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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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序号类别项目文件依据执行单位1农林业限制投资: 1.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2.松脂初加工项目; 3.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4.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 5.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6.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7.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8.缺水地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9.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0.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禁止投资: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 2.滴

2、水法松香生产工艺; 3.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 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 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 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 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2煤炭限制投资: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9万吨/年煤矿项目;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

3、的新建煤矿项目。禁止投资: 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 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4.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 5.6AM、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6.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7.PG-27型真空过滤机; 8.X-1型箱式压滤机; 9.ZYZ、ZY3型液压支架; 10.木支架; 11.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3电力限制投资:1.无下

4、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禁止投资: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4石油化工禁止投资: 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 2.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 3.单台产能5000吨/年以下

5、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 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 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

6、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 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

7、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 8.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法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9.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

8、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 10.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11.改性淀粉、改性纤维、多彩内墙 (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106、107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

9、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墙涂料; 12.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内墙、溶剂型木器、玩具、汽车、外墙涂料,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13.在还原条件下会裂解产生24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非纺织品用的领域暂缓)、九种致癌性染料(用于与人体不直接接触的领域暂缓); 14.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立德粉,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焦油型),107胶,瘦肉精,多氯联苯(变压器油); 15.高毒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

10、、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10%草甘膦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2011年); 16.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农药产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17.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5信息产业限制投资: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

11、D系列整机产品)。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6钢铁限制投资: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

12、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

13、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

14、,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

15、、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6钢铁禁止投资: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

16、,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10.化铁炼钢;11.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12.叠轧薄板轧机;13.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14.热轧窄带钢轧机;15.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16.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17.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6钢铁18.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

17、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19.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20.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21.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22.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23.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24.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25.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

18、12年);26.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27.煅烧石灰土窑;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30.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6钢铁30.环形烧结机;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33.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34.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

19、热回收焦炉;35.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36.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37.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38.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39.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40.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41.热轧硅钢片;42.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43.热轧钢筋:牌号 HRB335、HPB235。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7有色金属限制投资: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

20、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4.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 5.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6.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禁止投资: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

21、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00KA及以下预焙槽(2011年);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011年);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0.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1.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7有色金属 12.铜

22、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3.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4.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5.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6.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7.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8.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19.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0.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1.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 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3.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013年); 24.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

23、离项目; 25.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26.铜线杆(黑杆)。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8黄金限制投资: 1.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年处理矿石2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 5.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禁止投资: 1.混汞提金工艺; 2.小氰化池浸工艺

24、、土法冶炼工艺; 3.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4.日处理能力50吨以下采选项目。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9建材限制投资: 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3.粘土空心砖生产线; 4.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5.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6.10000吨/年以下岩

25、(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禁止投资: 1.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5.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 6.1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7.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100万卷/年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8.石灰土立窑; 9.砖瓦24门

26、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2011年); 10.普通挤砖机;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9建材 11.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 12.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13.1000型普通切条机; 14.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15.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16.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17.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18.6600吨六面顶小型压机生产人造金刚石; 19.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0.非烧结、

27、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21.装饰石材矿山硐室爆破开采技术、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 22.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23.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24.25A空腹钢窗; 25.S-2型混凝土轨枕; 26.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27.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28.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29.石棉绒质离合器面片、合成火车闸瓦,石棉软木湿

28、式离合器面片。10医药限制投资: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 (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

29、 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禁止投资: 1.手工胶囊填充工艺; 2.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 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 4.塔式重蒸馏水器; 5.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 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 7.铁粉还原法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咖啡因装置; 8.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9.铅锡软膏管、单层聚烯烃软膏管(肛肠、腔道给药除外); 10.安瓿灌装注射用无菌粉末; 11.药用天然胶塞; 12.非

30、易折安瓿; 13.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1机械限制投资: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

31、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 12.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 13.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 14.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 15.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16.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17.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18.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19.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 20.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1机械 21.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

32、工艺; 22.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 23.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 24.亚硝盐缓蚀、防腐剂; 25.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 26.锻造用燃煤加热炉; 27.手动燃气锻造炉; 28.蒸汽锤; 29.弧焊变压器; 30.含铅和含镉钎料; 31.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 32.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 33.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 34.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 35.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 36.手动插秧机; 37.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 38.双盘摩擦压力机; 39.含铅粉末冶金件; 40.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1机械禁

33、止投资: 1.热处理铅浴炉; 2.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高温氯化钡盐浴炉暂缓淘汰); 3.TQ60、TQ80塔式起重机; 4.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5.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 6.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刚玉冶炼炉; 7.4000千伏安以下固定式棕刚玉冶炼炉; 8.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 9.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 10.以氯氟烃(CFCs)作为膨胀剂的烟丝膨胀设备生产线; 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12.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 14.重质砖炉衬台车炉; 15.中频发电机感应加热电源; 16.燃煤火焰反射加热炉;

34、 17.铸/锻件酸洗工艺; 18.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 19.位式交流接触器温度控制柜; 20.插入电极式盐浴炉; 21.动圈式和抽头式硅整流弧焊机; 22.磁放大器式弧焊机; 23.无法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冲床; 24.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 25.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2015年); 26.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1机械 27.T100、T100A推土机; 28.ZP-II、ZP-III干式喷浆机; 29.WP-3挖掘机; 30.0.35立方米以下的气动抓岩机; 31.矿用钢丝绳冲击式钻机; 32.Y-40石油钻机; 33

35、.直径1.98米水煤气发生炉; 34.CER膜盒系列; 35.热电偶(分度号LL-2、LB-3、EU-2、EA-2、CK); 36.热电阻(分度号BA、BA2、G); 37.DDZ-I型电动单元组合仪表; 38.GGP-01A型皮带秤; 39.BLR-31型称重传感器; 40.WFT-081辐射感温器; 41.WDH-1E、WDH-2E光电温度计,PY5型数字温度计; 42.BC系列单波纹管差压计,LCH-511、YCH-211、LCH-311、YCH-311、LCH-211、YCH-511型环称式差压计; 43.EWC-01A型长图电子电位差计; 44.XQWA型条形自动平衡指示仪; 45.

36、ZL3型X-Y记录仪。 46.DBU-521,DBU-521C型液位变送器; 47.YB系列(机座号63355mm,额定电压660V及以下)、YBF系列(机座号63160mm,额定电压380、660V或380/660V)、YBK系列(机座号100355mm,额定电压380/660V、660/1140V)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48.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1机械 49.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J8系列交流接触器); 50.QC10、QC12、QC8系列框架断路器; 51.JR0、JR9、JR14、JR15、

37、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 52.以焦炭为燃料的有色金属熔炼炉; 53.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54.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 55.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 56.JD型长轴深井泵; 57.KDON-3200/3200型蓄冷器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蓄冷气(管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管板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58.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 59.C620、CA630普通车床; 60.C616、C618、C630、C640、C650普通车

38、床(2015年); 61.X920键槽铣床; 62.B665、B665A、B665-1牛头刨床; 63.D6165、D6185电火花成型机床; 64.D5540电脉冲机床; 65.J53-400、J53-630、J53-1000双盘摩擦压力机; 66.Q11-1.61600剪板机; 67.Q51汽车起重机; 68.TD6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69.3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 70.A571单梁起重机; 71.快速断路器:DS3-10、DS3-30、DS3-50(1000、3000、5000A)、DS10-10、DS10-20、DS10-30(1000、2000、3000A); 72.SX系

39、列箱式电阻炉; 73.单相电度表: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 74.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 75.刀开关: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 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1机械 76.GC型低压锅炉给水泵,DG270-140、DG500-140、DG375-185锅炉给水泵; 77.热动力式疏水阀:S15H-16、S19-16、S19-16C、S49H

40、-16、S49-16C、S19H-40、S49H-40、S19H-64、S49H-64; 78.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锅炉除外); 79.1-10/8、1-10/7型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 80.8-18系列、9-27系列高压离心通风机; 81.X52、X62W 320150升降台铣床; 82.J31-250机械压力机; 83.TD60、TD62、TD7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84.以未安装燃油量限制器(简称限油器)的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农用运输车(指生产与销售); 85.E135二冲程中速柴油机(包括2、4、6缸三种机型),TY1100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165单缸卧式蒸发

41、水冷、预燃室柴油机,4146柴油机; 86.TY1100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 87.165单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 88.含汞开关和继电器; 89.燃油助力车; 90.低于国二排放的车用发动机; 91.机动车制动用含石棉材料的摩擦片。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2轻工限制投资: 1.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 2.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

42、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3.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4.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5.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 6.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 7.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8.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 9.牙膏生产线; 10.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11.元

43、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12.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禁止投资: 1.单套10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 2.利用矿盐卤水、油气田水且采用平锅、滩晒制盐的生产工艺与装置; 3.铸铁截止阀; 4.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5.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6.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7.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8.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 9.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10.单条3.4万吨/

44、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 11.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12.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13.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14.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同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12轻工 15.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16.四氯化碳(CTC)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17.以三氟三氯乙烷(CFC113)和甲基氯仿(TCA)为清洗剂和溶剂的生产工艺; 18.脂肪酸

45、法制叔胺工艺,发烟硫酸磺化工艺,搅拌釜式乙氧基化工艺; 19.自行车盐浴焊接炉; 20.印铁制罐行业中的锡焊工艺; 21.燃煤和燃发生炉煤气的坩埚玻璃窑,直火式、无热风循环的玻璃退火炉; 22.机械定时行列式制瓶机; 23.生产能力12000瓶/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 24.生产能力150瓶/分钟以下(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25.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吨以下浓缩、喷雾干燥等设施;200千克/小时以下的手动及半自动液体乳灌装设备; 26.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27.3万吨/年以下味精生产装置; 28.2万吨/年及以下柠檬酸生产装置; 29.年处理10万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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