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中国政治制度史期末复习资料考试题库及答案小抄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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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判断题国语楚语记载:颛顼,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是谓重、黎绝地天通。颛顼的“绝地天通”的涵义,是指颛顼以政治权力拥有者的身份,垄断了沟通神、人的巫术权力。礼记表记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说明巫术活动在商代盛行。商代的青铜器除武器和部分器皿之外,绝大多数是用于生产活动。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1年12月2日正式颁布。是一部永久性的宪法文件。新约法,就是中华民国约法,是由临时约法增修而成的,形式上拼凑了西方国家的法律条款,实际上是确认了袁世凯的独裁统治,因而又称袁氏约法。对大总统实行一切有效的制约。中华民国鄂州约法,简称鄂州约法,它是中华民国成立以

2、后颁布的第一个有宪法性质的文献。1861年设立的总理衙门,自始至终是一个办理外交的机构。1870年,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领成为定制后,南洋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也成为定制。1911年12月2日正式颁布的鄂州约法,虽然并非永久宪法,却是选举临时大总统,成立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依据。按照清朝的政治体制,南洋大臣与北洋大臣名义上隶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以,两大臣实际上没有相当的独立处置事务的权力。八股文除了应付科举,还在公私文书、记事、抒情、说理等方面,使用这种文体。八股文的惟一作用就是应付科举,无论是公私文书、记事、抒情、说理等,都无法使用这种文体。北洋大臣的地位与权限与南洋大臣相同。北洋通商大臣依例

3、由两江总督兼任。春秋时期,各国有总揽国家政务的执政大臣,名称和制度均统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但是转型所带来的变化主要是在形式层面,因此,转型后的中国社会与西周时期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文化样式就是由这次转型奠定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文化样式就是由这次转型奠定的。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变化主要是在形式层面,政治制度的许多细节也出现了相应的调整和变化;并且,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精神也发生了根本改变。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

4、出现对战争的记载。在我国国家起源阶段出现如此之多的战争记载是偶然的。从现代政治学理念上看,皇帝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一切最高权力的拥有者。中国历史上,皇权等同于整个政治机构。从制度设置看,东汉的尚书台只是皇帝私人秘书班子,并无决定之权,但是,实际上尚书台分享了皇帝部分权力,起到了宰相作用。从中国历史上看,宦官乱政,以东汉、唐、明为最,其中又以明为甚。大业二年(公元606年),隋炀帝定制以十科举人,但只有“文才秀美科”(即唐朝的进士科)是常设科目,其余皆临时设置,表明隋朝的科举制尚处于草创阶段,取士的范围还不是很大。东汉初年,光武帝设司空,罢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领御史台。御史中丞,其秩次于尚书令

5、,品秩比较低,但权势很大。朝贺时,时称“三独坐”,御史中丞不包括在内。对中国政治学来说,政治制度史在学科中占据了一般的地位。恩荫制,是指子孙依靠父祖的官爵或功勋保举任官的制度,是西周“世卿世禄制”在秦以后的一种变异形态。分封制在西周呈现出多极化的特征,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各级政权的基本体制形式。汉代,司马迁著史记专辟礼书、乐书等,首次在正史中为制度史在资料整理与研究建立了专题形式。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诏命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并要求扩大举荐范围,平民不在举荐之列。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

6、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东汉刺史的地位大致与西汉相同。淮军是由曾国藩创办的一支地方武装。靖难之役之后,明代皇位继承趋于稳定,基本都是父子相传,即嫡长子即位。九品中正制始于曹魏。到西晋时期,派到各地的中正已完全为士族所控制,门第成为入仕的首要条件。科举制在宋代已逐渐完善。随着科举规模的扩大,国家官僚系统的基本构

7、成已是科举出身的文官。历史上的百日维新运动,与洋务运动一样,核心在于引进西方先进技术。两汉的察举和征辟、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以及隋唐的科举制,意味着职官选任置于中央政府的统一控制之下,中央集权体制各系统间的协调进一步加强。两宋时期的言谏和监察制度出现了重要变化。但是,宋代言谏对象仍然是皇帝。辽皇帝以下,设置南北两套管理机构。即北面官和南面官。所以,北府宰相与南府宰相地位同等。门下省是唐代宰相机构之一,其侍中等长官要参与政事堂议政,即参与朝廷决策,但其对决策所承担的责任与尚书、中书二省相同。明朝初年,朱元璋鉴于历代宦官乱政的教训,严禁宦官干政。所以,宦官干政没有在明代重演。明朝的内阁因要对政务先提

8、出处理意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皇帝的决策,对六部及院、寺之间的关系,内阁也能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因此,内阁承担了汉唐宰相的权力,是真正的宰相机构。明朝官员致仕后,可以留住京师或任所所在城市。明朝立国之初即确立了封藩制。洪武二年,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属之制,此后有明一代除储君外的皇子均册封为王。永乐以后,藩王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有明一代,避免了藩王的作乱谋反。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称三法司。明朝朱元璋在皇位继承上,完全遵循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明代宦官还领导一个全国性特务机构,一是锦衣卫,一是东厂,合称“厂卫”。明代南京作为陪都,仿照北京的中央政府框架,设六科给事中,只

9、是每科只有一人,其职责与北京六科同。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年间开始设六科给事中,以后逐渐定型。明代六科官员品秩虽低,权力也小。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是临时参议院。1912年1月28日成立于南京,同年4月29日迁至北京,至1913年4月8日自行解散。从制度上讲,临时政府临时参议院具有临时国会的性质,是国会的前身,获得一般总统制国家议会对总统的监督权。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是临时参议院。从制度上讲,临时政府临时参议院具有临时国会的性质,是国会的前身,但是,它没有获得对总统的监督权,对临时大总统处于一种事实上的软弱地位。因此,中国的社会形态与国家体制仍然是专权的。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突出总统权力的不完全的三

10、权分立的民主共和政体,有着独立的司法机构。秦朝实行郡县两级制,将郡作为国家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秦朝实行郡县两级制,将县作为国家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秦以后郡县制成为地方的基本建制。秦汉以来,台谏之权一直处于分离状态。隋唐时期,言谏之权归门下,监察之权归御史台。两宋也是如此。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创建皇帝制度,到1927年国民革命时被废除。秦以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格局的确立,终结了历史上的分封制度。清朝除了常设于中央对口行使职权的十五道监察御史外,在地方上,还设置了三级监察机构,其中巡抚一职,是省以上的监察官员。清朝官员俸禄也是继承明朝制度,主要有米、钞、布、盐等。清朝省级官员以巡抚为一省主官。

11、除巡抚外,还有承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它们是并列的关系。清朝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以取代传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承旨办理军国要务、任免官员、呈递章奏、起草谕旨的中枢机构。军机处成为国家的正式机构。清朝致仕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官员退休年龄为70岁。清末“新政”,在政治体制上的改革,涉及政治机构、军事、文化教育和法律。无论是涉及范围,还是实施力度,都远远超过了康有为、梁启超变法所实施的改革,所以,这些改革阻止了辛亥革命的爆发,同时延长了清政府的统治寿命。清袭明制,学校是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以八股文为固定程式。商代的内服与外服,是将国家分成中央和地方两个部分。内与外,指的是所处的位

12、置的不同。内服指王畿;外服是王畿外由各类地方势力所管辖的区域。这两个部分,商王控制的力度是相同的。商代对神灵十分迷信,商王几乎任何事情都要卜问,商纣王说:我生不有命在天。商代社会普遍信仰的是巫教,商代王权合法性观念完全是巫术思维的产物。商人巫术活动盛行,主要表现在卜辞中。商王对青铜器的独占,是因为青铜器的实际用处。世袭制,作为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国家权力转移形式,它的实施有助于避免因对皇权的激烈争夺而引发的政治动乱。所以,在中国历史上,世袭制对政治稳定的作用十分明显。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一个族系在联合体内只要取得一般性优势。谥号是皇帝专有的,皇后虽然母仪天下,也不能有谥号。宋朝

13、军事权由枢密院、三衙、兵部三方分掌,其中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长官称枢密使,拥有指挥军队的权力。宋朝在尽量分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同时,扩大了监察系统的权限:御史被明确赋予了“言责”;整个政府皆在其监督之下;监察系统官员的“言责”,开始受到国家的鼓励和保护,有完全积极的意义。宋朝致仕官员,一律给半禄。宋代官员俸禄十分简单,皆实物支付。宋代任官有“官”、“职”与“差遣”之分。其中,“官”用以表示等级,与俸禄无关。宋代三省长官虽存,但却不一定行宰相之权。宋明以后,皇位继承制度走向稳定与规范。宋朝除太祖与太宗是兄终弟及,太宗以后基本都是父子相传。隋朝承北齐之制,重尚书、重仆射,以其为正宰相,

14、而纳言、内史令的地位还无法与尚书令、仆射相比,故隋朝纳言、内史令虽参政而少宰相之名。三省的关系及其运行都处于摸索的阶段。隋朝建立后,皇帝以下仍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但只是对功臣的赠官,并无实权。隋朝实行地方两级建制,地方官任用僚属的权力归于地方。隋开皇七年(公元587年),文帝颁布诏令:“罢州郡之弊,非乡里之举,内外依命,悉归吏部。”这一措施标志着原来由地方州郡及中正分散掌握的选官方式,已为由中央政府统一控制的选官制度所代替。隋唐三省长官均为各有一定实权的处于同等地位的宰相。所谓上计制度,就是要求官员在年末时,将一年的政绩,包括户口统计、垦田与赋税数目、府库储积

15、数目、刑狱治安状况、自然灾害情况等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内容写在统计簿册上,向中央政府汇报。所谓世卿世禄制,就是权力在少数贵族家族内部代代世袭。其基本要素就是政治权力。唐朝官吏的俸禄由土地、实物组成。唐朝官员退休一律以七十为限。唐代,进士科录取比例一般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明经科的比例是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故进士科在唐代盛于明经科。唐代,通过科举考试后,还要参加吏部考试,宋代取消了吏部考试,一经科举考试合格,即按等定品授职。唐代武则天后,偶尔举行殿试,宋代殿试已经制度化。唐高祖武德年间,设置政事堂,作为议政决策机构。政事堂会议还有轮流执笔和秉笔制度,秉笔宰相的任务主要有主持会议、总结记录、轮班办公

16、等。至此,政事堂已由议事之所变成了正式的宰相机构。唐宋时期,通过科举考试后,一律取消吏部考试。一经科举考试合格,即按等定品授职。魏晋南北朝的军队分“内军”、“外军”。其中,内军是指中央直辖禁卫京师及屯戍京畿的军队,领军将军负责训练和军事行政工作,有调动军队的权力。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取代察举制成为主体选官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制度本身的弊端越来越严重,终于为科举制所取代。魏晋南北朝形成的三省制度,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变化,它标志着宰相权力已被三省分割,秦汉时期的独相制已为群相制所替代,它的产生是君权与相权长期互动的结果。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文帝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

17、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择优录用。汉书文帝记记载:当时共有百余名低级吏员被举荐到京城,结果晁错策试成绩第一,被授予“中大夫”职位,标志着汉朝察举制度正式确立。我们说周王与诸侯国有臣属关系,王室与诸侯国之间也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诸侯国有相应的自治权,周王无权干涉。西汉,三公同为宰相。互不统属,各负其责。三公鼎立,比之秦两相制,宰相权力稍被分割。西周的分封制度为周公所首创,但是分封不是从西周开始的,而西周分封的规模与商代相同。西周的礼乐制度,所谓“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其中礼和乐,都是对等级身份的提示。西周的礼乐制度与宗法制、分封制是相辅相成的。这三者表现层面不同,其中西周政治制度最核心的内

18、容是宗法制。西周是典型的世卿世禄制。即国家的主要官员为世袭贵族,国家以赐给世袭采邑的形式支付其俸禄,他们既是采邑内的最高行政、司法、军事长官,同时还可能担任王室的某个职位。西周宗法制,以血亲纽带为基础构筑了政治等级关系。西周的礼乐制度与宗法制、分封制是相辅相成的。西周宗法制以嫡庶划分而导致的大宗、小宗的的分野,从周天子到庶民,成为周代人群辨识和社会分层的主要方式。夏以后,禅让制成为王权固定的继承模式,并得到了传统合法性观念的有力支持,从而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夏王朝的建立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相传“夏启有钧台之享”,这是夏启主持的有诸侯参加的盛大巫术活动,这是诸侯

19、对其特殊权力的一种承认,也是他利用巫术证明其权力合法性的证据。相传夏代先后在阳城、帝丘、原等地建都,这些地方基本都是在河北境内的黄河两岸。相传禹曾“铸九鼎”。不论铸鼎的是禹还是启,铸鼎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用于传承。湘军的前身是湖南团练。它是在曾国藩的经营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支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的新式地方武装,并成为对抗太平天国的主要力量。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规定,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为此,清政府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在名义和实际上都是管理通商事务。洋务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极其重要的一页。洋务运动拉开了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序幕,不具有历史的局限性。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

20、,为及时处理青海战事,设立军机房办理军务事宜。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改为办理军机事务处,作为临时军事行政机构。权力日益扩大,成为参与机要、参决大政的中枢机构。其权限的划定和官员的任用都有制度可循。由于太子是国家未来的最高统治者,其基本素质关系国家政治的成败。所以,在汉朝,十分注意对太子的教育。由于战国时期各国实行客卿制度,各国职官的主体就是由这一部分食客组成的。与秦汉时的独相制相比,由三省长官联合组成政事堂行使宰相权力,相权从个人掌握转变为由特定机构掌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相权行使的个人化色彩。御史之职起源于战国,秦统一以后设御史大夫。秦御史大夫位秩仅次于丞相,与丞相、太尉并称“三公

21、”。因此,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是丞相除外的百官违法事。宰相制度是皇权为实现自身利益而设置,一旦有其他的替代制度,且这一制度能够更有效地维护皇家利益的话,皇帝就会取而代之。在家国一体化的理论与制度下,宰相很难避免皇帝家奴的性质。在考试程序和方法上,宋代有了严密的规定。严禁官员请托,同时实行临时选派主考官制度。礼部贡院是进行省试的地方。省试的主考官叫“知贡举”,副主考叫“同知贡举”(权知贡举)。主考和副主考由皇帝临时任命,一般用六部尚书、侍郎或翰林学士、给事中充任。主考一旦受命,要直接进入贡院,断绝与外界的来往,称为“锁院”。在唐朝,凡朝廷大臣、甚至其他官员都可以就国家政策及皇帝的个人行为提出建议,

22、所以,门下省可有可无。在西周宗法网络中,除了天子之外,其他宗族族长都只具有小宗的身份。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言谏与监察往往纠结在一起。因此,从制度设置功能来看,言谏与监察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中国历史上,皇位继承制度是世袭的,所以,当政局出现动荡,皇位继承也不会受其影响。战国时期,列国之间政治竞争加剧,各国都以礼贤下士的方式招揽人才,荐举也扩展到了门客,于是出现了“以客入仕”的现象。这种选官制度又被后人称为客卿制度。但总的看来,这些食客为各国大贵族任用,大多具有私人性质,他们成为各国正式职官的比例不会很大。战国时期,原来的执政正式演化为丞相制度。其职能为“百官之长”。战国时期的郡县,与春秋时期相

23、同,仍然是封君的采邑。战争在中国国家起源问题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待考的问题。正式将恩荫特权纳入选官制度的是汉代的赀选制度。职官制度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形成较完备的职务设计,并对官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考察。在制度层面,发展出上计制度。中国古代文献有许多关于周公制礼作乐的记录,从各种文献来看,周礼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国家的基本典章制度,包括官制、行政、司法、军事、税收、经济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中国古代政治运行的目的、人治的特色等,都决定了历代王朝都选择了中央集权的体制形式。各朝中央集权的程度,是相同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里程碑著作“三通”,指的是史记、汉书及通典。中国历史上,

24、个人化性质决定皇权必定采取终身制的形式。中国历史上,郡县制与世卿世禄制度相始终。中国专门的制度史研究在唐代出现了扛鼎巨著,这就是杜佑所著的文献通考。颛顼之后,巫术已纳入了联合体的统一控制,联合体的最高权力也就具有了巫王合体的特征。尧舜禹都是掌握着最高政治权力的大巫师或巫教大教主。赀选和恩荫在古代称非正途入仕。两者的性质是相同的。赀选制度,就是卖官制度。两汉规定财产在一定数额以上者,向朝廷缴纳若干资财后,便可以到京都听候选官。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设立的地方民意机构。祖先崇拜是西周宗教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祭祖作为最重要的宗教活动,无论大宗小宗均可进行。作为皇帝制度和后宫制度的派生物,宦官制度与

25、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制度相始终。二、单选题( )是延续专制皇统“家天下”的重要保证,也是皇帝制度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之一。皇位继承“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其中的“台阁”,指的是东汉光武帝将尚书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扩大机构,赋予更大的权力,时称( ),成为东汉时期的决策机构。它的长官尚书令级别不高,终汉之世只是一千石,但掌握国家实权。三公被架空,只有议事功能,没有实际权利。尚书台文献通考:“盖以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这里指的是唐高祖武德年间,设置( ),作为议政决策机构。政事堂新约法,就是中华民国约法,是由临时约法增修而成的,形式上拼凑了西方国家的

26、法律条款,实际上是确认了袁世凯的独裁统治,因而又称袁氏约法。于1914年4月29日完成三读程序,5月1日以大总统( )名义公布。袁世凯新约法颁布及袁世凯对行政机构进行改组后,袁世凯变成了终身总统,已成为实际上的皇帝。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下令承认帝制,首先宣布独立的,是( )省。云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具有宪法效力的约法,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由( )以临时大总统身份正式公布。孙中山1861年设立的总理衙门,最初主要是一个办理( )的机构。外交北洋大臣依例由( )兼任。直隶总督不论是南朝,还是北朝,( )都已成为参与决策的宰相机构,其长官侍中已成为宰相之一。门下省曹魏末年,尚书省变成了

27、执行机构,中书省则变成了出令机构,( )成了真宰相。中书令曹魏时期,侍中的权力进一步增强,已与尚书一同“综理万机”。晋代,侍中寺进而发展成为( ),主管政事范围也不断扩大,侍中的地位大体与尚书、中书比肩。门下省慈禧太后于19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预备立宪”的诏书,标志着清末( )的正式启动。预备立宪慈禧太后于19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预备立宪”的诏书,标志着清末预备立宪的正式启动。这份诏书在中国维新立宪人士中间引起了很大反响。远在国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立即修改其策略,将“保皇会”改为( ),准备回国参与清廷预备立宪的工作。国民宪政会从公车上书到百日维新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康有为及其同道进

28、行了一系列准备活动,他们通过组织各种学会、办学、办报、演说、上奏章、著书立说来宣传自己的主张,争取社会的支持。在天津,( )于1897年10月创办了国闻报。严复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下列哪一场战争标志着决定了中原霸权的归属。黄帝与蚩尤的战争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下列哪一场战争标志着舜从此确立自己的地位。舜对“四凶”的战争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下列哪一场战争确立了黄帝族在联合体内的优势地位和黄帝个人的权威。黄帝与炎帝战争殿试是明朝科举最高一级的考试,因为考场设在奉天殿而得名。凡中式的贡士均可参加。殿试由皇帝

29、主持,因是“天子亲策于廷”,所以又称( )。廷试东汉,进一步加强中央监察系统。在公卿朝见皇帝时,时称“三独坐”,不包括( )。御史大夫对官员政绩进行考核称“考课”。秦已初具规模,汉朝则更完备,并设立了专门机构。当时对地方官的考核,主要由( )负责。丞相汉承秦制,皇帝制度较秦健全。皇帝的名号制度也进一步完善。东汉蔡邕在独断中总结: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 ),史官记事曰上,等等。制诰汉高祖二年,立刘盈为太子,以大儒叔孙通为太子太傅,负责其教育。从此,( )制度称为定制。选立皇太子的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太子预立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以谋反罪,杀中书左丞相胡

30、惟庸及大批亲胡官员,进而废除( ),并宣布“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等具体行政机构。宰相制度宦官在古籍中称寺人、宦者、中官、内侍、内官、阉人、内监等,唐代以后称太监。宦官是( )制度的派生物。后宫皇位继承制度是延续专制皇统的重要保证,也是皇帝制度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之一。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制度,其核心之一是( )。世袭制谏官在秦汉为加官,无定员。曹魏设侍中寺作为专门的言谏机构,设侍中四人。因侍中寺官员常随天子左右,参与国家政务机要机会较多,故在西晋时期逐渐发展成为( )。门下省九品中正制始于( )时期。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

31、的建议,正式创立了九品中正制。曹魏据文献记载,西周分封建国,往往赐予相应的爵位。春秋将周的诸侯分成( )。公侯伯子男科举制度在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以后,是在( )年废止的。1905历史上“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指的是( )时期,门第成为入仕的首要条件,士族把持政局,庶族很少有机会跻身上层职官。西晋历史上著名的“公车上书”事件,真正拉开了中国变法维新运动的序幕,表明( )战争的惨败,刺激了改良主义思潮迅速转变成社会运动。甲午战争两汉时期,官吏的俸禄一般都发给粮食,按月领取,以( )为单位。斛门下省是唐代宰相机构之一,其侍中等长官要参与政事堂议政,即参与朝廷决策,门下省的主要职权包括:献纳

32、、( )、监督朝仪礼法的实施情况。封驳明朝初年,朱元璋鉴于历代宦官乱政的教训,严禁宦官干政。但最终没有阻止宦官干政在明代重演。明朝重用宦官始于( )时期。明成祖明朝建立之初,沿用元制,以( )为中枢机构,设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三省制转变为一省制,相权有所增大。中书省明朝军队的基层单位为( )。卫所明朝内宫,建立了完善严密的宦官组织系统,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共有( )衙门,各设提督太监、掌印太监统辖,人数在十万以上。24明朝英宗正统初年,司礼监太监( )利用了英宗的信任,排挤三杨,掌握了军政大权,开启了明代宦官干政的先河。王振明朝在省级地方负责司法的行政机构是( )。按察

33、使司明朝朱元璋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废除行省制度,设立( )。同时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刑狱、军事,合称“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明代地方最高监察机构为( ),与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并称地方“三司”。按察司明代废除宰相的做法为清朝所继承。雍正年间,设立( )以取代传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承旨办理军国要务、任免官员、呈递章奏、起草谕旨的中枢机构。军机处明代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也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季二月举行,故又称( )。参加会试的必须是乡试中式的举人。春闱明代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取中者称“举人”,榜首第一名称“解元

34、”。会试被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称( )。会元明代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在南北两京及各直省布政司所在地举行的地方性考试,又称“乡闱”,每三年举行一次,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 )。秋闱明代四大权宦之一的( ),是熹宗时期的司礼监太监,他大权独揽,将明代宦官干政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魏忠贤明太祖时,内阁大学士为正五品,职掌是“侍左右,备顾问而已” ,也就是皇帝的秘书班子。( )皇帝以后,内阁地位渐重,阁臣可以兼领六部。嘉靖中叶以后,有些大学士被授予保 、傅、太师等三公名号,班次已在六部长官以上。仁宗南京临时政府的体制,基本上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仿照( )模式建立。美国

35、秦朝确立皇帝制度。秦王嬴政决定兼采三皇之“皇”,及“五帝”之“帝”,合成“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此后,( )代替三代时的“王”,成为最高政治权力拥有者的称号。皇帝秦以后,官员退休制度大致形成于汉代。据班固白虎通义记载,汉代退休制度规定,官吏年( )岁,耳目不聪,腿脚不便,就必须致仕。70秦以后职官选拔和录用分正途和异途两种。正途选任制度以( )为界,前后变化很大。隋唐清朝入关后,设置管理宦官的机构( ),设总管、副总管等职。敬事房清朝为防止皇子争储带来的政治动荡,( )皇帝决定建立秘密建储制度。雍正清朝预立太子的制度开始于( )时期。康熙清朝在省级机构的设置上,除了京师所在称顺天府,临近京师的

36、河北地区称直隶,其它地区皆设( )。省清朝致仕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官员退休年龄为( )岁。60清朝中央军事机构为军机处和( )。其中军事大权掌握在军机处手中。兵部清承明制,亦设内阁。从职掌设定看,清代内阁的职权范围较明代为广,且法定地位也高于其他个部门,明代内阁大学士法定品级仅为五品,中叶以后大学士的品级之所以较高,都是因兼领某部尚书或侍郎而得。但清代内阁大学士皆为( )品,位在六部尚书之上,其班次在百官之首。一清末“新政”,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包括将总理衙门改为( ),“班列六部之前”,标志着从隋唐时期延续下来的六部体制开始瓦解。外务部清末新政期间,1902年,开始改革科举命题,废除八股文,

37、改为策论,以中国政治史事、西方政治及学术等问题命题。1905年9月2日,清上谕宣布:“自丙午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于是,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 )制度正式被废除。科举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成立的“责任内阁”是一个具有( )色彩的内阁。皇族三省制发展至宋朝,宋代三省长官虽存,但却不一定行宰相之权。中书门下长官只有加上( ),才能进政事堂议政,是真正的宰相。同平章事商代最引人注目的,是制作和使用大量的()。包括各种酒具、武器和礼器,制作精美。青铜器宋朝的致仕制度规定,文武官员年满( )可以致仕,待遇特别优厚,往往加衔晋级。70宋初,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协助宰相管理政务。不久

38、,又命与正宰相轮班掌印,并准许押班奏事。从此,参知政事由副宰相升为( )。次相宋代,台谏呈现出合一的趋势。每以谏官兼领御史之职,导致( )的产生。言谏御史宋代科举的科目有进士、九经、三史、三传、学究、明经、明法、制举等。其中最重要的是( )。宋太祖时,该科录取名额一次仅十人左右,太宗以后逐渐增加,一次就达三百余人。进士科隋唐时期宦官机构称( )。内侍省随着皇帝制度的确立,与皇帝有关的各种礼仪制度也逐渐制定出来。皇帝的言行有法定的名称,皇帝自称( )。朕所谓皇位世袭制,体现的是皇帝家族对国家权力的独占。皇位继承的唯一合法依据是( )。血统唐朝,政事堂最初设在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

39、公元723年),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 ),“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并设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等五房于政事堂后,分曹以主众务,其五房长官称“堂后官”。中书门下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但是皇位继承上却非常混乱,大多伴随政变或其他形式的暴力。( )开启了以政变夺取皇位的先例。唐太宗唐朝自武德九年(公元626年)玄武门之变后,围绕皇位继承的斗争时有发生,有唐一代,包括武则天在内,共二十一帝,其中,以嫡长子即位的有( )人。1唐代,女官制度更加完备,设有宫官( ),即尚官二人,尚仪二人,尚服二人,尚食二人,尚寝二人,尚功二人。仿照外朝六部二十四司设置。六尚唐代常科每年举行,科目很多。

40、“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谣,意谓三十岁考中明经者已老不堪言,而五十岁考中进士者则正当少壮。唐代名臣多出身于这两科。一中进士,世人皆以“白衣公卿”看待。说明当时世人看重的科目是( )。进士唐代宦官地位急剧上升是在( )皇帝时期,宦官高力士等皆宠信一时。唐玄宗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制科是根据时势需要,由皇帝颁布命令,临时设立的科目,名目繁多,有一百二十余种。在唐代,制科又被称为“杂色”,意即( ),主要是因为制科所取多是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特别是农商医土木营造等技术人员,故不为士人所看重。非正途唐代武则天后,偶尔举行殿试。到了( )代殿试已经制度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因落第考生告发考

41、官录取不公,太祖下令召集及第与未及第考生若干人重新测试,从此殿试即成定制。宋唐代制度规定,凡属皇帝命令,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决议通过,加盖( )后方可颁布施行,凡未加盖此印,未经政事堂决议副署,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被认为是违制的。中书门下之印唐宋科举,唐代进士科首重诗赋,宋代注重( ),与儒学意识形态完全结合起来。经书义理唐袭隋制,中枢机构仍为三省。中书省主出命,长官为中书令,正二品。门下省主封驳,长官为侍中,正三品。尚书省主执行,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为避忌讳,尚书省的实际长官为( ),皆为从二品。左右仆射为了推动变法,1898年1月29日,( )在上清帝第六书(即著名的应诏统筹全局折

42、)中,提出了具体的变法措施。康有为武帝时,为了能直接控制和处理国家事务,开始提升内朝官的地位。西汉最重要的内朝官是( )。尚书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主张设立( )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制度局西汉( )时期,应对匈奴用兵,财政压力很大,遂打破商人不得做官的惯例,规定无论是商人、地主,只要捐纳一定数量的奴婢,甚至纳羊,都可以为郎,一时之间,赀选大盛。武帝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为加强对各郡的控制,始设十三部(州),设刺史负责各部(州)的监察。东汉时,刺史改为州牧。东汉末年,( )开始成为郡以上的地方行政区,刺史也大多演化成为割据一方的诸侯。州西汉御史机构庞大,与丞相府一起,并称两大府。御史

43、府的首脑为( ),其职掌是“典正法度,以职参相,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御史大夫西汉自武帝起,开始有内外朝之分。管理国家的实权逐渐由外朝相府转移到了内宫,以( )为首的外朝国家正式机构,逐渐退居到执行内廷决策的地位。宰相西周的宗法制,是以在同一宗族内,大宗、小宗的的划分为基本特征,而大宗、小宗的划分是以嫡庶之分为基础的。实际上就是以( )为纽带,构筑了政治等级关系。血亲西周后期已经出现了将王室与国家区分开来的政治观念,相应地,在制度上也出现了内廷与外朝的划分。( )成为执政大臣的重要参谋和秘书机构。卿士寮西周时期存在两个职官系统。一是负责处理国家事务的外朝官系统,二是负责王室事务的宫廷系统。前

44、者的首脑称“师”、“保”、或“卿士”。后者的首脑称( )。太宰西周宗法制是以在同一宗族内,大宗、小宗的的划分为基本特征,而大宗、小宗的划分是以( )为基础的。嫡庶之分夏以后,()成为王权固定的继承模式,并得到了传统合法性观念的有力支持,从而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夏王朝的建立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世袭制湘军的创始人是( )。曾国藩新军中的“自强军”是由( )创办的。张之洞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规定,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为此,清政府设置了( ),具体办理与西方各国的通商及外交事务。五口通商大臣由于封建制和宗法制的实施,西周的任官制度是(

45、 ),几乎所有的官职都是在特定的贵族家族的宗主之间世袭。世卿世禄制预备立宪时期的咨议局是一个( )“民意”机构。地方元朝中央设立中书省,地方上设立十一个( ),行省下设路、府、州、县。行省袁世凯于1916年3月23日下了取消帝制令,废止“洪宪”年号,恢复民国年号。袁世凯死后,由( )继任大总统。黎元洪战国时期,随着官僚制的建立,各国普遍实行( )制度。只是称呼有所不同。宰相战国时期,因各国的度量衡不统一,薪俸制度的支付单位也是不一致的。其中,楚国是以( )为单位。担战国时期,原来的执政正式演化为( )制度。除楚国仍沿用春秋时“令尹”名称外,山东各国的执政均称“相”。其职能为“百官之长”。丞相战

46、国时期,主要采用( )作为官员薪俸发放的形式。粮食致仕官员给俸之制,始于西汉末年。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定制:“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根据这一规定,只有( )以上官员退休,才能领取原俸的三分之一以养老,一千石以下各级官员尚无法享受领取退休金的待遇。比二千石中国历史上,外戚干政以( )时期最为严重。汉高祖死后,吕后称制,大封诸吕,开外戚干政先河。两汉中国历史上,最早实行刺史制度的是( ),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汉武帝三、多选题国民政府组织法于1928年10月制定,规定:国民政府以行政院、( )组织之。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

47、监察院新约法,就是中华民国约法,是由临时约法增修而成的,又称袁氏约法。新约法的内容要旨,旨在扩大总统权限,缩小国会权限,是一部确认和巩固袁世凯独裁统治的立法,对临时约法是一个大倒退。新约法的基本特点包括,将临时约法规定的责任内阁改为变相的总统制,以及( )。将议会制改为畸形议会制,总统控制了宪法的制定权,对人民自由权利采取间接保障主义,无限地扩张了总统的权力按照现代人类学的分期理论,三皇五帝大概都已经是进入部落阶段的传说人物。从总体来说,出现频率更高的三皇,主要是指( )。燧人,伏羲,神农北宋立国之初,确立了文人治国的方针,因而,科举制在( )时期有了很大的发展。北宋,南宋除了察举以外,汉朝还实行征辟制度,分为( )两种。征召是指皇帝采取特征和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社会上有名望或品学兼优的人士以备顾问,或委以政事。辟除,是一种官府任用属员的制度。征召,辟除春秋时期,文官系统仍以史官为主,史官的首脑一般称“太史”,惟楚国称“左史”。史官的职责大体包括天文历法以及( )。策命及聘,记大事,书盟首,祭祀占卜,测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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