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上海市宛平中学学校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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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4月28日教代会通过上海市宛平中学学校章程(2012年4月28日第十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实行规范化、民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它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上海市宛平中学第二条 学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905弄宛南六村46号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在徐汇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由徐汇区教育局主管,是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修业年限为:四年。 第四条 学校

2、隶属关系:学校教育同小学教育、高中教育相衔接,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健康、主动地发展,为进一步深造或走向社会奠定基础。第二章 学校办学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 学校指导思想:学校以培育合格人才的基础性素质为根本目标,以现代教育理念统领办学行为,努力探索新时期的办学模式,积极开展办学创新和教育创新的探索,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发展成才。第七条 学校办学理念:学校倡导“抓基础、抓规范

3、、抓落实”的严谨态度,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契机,巩固和发展行为规范示范校的系列德育模式,进一步完善富有宛平特色的校本课程,树立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形象,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个性健康”的合格初中毕业生。第八条 学校发展目标:学校确立“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为办学思想,努力将学校办成校园文化优雅, 学校管理民主,师生发展和谐的校风正、学风好,使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公办初级中学。第九条 学校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个性健康”的合格初中毕业生。第十条 学校校风:团结 求真 务实 创新 学校学风:勤奋 善学 学校教风:严谨 进取 学校校歌:拥抱未来

4、的辉煌第十一条 学校使用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汉语言文字,积极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第三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 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自主管理; (二)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 按照上级公布的计划招收学生;(四) 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五) 按上级规定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结业证或肄业证;(六) 管理本校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 管理、使用本校的场地、校舍、设施和经费;(八)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5、,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 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 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学校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机构和职责:学校设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人事处、总务处等行政机构;学校设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党群组织。(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室直接主管教导处、政教处、教科研室、人事和后勤财务的管理工作。(二)教导处由教导主任负责,负责学校教学、教务工作,并监管教科研及各类专用室的专管员。(三)政教处由政教主任负责,负责学校的德育

6、工作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四)人事处由人事干部负责,负责全校教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做好教师引进、续聘、晋升等工作;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编制测算工作;各类报表统计上报等。(五)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财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管报账员、财产保管员、食堂等后勤工作。第十五条 根据学校组织机构,成立学校校务会、行政办公会、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教职工评优领导小组等组织形式。(一)学校校务会议是学校决策机构,决定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及办学中的各项重大问题。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和校长助理。校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二)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

7、,落实学校阶段工作。学校的决策由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工会组长负责及时传达至全校师生员工并实施。(三)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是学校的考核和评价机构,决定教师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重大问题。校长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人事干部、各职能部门的主任和教师代表为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成员。(四)教职工的评优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校长室和人事、教师代表组成教职工评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第五章 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教职工的权利(一)教育教学权;(二)教学研究权;(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取报酬待遇权;(五)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七)被聘和拒聘

8、的权利;(八)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权利。第十七条 教职工的义务:(一) 守法的义务;(二) 完成教育教学的义务;(三) 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社会实践活动的义务;(四) 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五)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义务;(六) 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七)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的义务。第六章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 学生的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励、助学券的权利;(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9、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四)对教师奖惩不公正等行为,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对他人包括教师的不正确言行、教育提出意见的权利;(五)拒绝非法订教科书、教辅资料的权利,对造成身心安全伤害的设施、仪器提出调换或整改的权利;(六)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权利;(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第十九条 学生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的义务;(二)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宛平中学一日常规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义务;(三)学生要尊重教师人格,有接受教师公正、合理批评的义务;(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的义务;(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竞赛,为学校

10、争光的义务。第七章 学校的课程与教学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工作。分别开设基础类、拓展类、探究类课程。定期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和举办各种校园文化节。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审美情趣、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艺术鉴赏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毕业生。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与分层递进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和教学策略,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八章 学校管理第二十二条 管理体制:学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

11、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要依靠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活动。校长要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实行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二十三条 德育管理:(一)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见、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不断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实践研究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创造性地开展适合

12、青少年成长的各项活动,建立学生管理责任制、目标奖励机制,形成团结进取、勤奋好学、求真务实的学习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二) 优化学校德育管理网络,健全德育领导小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有效的德育研究,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德育育人机制。充分发挥政教处的职能作用,健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加强对德育教育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决策和管理,不断完善培训、考核、激励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三) 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在各学科中积极、主动地渗透学校德育目标,落实德育工作的各项内容,努力实践德育评价的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德育研究课题,深入探索、挖掘学科德育的工作特色。(四) 加

13、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以班主任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为重点,定期开展班主任工作例会,组织班主任学习育人经验,交流工作心得,探讨工作方式。完善学校“育人奖”的评选方案,表彰和奖励优秀班主任,做好新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培养工作,发挥骨干班主任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做好“老带新”的带教工作,整体提高班主任师德修养和工作能力。(五) 突出实践体验,促进校外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学生了解社会、拓展技能、培养意志品德的基本途径,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和完善中学生社会实践制度,落实课程安排,结合各种参观、考察、社会调查,举办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六

14、) 构建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表彰体系,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以尊重和关爱为核心,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注重过程性和情感性评价;建立一套有利于调动师生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师生素质、有利于促进德育工作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班级考核机制,发挥评价考核机制的导向功能,发挥文明班、示范班级的榜样和辐射作用。积极鼓励学生成长成才,通过各种渠道表彰和鼓励学生发挥才干。(七)加强德育课题研究,做好市区级德育课题的申报,鼓励德育工作创新,开发基于常规工作能结合我校实际又领先常规教育的德育研究工作,积累教育个案和随笔,围绕教育目标,构建具有宛平特色的德育校本教材。第二十四条 教学管理:(一)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

15、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编写校本教材,开设校本课程,校本化地实施基础型课程,加强拓展型课程,完善活动课的课程建设。(二)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工作,实行40分钟课时制,不随意加课或停课。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合理布置课外作业;节假日、课余时间不得组织全班补课或收费上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三)教师在教学上提倡“六认真”:即认真钻研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四)加强教研组、备课组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的集体作用,认真组织、务实开展教研组和备课

16、组的教学研究活动,遵循教学规律,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提高合格率。(五)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探索科学且适合我校学生实情有效的教学方法,以“宛平杯教学节”为载体,开展教学研讨,进行教学展示,在专家和集体的引领下,提高教研质量,提升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六)建立和完善以行政蹲点和年级组、教研组蹲点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管理跟踪体系。丰富蹲点内容,改进蹲点方式,使蹲点工作形成教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七)建立校际合作交流机制,积极为教师外出参观、交流学习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不断吸收新的教育信息,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学手段,促进队伍发展。(八)积极开展校本培训,确立符合我

17、校教师实际的培训项目,采取激励措施,奖励教师,完成相关的培训要求和高一学历的学习进修任务。(九)坚持教育、教学、科研相结合,在教科研室的指导下,以课题研究为引领,围绕课堂教学,深入钻研,落实市、区和校三级课题研究项目,逐步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教育科研队伍,保证必要的教育科研经费。 (十)加强学校各类教学功能室的管理,充分利用我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的教学作用,开足实验课,高效利用体育运动场所。加强学生课外阅读指导,做好新书介绍,推荐好书,举办读书活动,提高学校图书的使用率。(十一)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加强学生健康心

18、理的疏导,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十二)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范上好体育健身课、体锻课。每天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提高学生体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十三)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升留级、毕业证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管理和纪律制度。(十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各科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标准,本校通过课堂提问、单元测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会考、升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测评教学质量,不公布学

19、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第二十五条 师资队伍管理:(一)教师主动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自觉提升教育理念,明确发展目标,制定三年发展计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构建学习型团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宛平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开展以奉献精神、师德规范、人文素养等为内容的“为人、为师、为学”和弘扬师德 铸就师魂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良好风尚,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三)完善教师队伍管理,把好引进入口关,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

20、湛、充满活力”能适应素质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有坚实的保证。(四)学校制定师资队伍培养目标,以青年教师学习班、骨干培养、青年教师带教制、教学指导团、基地实训、校际联动等项目为抓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读书推荐、网上交流、校际联动、导师带教、专家领衔等多种途径,使中青年教师快速稳步成长,走向成熟,成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五)学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聘任者和受聘者双方须共同信守聘用合同条款,受聘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第九章 学校与家长的关系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制

21、定宛平中学家长学校章程,办好家长学校,成立学校、年级和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并帮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评比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的政风、校风及收费等方面的工作,家长可依法进行监督。第二十八条 班主任在寒暑假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新接班家访完成率100%。平时任课教师要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实施家校互动相关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第十章 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第二十九条 建立学校向社区开放的制度,学校组织师生走出校门,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接受社区和家长的监督。第三十条 建立

22、社会考察与社会实践等基地,以多种形式促进学校与社会结合,促进学校的生活实践教育。第三十一条 充分挖掘社区的教育力量,挖掘法制教育共建单位、校外德育工作队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方面的德育资源,形成学校与社区联手的育人格局。第十一章 学校的校产管理第三十二条 学校校舍、设备及办学经费由徐汇区人民政府提供。 第三十三条 学校遵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舍、设备和场地,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改变其用途。校舍定期维修,如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如发现侵占本校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的情况,本校有权立即制止,如侵权者一意孤行,本校可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

23、十五条 加强校产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档案材料、文体器材、卫生设施等管理制度,提高其使用效率。 第三十六条 学校负责搞好校园建设规划,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不断优化育人环境,造就“绿色”校园。切实抓好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明白收费卡的内容。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经费管理制度,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严格财经纪律,严守财经制度,合理编制预决算,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三十九条 学校高度重

24、视安全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不断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校内的各种安全设施严格按要求配备更新;教学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采取妥善的预防措施,及时落实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师生校园安全。第十二章 对学校办学的监督第四十条 学校党组织在学校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校的重要责任。在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上要参与决策。第四十一条 学校党组织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述职交流测评的方式评议学校干部。第四十二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

25、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招生、基建、购物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评奖推优工作;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第四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决议。(二)讨论审议学校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罚条例、考核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

26、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三)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委员会负责。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五)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第四十四条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第四十五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第四十

27、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十三章 章程的建立与修改程序第四十七条 学校校务会议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确立学校章程起草、修改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含修改)小组和贯彻指导、督查小组。第四十八条 起草小组在全面总结学校办学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校务会议决议,完成学校章程(草案)的起草工作。章程(草案)的修改讨论稿交校务会议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再由起草小组将经过修改的章程(草案)讨论稿下发至各教代会代表,广泛听取意见。第四十九条 在比较成熟的基础上,召开教职工代表大议,

28、审议并通过学校章程。第五十条 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每一位教职工。第五十一条 校长室根据章程的基本规定,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贯彻实施的相关制度和操作机制。学校党组织实行监督保证。第五十二条 对照章程规定,学校定期开展自查,并邀请上级评估部门帮助督查学校贯彻的效果。第十四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市宛平中学校务会。上海市宛平中学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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