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128956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农村信用社”是指通过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接入的网上银行系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网上银行”是指农村信用社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向客户提供的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资金管理和支付结算等网上自助金融服务。 “密码”指客户确认身份的数字或字符信息,分为

2、客户自设密码和动态密码。动态密码字符信息以矩阵方式印刷在电子银行口令卡上,持卡客户在网上银行交易服务中按系统随机指定的座标,输入卡片上对应的字符串,系统校验密码字符的正确性。 “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甲方身份标识,并对甲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网上银行,经乙方同意后,有权根据注册项目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根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本协议项下网上银行业务的变更及注销手续。 (三)甲方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交易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有权到乙方营业网点补登存折或补打交易凭证。 (四)本协议终止或在本

3、协议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 (五)甲方对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518(外加拨0731)、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章程以及乙方不定期通过网点、网站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二)甲方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所造成的损

4、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网站(网址:),而不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四)甲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用户名、密码及认证工具,并对使用注册用户名、密码及认证工具进行的一切交易操作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应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和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容易被非法破译的密码或生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姓名拼音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不得将自设密码提供给除法律规定外的任何人。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资金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申领电子银行口令卡后,应妥善保管电子银行口令

5、卡,不得将卡上字符信息泄露给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已经被刮开的密码字符,当电子银行口令卡上所有的覆膜被刮开时,甲方应到乙方营业网点申领新卡,以更好地保障交易安全。 (六)甲方密码泄露、遗忘,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遗失、被盗、损毁、USBKEY密码锁定或遗忘,甲方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证书恢复等相应手续,否则可能产生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网上银行功能或甲方账户资金安全性降低等风险,甲方应承担手续办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 (八)甲方可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银行卡、存折口头挂失手续。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满后自动解除挂失,甲方应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因未在有效期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发现证书被盗用、遗失、损坏及密码泄露等情况,应立即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冻结、挂失、补办等手续,并暂停使用网上银行系统。以上手续办妥之前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如发现账户变动与本人的实际交易操作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甲方应保证办理支付结算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甲方办理网上银

7、行业务时,如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甲方不得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发送违法的,与交易无关或破坏性的信息,不得干扰乙方网上银行系统的正常运行,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四)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公布的网上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或改造;有权根据系统升级、调整等需要暂时停止网上银行服务。 (二)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网上银行业务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或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应提前对外公告后施行,自施行之

8、日起公告内容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调整的内容,有权向乙方申请终止相关服务,但在申请终止相关服务之前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仍应遵守相关调整内容。(三)乙方有权根据客户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度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不同安全策略对于客户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限额、操作流程的不同要求,甲方应当遵守。对于涉及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安全策略调整,乙方应通过网站和营业网点等渠道提前予以公告。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网

9、上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五)乙方根据甲方的网上银行交易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网上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对所有使用甲方注册用户名、密码及客户认证工具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该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乙方处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有效法律凭据。(六)因以下情况未能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网上银行业务指令所造成的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不符合要求或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2、甲方账户可用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依法冻结或扣划;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

10、定正确操作; 5、甲方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6、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七)在网上银行服务终止、本协议变更或终止等情形下,乙方均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义务 (一)乙方应及时受理甲方网上银行服务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开通相关服务。 (二)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网上银行业务指令,并及时向甲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方提供相关交易记录、账户状态、资金余额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三)乙方应建立网上银行客户服务机制,对于甲方有关网上银行业务的咨询或投诉,乙方应及时予以受理和回复。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

11、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在乙方内部使用的除外。 (五)因乙方工作差错导致甲方支付结算业务处理延误,影响甲方资金使用的,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二)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网上银行业务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

12、变更、中止和终止(一)本协议自乙方接受甲方申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为甲方完成注册时起生效。 (二)乙方根据系统升级、功能更新等情况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适当变更。本协议文本变更的,乙方应将变更后的协议通过乙方网站公告及营业网点公告,不再逐一通知。乙方在采取上述方式之一,就更新后的协议文本作出公告后,甲方仍然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公布的变更后的协议文本。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协议文本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三)甲方网上银行注册账户因挂失、冻结等原因暂时不能使用的,乙方相关服务自行中止;待甲方网上银行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相应服务亦自行恢复。 (四)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五)甲方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注销手续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六)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上述条款中未尽事项以及相关词语定义适用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章程中的规定。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协议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有了准确无误的理解。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即视为甲方已了解并完全接受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章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