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贷款被骗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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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贷款被诈骗 2004年5月,中行某分行下属分理处发生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贷款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600万元。一、基本情况 H市中行某分理处员工朱某通过中间人石某介绍两名W市人周某、徐某到该分理处存款,周、徐在办理定期一本通和存款业务后,朱某以两客户委托为名,使用石某提供的周、徐定期一本通密码,申请办理了中行长城多功能借记卡。此后,朱某一直掌控该多功能借记卡和密码,并以此办理自助贷款,贷款资金转入存款人周某、徐某的账户,后朱某将大部分资金划入石某账户。 该分理处2004年5月31日案发时,周某名下有质押贷款余额1800万元(存款2000万元),贷款资金全部转入石某账户;徐某名下有

2、质押贷款余额800万元(外汇存款30万美元、人民币存款1000万元),其中:580万元转入石某账户,200万元转入周某账户,20万元转入徐某账户。涉案存款余额外币30万美元,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余额2600万元。 由于中间人石某在农行某支行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于2004年5月24日被X市公安局拘捕,存款人周某于同年5月24日打电话给H市中行某分理处,反映石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否认自己在该分理处有贷款。二、作案手段 犯罪嫌疑人石某利用银行内控管理漏洞和部分银行片面追求存款指标的不良经营倾向,内外勾结,采用类似于定存定贷的做法,中间人以高息拉入存款,通过存款质押贷款诈骗银行资金。据查,2

3、002年3月15日,朱某通过石某拉入周某存款700万元,并谎称石某、周某为其亲戚;2003年3月20日,又拉入徐某外汇存款30万美元。朱某均为其办理了多功能借记卡进行贷款。据周某、徐某供认,存款当时获得石某5-8%的息差。2002年3月至2003年末期间,朱某共代周某签名办理自助贷款126笔,计3105万元,这些贷款均按时还款,因此该分理处认为此客户信誉良好。从2004年3月份开始,存款突然增加到人民币3000万元,外汇30万美元,且当天存款当天贷款。三、存在问题(一)片面追求存款业务,缺乏贷款风险意识。H市中行某分理认为有存款质押、以前贷款都能及时归还,因此没有风险。实际上,如果从常理思考,

4、存款人当天存入1000万元资金、当天贷款900万元,存款人要倒贴利差,这种存贷款业务明显存在问题。(二)中行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存在缺陷。根据现行中行系统多功能借记卡操作细则,存款人只要与中行分支机构签订中国银行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协议书,则该机构就可以直接开通操作系统内的“需要贷款”功能,贷款仅凭借记卡和密码,不需要身份证,且在全省所有柜台及ATM机都可办理,直接办理单笔20万元以下贷款业务,无需上级部门授权;且对单户贷款笔数和余额无控制。而且,自助贷款协议一次签订终身有效。(三)严重违反制度违规操作。1、该分理处在未与存款人签订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协议书的情况下,由员工

5、朱某为其开通自助贷款业务。2、未经存款人授权,违规由员工朱某代办贷款手续。由于朱某一手为存款人代办贷款,并一直持有借记卡和密码,直接办理自助贷款和资金划转,该案所涉贷款全部未经存款人授权办理,且分理处员工均未提出异议。3、分理处主任蒙骗上级行,由他人冒名签字贷款。2004年3月3日,该分行接到分理处900万元存单质押自助贷款请示后,要求存款人到现场亲自办理贷款手续,并派零售业务部副主任到该分理处监督办理,但该分理处主任竟然请其妹妹冒充存款人周某到现场签字,蒙骗上级行。4、为掩盖问题,擅自为存款人出具存款证明,并继续发放贷款。2004年5月24日,存款人周某致电该分理处,称其2000万元存款被中

6、行冻结,并否认其有质押贷款,声称要向公安部门报案。该分理处为掩盖问题,根据存款人要求出具了 2000万元的存款证明,由朱某前往W市送交周某。朱某于5月27日继续分别在中行某分行另外两家分理处办理自助贷款130万元和90万元。由于该分理处未及时上报案情,延误破案时机,并导致石某账户上的剩余资金在此期间被全额转移,扩大了损失。(四)事后监督流于形式。根据中行小额自助质押贷款的管理要求,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自助质押贷款协议要由事后监督部门统一保管(该职能由市分行承担),并进行核对,至案发日,事后监督部门一直未认真履行该职责。如事后监督部门对2004年4月16日朱某同一天代办45笔、金额900万元贷款的

7、异样情况未引起警觉。四、经验教训(一)监督失控。该案潜伏期长达二年,中行某分行一直没有发现,主要是由于缺乏监督,既没有对该分理处进行全面内控检查;也未对办理该项业务应具备的基本要件进行过核查,以致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且对监督的定位不清,事后监督只是对凭证要素是否齐全进行审查,而不是通过监督发现各分支机构是否存在异样情况,并进行追查。(二)新业务风险控制不力。就该案而言,目前中行系统在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时,没有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像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贷款这一产品,未认真研究新产品的风险,未提出加强风险防范的措施,办理单笔20万元以下贷款业务,无需授权,盲目铺开,容易转化为系统性风险。(三)有章不循。目前,商业银行逐步健全管理制度,但关键是不执行,或执行中大打折扣。如果能把认真执行制度作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则风险会大大降低。如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正因为有章不循,存款人才可以利用银行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漏洞,直接否定曾办理过贷款,从而将存款人骗取银行资金的法律风险转化为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四)用人不当。目前,银行竞争日趋激烈,部分银行只重资源,不重个人素质,盲目吸纳从业人员。如朱某个人素质差,与发廊女勾搭成奸,且在当地购买了高档住房,其收入来源十分可疑,H市中行某分行也听到过各种反映,但因朱某能拉存款,都不去管,也不敢去管。这样的“能人”给其带来巨大风险也成必然。(湖州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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