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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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 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 学生基本情况姓 名性别1寸学生照片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户籍所在地 农村 县镇 县城 城市主要收入来源家庭人口总数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入学时间专业 涉农专业 非涉农专业 年级班级学生申请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注:需附县(区)级民政等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证明材料。民 主 评 议 班级评议情况 同意作为助学金对象 班级 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不同意作为助学金对象认 定 决 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意见经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 拟同意认定为助学金对象。 不同意认定为助学金对象。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2、 月 日 (加盖机构公章)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意见和校内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 同意认定为助学金对象。 不同意认定为助学金对象。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学校公章)附件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确认顺序(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6)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8)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根据省财政要求按以上确认顺序的1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申请资助需提供材料(1)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2014年低保证明原件或2014年度县(市)民政部门已审核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2)其他类型资助对象均需提供县(市)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网(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上级学生资助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办卡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咨询电话:637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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