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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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检查工地项次出动检查组数出动检查人数行政罚量进行处数一般安全类一般程序处罚数量质量类一般程序处罚数量易序罚量简程处数安全类简易程序处罚数量质量类简易程序处罚数量发改数下责总全责数置安类改量量责数宣质类改量现类全量患数发各安质隐总现量患数发质隐条整质隐条长已改量患到现全患数发安隐条整安隐条鼠已改全患娄填报人:联系电话:附件2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建设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组织责任主体落

2、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各自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5)1号)附件第六条、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o2建设单位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与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质量保障体系、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定代表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

3、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等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当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责任,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处理建设过程和保修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Ill号)二(二)。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

4、)第一条第八款: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质量安全例会制度、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和履约检查制度、工期管理制度、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主要建筑材料公示制度、首件验收和样板引路制度、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4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第一条第九款: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管

5、理机构,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质量主管、安全主管等专职人员,明确其质量安全责任和上岗要求,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应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22)67号)第三章第九项:建设单位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应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专业机构,或者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对改造工程全过程进行专业管理和服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5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涉及工程

6、质量管理的所有责任人人员名册,并注明其各自的质量职责及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内容口符合口不符合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Ill号)四(三):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留存制度。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所有责任人编录成册,并注明其各自的质量职责及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内容。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此册汇编进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会同其他工程验收文件提交城建档案馆备查。口6建设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加盖有强审章的设计图纸,或提供在数字化审图系统备案的施工图生成的图纸信息二维码

7、口符合口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417号)。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7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图纸会审,图纸会审记录签字人员资格应符合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5.1.2。8当工

8、程设计变更时,建筑节能性能不得降低,且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2.0.709建设单位是否组织独立第三方专家对“四新”进行“四个原则”“八种问题”进行论证,是否形成专家意见,是否提出结论及注意事项。口符合不符合口不涉及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7号)第二条第一款:设计、施工单位拟采用“四新”前,应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确定采用“四新”后,建设单位应就“四新”是否符合“四个原则”、是否存在“八种问题”组织独立第三方专家论证。第三方专家论证会应当由相关

9、行业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不得少于7人,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中设计、施工、建材领域的专家各不少于1名;并应遵守回避原则,不得与该工程存在利害关系。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0是否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责任规划师是否协助街道办事处指导设计单位做好调研摸底、民意调查、技术咨询、成果公示、方案论证和规划评估等工作;是否在改造中提供跟踪服务。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京规自发(2020)434号)第十七条城市设计编制和实施应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市建立的责任规划师制度。鼓励责任规划师全程参与其责任范围内的城市

10、设计编制和实施工作。对于街巷环境综合整治(治理)项目和社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责任规划师应协助街道办事处指导设计单位做好调研摸底、民意调查、技术咨询、成果公示、方案论证和规划评估等工作。四、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22)67号)第四条第(一)款落实责任规划师责任。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发挥好责任规划师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规划引领与技术咨询作用。责任规划师要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民意,对改造实施要点作出研判,在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增强小区韧性、塑造街区文化、推进绿色发展以及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改造

11、中提供跟踪服务,积极推动项目品质提升。同时积极推进责任规划师参与深度设计。11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前开展入户调查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7号)第二条第六款: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前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改造房屋结构、室内外管线布置等现状后方可开展项目设计。设计单位应指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跟踪指导服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2在施工现场设置居民接待场所,公示改造相关各方姓名、责任、联系方式,现场及时接受居民的咨询,建立工作台账,明

12、确责任主体口符合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22)67号)(-)坚持共商共建共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会同实施主体,在施工现场设置居民接待场所,公示改造相关各方姓名、责任、联系方式,现场及时接受居民的咨询,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协调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居民重点诉求和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将群众工作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建立健全与群众共商共治共建的工作机制。13其他口符合不符合口不涉及结果统计符合项不符合_项不涉及项符合率。受检单位:受检单

13、位现场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注:当同一检查项有多个检查点时,任何一点不合格,该项即判定为不合格。附件3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H程质量检查表(监理单位)项目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单位资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总监理工

14、程师资格及履职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2.1、3.2.2条、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3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15、,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9)12号)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技术复杂程度,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阶段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还应遵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第四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必要时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于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4监理工程师应对在工程上使用的防水材料、外窗、保温材耨履行验收手续,验收签字人员资格应符合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质量

16、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设计要求。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5应按要求编制监理旁站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对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土方回填等进行旁站,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墙体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六条、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6应对进场保温材料、外窗、防水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和验收,并在见证记录上签字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

17、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十一条、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3.0.3.1条。7监理单位应如实每日记录监理日志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7.2.L15,7.2.2条。8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上签章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九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9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口符合口不

18、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2.15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0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防水、外窗、保温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签字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2.3.5条。11其他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结果统计符合项不符合项不涉及项符合率。受检单位: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注:当同一检查项有多个检查点时,任何一点不合格,该项即判定为不合格。附件4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H程质量检查表(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

19、符合/不涉及)依据1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履职情况;项目负责人应与住建委备案合同中人员一致;若发生人员变更,变更手续应齐全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1)130号)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Hl号)第一条第三款、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2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施工项目部应设置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质

20、量员、试验员等现场专业人员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Ill号)第三条第三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1)130号)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三款,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第1.0.3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3改造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涉及抗震加固的,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评审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1、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2号)第八条。4推行样板引路和“双牌”公示制度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2号)第十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样板计划,明确工程实体上样板设置部位,样板段(间)的具体部位为同一工序的第一次施工部位。样板段(间)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主动接受业主等各方的监督并指导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责任主体公示牌”及“主要材料公示牌”。“责任主体公示牌”应当载明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机构单位名称及项目负

22、责人姓名、电话。“主要材料公示牌”应当载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结果等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注明公开电话,接受居民监督。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Ill号)第二条第三款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6施工各层级技术交底的针对性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O17)5.3.3.2: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

23、应用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工长组织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并由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字。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第三(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2号)第九条施工交底文件的内容应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施工需要,结合交底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不得简单照搬标准规范的条款,不得将通用要求作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7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复验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

2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6.2.1.1条8外墙外保温采用保温装饰板时,保温装饰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连接必须牢固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6.2.10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9外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复验;安全玻璃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6.2.3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第6.1.3条,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5、技术规程(DBIl/381-2016)第3.0.13条、第5.2.7条,以及设计要求10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应有效密封。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6.2.13条11屋面卷材防水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第6.2.12条12外窗上楣的外口应做滴水线,外窗台应设置不小于5%的外排水坡度;雨棚、阳台外口应做滴水线;屋面檐口下端应做鹰嘴和滴水线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

26、J/T235-2011)第5.3.1条、第5.3.2条、5.3.3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12)第4.IL6条。13防水、外墙保温等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验收等重要工程资料签署以及隐蔽工程可追溯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值850300-2013)第3.0.6条第5款、6.0.1、6.0.2及附录EF;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29号)(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追溯管理,施工单位应对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取样、制样及送样、土方回填、防水工程和外墙保温工程留存影像资料,相关资料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

27、合格,鼓励施工单位将留存的影像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使用前移交业主单位。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4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的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设置预埋管或防护套管情况,通风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封堵情况(采用不燃的柔性材料进行封堵)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第6.2.2条1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3.3.1616电气设备的外露

28、可导电部位应单独与保护导体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导体的材质、载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3.1.7条17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规范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10.1.1条18墙体节能工程防火隔离带的位置和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墙体防火隔离带主要材料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的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至少复验一次)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第7.L1条、第

29、7.1.3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9空调板、洞口四周、楼梯间及外墙-800以上(冰冻线以上)等部位保温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不符合口不涉及设计文件要求20外窗更换宜采用按户更换形式,每户外窗更换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外窗更换要做到“一窗一设计、一窗一测量、一窗一制作、一窗一安装、一窗一封闭,拆改不过夜。符合口不符合不涉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11/381-2016)第6.3.4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22)67号)第四条第(三)款“外窗更换要做到“一窗一设计、一窗一测量、一窗

30、一制作、一窗一安装、一窗一封闭,拆改不过夜”。21其他符合口不符合不涉及结果统计符合项不符合项不涉及项符合率J受检单位: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注:当同一检查项有多个检查点时,任何一点不合格,该项即判定为不合格。附件5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H程安全检查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47号令)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

31、料。2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三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修改为“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3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符合不符合口不涉及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6号)2.4建设单位须单独列支并及时足额支

32、付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质量安全的专项经费,逐步实行第三方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4建设单位坚持党建引领口符合不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第一条第十四款:坚持党建引领。工期在6个月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等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5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符合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

33、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6建设单位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7其他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结果统计符合_项不符合项不涉及项符合率.。受检单位: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注:当同一检查项有多个检查点时,任何一点不合格,该项即判定为不合格。附件6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H程安全检查表(监理单位)项目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

34、/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监理规划与建立实施细则编审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2项目总监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章口符合不符合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

35、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贝口(京建法(2019)11号)第十六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并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

36、施工方案除应当履行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审核审查程序外,还应当由负责工程安全质量的建设单位代表审批签字。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3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实施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第三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4发现安全隐

37、患后监理通知的签发及复查整改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5.5.6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5“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核情况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5.5.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38、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6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7其他符合口不符合口

39、不涉及结果统计符合项不符合_项不涉及_项符合率。受检单位: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注:当同一检查项有多个检查点时,任何一点不合格,该项即判定为不合格。附件7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检查表(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1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口符合口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口符合口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

41、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特点对施工人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作业,并及时登记建档。项目从业人员应在进场后7日内完成体验式安全培训,每年应进行不

42、少于两次体验式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长应不少于2学时。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号)第二条;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第二章.8.安全培训教育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

43、)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5施工现场在老旧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立“责任主体公示牌”及“施工作业时间公示牌”。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71号)第九条建立“双牌”公示制度。施工现场应在老旧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立“责任主体公示

44、牌”及“施工作业时间公示牌”。“责任主体公示牌”应载明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施工作业时间公示牌”应载明施工作业时间、施工部位、施工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接受居民监督。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评价(符合/不符合/不涉及)依据6施工单位应保障居民出行道路的平整、通畅和安全,道路坑洼不平的要及时修补。处于施工坠物范围之内的应按规范搭设安全防护通道。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第一章.8.环境治理7实施改造前,对小区建筑的结构安全性及各类电力、燃气、供排水管线进行排查,提前制定防护措施保障既有建筑和管线安全。口符合口不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71号)第十条实施改造前,应对小区建筑的结构安全性及各类电力、燃气、供排水管线进行排查,提前制定防护措施保障既有建筑和管线安全,施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采取措施解决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8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采取作业区与非作业区防火分隔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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