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自考流程及其相关规定.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121330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自考流程及其相关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专业自考流程及其相关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专业自考流程及其相关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自考流程及其相关规定.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专业自考流程及其相关规定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总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法规是国务院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该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因此,有关自考政策法规实施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一方面各大省市自然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基本精神和方针取向是一致的。本文以笔者所在的广东省自考为基础,以自身的亲历为参照,结合国家自考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简单介绍汉语言文学专业(C050105)自考的基本流程。非广

2、东省的专业考生可通过本地区自考办或自考信息网站进行具体的信息查询。各地自考机构及其信息网站地址,请参阅本册【附录】专业自学考试资源备览之附表一。本专业自考的流程步骤,其实非常简单,大致可以划分如下:新生报名课程报考新生报名获取准考证课程报考新生报名笔试科目课程考试课程报考新生报名申请免考毕业办理课程报考新生报名获取毕业证书课程报考新生报名毕业论文 新生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专科自学考试

3、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全国每次自考开考报名的时间段)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目前许多省市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专业专科(或以上)非汉语言文学同类专业报考者,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课程。 获取准考证:从2004年1月份开始,国家统一采用新的准考证,准考证号码为12位,正面考生头像采用电子相片。新、旧考生必须按规定在正式报名或报考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

4、料,得到一个唯一的新准考证号码。准考证是考生学籍管理、专业课程报考、考试、成绩查询以及领取考试合格证、办理毕业手续等的有效和必需证件。 课程考试:课程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I理论知识考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手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课程报考方式由各省市具体规定。以广东省而言,可以通过登录到网站WWW.5184.COM报考,报考时使用广东银联

5、帐号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也可通过电话96040报考,报考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邮政储蓄存折到当地邮储营业点办理开通自学考试电子报名委托付款手续。上述报考方式可任意选择一种,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课程考试在4、10月份举行,1月份和7月份一般还会有两次加考。考试地点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考试成绩可通过相关自考信息网站或电话、手机短信等进行查询。成绩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考生收不到成绩单或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当次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到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或通过某些自考服务网站进行查卷复核受理。考试

6、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重考次数不限。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II毕业论文:本专业实践考核为毕业论文,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论文写作在专业主考学校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答辩方式、地点由主考学校指定通知。最终成绩由主考学校寄送通知单给应考者本人,不向社会公布。论文成绩不及格或不能按期完成当次申请论文的撰写者,可参加主考学校下一批毕业论文考核,重考次数不限。III申请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其中: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

7、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

8、、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毕业办理: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的考试、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可申请毕业。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提前办妥转考、免考手续;未办妥转考、免考手续的,不受理毕业登记。毕业手续审核和办理程序,依各省具体规定。以广东省为例,申请办理毕业手续,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市、县(区)考办,经市、县考办审核后,进行电子摄像,获取考生的近照,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

9、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后,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代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免考审批表、专科段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段所学专业与本自考专业不同的考生的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申请本专业毕业考生而持有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的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认定并出具)等资料,经考办验核原件后,将原件交回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盖章,附在毕业生材料中。 获取毕业证书: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手续并经省自考办审核批准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在押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遗失毕业证书的,按国家教委(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广东省考生可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书,通过相应手续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