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方案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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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方案实施细则为推动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严厉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净化社会信用环境,根据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清收不良贷款的目标任务从今年12月20日开始至今年12月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本金1亿元。二、清收的范围和重点清收的范围是:全市农村信用社现有的“一逾双呆”贷款(指今年10月底余额)。清收重点是:(一)企业以各类形式拖欠、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贷款;(二)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自批自贷、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等;(三)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

2、员自贷、介绍、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贷、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三、清收原则清收不良贷款的原则是:分类排队、分批清收、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四、工作机构、职责范围与具体措施济源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一)清收乡村企业、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专项组 组长:xxxx(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xxx(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财政局)(市检察院)(信用社)职责范围:负责清收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市、乡政府及部门拖欠、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和全市乡镇企业、村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农户不良贷款。任务:本组负责清收盘活的不良贷款,

3、剔除破产部分后总额为7110万元,清收计划2970万元。具体措施:1、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贷款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首先向有关人员下发限期还款通知书,要求其必须在今年底以前全额归还。同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协助清收。不能按期归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约见谈话,并责令其停职清收。仍不归还者,责成有关部门依照党、政纪追究责任,对已提拔或调离原地区的,要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清收。担任领导职务和拟提拔的干部,建议组织部门给予撤职和暂缓提拔。所在单位属于财政开支的,可从其单位经费中等额扣减。通过行政手段清收无效的,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2、对市、乡政府及部门拖欠、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市、乡

4、政府与信用社结合,严格按照贷款政策,完善贷款手续和担保贷款手续,限期清收。因行政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落实偿债责任,由干预部门负责限期组织清收。 3、乡镇企业、村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农户不良贷款。对关停企业以及一度经营不善的自然人,采取处置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对担保人名存实亡,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贷款户,落实给主管单位、变更被执行主体,落实债务。对借改制之机逃废的债务,落实给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定借款合同,明确清偿责任。对那些找不到人的企业,通过工商、司法等部门,多方面挖掘线索,了解借款人、保证人及其所有关联企业、主管部门、合伙单位、股权、债权、财产货物等情况,发现线索

5、,一追到底,落实债务。(二)清收市属企业不良贷款专项组组长:(市政法委副书记)成员:(市政法委)(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信用社)职责范围:负责清收全市市属企业未起诉及已改制企业未落实的不良贷款。任务:本组负责清收盘活的不良贷款,剔除破产部分后总额为3544万元,清收计划1490万元。具体措施:对生产经营正常,有一定偿还能力的欠债企业,限期未还的,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公开曝光、公布不守信企业、列入黑名单等方式,利用社会压力,敦促其还款。对个别比较复杂的债务,由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将贷款落实到改制后

6、的企业,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清偿责任;对实行租赁形式的企业,由出租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对实行兼并的企业,按照有偿转让、债随物走的原则,将贷款落实到兼并后的企业;对实行分立的企业,按分立企业所占资产比例,分摊落实债权;对解体破产的企业,其抵押资产优先清偿贷款,一般债权按比例清偿。(三)金融法庭组组长:(市法院副院长)成员:(市法院) (信用社)职责范围:负责清收已起诉未执行的案件,和清欠过程中需要起诉的贷款。任务:已起诉未执行的贷款7549万元及清欠过程中需要起诉的贷款,清收计划3150万元。具体措施:对有财产,但拒不履行判决,或以各种借口拒绝补办贷款抵押、担保手续,藏匿、转移财产的恶意逃债户

7、,依法查封、扣押、拍卖所有财产。同时,还要责罚到企业法人代表及企业经营管理者,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认真排查欠贷户到期债权,依法行使代位权。通过及时向贷户的债务人送达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等方式,保全或清收贷款。对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尽力挽回损失。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4118号)文件精神,通过法院起诉的案件,缓交诉讼费、执行费,先立案、先审理、先执行,贷款收回后,减半补交两项费用。(四)公安清收专案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成员:(公安局)(信用社)职责范围:负责清收蓄意逃避诉讼时效管理的不

8、良贷款,和转移贷款用途或挪做他用等形式的不良贷款。任务: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的贷款额为5472万元,清收计划2300万元。 具体措施:对恶意拖欠、逃废债的借款人,按刑法有关条文,追究贷款人的刑事责任。对超时效贷款,充分利用法律的威慑作用,迫使其归还贷款,暂无偿还能力的,定出还款计划。 (五)清收内部职工不良贷款专项组组长:(监管办主任)成员:(监管办)(联社审计)(联社监察)职责范围:负责清收内部职工“三种”贷款。任务:内部职工“三种”贷款为270万元, 有望收回90万元。具体措施:1、对1998年底前发放的“三种”贷款,向有关人员下发限期还款通知书,要求其必须在今年底以前全额归还。不能按期归还的,责令其下岗清收,期间按实际收回额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2、对1999年以来发放的违规责任贷款,实行赔偿清收,由责任人偿还贷款。对贷款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召开依法清收现场会,并通过济源电视台、济源日报进行新闻报道,加强宣传,营造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舆论环境,对欠债者起到震慑作用,促其主动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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