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48环境法学自考复习资料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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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1、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国家大气环境标准和地区环境容量,计算出该地区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并将其分配到整个地区、行业以至污染源,要求按照下达的总量控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规定。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法律规定。3、国际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国际间环境保护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这些行为规范主要来源于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双边或者多边国际协定,以及有关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的宣言、决议、行动纲领、行动计划等,也称国际环境法。4、公害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因环境污染为危害环境侵

2、害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5、自然保护区(P261)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6、环境标准体系是指根据环境标准的性质、内容和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其进行分级、分类,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7、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8、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9、对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管理原则:“三化”是指固体废物减

3、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是积极从源头控制污染的指导思想的要求,可以减轻污染的危害,也可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10、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11、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是指为了防止生态破坏,依据“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向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者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法律规定。1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影响评价制度:是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内容、审批程序法律后果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13、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一切可能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

4、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法律规定。14、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法律规定。15、许可证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准许其从事某种活动行为。16、环境标准是指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种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标准的总称。亦称环境保护标准。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综合考虑本国的自然环境特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

5、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技术规范。17、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P235)18、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定物管理的物品、物质。19、环境保护法体系是指由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20、野生动物是指非人工驯养、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各种动物,包括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

6、鸟类、鱼类以及其他动物。21、野生植物:是非法人工栽培的,天然生存于自然界的各种植物,属可再生资源(P259)22、排污收费是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是依法管理环境的一种经济手段和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具体执行方式之一。23、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指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允许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的最高限额所作的规定。(P174)23、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作的规

7、定的总称(P172)24、风景名胜区是指国家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所划定的具体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的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24环境问题:是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危机等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的简称(P8)25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指环境资源行政监督管理而环境资源行政监督(P154)管理部门对各种影响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规划、调控和监督的监管活动。26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资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环境资源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P334)27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

8、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电标木等,数量较大的行为(P391)28区域开发建设,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因特定区域和特殊自然环境的规划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和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P320)29里生动物:是指非经人工繁殖驯养的,天然生存于自然界中的各种动物。30环境权: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P142)31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环境资源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就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的一种制度或活动32城市规划:又称城市建设规划,是指大城市在一定

9、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各项建设的总体安排。(P323)33环境资源许可证制度:指国家有关资源管理机关根据环境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发给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允许其从及某项对环境资源具有影响活动的证年。(P181)34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求而又不妨碍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P50)35生产清洁:是提采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材料,通过清洁工艺及无污染或者污染的生产方式,科学而严格的管理措施制造业清洁的产品。(P186)36环境民事责任:指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其他利益的损害而相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37人类环境权:指人类作为整体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

10、环境的义务。(P137)38环境资源法: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渊源的总和。(P18)39环境资源刑事责任:指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其他利益的损害而相应承担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40非法采矿罪: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来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P390)4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土地所有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P289)1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

11、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3洋倾倒废弃物:的指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以及其他运载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和其他物质,向海洋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和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以及向海洋处置由于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及与勘探开发相关的海上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物质。5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指除了经特别批准可以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外,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6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

12、用我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7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是根据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规定污染物总排放量,再以限制总排放量为目标,确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削减任务。8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9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与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10自然保护区:是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

13、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11风景名胜区:是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划定的,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并具有一定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可供人们游览,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13化学危险物品:是指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共分七大类。14监控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监控化学品名录,可作为化学武器,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和除炸药和纯碳氢

14、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15可持续发展原则:即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1987年向联合国提交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经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确立为全球环境与发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当然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发展与环境的关系。16人类共同利益原则:是指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负有为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在进行任何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时,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以保障人类在生存环境方面的共同利益。17国际合作原则:是指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应当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协

15、调一致行动,以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18环境与资源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的破坏,维护生态平衡。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的整体。20环境与资源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21环境公共财产论: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的环境要素,在当今受到严重污染

16、和破坏,以致威胁到人类的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不应再视为“自由财产”,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环境资源就其自然属性和对人类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来说,它应该是人类的“共享资源”,是全人类的“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任意对其占有,支配和损害。22环境质量标准:是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23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或者数量所作的限量规定。24环境基准:是指在一定环境中,污染物对人体或生物没有任何不良影响的最大剂量,或者说者说是对人体和生物产生

17、不良影响的最小剂量。25环境行政诉讼:是环境法主体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26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是指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因有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条件而不承担民事责任。27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茉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者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28动植物检疫: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

18、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监测,检验和监督活动。1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的规定。2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总称。许可证包括三类: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和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3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4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地区大

19、气环境容量,计算出该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其分配到整个地区行业以致污染源,要求按照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规定。5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1、环境: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2、资源:指对人有使用价值的某种东西。3、环境资源问题: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4、环境资源保护:简称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护和发展生态平衡。1、个人环境权:即自然人的环境权,指自然人具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

20、,也负有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2、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简称协调发展原则,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资源权指有关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等。2、人类环境权指人类作为整体具有享用适宜人类环境的权利,也负有保护人类环境人义务。3、单位环境权指单位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具有保护环境的义务。4、国家环境权指国家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具有保护环境的义务。1、草原指生长在温带气候区、半干旱潮湿的地区,以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或饲用灌木植物为主体的,可用于畜牧业的土地。2、环境噪音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

21、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环境责任原则指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简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4、环境民主原则又称公众参与原则。指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有关的决策活动,使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26、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27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以补偿自然价值损失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的实质是自然资源价值在法律上的体现。28、限期

22、治理指对超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以及对设立在特殊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污的已有设施,经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设定一定期限由排污者在该期限内实施完成治理任务,使污染物排放达到治理目标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简答题简述环境保护法的任务答: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3环境责任的构成要件答: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4.我国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答:(1).严格按照规划用地,(2).控

23、制乡镇企业建设用地(3).控制乡村公用设施(4).控制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5.定环境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答:(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2).坚持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4).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原则;(5).坚持依靠环境科技进步保护环境原则6.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答: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7.环境规划的特点。答:1.综合性,整体性,区域性,动态性,约束性8.我国环境标准的分类。答:(1)质量标准,(2).物排放标准,(3)境监测方法标准(4)境标准样品标准,(5)境基础标准9.行政处罚的特点。答:(1).行政处罚的主

24、体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相对人中的违法者(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4).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单方性强制性行为(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11.突发环境事件分成哪几级? 答:(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2).重大环境事件(3).较大环境事件(4).一般环境事件12简述环境标准体系。答:环境标准体系是指根据环境标准的性质,地方,内容和功能,以及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其进行分级,分类,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环境标准的分级: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地方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的分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

25、准,环境基础标准13简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答: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以各国普遍接受的方式,正式通过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重申了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的基本原则,并试图在此基础上推进。此项宣言包括以下几个原则: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应采取适应的政策和措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和需要原则环境管理的主要原则和制度14简述“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答:一, “三同时”制度的使用范围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3)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开发建设项目(4)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二、“三同时

26、”制度的具体内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成之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应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15简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答:一,排污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27、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有关资料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企事业单位的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在试产前3个月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者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应提前15天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二、确定本单位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三、排放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四、排污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16简述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及我国监督管理体制的特点。答: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28、权限的划分我国监督管理体制的特点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都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机关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17简述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答:1.排污收费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城市制度划定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物控制区制度大气污染监测制度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制度18简述解决公害民事赔偿纠纷程序的特点。答:一,是解决平等双方当事人的公害民事赔偿纠纷程序 二,保护监督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第三者”的身份处理纠纷。三,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原则四,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五,实行较长的诉讼实效19简述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答:1.尊重国家主权的原则 2新的全球伙伴精神“原则

29、3.公平承担责任原则4.承担污染损害责任原则5.和平解决环境争端原则20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答:首先,在主体方面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承担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特定区域内的环境资源行政管理职权和职责,如果滥用权利或急于或疏于履行这些职责都应承担相应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 其次,客观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 再次,主观方面,作为国家机关的组织体,其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并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 最后,在行为侵害的客体方面,环资行政违法行为共同侵犯了环境资源行政管理秩序21简述环境标准的意义答:1.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则和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一定时

30、期环境保护目标的具体体现 2.是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本保证,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核心 3.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4.是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的动力22简述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答:1.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2.对固体废物实行“三化”管理原则3.禁止排放固体废物和强制处置原则4.处置与分散防治相结合的原则5险废物实行特别严格的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 6.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原则24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答:任务: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2.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目的: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5试列举五个重要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或文

31、件。答: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 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6简述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答: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因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污染防治对象有哪些?危险废物、 液态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等2发达国家在维护全球气候方面应当承担更多的义务发达国家人均能源消耗量和废气产生量高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比展中国家先进发展中国家缺乏环境保护资金发达国家是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责任者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三化原则(1)减量化:是

32、指在对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尽可能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资源化:是指对已经成为固体废物的各种物质采取回收、加工等措施,使其转化成为二次原料或能源予以再利用的过程。 (3)无害化:是指对于那些不能再利用、或依靠当前技术水平无法予以再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贮存或处置,使其不对环境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 (4)“三化”之间的关系。减量化是基础,实现了减量化就相应地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实现减量化必须以资源化为依托,资源化可以促进减量化、无害化的实现,而无害化又可以实现和达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目的。4.环境污染造成的民事赔偿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过错责任,

33、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排污行为一般具有行政上的合法性,且对污染损害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因此不易认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加害者的主观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损害,如果恪守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将造成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则对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利。这是不公平的。 (3)无过错责任从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出发,不考虑加害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意在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它体现了社会的公平。5大气污染防治中实行的淘汰制度(1)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淘汰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公布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名

34、录,相关的生产经营者遵守执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实行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淘汰制度,是针对我国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它是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确立的一项具有预防作用的技术性措施。 (3)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由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从事与被淘汰工艺和设备相关的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遵守施行。企业不得将被淘汰的落后设备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可以受到责令改正、责令停业关闭的处罚。8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预防为主、

35、防治结合的原则 9三同时”制度内容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什么意义?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在于: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 度。 (3)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 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11.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防止地表水污染的主要措施包括哪些? 防止地表水污染的主要措施包括: (1)设立水体保护区; (2)规定水污染物

36、排放的禁止性规范; (3)规定水污染物排放的限排措施; (4)规定防止农药和化肥污染的措施; (5)规定防止船舶污染的措施。 12.我国水土保持法所规定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主要有哪些? 保护和改善植被; (2)限制坡地垦荒; (3)加强林业管理; (4)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3标准制度,是指法律对环境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对实施环境标准的监督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其法律性质表现为:1、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2、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3.环境标准的制定要经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环境标准的作用1、是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的重要依据2、是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

37、本特征,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核心。3、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14 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是因为:环境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甚至不可逆转;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以后,再进行治理,从经济上来说是最不合算的,往往要耗费巨额资金;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大,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又有一种缓发性和潜在性,再加上科学技术发展的局限,人类对损害环境的活动造成的长远影响和最终后果,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和认识,后果一旦出现,往往无法救治。15简述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限期治理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作出决定,限期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

38、环境法律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限期治理的对象,包括:1、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内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限期治理。2、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如污染物的排放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和危害、严重扰民、经济效益小于环境危害所造成的损失。(二)限期治理的内容,即在规定期限内的治理目标,包括限期治理目标与限期治理期限两方面。对于具体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其目标是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排放标准;对行业污染的限期治理,可以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做到所有的污染源都达到排放标准;对于区域环境污染的限期治理,则要求通过治理达到适用于该地区的环境质

39、量标准。(三)限期治理的决定权,根据法律规定,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在各级人民政府。17论持续发展原则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2)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需要和限制两个方面。需要是指对人类需求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应当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需要。限制是指对向自然的索取和投入加以限制,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3)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实质,是对国家的国际现行法律体制在新的发展目标指导下实行全面的变革。它不公应当成为现代各国完善国家立法体系的长远目标,而且理应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应当具体体现的一项指导原则 (4)可持续发展原则与我

40、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 “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 (5)可持续发展是一项正在形成中的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对国际环境关系的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性。18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总称。环境许可证包括三类: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和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19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中,一切

41、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制约和保障政府依法、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公正参与原则的意义:是促进环境保护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20我国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1)适地范围。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什么样的地域或空间范围内有效。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2)适事范围。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什么活动或事实有效。一般来说,适用于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3)适人范围。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什么人有效。一般而言,全国性的环保法适用于全国

42、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地方性的环保法规仅适用于该所辖区域的一切单位和个人。(4)适时范围。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什么时候有效。包括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有无溯及力的问题,通常按照某一具体法律的规定。21自然资源规划自然资源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者地区的自然资源状况和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辖区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公众参与原则意义22简述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的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机制(1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实行1小时报告制(1分)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1分)根

43、据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际联席会议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1分)确立了应急终止条件和程序。(1分)23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有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2)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3)危害结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24环境标准与环境保护:答: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与避免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的总称,是环境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

44、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标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技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25、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答: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象。环境破坏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源,从而使自然环境的恢复与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26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他人的环境权,依照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破坏,构成犯罪时,依法应当承担

45、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果。27简述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制度。答: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具体制度,可分为环境法的一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等)和水污染防治的特殊制度,后者主要包括(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核定制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等。其中,总量控制制度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的法律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

46、,收取污水处理费;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加强生活饮用水资源的保护,可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应当广泛征集附近单位和居民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的意见,并如实连同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交其主管部门预审,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批。28、简述我国关于森林保护的政策措施。答:我国关于森林保护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提

47、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建立林业基金制度。29简述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海洋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使用范畴。此外,我国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规已实行的一些制度,如三同时制度、落后设备强制淘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申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监测制度等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都有规定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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