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国际贸易中的结算工具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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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工具,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收付采用现金结算的较少,大多使用非现金结算,即使用票据代替现金来结算国际间的债权债务。票据是国际通行的结算和信贷工具,是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有时也使用本票和支票。,2,一、票据概述(一)票据的含义和特点 1.广义的票据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Document of Title),即凡赋予持有人一定权利的凭证(如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都是票据。,3,2.狭义的票据 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用于清偿债权债务的凭证,即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规定自己

2、或他人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的证券。国际贸易结算中通常所说的票据即指狭义的票据。,4,3.票据的特点(1)无因性 票据上权利和义务的发生都是由某种原因引起的,这种原因称为票据的基础关系。但是在票据开立之后,出票人和持票人之间便产生了票据关系,票据上权利和义务便与产生票据的原因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也就是说,持票人不必询问开立或者转移票据的各种原因,只要票据本身没有问题,持票人就可以取得票据所赋予的权利;即使票据的基础关系有缺陷也不能影响当事人之间根据票据记载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的无因性使得票据可以广泛流通。,5,(2)要式性 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

3、记载事项、记载方式等 必要条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6,(3)流通性(Liquidity)票据是可流通证券,票据的权利可以凭背书交付而转移。在票据流通中,受让人的权利优于让与人的权利。,7,例如:A开票给B,B可以通过背书将此票据交付给C,C同样也可以背书将票据交付给D。在此例中,D的权利要优于C;而且,即使C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从B处得到票据而转让给D的,将来银行发现后,C要受到追究,但是D不会被追究,且D的权利不受影响。,8,在某些情况下,流通票据也可能失去流通能力。如果票据被加上限制性批注,如“不得转让(Not Negotiable)”、“只能记入受款人帐户(Account Payee)

4、”、“只能付某人(Pay only)”等,那么,这些票据就不再具有流通性了。,9,案例5-1:A建筑公司从B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数量200吨,价款15.6万元。钢材运抵建筑公司后,A为B钢铁厂签发一张以A公司为发票人和付款人、以B厂为收款人的到期日在三个月后的商业承兑汇票。一个月后,B厂从C金属公司购进一批冶金轧辊,价款16万元。B厂就把A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余下的4000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到期后,C公司把汇票提交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B钢铁厂供给的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试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10,案例评析:A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原理

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如果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的权利就成立。在本案中,B厂与A公司之间的钢材购销关系是本案汇票的原因关系。汇票开出后,A公司就与票据持有人产生了票据关系。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是相互分离的。A公司提出钢材质量不合格是原因关系有瑕疵。其拒绝付款就是用原因关系来对抗票据关系。,11,但现在汇票已被背书转让,持有人不再是原因关系的当事人,所以A公司不得以钢材不合格为由对抗C公司,A公司必须付款。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但原因关系不消灭,A公司仍可根据原因关系的瑕疵请求B厂赔偿损失。,12,(二)票据的当事人 一般来说,票据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票据进入流通领域后,又派生

6、出流通中的关系人: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等。每个关系人在票据上签名后,即对票据的正当持票人负付款或担保付款的责任。,13,1.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2.受票人(Drawee)受票人,又称付款人(Payer),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商或其指定的银行。3.收款人(Payee)收款人是收取票款的人,也是票据的债权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商或其指定的银行。,14,4.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票据反面签字,并把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5.承兑人(Acceptor)付款人对票据作出承兑,即成为承兑人。6.持

7、票人(Holder)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据的人,票据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持票人。,15,(三)票据的种类及票据行为(Acts under a Bill)1、票据的种类,票据,汇票,本票,支票,16,2、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每个票据行为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不合法而受到影响。,票据行为,主票据行为,从票据行为,出票,是制作票据的原始行为,提示、承兑、背书、参加承兑、保证、付款、参加付款等,17,二、汇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 or Bill)(一)汇票的含义及内容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

8、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一种要式证券,所以必须要式齐全。所谓要式齐全就是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必须载明必要的法定事项,才能成为完整的汇票。,18,汇票的法定事项:1汇票本身的编码并写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付款命令 汇票的付款必须是无条件的,如果规定受款必须完成某种行为或履行某项义务后,付款人才予以付款,这种证券就不是汇票,不起汇票的作用。3汇票金额 汇票是一种金钱证券,其支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而且金钱的数额必须确定。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而二者金额不符时,应以文字记载为准。,19,4必须载明付款人名称 各国票据

9、法都要求汇票必须载明付款人名称或商号。出票人可以指定银行或其他受托人为付款人,也可以以自己为付款人。5收款人的名称 汇票是否必须载明收款人的姓名,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英美法规定,汇票上可以指定收款人,也可以不指定收款人,而仅填写付给持有人字样。日内瓦票据法要求在汇票上记载收款人的姓名,不承认不记名式的汇票。,20,6出票日期 7出票人在汇票上签章 只有在票据上签名的人,才对票据承担责任。因此,各国票据法都规定,必须要有出票人的签章,汇票才能生效。出票人的责任主要有两项:一是担保其汇票将获得承兑,如果付款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做成拒绝证书,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二是担保其汇票将获得付款。,21,

10、Bill of ExchangeNo._(汇票号码)Drawn under(出票依据)_L/C NO._Dated_Payable with interest at_%_(付款利息)Exchange for(汇票金额)_Beijing,China(出票时间地点)At(见票)_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付一不付二)Pay to the order of(收款人)_the sum of(金额)_To(致付款人)_ _(出票人)(Signature)(签字),22,(二)汇票的种类 1按出票时有无

11、附属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汇票,光票(Clean Bill),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由出票人开立的不附任何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为光票;,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如附带发票、提单等。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根据出票时有无附属单据,23,2按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即期汇票(Sight Bill),远期汇票(Time Bill),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根据付款时间,24,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

12、t),如见票后30天、60天、90天等;(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date)(3)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4)指定日期付款(Fixed date)。,25,3按出票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的汇票,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发出的书面支付命令,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商业汇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根据出票人,26,4.按承兑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注: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个特征,如一张商业汇

13、票可以同时又是远期的跟单汇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以银行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根据承兑人,27,(三)汇票的票据行为 汇票行为,也称汇票的使用,是行为人以在票据上进行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名并交付为要件,以发生或转移票据权利、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汇票行为一般包括出票、提示、背书、承兑、付款等。,28,1出票(Draw或Issue)出票,即汇票的签发,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以及收款人等项目,签

14、字后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29,汇票通常需要签发一式两份(银行汇票只签发一份),其中一份写明“正本(Original)”或“第一份汇票(First of Exchange)”,另一份则写明“副本(Copy)”或“第二份汇票(Second of Exchange)”。两份汇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只对其中一份承兑或付款。在实务中两份汇票须分次对外寄发,以防遗失。为了防止重复承兑和付款,均写明“付一不付二”和“付二不付一”(Second or First unpaid).,30,汇票上收款人的填写,通常有3种写法:(1)限制性抬头。例:“仅付XX公司”(Pay X X Co Only),“付XX公

15、司不准转让”(Pay X X Co.Not Transferable)。这种抬头的汇票不能流通转让。(2)指示性抬头。例:“付X X公司或其指定人”(Pay X X Co Or order或Pay to the order Of X X Co)。这样的汇票抬头经过背书,可以转让给第三者。(3)持票人或来人抬头。例:“付给来人(Pay Bearer)。这种抬头的汇票无须持票人背书,仅凭交付即可转让。,31,2.提示(Presentation)提示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Holder)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提示,承兑提示(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付款

16、提示(Presentation for Payment),32,(1)承兑提示(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指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承诺到期付款的行为。(2)付款提示(Presentation for Payment)指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的行为。付款人看到汇票叫“见票”。如果是即期汇票,付款人见票后立即付款,若是远期汇票,付款人见票后办理承兑手续,到期才付款。,33,3.承兑(Acceptance)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手续一般由承兑人(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上“承兑”(Accepte

17、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名。汇票一经承兑,就不可撤销。承兑后汇票交还持票人留存,到期提示付款。有时也由承兑人保管,在承兑当日发出承兑通知书给正当持票人。,34,4.付款(Payment)付款是指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按汇票金额支付票款的行为。无论是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当持票人作付款提示时,付款人均应立即付款。即期汇票在付款人见票时即付;远期汇票在到期日持票人作付款提示时支付。当付款人付清款额后,持票人在汇票上要记载“收讫”字样并签名交出汇票。汇票上的一切债务责任即告结束。,35,5.背书(Endorsement)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付给被背书人的行为。

18、经过背书,汇票的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获得票据所有权,通常汇票可经过再次背书在市场上继续转让。,36,背书,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背书人先作被背书人的记载,再签字。,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但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经空白背书之后,受让人可以不需背书,仅凭交付再继续转让汇票;而不需要承担背书人的责任,没有被追索的可能。,背书人在背书中加注限制汇票继续流通的文字,如:Pay to A Co.only。,37,6.拒付(Dishonor)拒付也称退票

19、,是指汇票在提示付款或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如汇票在合理时间内提示,遭到拒绝承兑,或在到期日提示,遭到拒绝付款,对持票人立即产生追索权,他有权向背书人和出票人追索票款。,38,注意:汇票的拒付行为不局限于付款人正式表示不付款或不承兑,在付款人或承兑人拒不见票、死亡、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等情况下,使得付款在事实上已不可能,也构成拒付。当付款人拒付时,出票人应根据原契约与之进行交涉。,39,注:汇票被拒付,持票人除可向承兑人追索外,还有权向所有“前手”(包括出票人)追索。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将拒付事实书面通知“前手”。一般应请求拒付地的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做拒付证书的机构做出拒付证书

20、(Letter Protest)。汇票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为避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可在背书时加注“不受追索”(Without Recourse)字样。但带有这种批的汇票在市场上很难流通转让。,40,案例5-2:A伪造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B公司为收款人,以乙银行为付款人,汇票的“交易合同号码”栏未填。A将这张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向B换取了78万元,B持这张伪造的汇票到甲银行申请贴现,甲银行未审查出汇票的真假,予以贴现95万元,B公司由此获得收入17万元。甲银行通过联行往来向乙银行提示承兑。乙银行从未办理过银行承兑业务,在收到汇票后,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后查明该汇票系伪造的汇票。因此,乙

21、银行将汇票退给甲银行,拒绝承兑。试问:乙银行拒绝承兑是否有理?各方应如何行使追索权?,41,案例评析:在本案中,该张汇票是非法的、无效的。我国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本案中,A伪造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因此,该汇票是非法的、无效的,乙银行有权拒绝承兑。A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公司持汇票到甲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是一种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银行的行为,甲银行是被背书人,B公司是背书人。,42,由于汇票是非法的、无效的,乙银行拒绝承兑。因此,甲银行作为持票人有权向

22、背书人B公司行使追索权。此外,B公司明知该汇票无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经审查收受伪造的商业汇票,进行非法融资交易,获得非法收益,其接受伪造汇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其向诈骗者A追索,乙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43,三、本票(Promissory Note)(一)定义 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日期,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凭证。,44,本票的当事人,出票人,受款人,开立本票,向另一方承诺保证付款的人。因此,本票的出票人本身就是付款人,自负到期付款的义务,而不像汇票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票据的金额。,本票上规定的接收款项的人,45,(二)本票的基本内容

23、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的记载事项包括:(1)标有“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46,(三)本票的种类,本票,商业本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或个人,因此又称一般本票,它可分为即期商业本票和远期商业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由于银行本票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因此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被普遍使用。,根据出票人身份的不同,47,注意: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且开立自出票日起,付款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工商企业和个人不能签发本票。,48,(四)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本票与汇票都是流通票

24、据。票据法中有关汇票的出票、背书、付款、拒绝证书以及追索权等规定,基本都可以适用本票。因此,绝大多数票据法都以汇票为中心,而对本票则只有几条特别规定,其余事项均可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49,区别:1.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自己;汇票的付款人则是收款人之外的第三者。本票无须记载付款人,汇票则必须记载付款人。2.本票的票据主债务人是出票人;汇票的票据主债务人可以是出票人,也可以是承兑人。3.本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开出一套。4.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远期本票由他本人签发,就等于本人已经承诺在本票到期日付款,无须办理承兑手续;而远期汇票一般要办理承兑手续。5.本票是一种无条件付款承诺,是出票人保证自

25、己付款;而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命令,出票人要求别人付款。,50,四、支票(Cheque or Check)(一)定义 支票是指存款人向银行开立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因此,支票是一种特殊的汇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51,支票的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在付款银行设有存款帐户并有足够存款的储户,是支票的债务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支票上指定的接收款项的人。可以在支票上注明,也可以不写明。收款人可以凭支票向银行直接提取现款。,52,(二)支票的内容 支票的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

26、6)出票人签字,53,(三)支票的种类,支票,记名支票(Check Payable to Order),不记名支票(Check Payable to Bearer),按有无收款人记载,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的姓名,如“支付某某人或指定人”(Pay Sb.or Order);取款时须有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在流通时以背书形式转让。,又称空白支票。即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54,支票,现金支票(Open Cheque),划线支票(Crossed Check),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

27、支票,按是否可以支取现金,55,注意:我国的做法是在支票的正面记载“转帐”字样。划线支票不同于一般支票。一般支票可委托银行收款入账,也可由持票人自行提取现款;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支票遗失,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56,(四)常见的支票形式 1、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ck)指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保付”(Certified to Pay)字样并签章。支票一经保付,即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其他债务人一概免责。持票人可以不受付款提示期限的限制,在支票过期后提示,银行仍要付款。,57,2、旅行支票(Travellers

28、Cheque)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旅行支票没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点,可在发行银行或旅行社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办点取款。旅游者购买旅行支票须当着发行银行的面在支票上签字(初签)作为印鉴。到国外取款时仍须在支票上签字(复签)。初签和复签核对相符后方可取款,这种支票较为安全。,58,3、空头支票(Dud Cheque)指出票人签发的票面金额大于在该银行存款的支票。空头支票将遭到银行的拒付,开出空头支票的人要负法律责任。,59,(五)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1.当事人:支票的出票人一定是银行存款客户,付款人一定是其开户行。2.承兑:支票都是即期的,不需要经过承兑。而汇票有即期和

29、远期之分,远期汇票通常须经承兑。3.银行对支票可以保付。经过银行保付的支票,其可靠性提高,有利于流通。4.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5.支票只能开出一张。,60,(六)支票、本票、汇票的区别 1、当事人:汇票和支票均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2、证券的性质:汇票与支票均是委托他人的证券,故属于委托支付证券;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于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3、到期日: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以作出不同到期日的记载。,61,4、承兑: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本票由于出票时出票人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因此无需提示承兑,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必须经出票人见票才能确定到期日,因此又有提示见票即“签见”的必要。支票均为即期,故也无需承兑。,62,5、出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付款人是否愿意承兑或付款,是付款人自己的独立行为,但一经承兑,承兑人就应承担到期付款的绝对责任;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一经出票,出票人即应承担付款责任;支票的付款人只有在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足以支付支票的金额存款的条件下才负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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