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业务试题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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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业务试题题库1、什么是初始登记?答: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或未申办登记的房屋申请人,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后,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2、私房初始登记需要收缴哪些要件?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分丘图2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5)市规划局或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6)市规划局或分局核发的建筑红线说明及附图 (核原件留存复印件);(7)建设工程竣工认可书;(8)二层及二层以上应收缴测绘报告;(9)三层及三层以上应收缴鉴定报告;(10)现场勘察单;(11)其他

2、。3、县建设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经什么部门认可?答:县建设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经市规划局认可。4、办理公房初始登记时需收缴什么要件?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分丘图1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5)市规划局或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6)市规划局或分局核发的建筑红线说明及附图(核原件留存复印件);(7)建设工程竣工认可书;(8)测绘报告及测绘楼盘审核报告单;(9)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即五方认证;(10)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1)其他。5、独立栋房屋有两种以上用途应怎样

3、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答:独立栋房屋有两种以上用途应按不同的用途分开办理房屋权属证书。6、物业用房及公用设施,应如何发证?答:物业用房及公用设施在登记中只登记不予发证。7、规划许可证与实际办证地址不一致的,应出具哪些证明?答:规划许可证与实际办证地址不一致的,应由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8、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人与公章不符时,应由哪些部门出具相关文件?答: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人与公章不符,应由工商局、国资委或体改委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件。9、原址拆除房屋,新建房的,应先办理什么业务?答:原址拆除房屋,新建房的,应先申办房屋权属灭籍。10、原址拆除房屋,其无房屋权属证书或为空地的,应由什么人开

4、具承诺证明?答:原址拆除房屋,其无房屋权属证书或为空地的,应由现申请人开具承诺证明。11、怎样的房屋不能转让?答: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用人书面财政部的;权属有争议的;房产已设定抵押。12、新建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买卖登记需要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商品房购售(销)合同;(6)购房发票(核原件留存复印件);(7)维修基金收据(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证明;(8)契税发票;(9)其他。13、新建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买卖登记应缴纳

5、费用?答:新建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买卖登记应缴费用: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200元/宗;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经济适用房减半),非住宅6元/(由转让方承担);14、存量房买卖登记时收缴要件?答:存量房买卖登记时应收缴要件: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独立栋房屋分丘图2份、分户图2份; 4、房屋权属证书;5、房屋转让合同书;6、信息反馈单;7、契税发票;8、其他。15、存量房买卖登记时办理时限?答:存量房买卖登记时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成套住宅1个工作日,其他为3个工作日。16、存量房买卖登记时缴纳费用?答:1、登记费:住宅80

6、元/套;非住宅200元/宗;2、交易手续费:房改房首次上市1.5元/;其他住宅6元/,非住宅8元/。(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17、存量房买卖登记时未成年人处置房屋时,监护人应出具何种要件?答:未成年人处置房屋时,监护人应出具内容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证书。18、存量房继承、分产登记时应收缴要件?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存量房继承、分产登记时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独立栋房屋分丘图2份、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继承应收缴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6、对换应收缴房产转让合同书;7、信息反馈单;8、其他。19、存量房继承、分产登记时应缴费用?答

7、: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200元/宗。2、交易手续费:200元/宗。20、法院生效判决离婚,如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应如何办理分产登记?答:法院生效判决离婚的,如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在办理房屋分产登记时应持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作废公告、产权存根复印件申请办理。21、存量房在办理赠与、对换登记应收缴的要件?答:存量房在办理赠与、对换登记时应收缴要件为: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独立栋房屋分丘图2份、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赠与应收缴赠与公证书;6、分产应收缴判决、裁定、协助执行书或调解书或协议书、离婚证(核原件留存复

8、印件);7、信息反馈单;8、契税发票;9、其他。22、存量房在办理赠与、对换登记时应缴费用?答:存量房在办理赠与、对换登记时应缴费用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200元/宗。2、交易手续费:200元/宗。23、存量房拆迁补偿登记时应收缴要件?答:存量房拆迁补偿登记时应收缴要件: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独立栋房屋分丘图2份、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6、信息反馈单;7、契税发票或免税单;8、其他。24、存量房裁决需收缴的要件?答:存量房裁决收缴要件为: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9、);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独立栋房屋分丘图2份、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法院送达的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6、信息反馈单;7、契税发票;8、其他25、公房存量房买卖登记时应收缴要件?答:公房存量房买卖登记时收缴要件为: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分丘图2份; 4、房屋权属证书;5、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7、房产转让合同书;8、买卖双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受)让的证明文件;9、信息反馈单;10、契税发票;11、其他26、哪些

10、房产不得申请登记?答:(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4)房产已设定抵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7、身份证件包括哪些?答: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身份证件遗失的,由证件核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28、单位房改售房登记(房改房、集资房登记)收缴要件包括哪些?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购买公有住房分户申请登记表;6、购房职工工龄证明;7、出售公

11、有住房价格计算表;8、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9、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0、其他。29、已购公房包括哪些类型?答:已购公房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全额集资房。30、私房名称、坐落、面积、用途变更需要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共有权证、他项权证;5、证明文件:6、其它。31、房改房补差登记需要收缴的要件包括哪些?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计算表复印件;6、房改补差登记表;

12、7、其它。32、私房名称变更所需的证明文件是什么?答:名称变更应收缴记载有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盖有户籍专用章的证明。33、私房坐落变更所需的证明文件有哪些?答:街道名称变更的,应以政府公告或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为依据;门牌号、房号变更可的,应以单位或小区物业办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户口簿反映座落信息的,应直接作为依据。34、私房面积变更所需的证明文件有哪些?答:房屋面积变更应收缴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35、私房房屋用途变更所需的证明文件是什么?答:房屋用途变更:应收缴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36、现房抵押收缴要件有哪些? 答:1、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产证原

13、件及共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5、债权债务合同;6、房屋抵押合同;7、价值协商证明或评估报告;8、抵押证明文件;9、其它。37、哪些情形不予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答:(1)未取得国家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2)村改居以外,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村改居以内,未提供不抵押土地证明的。(4)集体土地或宅基地的;未提供不抵押土地证明的38、房产抵押期限应如何界定?答:房产抵押期限应根据抵押合同约定,不得超过营业执照限定期限及土地使用权的期限。39、申请公积金抵押的需出具什么证明文件?答:申请公积金抵押的,需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抵押通知书。40、预购商品房抵押(按揭)需要

14、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2、抵押合同;3、商品房买卖合同;4、登记费票据; 5、维修基金收据(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证明;6、契税发票;7、其他。41、在建工程抵押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答:应收缴申请、法人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董事身份证复印件,需按手印、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复印件。4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受理时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对哪些部分可以受理抵押登记?答: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受理时应进行现场勘察,只对已建成的部分受理抵押登记。43、延期抵押登记收缴的要件包括哪些?答:1、抵押权人出具的延期抵押文件或证明;2、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他项权证或在建

15、工程抵押登记表;44、延期抵押登记时产权人已死亡的,该如何办理?答:产权人死亡的,由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申请延期登记。45、房屋注销登记收缴要件有哪些?答:1、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2、房屋权属证书;3、拆迁证明文件。46、房屋注销登记办理时限是什么?答: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2个工作日。47、拆迁证明文件指哪些?答:拆迁证明文件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拆除灭失或注销公告等证明。48、房产抵押解除登记要收缴要件的有哪些?答:1、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权证;3、房屋抵押解除或终止的证明文件 ;4、他项权利证、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表

16、。49、哪些情形,不予解除抵押?答:(1)申请注销的房屋,已设定他项权登记、预告登记、限制处分登记的;(2)异议登记未予解除的。 50、注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注销登记申请 ;2、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商品房预售合同;4、退房协议;5、承诺书;6、其他。51、法院裁决的注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应提供哪些文件?答:法院裁决的,应提供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52、预告登记需要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2、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3、商品房买卖合同。53、异议登记需要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异议登记申请 ;2、身份证或证明文件(核原件留存

17、复印件);3、异议证明文件。54、什么人能作为异议登记的申请人?答: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应为房屋利害关系人。55、解除司法、行政限制的法院及单位与查封时的法院及行政限制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什么证明文件?答:解除司法、行政限制的法院及单位与查封时的法院及行政限制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查封法院及单位出具的委托函。56、租赁登记备案期限如何计算?答:依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按年度逐年登记备案,不满一年的,按合同约定期限登记备案.57、他项权(租赁)注销登记的注销证明文件包括哪些?答:注销证明文件包括裁定及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行政注销相关材料、合同书、房屋灭失证明复印件。58、换证需要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

18、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分丘图2份 ;4、房屋权属证书;5、其他59、办理换证时,属于临时产权的,给予换发何种房屋权属证书?答:办理换证时属于临时产权的,换发临时房屋权属证书。60、遗失补证所需收缴的要件有哪些?答:1、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2、房屋权属证书存根或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3、遗失证明文件;4、承诺书;5、遗失声明;6、其他;61、遗失申请的办理时限是多长时间?答: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法院申请的,15个工作日。62、分证登记收缴要件有哪些? 答: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分层分

19、户图2份;4、房屋权属证书;5、其他;63、房产开发公司分证申请如何办理?应提供什么证明文件?答:房产开发公司分证的只登记不发证,应提供初始登记审核说明。64、律师查阅应收缴哪些相关证明?答:律师查阅应收缴相关证明包括:立案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律师介绍信、律师资格证、诉讼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65、在什么情况下出具无查询结果证明?答:属以下情形的,出具无查询结果证明:(1)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依据错误或不清,导致无法查询的;(2)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3)不属于房产档案的或不在管辖范围内的。66、公房初始登记楼盘建立的核准条件是什么?答:1、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土地使用权证书名称

20、、地址是否一致;房屋座落、用途、层数、结构、实际建设面积应于规划许可证上所承载的房屋状况一致;2、查看土地使用权证书需为国有土地;3、建立楼盘单位提供的每套房屋面积应准确;4、提交的资料必须为原件;67、新注册开发公司登记需提交哪些资料?答: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人代码证书;4、经营场所证明;5、法人身份证;6、验资报告;68、开发公司座落变更楼盘修改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那些?答:1、开发公司情况说明申请;2、有关座落变更的证明文件:房屋地址变更需出具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证明。69、中心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修改案例内容所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答:1、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变更单

21、;2、有关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他项权利证书;70、档案数据修改分为哪两种情况?答:一是开发公司因为两次以上进行测绘,造成楼盘面积不断变更,第一次做整栋楼的房屋备案登记面积需要全部修改;二是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业务数据错误需要修改错误案件。71、办理离婚分产业务时应提供的主要要件是什么?答:1:调节书;2:协议书;3:生效判决书;4: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72、什么是转移登记?答:是指房屋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而进行登记。73、什么是变更登记?答: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或者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

22、屋名称发生更改,房屋因翻建、改建、扩建而是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而进行的登记。74、什么是他项权利登记?答: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而进行的登记。75、什么是注销登记?答: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或者预告登记终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而进行的登记,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76、什么是预告登记?答:是指为保护房屋预购人或者预租人的债权和房屋建成后的优先请求权,限制债务人处分预售或者预租房屋而进行的登记。77、什么是异议登记?答:是指将事实上的房屋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现实登记的权利提出异议进行记载,为第三人提供警示义务而进行的登记。78、什

23、么是限制处分登记?答:根据国家机关依法对房屋采取查封、轮候查封、预查封等财产保全限制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决定进行的登记。79、什么是单位房改售房?答:指各单位依据房改售房政策,将单位所属的住宅出售给本单位职工,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80、什么是房屋的翻建?答:指对原有房屋进行翻修或重建的行为,其房屋的面积不发生变化。81、什么是房屋的扩建?答:指对原有房屋进行拆建、增建、加高、贴建等的行为,导致其房屋的结构、面积发生变化。82、什么是房改房补差换证?答:指对原有产权为67或52的基础上补足全产权(即100产权)后凭补差资料更换房屋权属证书。83、租赁登记备案的定义是什么?答:指房屋租赁当事人

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而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84、他项权(租赁)登记的定义是什么?答:指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自主申请设定使用权限制而进行的登记。85、他项权(租赁)变更登记定义是什么?答:指已设定他项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名称变更,或者房屋现状,用途,坐落,面积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86、预租登记定义是什么?答:指租赁尚未建成的房屋,预租人可以凭签定的预租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87、换证包括哪几种情形?答:旧版房屋权属证书换全国统一证;破损房屋权属证书的更换;他项权利内容记载已满的。88、什么是遗失补证?答:指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进行补办的行为。89、什么是普通

25、查阅?答:指面向社会公众,可查阅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信息。查阅人自行摘录的资料,登记机构不予证明。90、什么是专门查阅?答:指面向有关当事人,可查阅申请登记所提交的原始文件。查阅人自行摘录的资料,登记机构不予证明。91、什么是他项权(租赁)注销登记?答:是指利害人对已设定他项权的房屋进行注销的登记。92、私房初始登记中已死亡的产权人的登记应如何办理?答:私房初始登记中已死亡的产权人的登记应当办理在死亡人的名下。93、行政限制包括的内容有哪些?答:)单位、个人及中心内部要求停办,经中心领导批准予限制的房产)法规科涉案的)档案遗失的)拆迁限制的)遗失原产证的)初始登记缺手续特批办理产权证的。94、物

26、权法自哪年哪月哪日起施行?答: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95、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哪些权利?答: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96、所有权有哪些种类?答: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公民所有权。97、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答:占有;使用;收益;处分。98、物权法规定哪些财产不得抵押?答:(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发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

27、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99、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答:是指依照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有行政法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100、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是指什么。答:行政处罚要求责罚相当,即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101、担保中的其他组织包括?答: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102、公检法部门要求取证应出具

28、什么证明?答:公检法部门要求取证的,由其开具调取证物的函,验证其身份后办理,同时将调取证物函及身份证明及时存档。103、房屋权属证书包括?答: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104、物权法都有那几种?答:所有权;占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105、当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应用怎样的途径解决?答: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106、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建设用地有哪些权利?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7、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应如何续期?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

29、间届满的,应自动续期。108、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如何登记?答: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10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什么权利?答: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110、对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动产和不动产共有人都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111、什么是物权法?答:物权法是规定有形财产归属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动产和不动产)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

30、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112、物权法规定,设定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包括哪些条款?答:抵押合同包括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113、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人应如何处理抵押财产?答: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114、房产交易中有哪几种制度?答:有三种基本制度:(1)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2)房地产评估制度(3)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115、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地产上设立哪些权力?答: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地

31、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16、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权的是哪些?答: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权的是国防资产。117、所有权是指什么?答:所有权是指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118、建筑区规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是哪些?答:建筑区规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119、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哪些部分享有所有权?答: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120、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什么财产享有哪些权利?答:对他人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21、商业用地应当采取哪些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答:商业用地应当采取

32、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12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约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什么期限?答:当事人约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期限。123、物权法规范的是什么关系?答:规范的是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124、物权法所称之物是指什么?答:是指动产和不动产。125、不动产物权的确立,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还应作什么?答:不动产物权的确立,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还应作登记。126、房产登记机关是什么机关?答:房产登记机关是房产权属登记的法定机关。127、房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应当如何发生效力?答:须向房产登记机构提

33、出申请,方可发生效力。128、房产权属的认定,应当以什么记载为准?答:应当以房属权属登记薄的记载为准。129、登记机构应当向权利人、权利关系人如何提供登记资料?答: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权利人、权利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130、未经登记而不发生效力的房屋有哪些?答:转让、继承、受赠等取得的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131、房产权属登记,应当在哪里办理?答:房产权属登记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132、无权占有房屋的,权利人可以实施哪些权利?答:权利人可以实施请求返回原物的权力。133、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什么权?答: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抵押权。134、房屋所有权人转让其房屋时,其房屋共有部

34、分如何转让?答:其房屋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135、住宅改变为娱乐用房时,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什么人同意?答: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136、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享有哪些权利?答:对其支配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权利。137、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对与难以侵害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房地产,应如何分割?答: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138、用益物权根据什么申请登记?答:用益物权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登记。139、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场地,业主应享有什么权利?答:属于占用业主共有

35、的场地,业主应享有道路或者其他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共有权利。140、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享有的份额,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答: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出资额确定。141、因存在虚假行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如何处理?答:抵押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无效。142、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产,甲因急需资金要转让自己的房产份额,乙方应享有什么权利?答: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143、什么担保合同?答: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44、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具有什么权利?答:债权人应具有优先受偿权。1

36、45、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房产变卖的参照价格是什么?答:房产变卖的参照价格是市场价格。146、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答:未建功立业有房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147、房地产抵押合同在什么时候可以生效?答:房地产抵押合同在签定时生效。148、张某按揭贷款购房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出现哪种情况时,抵押权消灭?答: 1、到期贷款还清;2、张某无法还款导致房屋被法院拍卖;3、张某提前还清贷款。149、可以抵押的房产是那些?答:1、正在预售的商品房;2、尚未开发建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已经抵押的房屋;150、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的事项有哪些?答:1、抵押房产名称、数量;2、抵押担保范围

37、;3、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4、主债权数额。151、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答: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主要体现在通常情况下,1、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2、债权转让,抵押权随之转让;抵押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15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权利,包括哪些权利?答: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153、房产可能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什么职责?答:应当履行查验申请人提交的必要书证;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154、房屋权属登记薄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哪些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答: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38、155、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什么责任?答: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登记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156、房屋权属转移前,第三人通过租赁、借用等占有该房屋的,应如何处理?答:产权人应当通知第三人返还;受让人与第三人约定继续占有该房屋。157、哪些情形的房屋所有权人设定的抵押权消灭?答:抵押贷款还清的;房屋灭失的;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158、甲乙丙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并约定各自所占份额分别为30%、20%、50%。要出

39、售该套商品房,应如何出售此房?答:应当经甲乙丙同意出售;也可以经乙、丙同意出售或经甲、丙同意出售。159、不属于业主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权利是哪些?答:楼道;外墙面;电梯。160、最高额抵押可以分为哪些债权进行担保?答:可以分为:1、已经发生的借款;2、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借款债权进行担保。161、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如何确定?答:1、无新的债权发生。2、约定期间届满。3、设立时未约定期间,抵押权人自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162、房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应如何解决?答:权利人应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63、什么是档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在定义档案概念时指出:“本法所称的档

40、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164、什么是房产权属交易档案?答:房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165、档案以内容为标准,分为哪几类档案?答: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166、档案馆分为哪两类?答:综合性档案馆、专门性档案馆。167、房产档案有何种重要性?答;房产

41、档案是不动产的重要确权依据,物权法、金融机构的依据、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证据。168、档案业务工作的内容分为几个环节?分别是什么?答;分为8个环节;分别是档案收集工作、档案整理工作、档案鉴定工作、档案保管工作、档案统计工作、档案利用工作、档案编目检索工作、档案编研开发工作。169、档案保管工作有何任务?答:一是建立和维护档案的存放秩序,二是防止档案的损坏,三是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170、房产抵押时是否可以查封?答:可以查封。171、办理离婚分产业务时应提供的主要要件是什么?答:1:调节书;2:协议书;3:生效判决书;4: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172、注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应注意什么?答:应提

42、供一式五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以收回作废。法院裁决的,应提供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173、军官证是否可以作为查询房产权属信息的合法证明答:可以作为查询房产权属信息的合法证明。174、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被禁止的内容是什么?答:禁止擅自归档。175、档案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档案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间,档案行政处罚时效是几年。答:时效为2年。176、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怎样做?答:可以不予行政处罚。177、移交划拨(调拨)登记应注意什么?答:移交划拨文件:集体产的,应提供职代会或村委会决议;市级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国资委文

43、件。178产权对换登记应注意什么?答:对换证明文件:集体产的,应提供职代会、村委会决议;市级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国资委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及私企的,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议纪要。179、档案数据修改分为几种情况?答:档案数据修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公司因为两次以上进行测绘,造成楼盘面积不断变更,第一次做整栋楼的房屋备案登记面积需要全部修改,二是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业务数据错误需要修改错误案件.180、根据自治区权属登记条例中对异议登记之规定,异议登记起什么作用?答:异议登记起警示作用。181、根据自治区权属登记条例之规定,初始登记申请应当在房屋竣工之日起几日内提出?答:90天。182、哪个

44、时间段前签订的购买住房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列为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答:2004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购买住房合同的。183、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哪几项登记?答:包括8项登记。184、行政诉讼是否适用调解原则?答: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185、中心是授谁的委托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的?答:中心是授局委托应行政诉讼。 186、法制科办理案件中需要现场勘察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答:法制科办理案件中需、行政诉讼适用调解原则。要现场勘察的,由具体办案人员会同科室另一名工作人员共同勘察,并记录勘察情况,写出实地勘察报告。187、房屋权属登记申报材料不实的,登记机构应当依职权进行什么登

45、记,并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答:房屋权属登记申报材料不实的,登记机构应当依职权进行注销登记,并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 188、登记机构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登记机构应当依职权进行什么登记,并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答:登记机构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登记机构应当依职权进行注销登记,并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189、行政处罚决定及审批表是否需要报局审批?答:行政处罚决定及审批表需要报局审批。190、什么业务一般不直接接受群众来访?答:疑难业务一般不直接接受群众来访。191、假证收缴后,若公检法部门要求取证的,是否能调取假证?答:假证收缴后,公检法部门要求取证的,能调取假证。192、根据自治

46、区权属登记条例之规定,有哪些情况属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答:根据自治区权属登记条例之规定,登记申请有提供的法律文件、其他登记要件不实或者与房屋实际状况不符的,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193、法制科进行案件抽查时,一般每月进行几次,每次抽查数量是多少件?答:法制科进行案件抽查时,一般每月进行两次,每次抽查数量为15件。194、哪些房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答:住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195、注销决定需送达哪几个科室,并由党政办存档,由哪个科室注销物理档案,哪个科室注销电子档案?答:注销决定需送达党政办、档案科、信息科,由党政办存档,档案科、注销物理档案和信息科注销电子

47、档案。196、哪个机关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答: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97、行政诉讼中,谁负举证责任的原则?答: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的原则。198、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是否可以登记?答: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登记。199、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是否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答: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200、存量房买卖登记应注意什么?答:应注意:出(受)让证明文件:集体产的,应提供职代会、村委会决议;市级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国资委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及私企的,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议纪要。201、什么是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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