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092253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某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1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要点(2023年版)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许可证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审核要点。一、及时性审核结合许可证技术规范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审核持证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频次和时限要求提交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一般应于次年1月底前提交。个别行业如火电等行业的年报应于次年1月15日前提交。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无需提交年报。(二)月/季度执行报告排污

2、许可证月度/季度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月报/季报)一般应于自然年每月/季度下一个月15日前提交。持证时间不足十天的,无需提交当月月报;持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交当季季报。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月报和四季度的季报可并入当季季报和当年年报,无需单独提交。二、完整性审核主要对执行报告中以下十一项内容在报告周期内的信息填报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年报,第(一)至第(八)项为必查内容,第(九)至第(十一)项为选查内容。对于季报,应审核第(二)、第(三)和第(六)项内容。对于月报,应审核第(六)项内容。(-)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汇总表应完整填报基本信息、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工业

3、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等内容的变化情况。若上述内容存在变化情况的,还应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如营业执照、现场照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等),且变化情况与支撑材料保持一致。(二)企业基本信息表应完整填报运行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用量、能源消耗量、全年生产负荷和取排水信息等内容。当主要产品产量或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超出许可证载明产能或用量时,还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1 .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完整填报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时间、处理量、处理效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时间、运行效率等内容。当处理设施涉及药剂使用、污水回用时,还应填报药剂使用量和污水回用率等内容

4、。若污染防治设施发生过停运或异常运行情况(含设备维护、设备故障等),则应完整填报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汇总表,包括停运(异常)的时段、故障设施、故障原因、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信息,上述信息应与企业台账或异常情况上报记录等材料保持一致。排污许可证对停运(异常)时段有监测要求的,还应完整填报该时段内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未填报该表的,应在本章小结中明确污染防治设施不存在异常情况。2 .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储存/利用/处置设施对于已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更新了排污许可证中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的持证单位,应完整填报自行储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说明表。当存在

5、超能力、超种类、超期贮存或其它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的情况时,应在本章小结中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涉及环保手续的,还应在小结中补充环保手续情况。(四)自行监测情况应对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完整填报自行监测落实情况。填报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数据应与提交的监测报告、台账记录等一致,原则上也应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数据保持一致。1 .有组织排放应完整填报正常工况下各废气(水)排放口的有效监测数据数量、浓度(速率)监测结果、超标数据数量、超标率等内容,并提交与实际排放量计算相关的监测报告。其中,超标率数据应与有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超标时段小时(日)均值报表中的对应信息

6、相匹配。若存在非正常工况或特殊时段,应至少完整填报相关排放口编号、该时段污染物排放种类等信息。当排污许可证对该时段有自行监测要求时,还应完整填报相关监测信息,填报要求与正常工况下的排放口监测要求一致。2 .无组织排放应对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厂界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完整填报无组织废气的监测点位(设施)、监测时间、浓度监测结果、超标情况及超标原因等内容。若排污许可证载明了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包括采样)等无组织排放源管控要求,还应在本章小结中填报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情况。对于造船等尚不具备收集或者消除污染物排放条件的无组织排放,应在本章小结中填报所采取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如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等

7、)。(五)台账管理信息持证单位应完整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落实情况。若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中填报了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或异常运行情况,还应提交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时段的台账记录。(六)实际排放情况1 .有组织排放应完整填报正常工况下废气(水)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并提交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材料。若在非正常工况或特殊时段有相关监测数据,应在本章小结或特殊时段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中填报实际排放量,并提交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材料。2 .无组织排放若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了挥发性有机物的五类无组织排放源: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包括采样);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损失;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

8、程逸散;冷却塔和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应在本章小结中填报其实际排放量,并提交详细计算过程和依据。石化行业有延迟焦化无组织排放的,也应填报其实际排放量并提交计算过程和依据。对于造船等尚不具备收集或者消除污染物排放条件的无组织排放情形,当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明确的相关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如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等)后,可计算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3 .超标排放当存在超标排放时,应完整填报超标时段、排放口、污染物种类、实际排放浓度、超标原因等信息,相关信息应与填报的自行监测超标数据对应。其中,废气超标时段应逐小时填报,废水超标时段应逐日填报。(七)信息公开情况持证单位应完整填报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A)

9、附件持证单位应上传自行监测布点图(监测点位标注完整,如实反映实际监测点位布设位置),以及第(一)至第(七)项内容中明确需提交的相关情况说明、监测报告、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和依据等材料。(九)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持证单位应在本章小结中填报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和运行情况,包括人员保障、设施配备、企业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谢口实施情况、相关责任的落实情况等。(十)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持证单位应在本章小结中填报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应急预案、清洁生产等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上述第(一)至第(十)项中未能包含的内容,在本章小结中进行填报。三、合规性审核重点审

10、核执行报告中持证单位产排污等环节变动情况的合规性、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合规性、以及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等内容。(-)产排污等环节变动情况的合规性报告周期内存在主要产品产量或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超许可证载明产能或用量、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调整、以及工业固体废物的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规模、种类、去向变化等情形的,应根据变化发生阶段分别对照国家重大变动清单和本市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审核其变动内容是否与提交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等材料相符。(二)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合规性1 ,排放浓度(1)监测数据有效性。持证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应

11、符合国家环境监测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其中,自动监测数据应由满足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且正常运行的自动监测设备提供;废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应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的数据有效性要求;废水污染物监测数据应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的数据有效性要求。手工监测数据应由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质量体系的持证单位或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提供(有CMA计量认证标志)。执法监测数据由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提供。(2)达标情况。正常工况下,废气(水)自动监测设备有

12、效日均值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即为达标,手工监测数据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即为达标。若排放标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要求判定。非正常工况时,持证单位应针对超标情况提供合理说明,包括已上报生态环境部门的治理设施停用、故障和在线监测设施异常情形等。2 .实际排放量(1)计算原则。应以实际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涉及VOCs六类无组织排放源的,还应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沪环保总201770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总201662号)等文件计算无组织排放量。(2)数据选取顺序。用

13、于核算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的监测数据应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执法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手工监测数据的原则选取。(3)自动监测数据应用。废气(水)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应先按CEMS数据中每个时间段浓度乘以流量的方法得出各个时间段的排放量,再采用累加法进行核算。若在线数据有缺失的,缺失数据应按照HJ75、HJ356规定的方法进行补充。缺失时段超过25%的,自动监测数据不能作为核算实际排放量的依据。(4)手工监测数据应用。一是废气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应按照每次手工监测时段内每小时污染物的实测平均排放浓度乘以平均烟气量和运行时间的方法进行核算,当监测时段内有多组监测数据时应加权平均。二是废水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

14、。有累计流量计时,应按照废水流量加权平均浓度乘以年累计废水流量的方式进行核算;无废水流量监测时,可按许可证载明的废水排放量乘以污染物实测平均排放浓度的方式进行核算。(5)其他情形。一是超标时段的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应按超标时段内污染物的实测平均浓度乘以烟气量(废水量)和超标时间的方法进行核算。二是实际生产时间超过许可证载明时间时,应按实际生产时间核算实际排放量。三是污染物未检出时,该时段内的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无需计算。四是持证单位报告周期内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按产污系数法或物料衡算法核算实际排放量。鼓励持证单位如实计算开停工、检维修、事故排放等情况的实际排放量。(6)排放量合规情况。逐个

15、将废气(水)污染因子的全厂实际排放量与其许可排放量进行对比,审核报告周期内的实际排放量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其中,废气污染因子应分别计算有组织源项和无组织源项的实际排放量。(三)环境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1 .自行监测要求结合关于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88号)等审核持证单位的自行监测落实情况,重点审核在线监测设施是否及时安装、手工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要求等内容。(1)自动监测设备。通过有效监测数据数量等信息,审核持证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24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固定污染源

16、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联网和备案。(2)手工监测。通过有效监测数据数量等信息,审核各污染因子的手工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许可证的监测频次要求。(3)无组织控制。涉及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审核其泄漏检测和修复是否满足许可证相关要求。2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要求(1)运行时间。对照执行报告周期内各生产单元实际生产时间,对污染治理设施(含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的运行时间进行审核。原则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应大于其对应产污单元的实际生产时间。(2)去除效率。若排污许可证载明了污染治理设施的去除效率要求,应结合相关监测数据,审核污染治理设施的实际去除效率是否满足许可证要求。附件2区2023年执行报告检查

17、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一、总体完成情况本区应提交2022年度执行报告的持证单位共计XX家,按期提交X家;应提交2023年一季度执行报告的持证单位共计XX家,按期提交XX家;应提交2023年二季度执行报告的持证单位共计XX家,按期提交XX家;应提交2023年三季度执行报告的持证单位共计X家,按期提交XX家。本区应开展2022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的持证单位共计XX家,其中七个典型行业XX家,其他行业XX家。实际完成XX家,包括七个典型行业XX家,其他行业XX家。二、工作开展情况(描述主要做法和经验,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宣传培训、帮扶指导等)三、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存在问题的情形分析(-)总

18、体情形分析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至少存在一项问题的排污单位共计XX家,问题率为xx%。主要问题集中在2 .原因分析本次规范性审核发现错误率较高主要有以下XX方面原因:O(对于出现频率较高的问题,应详细分析造成原因)3 .问题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该部分为整改报告内容)对执行报告提交率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已采取等措施(如责令整改等)。对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已采取等措施(如退回企业进行修改、移交执法部门采取各类处罚措施等)。目前,已完成整改XX家,整改完成率X%o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包括(分析未完成整改原因)。(二)典型案例(提出不少于一个典型案例,分析相关情况)(三)工作建议(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四、下一步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PDF附件054.pdf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