害按人均150元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因旱生

25、活困难需救济人口人均30元给予补助,用于解决旱灾造成的农村居民口粮、饮水等困难;因灾遇难人员每人5000元抚慰金,用于抚慰因灾死亡人员家属。 下拨条件:a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b地方特别是自治区财政安排救灾应急资金;c上报地方下拨资金的拨款文件。 申请要求:a自治区民政、财政部门向民政部、财政部提出申请报告;b上报市(县)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统计表。(2)民房恢复重建资金 补助政策:地震倒房重建中央补助标准为户均1万元,其他灾害倒房重建为户均7000元,地震严重损房中央补助标准为900元/户,用于因灾倒损农户住房的修缮和重建。 下拨条件:a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的灾害;b地方特别是自治区财政安排

26、恢复重建资金。 申请要求:自治区民政、财政部门向民政部、财政部,或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提出申请报告;b向民政部、财政部上报市(县)因灾倒塌、损坏房屋户数、间数统计表;c向民政部、财政部上报自治区下拨恢复重建资金的拨款文件。 (3)冬春救助资金 补助政策:按照需救助人口人均500元给予补助,用于解决受灾农村居民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治病等生活困难。2011年11月青铜峡市冬令春荒确定为300元(占救助人口50%)、500元(占救助人口40%)、500-1500元(占救助人口10%)三个救助标准,共救助2450人,发放冬令春荒救灾资金102万元。在救助时,低保户、五保户的救助标准在5

27、00-1500元内。 下拨条件:a发生过自然灾害且已上报民政厅、民政部;b因灾造成群众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 申请要求:a自治区民政、财政部门向民政部、财政部,或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提出申请报告;b向民政厅、民政部上报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情况评估报告,市(县)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统计表。(4)生活救助资金补助政策:用于解决受灾村民在遭受自然灾害后影响其基本生活,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给予生活救助。救灾资金的性质是对困难灾民的生活补助,不是对灾民损失的赔偿。就5月份风灾下拨42.5万元的救灾资金,各镇(场)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救灾和临时社会救济资金使用的通知(青民发201010号)的要求发放救灾

28、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救助对象由个人申请、村民评议、镇(场)审核审批和张榜公布、登记造册等工作程序;要优先考虑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五保户,其救助标准也要高于其他灾民(对经济基础好、自救能力较强的灾民,可不考虑救助;对经济基础较好、自救能力一般的灾民,可考虑救助,但救助标准可低些;对经济基础一般、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救助标准可高一些);表册必须按照2011年11月下发的镇(场)受灾困难农户救灾资金发放花名册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发放,市民政局安排7-9月份对本次下拨救灾资金和冬令春荒救灾资金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委、政府和民政厅。 下拨条件:a发生过自然灾害且已上

29、报民政厅、民政部;b因灾造成群众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 申请要求:a自治区民政、财政部门向民政部、财政部,或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提出申请报告;b向民政厅、民政部上报受灾报告,市(县)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四、灾害救助工作过程 1、灾情监测预报:市(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上报灾情。 2、灾民紧急转移和安置: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作。 3、现场应急:按照预案规定,启动响应程序,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4、实施救助:灾情发生后,市(县)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启动应急预案,救灾物资24小时内救助灾民到位。 5、 信息公开:发布灾情和公开救灾物资发放使用情况。第三部分 救灾资金的使用 一、

30、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 (二) 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三) 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四)灾民生产恢复重建。 二、 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一)分级负担。市人民政府要将救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根据灾情及损失情况,在积极争取自治区、国家支持的同时进行分级负担。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因灾损失情况和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救灾资金,优先安排重灾区。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救灾资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受灾农户,不能支付给施工队及企业或未受灾农户。在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要严

31、格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1、不得搞平均分配; 2、不得截留、挪用; 3、不得实行有偿使用; 4、不得向无灾区划拨资金; 5、不得用于建设“形象”工程; 6、不得用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外的其他行政开支; 7、不得用于扶贫支出; 8、不得用于提取周转金; 9、不得用于抵扣灾民的上缴提留款和各种税费; 10、不得用于交通事故、治安事件等非自然灾害救助; 11、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四)公开、公平、公正。救灾资金的发放完毕后,各镇要张榜公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救灾资金的管理 (一)救灾资金由民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单独设立科目进行收支核算管理。(二)救灾资金的发放按照报灾、受灾情况,提出救灾资金分配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市民政局拨付给受灾的各镇、场。各镇、场要设立救灾专项资金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对救灾资金的发放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 (三)救灾资金的监督 市民政局每年要对拨付到各镇(场)救灾资金进行检查,并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市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对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检查,对资金计划、分配、管理、拨付和决算的全过程进行监察和审计,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监察、审计结果。 民政部门对捐赠资金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