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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可研及基础设计招 标 文 件招 标 编 号 :0747-1060SITCL078 招 标 人: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2010年6月13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及条款第四章 技术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标方法第一章 招标公告日 期:2010年6月13日招标编号:0747-1060SITCL078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可研及基础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1. 资金来源:
2、企业自筹。2. 招标范围: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基础设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售标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底层西侧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售标书处。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标人名称一致。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
3、标仪式。5. 开标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8.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院或工程公司,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设计资质。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4) 投标人不得挂靠或被挂靠。5
4、)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具有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编制、基础设计、EPC总承包经历和业绩(至少应包括1个基础设计业绩、1个总承包业绩),无工程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类似工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应已完成基础设计或完成交工验收,并且为成品油库、化工品库、炼油厂配套成品油库均可; 单个项目设计罐容至少为20万立方米; 项目至少包括5万立方及以上各种类型的立式储罐。注:上述业绩以合同原件或公证件为准。近三年为2007年-2009年三年间。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
5、国国际招标网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邮 编:100045联 系 人:丁俊、杨晓涵、郝莉萍联系电话:010-88078918 、88078997、88078873传 真:010-88078201电子邮件:dingjun、yangxiaohan、haoliping购买标书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层大厅西侧售标书处购买标书联系人:韩
6、璐、王晓斌联系电话:010-88078256、88078971传 真:010-88078911招 标 人: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南路1号邮 编:226017联 系 人:邢灿飞,赵九洲联系电话:0513-85996916,85996968传 真:0513-85996900电子邮件:xingcanfei,zhaojz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13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约定和补充,如与投标人须知矛盾,以本表内容为准。序条款号内 容12.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2.项
7、目地点: 中化南通项目现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南路1号)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3.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二期扩建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基础设计及与本工程相关的规划与设计优化。建设规模为21.46104m3,包括油罐和配套设施,还包括原有辅助设施的升级和完善,装车台和综合楼的移位重建等有关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基础设计。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即第四章技术要求。38.11.工期: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后(中标时间以发包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日为准)30天提交送审报告,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正式报告。二期扩建项目基础设计:招标人通知启动基础设计后,60天内提
8、交基础设计初稿,初稿审查结束后,15天内提交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正式设计成果。终审稿作为正式设计成果,需包括详细工程量清单,具备EPC招标条件。根据招标人报建需要,中标人应提供满足报建审批需要的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不应晚于基础设计终审稿提交时间。二三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通知后35天提交送审稿,审查通过7天内提交正式稿。总体规划及设计优化:招标人正在洽谈一与本项目邻近的潜在合作项目,根据招标人需要,中标人应将本项目及洽谈的合作项目作总体规划、公用工程与工艺优化设计,招标人通知启动后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44.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55.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9、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610.2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院或工程公司并具有国家原建设部(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设计资质。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4. 投标人不得挂靠或被挂靠。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具有3个以上类似工程的可研、初步设计编制、基础设计、EPC总承包经历和业绩(至少应包括1个基础设计业绩、1个总承包业
10、绩),无工程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7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8.7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费用自理。联 系 人:邢灿飞,赵九洲联系电话:0513-85996916,85996968914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投标人对于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应于投标截止日16天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根据情况予以答复。投标人所提问题须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1017.1投标有效期:不短于自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111920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2份(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信封单独密封并注明项
11、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用光盘刻录电子版的,因光盘损毁无法读取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将正本、副本各一份的(1)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和“投标一览表”;(2) “分项报价表”(加盖公章);(3)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信息”(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信息并加盖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于2个信封内,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注“投标一览表及相关材料正本”、“投标一览表及相关材料 副本”字样;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221.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 月6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2、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1322.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投标保证金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五日前(不包含开标日)办理电汇,并将电汇底单传真至 010-88078201 注明:丁俊,杨晓涵收。汇款帐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复外支行帐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0200 0485 0902 2104 6681425替代方案:不接受替代方案1526.1开标日期: 2010年7 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1628.2.2在评标阶段,如果投标一览表表的投标总价与
13、“设计人员一览表和报价计算表”的投标总价不一致,“设计人员一览表和报价计算表”仅为参考,以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为准。1728.3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具体见第六章评标办法。方案介绍:由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采用演讲方式作设计优化方案构思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拟订的对可研报告中确定的各专业设计方案的优化等内容),以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订的设计组织方案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投资、总平面布置、设计进度计划、人员组织、主要专业技术方案等内容)。介绍过程中,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答辩。请提前准备PowerPoint材料,方案介绍时间
14、不超过20分钟。演讲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决定。183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招标人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制定投标报价时不应计算此类费用。1932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以合同规定格式的、由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金额分别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十(10%)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第一节 总 则1.定义除投标人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中另有定义外,凡本须知出现的与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条款及附件(以下简称“合同”)相同的词语,其定义均与招标文件合同中的定义一致。2.项目背景2.1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15、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2.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项目位置、项目内容及规模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技术要求等资料。3.招标目的与内容3.1招标目的3.1.1选择优秀的中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标的提供“完整供应、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任何缺陷的修补”(以下简称“本工作”或“工作”)。3.1.2选择富有经验和能力的中标人和切实可行的总体实施方案,确保合同内容如期完成,实现费用、进度和质量最优。3.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的说明和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技术要求等资料。4.招标原则和方式4.1 本次招投标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
16、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4.2 每一个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任何出于限制竞争性目的而与其他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4.3 招标人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本次招标规范有序。招标人不会向任何投标人提供任何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标的或招标工作的信息。4.4 招标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5.招标组织与程序5.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5.1.1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并实施本次招标工作。5.1.2本项目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5.2招标程序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
17、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标准评标,并根据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而后,评标委员会推荐并通过授标前审查的中标人通过谈判与招标人签署本次招标标的合同。6.招标工作时间表本次招标工作投标、开标等的时间安排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与招标人的联系7.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联系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对于非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投标人的信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2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联系以书面文件为准。8.对投标人的提示8.1投标人应保证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工期、质量及其它最低要求的范围内完成本次招标标的的
18、工作并验收合格。8.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8.3投标人应保证使用的许可和专利来源合法,无任何侵权行为。8.4招标文件的各项组成文件应被认为是相互说明的,如出现矛盾或歧义,招标人有权发出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指示、澄清来解决此矛盾或歧义。对于该指示或澄清,投标人均不得表示异议。8.5在开标前任何时刻,投标人均可以提交密封的折扣、变动、更改等声明,该声明必须是经过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8.6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必须在商务偏离表和/或技术偏离表中一一列明,如果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声明偏离,就表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三章合同
19、协议书及条款将作为中标合同的基础,若投标人未在偏离表中列明异议,视为接受。8.7其它规定详见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节 投标人资格10.合格投标人10.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才能参加投标。10.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且应符合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中投标人“合格来源国”的要求。10.3关于转包、分包、委
20、托制造的有关规定详见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10.4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可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合法有效文件。投标人必须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对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详见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节 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语言本招标文件提供中文文本。13.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所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和补充资料。这些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投标人资格第三节 招标文件第四节 投标
21、文件的构成与要求第五节 开标、评标与定标第六节 授予合同第七节 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及条款第四章 技术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标方法如果上述文件中有任何含义不明确或矛盾之处,解释权归招标人。14.招标文件的澄清14.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同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1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
22、、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件、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3投标人应对其对招标文件做出的理解、解释和推断承担全部责任。15.招标文件的修改15.1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天,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通过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5.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1
23、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出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5.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合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构成与要求16.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的构成详见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4、同意,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将不再被考虑。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文件的语言18.1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文件和来往函电,除技术要求和货物规格中的货物型号、专业术语、专用名词外,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但资质证明文件及证书类文件以原件为准,原件非中文的,投标人应提供中文译本。18.2投标文件使用的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遵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9.
2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不一致而导致的对投标人任何不利影响和后果。19.2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的U 盘。电子版文本文件要求用Doc格式(Microsoft Office);电子版报价表和设备材料表文件要求用Excel格式(Microsoft Office);工程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要求用Dwg格式(AutoCAD2000或AutoCAD2004版);透视图或鸟瞰图要求用Jpg格式(精
26、度应在300DPI以上)(以上内容如果有)。投标人应承担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所造成的投标风险。当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19.3投标文件正本应采用打印,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有适当页码,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但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9.4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和手写文字插入,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
2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和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第一个密封件)内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和投标一览表”的字样。20.1.2电子版文件独立密封包装在第二个密封件。20.1.3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在第三、第四个密封件,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20.1.4上述四个密封件包装的所有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20.1.5所有包封都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XXX公司 XXX项目 XXX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号:XXX”,“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
28、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20.2将上述四个密封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并在外层包封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在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时原封退回。20.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2 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
29、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2.投标保证金22.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方式和汇款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有权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提交合格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2.3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投标货币计价。22.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2.4.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22.4.2投标有效期延长后,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30、22.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履约保函生效之日。22.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22.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到中标人履约保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期后原额无息退还。22.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22.6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2) 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或(3) 中标人未能做到:(i)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合同;或(ii)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招标人可接受的履约保函;或(iii) 接
31、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对投标总价的修订;或(iv) 在任何重要方面遵守投标文件的条款。22.7发生第22.6款所列情况时,招标人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可以:(1) 要求中标人按照其投标文件继续履行;或(2) 撤销授标,向其他中标候选人授标。23.投标货币和投标报价23.1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为本次招标标的提供的“完整供应、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任何缺陷的修补”用人民币元报价。23.2投标报价的具体规定详见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
32、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24.3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期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替代方案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允许替代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替代方案。第五节 开标、评标与授标26.开标26.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要求进行登记,以证明其出席并当面递交投标
33、文件。26.2 开标时,由招标人的监督人员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款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6.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4.1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6.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及有关说明,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
34、6.5 当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7.2投标人对澄清要求的回复应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人的澄清将构成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7.3投标人应承诺提交澄清文件的真实和有效性,按照澄清文件中描述的相关内容履约。27.3 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澄清。28.评标28.1 评标委员会28.1.1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
35、督下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28.1.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委等知情人员都不允许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8.1.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如发现投标人对参加评标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8
36、.1.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2 评标程序28.2.1资格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用来评定投标人是否真实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标时提交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10.4要求的文件。评标委员会将详细记录资格符合性审查情况,并评审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的要求。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之后的初步评审,其投标将被拒绝。28.2.2初步评审28.2.2.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其
37、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8.2.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8.2.2.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审核其投标价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
38、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各部分报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部分报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正汇总表和投标一览表中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28.2.2.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
39、排列。28.2.3详细评审28.2.3.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28.2.3.2评审的基础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投标价和投标文件。28.3 评标办法及内容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8.4 评标过程中,发现第七节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规定情况的投标将视为没有实质上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将被拒绝。29.授标29.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标准审查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29.2 授标前,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40、。29.3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对其授标,并对下一个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9.4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投标人不得要求对评标结果加以论证或给出理由。29.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30.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节 授予合同31.签署合同31.1 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内,以招标文件给出的合同协议书及条款为基础,与招
41、标人签订本次招标标的合同。31.2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作,不得将中标工作转让或转包。31.3 由于非招标人的原因,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要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 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则可将合同授予下一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2.提供保函32.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0天内提供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并生效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32.2 对于没有按时
42、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函的中标人,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要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32.3 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则可将合同授予下一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3.保密33.1 此项目涉及商业秘密,为维护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并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书面做出保密承诺,限定知密范围,保证文件不对外泄露。3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3.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要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4.监督和稽查按照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次招标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及人员依法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和稽查。35.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节 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本节内容是对前六节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改,如与前六节内容不一致,以本节内容为准。8. 对投标人的提示8.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7.2投标人有降价和/或折扣声明的,必须提供降价和/或折
44、扣之后的综合单价、分项价格,或提供降价和/或折扣之后的综合单价、分项价格的计算方式;否则,其投标可被拒绝。10. 合格投标人10.2 对“合格来源国”的要求不适用。10.3 关于转包、分包、委托制造的有关规定:如果招标文件明确部分工作内容可以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中说明拟分包的工作内容,没有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说明的工作一律不准分包。 10.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资格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合法有效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3)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45、以及类似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4)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表,以及类似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5)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7)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8)相关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9)企业资信证明原件(指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它支持文件)(10)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能够使招标人满意其它的文件资料正本以上证明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原件的,原件可用经公证的相应证书的公证书原件,提供公证件的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投标人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16.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
46、分:16.1资格符合性审查文件内容:参见投标人须知特别条款第10.4款。16.2 商务文件内容:(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适用)(4) 投标一览表(5) 投标分项报价表(6) 可研编制人员一览表和报价计算表(二期可研、二三期可研分开单独编写)(7) 设计人员一览表和报价计算表(基础设计单独编写)(8) 商务偏离表16.3 技术文件内容:(1)技术偏离表(2)技术表格A) 类似工程可研编制及设计经验B) 可研编制人员简历表(二期可研、二三期可研分开单独编写)C) 设计人员资历简况表-本表所列项目经理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或证明其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否则,该业绩将被认作无效。) (二期基础设计单独编写)D)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管理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组织机构和资源配置B) 管理措施C) 质量控制计划D)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