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公积金、薪资福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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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公积金,1、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2、缴费申报事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职工名册与职工缴费情况;社保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4、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规定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3、机

2、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20%,雇工8%;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28%;6、灵活就业人员:28%。,二、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0%,雇工2%;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2%;6、灵活就业人员:12%。,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5%;4、有

3、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雇工0.5%;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5%。,二、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生育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雇工不用缴费;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工伤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2-1.9,个人不用缴费;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0.2-1.9,雇工不用缴费;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0.2-1.9;6

4、、非全日制从业人员:0.2-1.9。,二、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1、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2、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2-1.9,个人不用缴费。,二、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三、用人单位缴费,1、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比例,由原来的22%调整为20%。2、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缴费单位应按本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性收入。3、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教案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纳月缴费基数时

5、,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于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四、职工缴费基数,1、从业人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原来的7%调整为8%。2、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中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3、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五、职工退休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社体健康的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

6、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有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申领基本养老金;其中,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5年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在一次性缴足余下年份的养老保险费后,申领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以及记入个人账户的基数,按照办理缴费手续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照本市现行规定执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八、上海市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的规定

7、,九、职工医疗保险十、职工失业保险,十一、职工生育保险,十二、认定工伤,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十二、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8、,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十二、认定工伤(工伤排除),从业人员虽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案例分享:,案情简介: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

9、016年9月10日下午组织员工至闵行体育公园召开月会,会议结束后,按照惯例安排员工开展互动活动。在员工的提议下,公司安排员工骑单车,在活动中,员工王某不幸受伤,造成肋骨骨折。2016年11月20日,王某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焦点:公司认为王某实在娱乐活动中受伤,和工作无关,因此不认可这次事故为工伤。,案例分享:,案情分析:王某根据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至户外召开园月会,属于公司行为,和履行工作职责有直接联系。会议结束后的骑单车活动,也是用人单位为增加员工之间的凝聚力而开展的娱乐活动,可以视作工作内容的延伸,与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处理结果:经单位统一组织安排的健康性娱乐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

10、当认定为工伤,适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鉴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的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十三、劳动能力鉴定,十四、工伤保险待遇,1、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鉴委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11、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21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90%75%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十五、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16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70%60%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发给;解除终止

12、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个月、15个月。,十五、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7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十五、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人员因退休或者死亡致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人员本人

13、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扣除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十五、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使用经就业登记的协保人员的,协保人员的工资收入不计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协保人员发生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用人单位下一年度浮动费率。,十六、协保人员工伤待遇,十七、住房公积金,问: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14、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举例】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则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939*7%+5939*7%=416+416=832元。问、2016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答: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问:单位为外省市城镇户口、农业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答:与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计算口径均一致。,问: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

15、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上、下限规定吗?2016年度上、下限金额是多少?答:201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缴费上限不超过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下限为282元。【举例】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1

16、8000元,则2016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8000*7%+18000*7%=2520元。由于2520元超过了2494元,因此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494元。【举例】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则2016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00*7%+2000*7%=280元。由于280元不到282元,因此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82元。,问: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2016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2015年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为10%-24%;月缴存额上限为4276元,下限为282元。问: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哪个时间段?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指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问:工伤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由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代替工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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