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4118105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进行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工作量。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状况,为教师的职称评聘提供依据。教师岗位津贴的分配办法,学院将另文规定。第一部分 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一)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课程设

2、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二)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三)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二)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三)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

3、实习指导、实习总结。(四)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五)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六)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一)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予以计算,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研究决定。(二)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

4、人按一个班计)。每增加1人加系数0.01,系数达到1.5后,每增加2人,系数增加0.01,到2为止。2.合班课系数:k=1.1(少于40人的不算)。3.跨课系数:1.14.本科层次系数:k=1.25.职称系数:新聘用教师一年内为试用期,无职称k=0.8;助教k=1.0;讲师k=1.2;副高级(不含副教授)k=1.3;副教授k=1.5;教授k=1.8。(二)批改作业工作量:标准学时 =人数作业次数作业系数K,K=0.02说明:1.作业由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核准。2.每学期少于3次的,多于15次的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量,每次作业布置量要饱满。电子档的作业教师要提供有批阅和指导的佐证材料,经教研室

5、主任和系部教学秘书核实审定后按此标准执行。(三)期末考试命题(含命题、制定标准答案、阅卷):说明:1.每套(含A、B)试卷(含标准答案)计4个标准学时。2.阅卷工作量人数系数K,K=0.05。(四)期末考试监考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监考次数系数K,K=2.0。(五)实验实训课标准学时=实际上课时数折算系数K(K为层次系数和职称系数)。准备学时=实验或实训项目个数(1+重复准备次数K),重复准备K=0.3。批改实验实训报告标准学时=人数报告次数报告系数K。说明:1.实验实训报告交由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核准。2.K=0.03。(六)课程设计:标准学时 =设计天数0.8题目系数K人数0.4 注:

6、非连续设计天数可由系部审定报教务处批准。题目系数K1个题目,K=4 2个题目,K=6 3个题目,K=7(七)指导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按每生70元计算,其中含10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八)指导学生实习:1.校内实习:每半天2学时。2.校外实习:每半天3学时。3.市外实习:每半天4学时。第二部分 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五、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界定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是指教师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室(基地、中心)建设等基本教学建设的工作量。这些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建设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六、教学建设工作量具体项目与计算办

7、法(一)专业建设1.新专业开发经过周密调研,并形成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草案)。新申报专业获批的为120,未能获批的为60,前次申报未获批的修订后再次申报获批的为60,未能获批的为10。2.每学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调整已有专业经重新调研论证形成新学年的培养方案,每个专业为50。3.教改试点专业、特色专等专业建设项目。通过院级、省级、国家级重点专业申报立项、中期建设与结项验收时,每个专业三期建设分别计算的工作量如下表。专业建设校级省级国家级工作量(课时)100200300(二)课程建设1.课程负责人所负责课程达到考核要求(含制定和定期修订教学大纲),年内有教学安排并制定和审定考

8、评内容、考核方式,每门为10。2.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建设 完成院级立项的合格课程建设每门30,完成院级优质课程建设门50。3.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MOOC等课程建设通过院级 、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及MOOC等课程建设立项,每门课程分别计算工作量如下表。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再计下列标准的工作量。课程建设校级省级国家级工作量(课时)801602404.新设选修课开发和成功开设选修课,达到40人标准班的每门另加10。(三)教学团队建设通过院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申报立项、中期建设与结项验收时,每个团队三期建设分别计算的工作量如下表。教学团队校级省级国家级工作量(课时)8

9、0160240(四)教材建设1.教材编写工作量是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或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的自编教材和实习(实验)指导书等,经立项并经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2.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以每千字计1标准学时,获得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或精品教材的,国家级每千字计4标准学时,省级每千字计2标准学时(有批文,当年不计入的可以在以后补计)。3.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的但未出版的自编教材以每1.5千字计1标准学时,实习(实验)指导书以每2千字计1标准学时。但每门课最高不超过50标准学时。4.多名教师承担此项工作则按每人承担任务的多少分配工作量。(五)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实训中心)建设1.新建与

10、改建院内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量是指教师制作教具,维修、完善、调试仪器,设计新实验等所完成的工作量。教师从事实验室建设工作,首先应由院系(部)下达任务,通过论证和立项,同时确定完成该项任务的工作量,待工作完成后,能满足教学要求,由院系(部)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计入工作量。每室10-50(立项时主管部门确认)。2.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成功联系并实现教学功能,经验收合格,每个基地按不同类型每年分别为10、15、20、30、50(具体由主管部门认定)。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通过院级 、省级、国家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申报立项、中期建设与结项验收时,每个中心三期建设分别计算的工作量如下表。实验

11、实训中心建设校级省级国家级工作量(课时)100200300(六)教研(教改)立项通过院级、省级、国家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每个项目分别计算工作量如下表。如能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再计下列标准的工作量。教研项目校级省级国家级工作量(课时)4080150七、教学工作量核算程序(一)本办法适用于各教学系部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各系部核定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时,可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在本办法基础上适当调整和细化。(二)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由系(部)统计、公布、核算,经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和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三)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由个人申报,并随附相关证明材料,教研室汇总后由系部考核工作组初审,经教务处和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四)教师参与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按实际贡献大小按比例予以分配,须把分配的相应业绩点和依据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对于多重级别的按就高原则计算工作量。(五)教师工作量经院领导审批确认后,作为计发岗位津贴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八、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