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4130537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5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doc(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aa农村sy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实施细则(2的*年*月*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范操作风险,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会计工作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规范事后监督业务,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业务差错和违规行为。根据农村sy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aa啊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事后监督操作指导意见(信联发20129号)及省bb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aa农商行所辖的网点。第三条 事后监督是指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已经完成的会计业务进行全面复审的管理活动。通过对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的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差错

2、,规范会计业务操作行为,防范操作风险。aa农商行辖内营业网点的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进行事后监督。第四条 事后监督的主要任务:以揭露和防范各类案件、审查资金的来龙去脉为重点,坚持对各项业务发生的连续性和全面性进行事后监督为原则。 (一)审查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监督处理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审查资金流动是否合法合规;监督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可靠、完整。(二)揭露业务核算中发生的各种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发现并纠正各种差错事故,防范案件的发生。 (三)考核业务核算质量和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积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网点、部门提高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第五条 事后监督应遵循的基本原

3、则(一)合规性原则。事后监督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及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监督。(二)独立性原则。事后监督机构应独立于业务处理部门,人员应独立于日常业务处理人员。(三)连续性原则。事后监督必须依据业务发生的时间,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四)及时性原则。事后监督必须及时实施监督,及时反馈监督结果,及时督促整改。(五)全面性原则。事后监督必须对本行发生的所有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六)重要性原则。事后监督必须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以防范资金风险和操作风险为监督重点。第六条 事后监督的方式总行设立会计业务事后监督中心(简称事后监督中心),采用集中监督方式,对本行的各项业务实行统一监督,以保证事后监督的效果

4、。第七条 事后监督的方法事后监督采取手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手工监督是指事后监督操作员对所有的会计资料进行手工复核审查,并相互核对的监督方法,是事后监督的主要工作方法。计算机监督是指事后监督操作人员将会计资料的重点要素(主机流水号、发生额等信息)录入综合业务系统的事后监督系统(或通过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业务信息),并将系统反显或将查询到的信息同会计资料进行核对的监督方法。第八条 事后监督的时限事后监督工作必须于次日完成,即(T+1)方式,节假日仍然执行上述方式。(T+1)是指上报给事后监督及事后监督处理的时限:营业机构最迟于(T+1)工作日完成业务凭证的整理、合规性检查并上报事后监督中

5、心,事后监督中心最迟应于收到网点凭证的1个工作日完成监督工作。第九条 集中事后监督工作流程包括业务凭证及会计资料上交、审核、差错登记及反馈、入档共四个环节。 第十条 事后监督人员在完成一个网点凭证审核工作后,应将该网点审核无误的凭证、日报表、流水账等其他会计资料进行认真整理,防止其他网点的凭证混杂在内,无误后将凭证交凭证管理员入档保管。事后监督产生的文档资料,由事后监督部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保管。第十一条 稽核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应对事后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检查。再监督、检查的频率、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事后监督人员对所监督的业务实行终身责任制。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 总

6、行成立事后监督中心,隶属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事后监督日常管理,并根据省bb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事后监督中心按照相互制约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设立经理岗、事后监督员。事后监督员根据全辖111个营业网点的业务量大小均衡分配,平均每111个网点配一名事后监督员,事后监督员实行“三定”管理办法,即“定点、定人、定责”。第十五条 事后监督人员的配备,目前由总行安排5645名在支行从事营业主管岗位10以上年的员工担任事后监督人员,以后会在全辖支行按以下条件选聘,将业务方面熟练,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有事业心,熟练计算机业务的优秀员工充实到事后监督队伍。(一)遵纪守

7、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于揭露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具有检查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三)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农村sy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农村sy银行会计核算办法、农村sy银行基本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规章制度;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第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安排事后监督人员处理与会计业务事后监督无关的工作,以确保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事后监督工作,行使监督职能。第三章 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差错登记及监督工作情况反馈制度事后监督中心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和“查

8、询查复登记簿”, 用于统计所监督网点的差错、事故,登记签发的差错查询以及被监督单位的查复情况。事后监督中心必须按日、按被监督单位统计差错、事故情况,并至少每月通报全辖,同时每月抄送财务管理部,作为财务管理部考核会计结算工作的依据。差错、事故的统计方法应采取序时登记的方法,同时登记内容必须详尽。事后监督人员对审核完毕的会计资料应签章确认,对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经理于当日签发“查询查复书”,通知被监督单位。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查明原因,落实处理结果,并在“差错查询书”上注明相关情况,经被监督单位业务主管签章后,最迟不能晚于发出查询的次日营业终了返还事后监督部门。“差错查询书”一式三联,第一

9、联事后监督部门留存,第二、三联下发被监督单位,被监督单位查明原因,在二、三联上注明原因,签字确认后,将第二联返回事后监督部门,第三联被监督单位留存备查。事后监督员每半月出具监督网点会计业务运行情况结论提交给事后监督中心经理,经理按月总结事后监督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全辖。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总行主管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属部门制度未完善的,由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第十八条 重大差错和事故报告制度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严重性问题,必须立即向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汇报,总行稽核监督部门应立即到被监督单位现场跟踪验证,尽快查明原因。事后监督人员在工

10、作中如发现下列差错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一)库存现金超限额的;(二)往账凭证收款人与清单不符的;(三)重要空白凭证丢失的;(四)挂失后被冒领支取的;(五)开销户手续不全的;(六)记账串户的;(七)利息计算多付或少付10元以上及用手工凭证支付储户利息的;(八)凭印支取与预留印鉴不符的;(九)往来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十)科目日结单汇总数据与凭证明细数据不符的;(十一)自制凭证需委派会计签字而未签字的;(十二)事后监督人员审核凭证后发现存在违规或违法迹象的;(十三)事后监督人员认为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主管授权审批制度对会计档案资料的查询、调阅,签

11、发 “差错查询书”等重要事项,经事后监督中心经理审批或授权审批后办理。第二十条 会计资料传递交接制度。会计资料的传递必须遵循“安全、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为严密会计资料在事后监督部门内部和外部的传递交接手续,明确各方责任,防止会计资料丢失、泄密,由总行运钞中心承担传递任务,以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传递。为明确责任,需办理清晰的交接手续。总行为每个网点配置一个票箱,由网点人员和事后监督中心人员各保管一套钥匙,运钞中心只负责传递票箱。网点会计主管将初审无误后装订成册的凭证(含现金流水账)按规定进行编号,将凭证及需上交的资料(包括日计表、机构轧差单、勾对后的流水账、开销户清单、授权清单、凭证使用一览

12、表、凭证核销登记表、当天的挂失申请书第一联行社留存联及打印的挂失登记簿)等会计资料装箱入锁,通过运钞中心传递给事后监督中心。营业网点移交人员、运钞中心传递人员、事后监督中心接收人在“票箱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一)票箱交接的基本要求1、在办理票箱交接过程中,运钞中心接收人要认真检查票箱是否完好无损、是否上双锁。如有异常情况,接收人有权拒绝接收票箱,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2、设立“票箱交接登记簿”,交接时,相关人员签名要与交接人身份确认一致;交接登记的签字要工整,数字要使用大写。3、营业网点要建立“会计资料移交登记薄”, 将移送事后监督中心的会计资料进行登记,“会计资料移交登记薄

13、”随票箱一起传递。网点移交人员对票箱内的相关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运钞中心对票箱运送途中的安全负责。4、各网点人员在办理票箱交接时,要核对传递人员的身份,如发现一人交接时,可拒绝交出票箱。否则,出现意外由网点相关人员负责。(二)票箱的接收1、押运传递员的接收。传递员在接收网点或事后监督人员的票箱时,要确保票箱加锁,并填写好“票箱交接登记薄”,交接后,票箱的安全由传递员负责。2、事后监督中心凭证管理员的接收。凭证管理员在收到传递人员传递过来的票箱时,要检查锁是否是完整的,确定没问题后接收,并在“票箱交接登记薄”上签名。(三)票箱的给付和会计资料的接收、清点1、营业网点会计主管待确认票箱传

14、递人员后,将整理好的会计资料及登记好的“会计资料移交登记簿”装箱上锁后,将票箱交给传递人员,并要求传递人员在“票箱交接登记薄”上签章确认。2、事后监督中心接收票箱后,由事后监督中心经理和事后监督人员在监控镜头下打开锁,按照随箱的“会计资料移交登记簿”的内容,清点、核对接收的会计资料,如发现错误,一方面要及时与网点联系,确认票据是否遗漏;另一方面进行整点确认,并及时追查。如准确无误,在“会计资料移交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员为接交人,事后监督中心经理为监交人,将签字后的“会计资料移交登记簿”放回票箱。需要传递票证时,如需查询、查复时,也可由票箱传递。每天将票证装箱上锁后,交回给运

15、钞中心传递人员,并要求传递人员在“票箱交接登记薄”上签章确认。第二十一条 岗位责任制度。事后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明细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 岗位轮换制度。事后监督员每年更换监督管理网点,对所管理的网点实行亲属回避制,岗位轮换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公开事后监督员的责任片范围。 第二十三条 事后监督工作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总行要加强对事后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事后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术的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检查事后监督人员的工作情况。 对事后监督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其监管工作的职能作用。对坚持原

16、则,按规章制度办事而遇到打击报复的事后监督人员,要全力支持其正当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为事后监督人员开展监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监督中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现、堵住重大差错、事故和案件的事后监督人员,视贡献的大小分别给予物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在晋升职务、评定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应负连带责任,其中网点业务的初审人员,为会计事后监督第一责任人,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员(稽核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袒护差错责任人的,按省bb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理,并承担终身责任。对审查出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提交稽核监督部

17、门,按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应查出违规违纪问题没有查出而引发案件造成损失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第四章 岗位职责及权限第二十四条 事后监督中心岗位职责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辖内营业网点会计业务进行事后非现场审核和全辖会计凭证的保管工作。其主要工作岗位的职责为:(一)经理岗:负责事后监督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本部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事后监督任务;对事后监督人员进行辅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审批会计资料的查询、调阅;负责对重大差错和事故的报告,及时反馈监督结果,督促整改。(二)综合岗:负责信息的汇总、综

18、合、反馈和报告;负责对全辖事后监督工作的分析;负责与稽核监督部门的工作沟通与联系;负责总行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管理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保管、调阅会计档案。(三)事后监督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管辖网点日常会计业务进行全面事后审核、定性工作;负责接收、整理、归档会计资料;负责对监督网点会计核算工作的评价。第二十五条 事后监督人员的权力(一)有权依法合规独立实施业务监督。(二)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和人员提供必要的会计资料;有权要求业务人员对有关事项及问题做出解释。(三)有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疑问或差错下发差错查询书;有权督促业务人员按期完成查询反馈及整改。(四)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发现的差错、事故、舞弊及

19、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是指财务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上级的会计管理部、稽核监督部等部门。(五)有权提出完善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建议。第二十六条 事后监督人员无权代替被监督单位更改差错,不得隐瞒、迟报差错、事故、舞弊及违规违纪行为,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计资料的有关内容。第五章 事后监督的范围第二十七条 事后监督的范围(一)现金出纳、重要空白凭证(含印章)、存贷款业务、投资业务、内部账业务、支付结算、联行往来、表外等常规业务。(二)特殊业务:包括冲正业务,账户管理、单证管理、客户管理等业务。(三)卡业务管理。(四)中间业务。(五)日常监控录像的抽查,原则上一季度内每个网点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时间

20、区间由事后监督中心随机控制,每个网点抽查时间区间至少1个小时。(六)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会计出纳业务的监督(一)监督范围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存款、贷款、内部账、支付结算、联行往来、账务冲销、表外等业务的会计核算。1、余额、发生额的监督(1)审核会计凭证,核对各项业务凭证的张数及凭证借、贷方发生额是否与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相符,附件张数与实际附件张数是否相符;核对表内、表外科目日结单借、贷发生额与日计表、表外日计表借、贷发生额是否相符。 (2)核对柜员轧差单、机构轧差单中的表内借贷方发生额、表外收付方发生额与实际传票张数、累计发生额是否一致。(3)核对科目日结单中的上期余额、本期

21、余额是否衔接一致;核对现金科目发生额的笔数、借贷方发生额与实际传票的张数及累计发生额是否一致,勾对现金传票与现金流水账是否一致;核对各科目转账发生额的笔数、借贷方发生额与实际传票张数及累计发生额是否一致;勾对各科目传票与日终流水账是否一致。2、现金、出纳业务的监督(1)现金出、入库业务监督根据现金出、入库凭证进行核对。监督审核现金调拨的领取、使用及上缴情况,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是否合规。核对内容:交易日期、流水号、出(入)库柜员、出(入)库金额等。(2)现金调剂业务监督根据现金调出、调入单进行核对。监督审核现金调剂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是否合规。核对内容:交易日期、流水号、调出(入)柜员、调出(入)

22、金额等。(3) 大额取现和大额汇划的审批 根据审核大额取现和大额汇划审批单进行核对,是否按权限管理进行授权审批。3、内部账业务的监督(1)内部账现金、转账业务监督根据手工传票与其背面打印的信息进行核对,认真及时审核是否有大小写金额不符、串记科目等现象。核对内容:交易日期、账号、户名、借贷方向、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利率等。(2)收费监督根据收费凭证内容对打印的信息进行核对,认真及时审核是否有大小写金额不符、串记科目等现象。核对内容:交易日期、账号、户名、借贷方向、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利率等。(3)通用记账根据通用记账依据的传票与通用记账打印信息进行核对,认真及时审核是否有大小写金额不符、

23、串记科目等现象。核对内容:交易日期、账号、户名、交易机构、交易金额、借贷标志、起始凭证号、终止凭证号等要素。4、重要空白凭证的监督(1)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入库凭证出、入库时根据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与打印的入库单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凭证种类、日期、数量、批次、起止号码、交易时间、预留印鉴等事项。(2)柜员间重要空白凭证的调剂审核主机流水号、操作方式、交易日期、凭证种类、批次、起始凭证号、终止凭证号等。(3)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监督柜员根据使用的重要凭证与自动销号信息及手工销号凭证进行核对:凭证种类、批次、起始凭证号、终止凭证号。(4)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售根据凭证收费单与打印信息进行核对,审核交易日期

24、、主机流水号、科目控制字、借贷标志、发生额、凭证种类、批次、起始凭证号、终止凭证号等。(5)售出重要空白凭证的挂失售出重要空白凭证挂失时,审核营业机构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申请书)第二联,查看公示催告等挂失手续是否合规,各项挂失内容和章戳是否完整、齐全、清楚, 审核挂失票据通知书(申请书)上记载的主要内容与录入信息是否一致。并及时登记挂失登记簿并专夹保管。(6)售出重要空白凭证的解挂售出重要空白凭证解挂时,审核营业机构送来的解挂手续及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挂失票据通知书(申请书)第三联信息是否一致,客户是否确认签字,并登记挂失登记簿后专夹保管。(7)售出凭证的收回作废处理售出凭证收回作废信息与实际收

25、回的作废凭证批次、凭证号、数量等进行核对。(8)重要空白凭证作废的处理审核交来的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是否账实相符,并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与传票一起装订。(9)机构凭证销毁处理机构销毁明细表与销毁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内容:交易日期、处理标志、凭证种类、批次、起始凭证号、终止凭证号等。5、表外业务的监督表外记账业务根据手工填写的凭证与打印出的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内容:表外账号、核算机构、户名、借贷标志、发生额、摘要等要素。认真及时审核是否有大小写金额不符、串记科目等现象。6、冲账业务的监督(重点监督)(1)当日冲销监督核对主机(错账)流水号,对冲销凭证、被冲销凭证的冲销内容进行审核,察看是否有错记现象。

26、(2)表内冲账监督根据手工填写的冲销凭证审核冲销及被冲销内容是否正确,并根据手工冲账传票与打印信息内容进行核对,并审核授权是否完整。核对内容:交易日期、流水号、借贷方向、账号、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利率、户名等。(3)表外冲账监督根据手工填写的冲销凭证审核冲销及被冲销内容是否正确,并根据手工填写的冲账传票与打印信息内容进行核对并审核授权是否完整。核对内容:表外账号、核算机构、户名、借贷标志、发生额、摘要等。(4)贷款隔日冲账根据贷款隔日冲账打印凭证核对冲销及被冲销内容是否正确,并审核授权是否完整。核对内容:贷款账号、贷款户名、冲账金额、对方账号(内部账账号)、对方户名(内部账账号户名),并审

27、核冲账原因是否合规。(5)活期存款隔日冲账根据活期存款隔日冲账打印凭证核对冲销及被冲销内容是否正确,并审核授权是否完整。核对内容:活期存款账号、活期存款户名、借贷标志、冲账金额、对方账号(内部账账号)、对方户名(内部账账号户名),并审核冲账原因是否合规。(二)监督对象监督对象:会计凭证及附件、日终流水账、日计表等会计账表,综合业务系统的账务数据及其他需要监督的会计资料。(三)监督要素1、审核各项业务凭证使用是否正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齐全、正确。审核原始凭证填写是否正确。如:原始凭证的账户名称填写是否正确,凭证号是否衔接;日期、金额、存期、利率等是否正确;有预留印鉴的,取款时所盖印章与预留印鉴

28、是否相符;业务印章使用是否正确。2、审核核算自制凭证使用是否正确。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完整;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如:使用的凭证种类、科目、账户名称是否正确;填写的日期、户名、金额、业务印章等是否正确。3、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注意辨别凭证是否真实、正确、合法;要素有无异常迹象。4、审核表内、表外日计表是否连续,各科目余额是否衔接。5、审核各机构的现金出入库、调剂业务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是否合规,审核营业日报表的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库存限额。6、审核营业日报表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内部往来凭证的使用及作废的张数与表内、外科目传票是否相符。7、监督审核凭证出、入库;凭证调剂的手续是否齐全

29、,操作是否合规。8、负责其它新增业务品种的监督核算工作。第二十九条 贷款业务的监督(一)监督范围贷款的发放、收回、展期、核销、置换、收回抵贷资产、贴现的等与信贷相关的一切业务的核算。1、贷款业务(1)贷款发放。核对贷款客户名称、发放金额、期限、产品组别、贷款方式、合同种类、计息方式、贷款投向、贷款用途、贷款发放日、贷款到期日、贷款起息日、利率类型、正常利率、逾期利率、挤占利率、贷款发放的手续是否齐全。(2)归还贷款。核对贷款客户名称、归还金额、付款人户名、归还本金科目、归还贷款本金、归还表内当期、归还表外当期、归还表内应收、归还表外应收、归还复利、归还利息合计、归还本息合计等。利随本清贷款余额

30、为零后贷款是否销户,并进行贷款合同注销。(3)核销、置换本金、核销、置换利息。要与相关批件核对金额、分户明细等。(4)贷款管理维护。核对调整、修改内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操作手续要件是否齐全,是否改变原有贷款利率档次等。2、贴现业务(1)贴现。核对客户名称、币种、票据号码、票据类型、签发日期、到期日期、贴现日期、贴现到期(回购)日期、交易类别、贴现金额等。(2)转贴现。核对客户名称、币种、票据号码、票据类型、签发日期、到期日期、贴现日期、贴现到期(回购)日期、交易类别、贴现金额等,确认资金是否入账。(3)贴现收回。核对客户名称、币种、票据号码、票据类型、签发日期、到期日期、贴现日期、贴现到期(回

31、购)日期、交易类别、贴现金额等,确认资金是否入账。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1)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核对汇票金额、币种、签发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账号、出票人行号、出票人户名、收款人行号、收款人户名、交易类别、手续费费率、垫款利率、反担保方式、反担保编号、保证金账号、摘要。(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转款。核对汇票金额、币种、签发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账号、出票人行号、出票人户名、收款人行号、收款人户名、交易类别、摘要。(3)银行承兑汇票注销。核对汇票金额、币种、签发日期、到期日期交易类别、摘要。(4)银行承兑汇票挂失、解挂。核对机构号、机构名称、挂失日期、挂失标志、汇票号码、汇票金额、签发日期、到期日、

32、出票人结算账号、出票人户名、摘要。(5)银行承兑汇票维护。核对汇票号码、原结算账号、新结算账号、原收款人名称、原收款人账号、新收款人名称、新收款人账号、原收款行行名、原收款行行号、新收款行行名、新收款行行号、原执行利率、新执行利率。4、保函业务(1)开出保函。核对客户名称、币种、申请人账号、受益人、保函合同号、保函种类、币种、保函类别、保函金额、开立日期、到期日期、反担保形式、反担保编号、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余额、销挂账编号、保函垫款罚息利率、收费支付方式保函种类、手续费费率、担保费费率、收费账号、摘要,反担保形式为抵质押的,核对抵押品入账情况。(2)注销保函。核对申请人户名、申请人账号、币种、

33、保函协议号、保函种类、保函类别、交易类别、保函金额、赔款转入账户、金额、摘要。5、承诺业务(1)开立承诺。核对申请人户名、申请人账号、币种、现转标志、摘要、金额、承诺开立日、承诺到期日。(2)注销承诺。核对付款人账号、收款人账号、币种、业务种类、摘要、金额。6、抵、质押品管理抵、质押品出入库。核对客户姓名、收付标志、科目号、抵质押品编号、抵质押品类型、抵质押品种类、存单账号、编号、入账金额、抵质押品描述、所有权人名称、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代码、评估日期、登记机关、登记日期。(二)监督对象会计凭证及附件、日终流水账、日计表、机构轧差单、柜员轧差单等会计账表,综合业务系统的账务数据及其他需要监督的会

34、计资料。(三)监督要素1、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准确,使用是否正确,对转关系是否正常,资金来源、用途是否异常,是否超出有效期。2、印章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确。3、自制凭证的编制依据和内容是否真实,授权和审批手续是否合规。4、需通过计算产生凭证金额的,计算结果是否准确。5、各类会计凭证(或清单)与综合业务系统录入数据是否一致。6、凭证与附件是否完整、对应。第三十条 存款业务的监督(一)监督范围客户存款的存入、支取、挂失、冻结、扣划、特殊业务、凭证使用等交易及与存款业务相关的一切业务的核算。1、余额、发生额监督(1)核对科目日结单注明的附件张数与凭证张数是否一致。(2)核对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

35、生额与凭证累计借、贷发生额是否相符。2、凭证要素监督(1)审核凭证使用是否正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齐全。如:使用的凭证种类、科目、账户名称是否正确,凭证号是否衔接,日期、户名、金额、存期、利率等是否正确;有预留印鉴的,取款时所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等。(2)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注意辨别凭证要素有无异常迹象。如:刀刮、皮擦、涂改、挖补、药水消蚀、侵蚀等。(3)凭证上印章是否使用正确,是否齐全。3、业务手续监督(1)各种存款的开户、续存、支取、销户数与传票是否相符,营业日报表结存户数前后衔接是否正确。(2)提前支取的(重点监督),取款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要素是否摘录齐全,是否有客户签

36、字,原始凭证是否齐全。(3)销户的存单(折)是否本营业机构签发,其凭证号码是否与开户时的号码一致,所盖的业务印章是否伪造或已经注销作废。(4)教育储蓄清户时,享受优惠利率及免征利息税的,需有符合规定的证明作附件。(5)监督审核现金和凭证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是否合规。4、存款挂失业务的监督(重点监督) 事后监督中心要设立手工“挂失登记簿”,用于登记营业网点的挂失业务,处理时进行核对。(1)挂失申请。审核营业机构送来的挂失申请书第一联“行(社)留存”联,审核操作是否符合挂失手续规定,查看挂失申请书客户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和清楚,手工登记挂失登记簿,并将挂失申请书第一联

37、专夹保管。(2)挂失到期处理。客户凭第三联“客户收执”到营业网点办理挂失结清、密码重置或凭证补发后,营业网点的操作柜员将挂失申请书第三联随当日传票装订,事后监督核对该网点的处理手续、操作无误后,在设立的手工挂失登记簿、挂失申请书第一联登记处理结果及处理日期后,专夹装订永久保管。(3)撤销挂失业务。事后监督审核营业网点办理撤挂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在挂失登记簿、挂失申请书第一联登记处理结果及处理日期后,将挂失申请书第一联专夹装订永久保管。(4)挂失手续费的收取是否合规。存单、存折挂失手续费5元,银行卡挂失手续费10元。密码挂失、重置、修改均不收费(2011年7月1日起)。 6、活期存款业务的监督(1

38、)活期存款的开户、存入、支取、销户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户名、客户账号、借贷标志、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会计分录等。(2)单位活期开户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户名、账号、账户性质。(3)活期单户结息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户名、利率、利息金额、计息期间。(4)活期存款隔日冲账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客户账号,户名,借贷标志,发生额,错账日期,冲正日期,冲正错账流水号。7、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1)定期存款的开户、续存、支取、取息、销户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户名、客户账号、借贷标志、发生额、余额、利息金额、凭证号码、会计分录等。(2)通知存款通知/撤销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

39、,账号,户名,约定支取日期,通知书号码,通知金额。(3) 定期一本通开总户、移入/移出、销总户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户名,定期一本通总账号,移入前账号,移出后账号,移入/移出金额、凭证批次号码等。(4)办理销户时需要手工计算利息的存款,需由事后监督人员逐笔复核。8、存款单证管理监督(重点监督)(1)“换折(单)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户名、更换前凭证号码、更换后凭证号码。(2)“存款挂失/解挂”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挂失编号、账号,客户名称,挂失凭证号,证件号码,账户余额,挂失/解挂标志,挂失种类。(3)“密码挂失重置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挂失编号、账号、户名、身份

40、证件。(包括账户密码重置和卡密码重置)(4)“凭证挂失结清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挂失编号、账号、户名、交易金额。(5)“凭证挂失补发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挂失编号、账号、账户名称、旧凭证号码、新凭证号码。(6)“扣划凭证补发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户名、原扣划账号、原批次、原凭证号码、原账户余额、新账号、新批次、新凭证号码、现账户余额。(7)“证实书与存单互换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户名,更换前凭证号码、更换后凭证号码,金额。9、存款账户管理监督(重点监督)(1)“账户支取方式修改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客户账号,户名,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2)“账

41、户密码修改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账户名称、证件号码(包括账户密码修改和卡密码修改)。(3)“账户信息修改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账户名称、修改信息、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4)“账户冻结/止付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客户名称,冻结编号,冻结/止付类型,冻结/止付方式,冻结/止付金额,冻结日期、冻结到期日。(5)“账户解冻/解止付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客户名称,原冻结/止付编号,冻结/止付日期,冻结/止付到期日期解冻状态,冻结/止付方式,解冻/止付金额。(6)“协助扣划存款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扣划客户账号、被扣划人、通知书编号、没收

42、或扣划金额、经办人证件号码。(7)“协定约定/取消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客户名称、客户账号、协定/取消金额、协议编号等。(8)“单位账户户名修改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客户账号,修改前户名,修改后户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9)“临时存款账户展期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户名,展期前有效日期,展期后有效日期。(10)“久悬户转入/出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账号、户名、交易金额。(11)“开具存款证明交易”监督要素有:交易流水号,申请人姓名,冻结账号,证明金额,起证明书编号,尾证明书编号。(12)“撤销存款证明交易”监督要素有:交易流水号,

43、申请人姓名,冻结账号,证明金额,起证明书编号,尾证明书编号。(13)“转存约定/撤销/修改”交易监督要素有:主机流水号、户名、转出账号、转入账号、转存金额、预约编号。(二)监督对象及监督要素参照存款业务。第三十一条 客户管理监督(一)监督范围客户号合并变动、客户账号调整、客户信息维护。(二)监督要素1、主机流水号、主客户号、辅客户号、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2、凭证要素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确,印章是否齐全。3、对转关系是否正常,是否与客户提供的有效证明和变更申请相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客户签字确认。4、是否经过授权。第三十二条 日报表、流水账、开销户及授权清单审核(一) 审核日计表、

44、流水账、开销户清单、授权清单的编制日期、机构码是否有误,经办人、复核人签章是否齐全;(二) 审核日计表各科目借、贷发生额与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是否相符;(三) 审核开销户清单上的各种储蓄业务的开户、销户数与凭证是否相符;(四) 抽查需要授权的业务是否换人授权,授权清单上授权人是否在自己授权的业务上进行签章确认。(五) 看授权交易清单和流水账是否有撤销、冲正交易,撤销、冲正交易是否是自制凭证,并且客户是否签字确认,是否有网点负责人的签字。第三十三条 事后监督登记簿的设置事后监督应设置的手工登记簿:差错事故登记簿、查询查复登记簿、事后监督工作日志、工作交接登记簿、挂失登记簿、冻结止付登记簿(含

45、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档案调阅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等。 第三十四条 为规范营业网点的业务操作行为,统一事后监督口径,杜绝柜员操作的随意性,便于事后监督部门审核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根据账户管理、反洗钱、存款实名制等法律法规及省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提出以下规范性要求: (一)凭证装订。成立事后监督中心后,要求各营业网点将柜员流水清单和ATM流水放置在1001科目日结单后。将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以及银行卡的开立业务有关的开户申请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订入当日开户凭证后作附件,大额现金支取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也装订在当日大额现金支取凭证后作附件。贷款发放时,要求把贷款发放

46、通知单和贷款客户身份证各复印1份,作贷款发放借方传票附件一起装订。 (二)代理业务。所有的代理业务必须登记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身份核查。一万元以上的汇款要求留存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查,5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取的代理业务, 除按规定登记核查身份信息外,还要留存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大额业务。5万元(含)以上的现金取款,需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和核查,20万(含)以上的存款,需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和核查,20万元(含)以上的转账取款,需提供转账取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支行营业网点需上交开户单位预留印鉴1份,新开户单位预留印鉴,在单位开户时及时上交1份至事后监督中心。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aa农村sy银行负解释和修改。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经董事会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