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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业(论文、)毕业(论文、)题目: 关于发耳村养老保障情况的分析报告 分校(站、点): 六盘水电视广播大学 年级、专业: 行政管理 教育层次: 专科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3年12月20日 目录一、发耳路南村的简介1二、发耳路南村养老保障的现状1(一)家庭养老是路南村养老的主要方式1(二)社会养老为补充形式1三、发耳路南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2(一)发耳路南村的养老需求21家庭规模缩小,子女养老负担加重 22“空巢”家庭增多老人处于无人照料境地 3(二)发耳路南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3(三)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3四、发耳路南村养老保障的建议3(一)强
2、化发耳路南村养老需求的功能3(二)扩大养老保障的覆盖面41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资金的补贴力度提高政策吸引力4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4(三)努力提高农村小区养老保障水平41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责任意识 52整合现有资源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 5(四)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保障缺失的问题51建立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52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6致谢7内容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路南村养老保为例,分析了路南村养老保障的养老状况的主要形式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分析了路南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有路南村的养老状况不容乐观、路南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提出了路南村的养老保障的建议:强化路南村养老需求的功能、扩大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农村小区养老保障水平、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议等。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保障缺失的问题:是完善路南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路南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快建立健全路南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工作的进程,在
4、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关于发耳路南村养老保障情况的分析报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尺,更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网与稳定器。其中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农民现在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保障缺失的问题,是完善路南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路南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快建立健全路南村社会养老保
5、障制度工作的进程,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此我对路南村的养老保障作了一些分析。一、路南村的简介路南村位于书院镇的西南部,总面积3.25平方公里,可耕种面积2515亩,下辖16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148户,总人口2755人, 60岁以上496人,占全村户籍人口的18%。截至2009年底,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已超过老龄化国际标准7%的水平。相对比之下,路南村的老年人所占总人口比例更重,因此权益保障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和紧迫。二、路南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现状据统计,截至2011年路南村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0
6、00人。这个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是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一大难题。但这个难题又必须解决,因为,这关系到路南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路南村的繁荣和稳定。在目前经济形态下,路南村的基本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社会救助供养”,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路南村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家庭养老是路南村养老的主要方式最近几年农村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家庭在养老中的地位并未发生根本动摇,其作用也未为其他养老方式所取代。农村家庭养老绝大多数老年人依
7、托家庭养老和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为巩固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区采取了行政或法律手段巩固和强化家庭养老,这是在目前家庭供养老人出现困难,而社会化养老制度又未形成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手段。这种养老方式已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有所不同。(二)社会养老为补充形式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覆盖面太小。尽管我国政府自2004年开始对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夫妇,每人从年满60周岁起享受年均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但毕竟覆盖面太窄,多数农村仍然得不到政府的帮助。(三)老年村民对自身维权意识淡薄老年村民靠微薄的劳力,早出
8、晚归辛苦了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经常会以分家、继承等形式被子女非法侵占。有的子女还会见利忘义、自私自利,认为父母的财产迟早会属于自己名下,不经长辈同意,私自占有财产。根本不尊重老年人的财产自由处分权,有的老年村民将全部积蓄用于子女婚嫁,却遭儿媳白眼相待,不仅如此还会认为自家吃亏了,好处都给别的子女得去了。有些老年村民孤苦无依、知识匮乏、行动也不方便,更是害怕家丑外扬,面对自身被侵权的行为,大多数只会选择忍辱负重,不敢向外声张,默默地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然而在现实中,老年人再婚除了承受世俗观念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外,更多的是遭受子女的反对和压制,甚至有的子女以老人再婚为由不尽赡养义务。许多老年人怕再
9、婚引起家庭的不和谐而忍受煎熬。在这样的环境下,老年人的生活变得枯燥乏味,越加的感到孤单伶仃无依靠,其实老年人也有自己的感情需要,比年青人更需要伴侣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的支持。(四)养老体系尚未建立完善目前路南村采用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相对往年保障力度提升了,但自费部分在上级医院还是比较高,村里的老年人因为家里条件贫困,靠自己辛勤劳动攒下来养老的钱不易,在得知自己得病了的情况下,为了省点昂贵的医疗费经常把病拖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广大村民陷入了不敢生病、不能生病而且往往处于多病的困境中,他们迫切需要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三、路南村养老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养老
10、状况不容乐观养老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在路南村,老人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的养老保障基本上是依靠自己和子女,养老资金来源于子女。据统计,目前靠子女供养的老人占总数的86.1%,然而靠子女养老也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养老保障问题的提出和快速解决已经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在农村老人的养老应该以家庭养老方式作为重点,以社会养老的方式为辅助。 1.家庭规模缩小,子女养老负担加重目前路南村的许多家庭都面临着“421”现象,即4个祖父母、2个父母(各来自独生子女家庭),只能由一个孩子来赡养,这就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赡养老人的子女就会越来越少。子女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养活老人呢?众所周知,目前农村
11、还比较落后,依然是靠天收,土地产出微薄,收入不稳定,经济负担可想而知。有些子女连自己都无法养活,自然就更谈不上赡养老人了。有些即便可以养活自己,但他们的收入多半用在别的开支上,如为他们的后代娶媳妇、盖房子、供养后代上学等,支出已远远超出收入,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财力来赡养老人。在农村,老年人开始自养。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但是为了养活自己,有些老人甚至到了80岁还下地劳动,活到老干到老,他们的生存状态让人心酸。 2.“空巢”家庭增多,老人处于无人照
12、料境地“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老人单独居住、独立生活或身边缺人照顾的老年夫妇。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缺乏精神慰藉、无人照料、缺乏经济来源,这三大问题困扰着“空巢老人”。因为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很多子女纷纷离开家乡,他们要么外出读书,要么外出打工,要么迁移到城市工作,农村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农村的一些“空巢老人”生活水平偏低,有近三分之一的“空巢老人”居住条件较差,在农村,有的老年人自己在地里劳动,自己负担饮食起居,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二)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
13、人”和“富裕的人”。农村不仅没有城镇居民享受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等待遇,已有的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覆盖的地区与人口也十分有限。绝大部分老年人未能享受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在相当多的地区还没有落实。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是很窄的。资金筹集标准过低,保障能力极其有限。与城市老年人不同,农村多数老年人一生无储蓄或储蓄很少,他们除了家庭外没有工作单位,因此养老负担全部落在家庭,老来生活更为拮据。这很难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真正需要保障的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出现了保富不保贫的现象。(三)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缺乏法治环境,维权意识差。农村经济
14、不发达,缺乏法治宣传与教育,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办事靠经验、凭感觉。长期以来,形成了政策盲区,维权弱势。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困境其实就是“三农”问题的一个缩影。如果把“三农”问题比喻作一盘棋,那农村社会保障就是其中的关键的一步,所以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必须要放到整个“三农”问题这个宏大的战略中去通盘考虑。而困扰“三农”问题的关键症结在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因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乃至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四、路南
15、村加强养老保障的建议(一)强化路南村养老需求的功能考虑到目前家庭养老不现实,建议加强政府功能,要求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政府要在农村普及法制教育,宣传继承法、婚姻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调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和遗弃老人或虐待老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告知老人子女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老人在生前可以不把自己所创的家业如房产、存折、土地等交给子女,老人可以立遗嘱自主处理家业。第二,建议政府专门设立一个部门负责给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专门解决老人与子女纠纷问题。政府在参与协调老人与子女纠纷时,要加强对孝顺子女事迹的宣传,对虐待老人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并将之作为反面教材对其他村民进行宣传教育。第三,政
16、府要在原五保供养制度的基本上,扩大供养范围,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多建立一些老年公寓,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吸纳一些民间资本建立养老院,将那些无依无靠,或子女无法依靠的老人集中在一起,由政府出资或由子女出资集中供养。(二)扩大养老保障的覆盖面1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资金的补贴力度,提高政策吸引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是市场发育本身的客观要求。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目前,我区正处于人口红利期,负担率比较低,政府加大资金补贴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会提高,覆盖面会逐步扩大,基金的支撑力度就会大大增强。因此,应适当降低个人负担的比例,提高财政补
17、贴的比例,充分体现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和“福利性”。这是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的最根本的方法。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由政府牵头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共同负担的模式,给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补贴。推进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不仅关系到农民老年养老问题,而且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国家的稳定,要尽快出台和实施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农民参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解除农民安度晚年的后顾之忧。(三)努力提高农村小区养老保障水平生活困难的家庭基本都参加了低保。今年的政府9(
18、G$MdaPS2Fj8T95*fMg*q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C-lOYSLPgdt#lgr五保等保障水平,这对我们农民来说又是个好k!C(Z93Qo3s9c!dk9)j%5&4at*dFBLD8c6mNu3N&oyB1E%消息。社会保障,牵动百姓,关系民生acKD)SGA*7XTRSdc。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xLnrS00jt ,就是要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加快提高社OWeNJq7qZVG3Ngohc KV7iAb+8vvFX82TI)SoI91+IIPM会保障水平为目标,一些地方不断尝试新的做o3Sff!K zv51Jq JDD9o(yvl68mm
19、qTO4V1!L6!ChkZs法。1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责任意识2004年以来,根据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的号召之下,养老保障才能更在快速的落实行动。2整合现有资源,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2004年以来,先后投资100多万元,使“五保”集中供养率由2004年的48提高到现在的81。且60岁以上困难老人g&fzx#K6(N9XBS%!5z+0!W8r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补助一些,残 %K)UkBjE(JrdWHJ%Qfa0Iq0C疾老人生活补助在困难老人
20、标准上再适当增加uKP1&$kSLz5AoCdG7XXBEG8)xYN1CBVRs5V3dq%-)(Ha$sOF,有14237位老人因此受益,还按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人均0.5亩耕地或l亩山林的标准,为敬老院调剂划拨了生产基地,并出台优惠政策进行扶助。目前,我村多数敬老院已基本达到“八个一”的建设目标,即敬老院有一片绿地、一个果园、一口鱼塘、一栏肉猪、一笼鸡鸭、一块菜地、一支服务队、一个活动室。(四)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保障缺失的问题只有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建设,依靠法制的力量,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新时期农民生产、生活保障的需要。在计划体制下的农村以集体保障
21、为主体,家庭保障和国家救济为补充才能有力、持久、稳定地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和完善。而困扰“三农”问题的关键症结在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因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乃至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而困扰“三农”问题的关键症结在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因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乃至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社会保障的性质在于它的政府强制性和非盈利性,然而缺乏法律手段的社会保障是不可想象的。农村社会保障立法能够对各个社会保障项目的原则、种
22、类、范围、获得保障的待遇条件和标准能够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通过法律确定下来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参与者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律的责任,可以大大增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权威性。根据我国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执法、司法与法律监督以及其他配套制度等方面。1建立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针对社会保障法律十分欠缺的现状,应尽快制定属于路南村养老保障机制,养老保险条例、路南村合作医疗条例、路南村社会救济工作条例、路南村优待抚恤工作条例等,同时应加快完善路南村五保供养动作条例的内容,使路南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内容在法律规定之内使得更具体化。要
23、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强化政府的规划、引导和管理职能;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切实落实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基层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全面提高经办能力和水平。2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改革现行的法律服务体系和司法救济制度,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纠纷的救济制度。加强对农民解决纠纷的法律援助和律师协助;简化基层法院及法庭的办案程序,改变坐庭审案的方法;适当调整基层人民法院的人员安排,充实民事法庭的法官队伍,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审理速度与质量。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重点是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但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后,农民是否接受,是否满意将影响着法律法规的
24、执行效果。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农民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从而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为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创造条件。完善路南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对路南村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我区整体经济的发展也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路南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应对路南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的需要,也是提高路南村老年人口健康水平的基石。同时建立路南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路南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能够解除路南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从而对提高路南村劳动生产率也具有重要意义。 致谢首先,在论文选题的确定、
25、资料的收集、结构的安排、初稿的形成与定稿方面,导师周伟萍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恩师的悉心指导对本文的顺利完成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学生的感激之情感溢于言表。恩师的人格和学识令我敬仰,我将铭记在心,使之成为我不断进取的动力。其次,在近三年的学习过程中,行政管理专业诸位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谆谆教导将使我终身受益。这里我要对老师们表示深深的感谢与敬意!同时,我也要感谢班主任和学校的各位老师,他们在我写作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使我受益匪浅。正是由于他们,我才能在各方面取得显著的进步,在此向他们表示我由衷的谢意,并祝所有的老师培养出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桃李满天下!最后,由于在掌握的知识面、研究能力和写作功底所限,文中还存在不少遗憾之处,诚望得到各位师长的批评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