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4159051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已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划编号为20111846-T-316,。本部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辽宁省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苏省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苏省淮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山东省临沂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六家单位联合起草。本部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部分的急需制定的标准之一,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标准。本部分

2、给出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部分重要的基础概念,适用于社会养老保险领域的政策制定、学术研究、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多层次,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要求。我国按照统帐结合的方式,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基本方针、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予以了明确。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保险保险提出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

3、、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的要求。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然建立。为此,有必要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用语予以统一和明确定义,防止歧义和误解。二是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求。经过近几年积极的推进,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越来越多的人享有了基本养老保障,并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步入常态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稳步增长,企业年金制度参保对象逐步扩大。但同时,与社会保险法相配套的政策,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费办法、因

4、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参保人领取病残津贴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等需进一步跟进出台。这需要对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的基本概念予以明确和规范。三是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依法行政、依法经办的需要。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参保人权益、养老金构成、资金筹集渠道、政府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依法行政、依法经办过程中,需对各类基本养老保险的边界和本质内容、参保人各类权益的划分和本质、政府对资金筹集的责任和对养老金支付责任以及管理方式;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等都应予以明确。这些都离不开对养老保险一些基本概

5、念的明确定义,从而划分政府、经办机构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三、编制原则本部分起草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一)一致性原则。本部分是继社会保险术语 第1部分 公共基础后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专项术语标准,是社会保险术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部分在制定过程中,力图与公共基础部分保持一致:一是术语的内容结构和层次参照公共基础部分;二是术语的表达方式尽量与公共部分保持一致;三是对公共基础部分已有的术语,本部分直接引用。(二)完整性原则。本部分收录了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重要概念,对某些术语,如病残津补贴等,国家层面没有出台具体政策的,但社会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本部分予以收录;对定

6、义相近,但属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术语,也根据制度不同分别予以收录。(三)实践性原则。本部分主要收录的术语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术语,特别是社会保险法中使用的术语。对一些地方上的政策和约定俗成的术语,但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广泛接受的术语没有收录;对一些现阶段正在研究但没有定论的政策中的术语没有收录;对一些口语化但没有明确边界的词条也没有收录。(四)规范性原则。本部分按照国家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的要求编写,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GB/T 27768-

7、2011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和社会保险术语 第1部分 公共基础,保证标准形式和内容的规范。(五)前瞻性原则。在立足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现实情况同时,本部分在内容结构和层次上为以后标准维护工作中的修订和补充预留了空间,考虑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趋势和规范化要求。四、编制过程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国家标准在2012年5月份确定了标准制定工作组,并在6月份召开了标准制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对制定小组全体成员进行了标准编制规则的培训。会后小组成员广泛收集并整理大量资料,包括涉及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服务标准 总则、国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文件、权威部门出台的政策解释、统计年鉴和学术研

8、究成果等相关文献。2012年8月,制定工作组在江西召开了第二次会议,邀请江西省标准研究院专家对术语标准的制定作了专题的培训,并初步确定了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 养老保险的术语体系和数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 养老保险工作组讨论稿第一稿。2012年10月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了制定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会议邀请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养老司、农保司专家一同参会。会议研究了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 养老保险初稿,各单位就标准的框架和术语数量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就术语的定义逐一的展开的深入的讨论。会后,制定小组就意见进行了整理,对术语的整体框架作了调整,删除了部分不需要的术语,增加

9、了部分遗漏的术语,并对术语的定义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并将修改稿提交到在江苏淮安市召开的第四次工作组会议。在特约专家和工作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第四次会议初步确定了拟提交的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 养老保险(征求意见稿)的框架和术语定义。会后根据意见,继续了该标准作了完善性修改,并委托江西省师范大学陈建国副教授完成术语的翻译工作,委托江西省标准研究院毛炜翔主任完成标准的编排工作。五、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本部分由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一)范围介绍本部分的主要内容和所适用的领域。(二)术语和定义本部分定义了6方面共47条术语。6方面分别是养老保险制度、筹资与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管理、养老金计发、分析指标。六、标准属性本部分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