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利付通”业务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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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分行“利付通”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提高综合收益,根据中国银行分行海外代付业务实施细则、中国银行进口项下保付加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国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实施细则以及总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有关制度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利付通业务是我行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进口押汇/外汇贷款和远期售汇业务的组合产品。指在信用证、托收和汇款结算方式下,将进口商的付汇人民币资金作为保证金后,我行根据客户申请进行融资或融资组合,并在约定日将客户预存入我行的全额人民币保证金按事先约定的汇率进行售汇交割,用于归还我行融资本

2、息。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三条 经营行、管理行的职责与分工:(一)经营行负责:1、贸易真实性调查;2、与客户签订利付通业务合同;3、按照我行的有关规定对信用证、汇款、托收、远期售汇项下的单据、凭证进行审核;4、收妥办理利付通业务的全额保证金;5、缮制利付通业务的所有相关电文上传管理行;6、利付通业务项下相关业务处理,包括:远期售汇处理、融资业务办理、保证金退回处理等;7、国际收支申报。(二)管理行负责:1、向境外代理付款行询价、向经营行报价以及其他与境外行的联络事宜;2、向境外代理付款行发送电文;3、远期售汇平盘处理。第三章 业务对象及条件第四条 申请办理利付通业务客户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在境内注册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等。第五条 客户在我行办理利付通业务需缴存的全额人民币保证金系指该笔业务项下办理远期购汇时所需的人民币金额,该金额本息足以在到期日完成外汇交易后支付利付通业务项下融资本金、利息和相关手续费。第六条 利付通业务期限一般三个月(含)。在符合各项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利付通业务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四章 业务流程第七条 客户申请(一)客户如需委托我行办理利付通业务,须提交利付通业务申请书(附件2),并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料,由经营行国际业务部进行审核:1、进口贸易合同;2、进口贸易项下的相关单据:进口代收项下托收行提交的单据应包括发票、

4、运输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T/T项下发票、运输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预付货款项下可不要求运输单据和报关单);非贸项下付汇所需的相关单据;3、国家控制的特殊商品进口批文、许可证等;4、我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经营行参照外汇管理局相关售付汇管理规定审核相关单据。(三)单据审核完成后,经营行通过上级分行向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询价,省分行国际部向下级行报价。(四)取得省分行报价后,我行与客户签订利付通业务合同(附件1)。第八条 业务审查、审批(一)经营行国际业务部门按照不同的结算方式重点审核以下单据内容:(1)利付通业务申请书;(2)进口结算方式是否符合我行办理利付通业务规定。进口代收项下应由我行作

5、为代收行;(3)商业发票、运输单据、报关单等单据之间的出口商和进口商名称与申请利付通业务的进出口商名称是否一致,单据之间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与进口贸易合同上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二)经营行国际业务部门审核完相关单据及凭证后在利付通业务申请书银行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和银行业务章后一联交付客户,一联经营行留存。(三)经营行国际业务部门按本操作规程规定向客户收取全额人民币保证金。(四)有关海外代付/保付加签和进口押汇/外汇贷款的信贷审批流程按照原有产品操作规程办理,单笔利付通业务涉及两种融资方式的,在业务申请当天两种融资手续一并审批。(五)利付通业务项下如涉及两笔进口融资方

6、式时,可以以后一种融资款项直接归还前一种融资款项。第九条 利付通业务会计核算手续,比照远期售汇交易、外汇付汇交易、进口押汇/外汇贷款交易、海外代付/保付加签交易、专项保证金存取款核算交易的组合处理第五章 管理要求第十条 主要风险点控制: (一)外汇政策风险:是否具备真实贸易背景,避免由于客户不能备齐完整的付汇核销凭证导致利付通业务发生后客户不能如期核销。(二)操作风险:我行在办理利付通业务时因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货物入关后必须根据关单计算正确的海外代付/保付加签的日期,并按期及时支付境外。第十一条 利付通业务项下在对境外付款时,由客户在经营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具体申报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

7、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在办理业务中,经营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营行必须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加强对每笔业务的监控。第十三条 利付通业务所用交易文件均由经营行与客户直接签署并留存正本。在签定利付通合同后,产品组合所涉及的单项业务交易文件不用重复签署。第十失条 支行所留存的交易文件正副本均应按照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进口押汇/外汇贷款、远期售汇业务分门别类,按相关规定装订。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操作规程由分行国际业务部、信贷管理部制定、修改和解释。第十六条 各行应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办理利付通业务,严禁违反国家、总行有关规章制度及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利付通业务。第十七条

8、 本操作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总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操作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 1、利付通业务合同2、利付通业务申请书3、利付通业务确认书4、利付通业务登记簿附件1:JSABC(2008)5002-1利付通业务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中国银行 行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办理进口项下利付通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利付通业务是乙方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进口押汇/外汇贷款和远期售汇业务的组合产品。指在信用证、托收和汇款结算方式下,在客户提供全额人民币保证金做质押后,乙方根据客户申请完成境外款项支付,并在约定日将客户预存入我行的全额人民币保证金按

9、事先约定的汇率进行售汇交割,用于归还乙方融资本息和手续费支出。第二条 利付通内容1、结算方式:信用证、托收、汇款2、业务编号: 。3、币种和金额: 。 4、发票/汇票号码: 。5、远期售汇币种和金额: 。6、远期售汇期限: ,交割日期: 年 月 日。7、远期售汇汇率: 。8、利付通业务起始日 年 月 日,利付通业务到期日 年 月 日。以下如有,请填:9、海外代付/保付加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10、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融资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1、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融资年利率: 。到期支付,利随本情。以下如有,请填:12、进口押汇/外汇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10、 。13、进口押汇/外汇贷款融资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4、进口押汇/外汇贷款融资年利率: 。到期支付,利随本情。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填写利付通业务申请书,提交信用证、托收或汇款项下的相关单据,还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供售汇所需的有效商业单据或凭证后,向甲方申请办理利付通业务,并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存入保证金作为质押担保。2、经审查通过后,乙方为甲方办理利付通业务,已将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时间及国际惯例,通过上级行发出付款指示对外付款。3、甲方向乙方出具利付通业务确认书,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利付通业务所需人民币资金。4、利付通业务到期日

11、,乙方自动从甲方保证金账户中扣除利付通业务确认书约定的人民币金额,用于购买外汇以清偿乙方办理利付通业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手续费。5、下列条件未满足时,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办理进口项下利付通业务:(1)甲方在乙方开立账户。(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妥与本付汇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3)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融资业务的风险做出独立判断,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为甲方办理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融资业务。第四条 保证金甲方按照利付通业务所需的全额人民币资金(大写) 元存入乙方指定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质押

12、,在该笔利付通业务到期日前不得申请使用。该笔利付通业务到期日后,该保证金用于履行本协议,以清偿乙方办理利付通业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手续费。第五条 甲方承诺1、已经悉知、认可本协议项下办理利付通业务,无条件同意依据本协议承担相应责任。2、进口项下的贸易活动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因贸易活动本身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妥与本付款项下付汇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4、保证履行与出口商签署的贸易合同等基础合同,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货物销售、资金回笼情况及出现的问题。5、在利付通业务到期日,乙方有权自行从申请人保证金账户划收

13、相关款项,申请人对此放弃一切抗辩和追索权利,并无条件偿还乙方在利付通业务的本金、费用和利息等款项。6、甲方发生以下事项时,将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1)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重大调整。(2)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3)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4)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5)发生对乙方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7、甲方实施下列行为的,将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

14、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本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协议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保付行权益的行为;(2)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进行新的投资或签订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协议。8、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9、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乙方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协议。第六条 对外赔付与责任承担1、乙方仅依据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已办理的利付通业务承担对外付款责任,进口项下所涉及的基础合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2、对任何讯息、信函、付款要求或单据的真伪及在传递中的延误及或遗失所产生的后果,或对任何电讯在传递中发生

15、的延误、残缺或其他差错,或对技术术语的翻译及或翻译中的错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保留传递相关信息而不加翻译的权利。3、海外代付/保付加签业务到期日,如甲方叙做进口押汇/外汇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扣收海外代付本息。4、利付通业务到期后,乙方有权从甲方的保证金账户划收交易确认书中约定的人民币金额,用于购买远期外汇并向乙方支付利付通业务本金、费用和利息等相关款项。第七条 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前支付海外代付/保付加签行本息的,乙方有权提前办理售汇,如发生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中扣除。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协议下债

16、务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3、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代理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仲裁。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九条 授权甲方可授权其有关人员与乙方办理利付通业务。授权委托书应使用乙方规定格式,并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公司法人章。第十条其他事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

17、同意,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编号为 的利付通业务确认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于届时尚未完结的业务仍受本协议约束。 第十二条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申请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附件2: “进口项下利付通业务”申请书中国银行_支行:现向你行申请办理利付通业务。业务明细如下: 委托日: 年 月 日 利付通起始日: 年 月 日

18、利付通到期日: 年 月 日第一联 银行留存币种及金额(大写):收款人(名称):人民币保证金金额:其他事项:单位(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 申请单位 有权签字人 (签字)申请单位 盖章年 月 日银行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审核盖章:年 月 日附件2: “进口项下利付通业务”申请书中国银行_支行:现向你行申请办理利付通业务。业务明细如下: 委托日: 年 月 日 利付通起始日: 年 月 日利付通到期日: 年 月 日第二联 客户留存币种及金额(大写):收款人(名称):人民币保证金金额:其他事项:单位(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 申请单位 有权签字人 (签字)申请单位 盖章年 月 日银行意见: 经办人:

19、 复核人:审核盖章:年 月 日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附件3:JSABC(2008)5002-2利付通业务确认书编号:第一联 银行留存致: 我行已经为贵公司办理利付通业务,业务细节如下:利付通币种和金额:期限:起始日期:贵公司应支付的人民币金额为:业务到期后,我行将自动从贵公司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上述人民币金额,用于购买外汇、支付融资本息以及我行所有费用。经办: 复核: 中国银行 支行年 月附件3:JSABC(2008)5002-2利付通业务确认书编号:第二联 客户留存致: 我行已经为贵公司办理利付通业务,业务细节如下:利付通币种和金额:期限:起始日期:贵公司应支付的人民币金额为:业务到期后,我行将自动从贵公司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上述人民币金额,用于购买外汇、支付融资本息以及我行所有费用。经办: 复核: 中国银行 支行年 月附件4: 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利付通业务登记簿业务参考号发票号码币种及金额起始日代/保付到期日利付通到期日出口商进口商代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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