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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市医保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我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依据市财政局某某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某某财(2014)97号)、关于转发部分省直机关及市直机关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具体规定的通知(某某财(2014)351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某某市市直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某某财(2015)591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局直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二、严格出差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市医保局公务出差审批单”,详细填写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等。其中:局主要领导出差,按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办公室负责办理请假手续;其他局领导出差
2、,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工作人员出差,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三、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标准1、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1)出差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2)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费附加可凭据报销。(3)出差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
3、、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4)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2、住宿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发生的房租费用。(1)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出标准限额之外的出差人自行承担。(2)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3、伙食补助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1)补助伙食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
4、当天最后到达地的标准报销。如当天往返几个不同目的地的,按当天最远出差目的地标准给予补助,一天只能报销一趟次。(2)出差人员赴市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补助标准执行。工作人员市内出差,在市主城区(某某区、某某区)范围外,确因工作需要发生误餐的,按每人每餐50元标准给予补助。(3)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有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4、市内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1)工作人员赴市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2)工作人员市内出差,在市主城区(某某区、某某区)范围外,确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通
5、费的,在每人每天80元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4)出差人员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四、规范报销审批手续1、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对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2、差旅费报销时应填写“市医保局差旅费报销审批单”,经财务审核后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出差审批单、
6、单位派车出车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应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住宿费、交通费等需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五、监督问责制度1、局分管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公务内容的出差活动。2、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的费用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核把关,不得擅自扩大报销范围和提高报销标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和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原目的地或更改出差目的地的,单位不承担其相关费用。3、对虚报冒领差旅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差旅费,转嫁差旅费及违反某某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某某财(2014)79号)中其他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7、并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市医保局纪检部门将不定期对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其他规定1、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境外的食宿交通费,按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报销。3、市医保局直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及相关项目建设法人机构参照本制度标准执行和管理。因金河口闸管理站坐落在和县境内,相关工作人员在和县范围外市内出差,伙食费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可按本制度第三条中有关标准报销。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医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