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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借鉴日本经验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体系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制度【论文摘要】信用担保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其发展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引导和保障。本文在借鉴日本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律制度体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有关,12006年底全国已经发展担保机构5000多家,2006年全国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总额有3000亿元左右,为缓解中小企业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信用担保行业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监督不到位、运作不规范。为此,本文就加强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担
2、保行业的法制建设作一探讨。一、借鉴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日本是较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的国家,健全的信用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是El本信用保证机构高效、有序发展的保证。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健全的中小企业法律制度支持体系。日本政府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也是日本现行中小企业政策和管理的总依据。日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并先后颁布了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法、国民公库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等法律,还制定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扶持的其他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经营革新支援法、中小企业振兴法,并
3、随着发展的变化而不定期修订法律条文或出台新的法律,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2专业的信用担保法律制度。为了消除因不能提供担保而给中小企业融资造成的制度障碍,日本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信用保证协会制度。1953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信用保证协会法,并依法建立信用保证协会。根据信用保证协会法规定,当中小企业欲从等取得贷款时,由信用保证协会充当中小企业的保证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保证,对中小企业的债务负连带的清偿责任,为中小企业的信用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信用保证协会的有效运作,日本政府还专门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公库法等法规。3较完备的担保和信用保险制度。为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的持续、有效运行,日
4、本对信用保证制度实行再保险制度,即信用双保制度。信用双保制度由中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52个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两级担保体系构建。信用双保制度的运作程序是: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提供债务保证时与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签订一份保险,若中小企业没有能够依约偿还其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负债,则信用保证协会作为保证人替中小企业清偿债务,此时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向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保险金。这样,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解除了信用保证协会的后顾之忧。4建立了损失补偿金补助制度。为保障信用保证制度正常运行,还建立了损失补偿金补助制度。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规定保险公库只赔付信用保证协会7080的保险金,一旦出现代位清偿,信用保证协会将承担20一30的保证责任。为此,日本政府建立损失补偿金补助制度,政府补助的损失补偿金为预期不能收回的求偿权的30。这一制度最终承担了信用保证协会进行信用保证业务的风险,保障了金融机构对信用保证协会投入资金的安全。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建设概述我国已初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框架:全国人大于1995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2000年9月通过的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使担保业务有了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填补了我国中小企业的立法空白,促进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