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4089925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19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5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调味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1 酱油1.1 适用范围适用于酱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酿造酱油及配制酱油。1.2 产品种类酿造酱油、配制酱油。1.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2、/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18186 酿造酱油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

3、度法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B/T 10336 配制酱油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1.4 抽样1.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1.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L,餐桌酱油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烹调酱油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

4、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L,餐桌酱油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烹调酱油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为检验样品,1/3为复检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

5、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1.4.3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产品的类型。1.5 检验要求1.5.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3-1。表3-1酱油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氨基酸态氮GB 18186SB/T 10336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18186GB/T 5009.392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GB 18186SB/T 10336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18186GB/T 5009.393铅GB 2762GB

6、5009.124总砷GB 2762GB 5009.11-2014GB/T 5009.11-20035苯甲酸GB 2760GB/T 5009.29GB/T 234956山梨酸GB 2760GB/T 5009.29GB/T 234957糖精钠GB 2760GB/T 5009.28GB/T 234958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2760GB/T 5009.1409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2760GB/T 5009.9710黄曲霉毒素B1GB 2761GB/T 1897911菌落总数aGB 2717 GB/T 4789.2212大肠菌群GB 2717 GB/T 4789.2213致病菌(沙门

7、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GB 29921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14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GB 2760/注:a. 仅餐桌酱油检测。 1.5.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1.5.2.1对总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1.5.2.2检验项目“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结果超过1的,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并判定,结果未超过1的,不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1.5.2.3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

8、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1.6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1.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1.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 食醋2.1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2.2 产品种类酿造食醋、配制食醋。2.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19 食醋卫生标准GB 2760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41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18187

10、酿造食醋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SB/T 10337 配制食醋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2.4 抽样2.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2.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L,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

11、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L,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

12、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2.4.3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产品的类型。2.5 检验要求2.5.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3-2。表3-2 食醋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标准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游离矿酸GB 2719GB/T 5009.412总酸GB 18187SB/T 10337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T 5009.413总砷GB 2762GB/T 5009.11-2003GB 5009.11-2014 4铅GB 2762GB 5009.125苯甲酸GB 2760GB/T

13、 234956山梨酸GB 2760GB/T 234957糖精钠GB 2760GB/T 5009.28GB/T 234958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2760GB/T 5009.1409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2760GB/T 5009.9710黄曲霉毒素B1GB 2761GB/T 1897911菌落总数GB 2719GB/T 4789.2212大肠菌群GB 2719GB/T 4789.222.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2.5.2.1对总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2.5

14、.2.2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2.6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2.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2.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 酱类3.1 适用范围适用于酱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黄豆酱、甜面酱等。3.2 产品种类酱产品分为黄豆酱、甜面酱等。3.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

15、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

16、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496 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 碱性橙染料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

17、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3.4 抽样3.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3.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可即食酱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非即食酱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

18、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可即食酱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非即食酱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

19、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3.4.3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3.5 检验要求3.5.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3-3。表3-3酱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氨基酸态氮aGB 2718GB/T 5009.402总砷GB 2762GB/T 5009.11-2003GB 5009.11-2014 3铅GB 2762GB 5009.124苯甲酸GB 2760GB/T 23495 5山梨酸GB 2760GB/T 23495 6糖精钠GB 2760GB/T 5009.28GB/T 23495 7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20、(甜蜜素)GB 2760GB/T 5009.978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2760GB/T 5009.1409黄曲霉毒素B1bGB 2761GB/T 1897910大肠菌群GB 2718GB 4789.3平板计数法11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GB 29921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12罗丹明B食品整治办20083号SN/T 243013碱性橙II、21、22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T 2349614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GB 2760/注:a. 仅酿造酱检测 b. 仅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酱检测3.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3.5.2.1对总砷的检

21、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3.5.2.2检验项目“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结果超过1的,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并判定,结果未超过1的,不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3.5.2.3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3.6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3.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3.6.2检验项目有不

22、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 调味料酒4.1 适用范围适用于调味料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 产品种类料酒。4.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23、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4.4 抽样4.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4.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L,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

24、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L,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

25、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4.4.3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4.5 检验要求4.5.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3-4。表3-4调味料酒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总砷GB 2762GB/T 5009.11-2003GB 5009.11-2014 2铅GB 2762GB 5009.123苯甲酸GB 2760 GB/T 234954山梨酸GB 2760GB/T 234955糖精钠GB 2760GB/T

26、5009.28GB/T 234956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2760GB/T 5009.977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2760GB/T 5009.1408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aGB 2760GB/T 5009.35 注:a.合成着色剂检测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4.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4.5.2.1对总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4.5.2.2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4.6 判定原则

27、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4.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4.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5 香辛料类5.1 适用范围适用于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香辛料调味油、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香辛料酱(芥末酱、青介酱等)及其他香辛料调味品。5.2 产品种类香辛料调味品包括香辛料调味油、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香辛料酱(芥末酱、青介酱等)、其他香辛料调味品。5.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

28、,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19681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373 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

29、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496 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2430 进出口食品中罗丹明B的检测方法食品整治办20083号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5.4 抽样5.4.1

30、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5.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1.5L(k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1.5L(k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

31、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5.4.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5.5 检验要求5.5.1 检验项目香辛料调味油检验项目见表3-5。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

32、香辛料酱及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见表3-6。表3-5香辛料调味油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铅GB 2762 GB 5009.122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诱惑红、赤藓红)aGB 2760GB/T 5009.35SN/T 17433抗氧化剂(BHA、BHT、TBHQ)GB 2760GB/T 233734苏丹红I-IV食品整治办20083号 GB/T 196815罗丹明B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SN/T 2430 注:a. 合成着色剂检测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表3-6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香辛料酱及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33、检测方法1铅GB 2762GB 5009.122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GB/T 5009.343苯甲酸GB 2760GB/T 234954山梨酸GB 2760GB/T 234955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GB 2760GB/T 5009.976糖精钠GB 2760GB/T 5009.28GB/T 234957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2760GB/T 5009.1408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胭脂红、诱惑红、赤藓红)aGB 2760GB/T 5009.35SN/T 17439苏丹红I-IV食品整治办20083号 GB/T 1968110罗丹明B 食品整治办2008

34、3号 )SN/T 243011碱性橙II, 21, 22食品整治办20083号 GB/T 23496 注:a. 合成着色剂检测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5.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5.6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5.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5.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6 固体复合调味料6.1 适用范围适

35、用于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鸡粉、鸡精调味料和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6.2 产品种类固体复合调味料包括鸡粉、鸡精调味料和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调味盐。6.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

36、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37、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19681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377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2430 进出口食品中罗丹明B的检测方法食品整治办20083号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

38、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6.4 抽样6.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6.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即食产品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非即食产品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即食产品不少于9个销售包

39、装,非即食产品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6.4.3

40、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6.5 检验要求6.5.1 检验项目鸡粉、鸡精调味料的检验项目见表3-7,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检验项目见表3-8。表3-7鸡粉、鸡精调味料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谷氨酸钠SB/T 10371SB/T 10415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SB/T 103712呈味核苷酸二钠SB/T 10371SB/T 10415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SB/T 103713总砷GB 2762GB/T 5009.11-2003GB 5009.11-20144铅GB 2762GB 5009.125苯甲酸GB 2760GB/T 234956山

41、梨酸GB 2760GB/T 234957糖精钠GB 2760GB/T 5009.28GB/T 234958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2760GB/T 5009.979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2760GB/T 5009.14010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GB 2760GB/T 5009.3511菌落总数SB/T 10371SB/T 10415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212大肠菌群SB/T 10371SB/T 10415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3GB/T 4789.3-200313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aGB 29921GB 4789.4GB

42、4789.10第二法注:a. 仅即食产品检测。表3-8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铅GB 2762 GB 5009.122总砷/无机砷GB 2762 GB/T 5009.11-2003GB 5009.11-2014 3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GB/T 5009.344苯甲酸GB 2760GB/T 234955山梨酸GB 2760GB/T 234956脱氢乙酸GB 2760GB/T 233777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GB 2760GB/T 5009.978糖精钠GB 2760GB/T 5009.28GB/T 234959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B

43、2760GB/T 5009.14010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胭脂红、诱惑红、赤藓红)GB 2760GB/T 5009.35SN/T 174311苏丹红I-IV食品整治办20083号 GB/T 1968112罗丹明B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SN/T 243013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aGB 29921GB 4789.4GB 4789.7GB 4789.10第二法注:a. 仅即食产品检测,其中副溶血性弧菌仅水产调味品检测。6.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6.5.2.1对总砷和无机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

44、;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6.5.2.2对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检测,除水产调味品和藻类调味品以外的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检测总砷,水产调味品(包括鱼类调味品)检测无机砷,藻类调味品不检测该项目。6.5.2.3合成着色剂的检测项目,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6.5.2.4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6.6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6.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6.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