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应急预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我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二、工作原则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尽量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校园重特大事故,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2、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保障校园教学与生活秩序稳定。三、适用范围校园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具有突发性或难以预见,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类突发事件。四、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设立翔殷路小学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组员:全体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设应急值班室位于学校三楼校长室内,特定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责任制、校园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到反映迅速、处置及时。五、校园突发事
3、件信息报告(一)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所有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二)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或接报后5分钟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和漏报。(三)发生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教委市公安局报告。(四)对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非法组织政治活动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党政、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事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漏报或不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六、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实行校长责任制负总责。(一)处
4、置工作环节一是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二)事件调查与定性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可以报当地公安部门、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作案)有关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S)各类校园突发事
5、件的处置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校长立即组织有关应急资源,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同时请求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安办、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事发学校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理情况如实报告市教委。2、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动态与发展,并在2小时内传真续报事故详细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七、预防和处置保障措施(一)
6、层层建立责任制。学校领导对本学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校各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二)建立防范长效机制。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立足防患,牢固树立“防患先于处置”的思想观念,杜绝对校园安全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建立防范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学校应对阶段性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布置校务工作,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的分工责任。每逢下课,各楼面楼梯口由轮岗人员执勤把守,操场、大门等指定人员执勤、负责学生安全。(四
7、)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学校必须根据实际,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部门、应急人员、应急资源救援档案库,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种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增强和提高师生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八、事件调查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为主组织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九、奖励与处罚(一)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处罚。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执行公务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等,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