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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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单位: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理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10月承 担 单 位: 哈尔滨理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赵志芳项 目 负 责 人: 刘畅报 告 编 写 人: 刘畅审 定: 于亚利审 核: 赵志芳监 测 人 员: 李煜飞、宋明仁、白银成、甄继升哈尔滨理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23号工字楼邮编:150040电话:0451-87968965传真:0451-87968965 目录表1 项目总体情况1表2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3表3 验收执行标准5表4 工程概况6表

2、5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14表6 环评报告措施执行情况16表7 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落实情况18表8 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19表9 环境质量调查及污染源监测22表10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24表11 调查结论与建议25表12 “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登记表27附件1:环评报告书批复附件2:木兰县林业局对本项目占用林地、置换林地的批复附件3:木兰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文件附件4:关于对置换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请示的批复附件5: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附件6:占用林地补偿协议附件7:木兰风电有关林业可研收资情况附件8:植被恢复委托协议书附件9:施工监理总结报告附件10: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11:化粪池清掏协议附件1

3、2:验收检测报告附件13: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附件14: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附件15:前 言风力资源是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最具商业化规模开发的一种能源,是我国鼓励和支持的清洁能源。为鼓励风力发电的发展,我国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规定电网必须全部收购风电电量、上网电价高出电网平均电价部分由全网负担,电力公司统一收购处理、把风电发展规划纳入电力发展总规划,确定电源建设中风电的比例、把加快发展风电作为优化电力增量结构的重要工作之一。黑龙江省春冬季节风速大,正值用电负荷高峰时期,因此风电与水电互补,起到年调节作用。本风电场工程建设规模为12MW,新建20台6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

4、设一座66kV升压站,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690kVA的箱式变电站,共计20台。木兰县风能资源丰富,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建设风电场,促进木兰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黑龙江省以燃煤机组为主要电力能源的不合理能源结构,建设黑龙江省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表1 项目总体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单位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孟宪武联系人李凯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6号联系电话13664531111传真邮编150090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木兰县蒙古山项目性质新 建行业类别风力发电D4419环评报告书名称黑龙江省

5、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评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项目设计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松花江林业设计院环评审批部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文号环监发1999210号文时间2000.7.6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哈尔滨理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万元)13961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8%实际总投资(万元)11328.3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4.1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设计生产能力12MW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03.7.20实际生产能力12MW投入试运行日期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营)项目进

6、展:1999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司以环监发1999210号文关于黑龙江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交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2000 年7月,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00年7月6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给予了审批意见。2003年7月20日,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均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具备验收条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哈尔滨理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对工程现场勘察和资料调研基础上,编制了黑龙江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验

7、收调查方案。根据验收调查方案确定的验收监测和检查内容,并编写了本调查表。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发布,2001.12.27;2010.12.27修改)。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意见的通知(黑办200718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7.4.27)。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0322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3.2.12)。5黑龙江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乙字第1719号,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8、站,2000.7)。6.关于黑龙江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环监发1999210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司、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0.7.6)表2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调查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类影响(HJ/T394-2007),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环境影响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出项目建设的实际生态影响和其他环境影响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黑龙江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明确调查范围,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

9、HJ 24-2014)中评价范围的要求及项目特点(参照110kV升压站相关标准),确定项目验收调查范围。 1.生态环境调查范围: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输电线路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以及全部的弃土场、临时占地、护坡工程、进场道路、排水绿化工程等实施区域。 2.声环境调查范围:调查厂界周围200m范围及输电线路两侧30m。 3.水环境:升压站内区域。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工程弃渣、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运营期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等危废处置情况。 5.电磁环境:升压站站界外30m及集电线路两侧30m。调查因子 1.生态环境:取弃土场、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护坡工程、绿化工程、路基及边坡排水工

10、程等,边坡绿化情况。 2.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3.水环境:生活污水等。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等。5.电磁环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目标1.蒙古山南西5公里常家屯西南2公里处,有一辽金时代“城子山”遗址,占地面积0.5平方公里,已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蒙古山西北7公里,有一骆驼砬子旅游景点,占地面积50000亩,已定为省级森林公园。3.风电场所在地蒙古山的生态环境是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景观生态、森林植被,野生动物等。调查重点本次调查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及试运营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和声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并根据

11、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表3 验收执行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3.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现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试方法(GB/T14623)4.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1类标准现行标准:1.工业企

12、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验收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工艺废气等污染物,冬季采暖为电采暖,仅有少量职工生活污水排出,排放量约为120t/a,均排入化粪池中,企业与市政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清掏外运,不进入当地水体当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4t/a,每周由公司员工集中送至蒙古山下垃圾收集处处理。表4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地理位置位于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西北40余公里的蒙古山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情况环评设计情况实际建设情况备注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单位

13、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投资额13691万元11328.39万元减少2362.61万元建设规模20台单机容量为6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2 MW。与环评一致无变化风机基础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800kVA箱式变电站,共计20台。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690kVA变压器,共计20台。变压器容量由800kVA改为690kVA。输变电线路建设一座66kV升压站,20台风电机组通过双回10kV架空式线路接入升压站母线,长约11.48km;升压站通过双回66kV同杆架空输电线路输出,长约7.84km。建设一座66kV升压站,20台风电机组通过双

14、回10kV地埋式线路接入升压站母线,长约8km;升压站通过双回66kV同杆架空输电线路接入木兰利东变电所和巴彦一次变电所,长约8.36km。线路由架空式改为地埋式,接入升压站母线。长度减少3.48km;66kV同杆架空输电线路增长0.52km。占地永久占地162亩,临时占地58亩,其中90%为林地。实际永久占地面积29400m2,临时占地298亩。永久占地面积减少78600m2,临时占地面积增加160000 m2。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14349m3,土石方回填10787 m3土石方开挖10200m3,回填10200m3挖方量减少4149m3,回填量587m3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新建交通公路8.55

15、km,改建进场公路15.05km。工程全长11.95km,新建交通公路9km,改建2.95km。新建道路增加0.05km,改建道路减少12.1km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采用电暖气采暖无变化给排水未说明新建地下水井一眼,井深15米,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巴彦县地下排水管理处清掏。新建地下水井一眼,井深15米,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巴彦县地下排水管理处清掏至巴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定员12人12人无变化风机详细位置序号 海拔高度北纬东经1# 5684608.2612742.582# 5624608.2012742.713# 6044608.3312742.

16、684# 6224608.3712742.825# 6534608.4912742.876# 6604608.6012742.897# 6404608.6712742.988# 6304608.7512743.189# 5764608.7412743.6310# 5924608.6812743.8211# 6084608.6212743.9212# 5904608.5712744.0013# 5564608.4812744.0414# 5484608.3912744.1215# 5544608.2912744.1416# 5384608.1912744.0817# 5454608.231274

17、4.3318# 6404608.6612743.5519# 6554608.2512742.9220# 5504608.1912742.51照片: 风机平台硬化及绿化 道路两侧绿化 临时占地绿化 进场道路 变电所绿化 变压器 事故池 化粪池 地下水井 中控室 消防设施 风机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基本与原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风电机组产能和规模无变化。根据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和国土部门的核准意见,实际永久占地29400m2,其中风机基础占地18000m2,场内道路占地11400m2,永久占地减少7.86公顷,主要由于改建道路长度减少;临时占地增加16公顷,主要

18、为施工期间的施工机械过大导致的道路扩宽,施工机械临时堆放占地,风机部件临时堆放占地等,施工结束临时占地即可恢复。工程取消建设取土场,施工土石方基本做到挖填平衡。经过几年的运行,有两处风机因位置不理想,不能产生电能,进行了移位。18#风机处于8、9、10号风机连线的中部南侧,地势比9号风机低40多米。因18号风机与9号风机最近,比较18号风机与9号风机的各月发电量,可以发现,除6、7月外,18号风机的发电量为9号风机发电量的30%-40%。而6、7月,18号风机的发电量为9号风机发电量的50%多。6、7月份多为南风,虽然18号风机地势低,但在南风时,山体遮挡作用小。其他月份南风少,山体遮挡作用强

19、烈。19号风机处于1、2、3号风机的东面,地势比2号风机低40多米。比较19号风机与2号风机的各月发电量,可以发现,除6、7月外,19号风机的发电量为2号风机发电量的45%-60%。而6、7月,19号风机的发电量为2号风机发电量的70%多。6、7月份多为南风,虽然19号风机地势低,但在南风时,山体遮挡作用小。其他月份南风少,山体遮挡作用强烈。2006年,木兰风电公司将18#、19#风机移位至4#、5#、6#风机之间,新增的占地已经以经济补偿的形式与木兰县林业局签订补偿协议。生产工艺图风力发电的工艺流程是利用当地风能资源带动风电机组风轮转动,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变为电能的过程其主要工艺过程见下

20、图。图1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工程环保投资明细序 号名称投资额(万元)环评设计情况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0.22生态恢复及绿化-113.983噪声减震措施-10合计24124.18项目总投资1396111328.39环保投资比例0.181.1环评中未对具体环保措施投资额进行说明。与项目有关的污染源、主要环境问题及环保控制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1)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现场设备安装质量良好,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2)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居民区附近的施工点严禁夜间施工;(3)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

21、值达标;(4)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5)对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文明行车。2、环境空气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如水泥、沙石、砖瓦等,设固定堆放场;混凝土拌和处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蔽挡;挖掘的土方及时回填或运离,尽快恢复植被,减少风蚀强度;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材料堆放场,尤其在穿越村屯路段,需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沙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篷布,减少撒落和飞灰;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从而减轻施工中对项目区

22、环境空气的影响。3、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区利用附近原有变电所,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卫生设施,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回用于洒水降尘也可直接排放,沉淀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4、固体废物(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及时清运,确保施工区环境卫生,避免污染周围环境。(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采取回填的方式,及时回填。(3)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其进行分类,对废铁丝、废钢材等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避免对沿线环境造成污染。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占用林地

23、对地表植物产生破坏,造成了森林及农田资源的破坏。风电机组及电器的基础开挖,可能会造成轻微的水土流失。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以工程措施为先导,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合理设置排水和防护设施,避免塌方和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主要采取措施如下:施工期弃土用于道路平整、垫路。土壤裸露地段采取种植树木和草籽加以保护,既可以保持水土,又可以美化环境。施工后及时回填,恢复植被。施工后立即清除废弃物,并按照有关复田法的规定,积极采取合理的人工措施,平整、恢复植被和地力,最大限度减少破坏本区的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加强对土石方的管理,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开挖的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做到挖填平衡。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性征用的土

24、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合理绿化。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1)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2)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可行的降噪措施;(3)场区、场界进行绿化,利用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2、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变电所的卫生设施,排入化粪池中,定期清掏外运。3、固体废物企业每年对变压器油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则进行更换。运营至今,变压器油未更换过,只进行补充。如有更换,变压器油收集后,交由哈尔滨市航天合成润滑油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以便出现漏油、泄油等情况下储存事故油。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理,每周由公司员工集中送至蒙古山下垃圾收集处。4、生态环境(1)对风电机位

25、及变电站进行有规划、有计划的植被恢复,种植树木和其他植物,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2)风电机组运行时尾流对周围林栖鸟类的迁徙有一定的影响,密切关注,必要时应停机,以避免风电机组对迁徙鸟类的影响。表5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环评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生态环境、声环境、大气、水环境、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施工期:(1)环境空气: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范围不大,时间较短。(2)声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昼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50m和200m。但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即可消失。运营期:(1)噪声:蒙古山风电机组所

26、产生的噪声对居民区不产生影响,只在机组附近会有较大噪声。(2)景观生态:公路和风力发电机组的建设使评价区原有的景观生态环境发生改变,使原有的景观生态环境趋于破碎,在嵌块的基础上生成新的廊道,公路和风电机组形成的人工景观,与该区域农田自然景观和森林自然景观相匹配,使该区景观生态环境更具特色,更为协调。因此,拟建工程对自然景观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3)野生动物:营运期风电机组产生的机械噪声可改变野生动物出没通道和活动范围。由于风电机组建设在蒙古山山脊1.5公里长的范围内,因此,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也仅涉及蒙古山局部地段,范围较小。经咨询我省鸟类专家,风电场建设对候鸟迁徙的影响,林栖鸟类迁徙与水鸟类不同

27、,水鸟类多沿沼泽、湖泊等主要路线进行迁徙,而林栖鸟类一般没有相对固定的迁徙路线,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8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这段时间是候鸟在我省的迁徙时间,所以风电场建设对候鸟的迁徙影响不大。(4)水土保持:新建公路在半山区,因公路等级为沙石路,使该地段水土流失强度略有加重,由于该公路是在原有山路的基础上修建的,因此水土流失强度的变化也是比较小的。营运期应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和恢复植被的生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修建混凝土路面的高等级公路,彻底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本项目的意见:关于黑龙江木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黑龙江

28、省电力工业局:你局关于黑龙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请示(黑电安保199948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该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规定应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查批复,你局可直接向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请示。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的意见:审批意见:风力发电是清洁能源,发展风力发电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建设中应采取如下环保措施:1. 加大工程建设中的生物工程和生态工程的恢复力度,认真设计、严格施工,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2. 风电工程建设对林栖鸟类的迁徙有一定的影响,应密切关注林栖鸟类的迁徙,必要时应停机,以避免风机

29、对迁徙鸟类的影响。3. 对新建和改建公路应采取复土复种、土石护坡、种草植树,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4. 施工期由于爆破、开挖及车辆运输等可产生施工粉尘,为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法,对敏感点采用洒水措施,减慢车辆的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 2000年7月6日表6 环评报告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初步设计中的环保措施工程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施工期生态环保措施1.对新建和改建公路应采取复土复种、土石护坡、植草种树,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对新建山区公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提高公路等级,修筑混凝土路面,彻底解决水土流失

30、问题。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木兰县林业局对道路两侧及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工作。主要树种为云杉、白桦、樟子松和草本植物。其中,云杉6250株,白桦5000株,樟子松4000株,草本植物950平方米。良好2.修路取土场的设计,应尽量安排在岗地和微丘陵地区,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地表自然景观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后,应对取土场进行平整,或修筑梯田,并将保存的耕作土壤推复后复种,深挖地块可考虑修建养鱼池,林区取土场复土后植树种草。项目不设取土场,风机开挖的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于风机基础建设与进场道路的修建,基本做到了挖填平衡。良好污染影响1.施工期由于爆破、开挖及车辆运输等可产生施工粉尘,为降低

31、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法;修路过程中,对敏感点采用洒水措施,减慢车辆的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施工期定期洒水,控制车辆的行驶速度,粉尘的污染较小。良好2.该工程开挖的土方量应做到填埋利用,尽量做到挖填平衡,产生土石方3620立方米,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用于哈萝公路路面的维修和养护。本项目无弃土场,道路及风机基础的弃土作为道路工程路面材料进行施工,其余部分弃土用于风电机组基础回填及风机平台平整工作;挖方过程中做到了表土和底土分开堆放,分开回填。良好3.施工期间对居民区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污染,而乡村公路的交通噪声和山中的机组噪声对居民区不构成噪声污染。为保证施工进度并使居

32、民生活不受影响,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居民区附近(200m以内)的施工点严禁夜间施工。尽可能用先进的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设备应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源强。本项目风电场中心2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区,施工噪声对居民区基本无影响。施工工艺及设备达到相关规定且夜间未进行施工。良好运营期污染影响投产后的机组噪声将在山中产生噪声污染。对其可采取适当的消声、隔声、减震等手段保持山林的宁静。采取减震基础,场区合理布局,道路两侧已进行绿化。风电场中心2k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对居民影响较小。良好表7 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序号主要批复意见落实情况1加大工程建设中的生物工程和生态工程的恢

33、复力度,认真设计、严格施工,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升压站门前原有堆料场与拌合场现已恢复成果园、鹿园,升压站内绿化主要以菜地为主,间或种植少许花卉,同时具有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永久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撒播了草籽,但效果不佳,目前主要为自然恢复的草本植物。2风电工程建设对林栖鸟类的迁徙有一定的影响,应密切关注林栖鸟类的迁徙,必要时应停机,以避免风机对迁徙鸟类的影响。根据木兰县林业局提供资料(附件7),本区域没有国家一、二类保护鸟类,且项目区域不在候鸟迁徙的通道上,风电机组为中央控制,如遇突发事件可以随时关停。根据企业的运行记

34、录,风机运营至今未发生因候鸟而风机关停的事件。3对新建和改建公路应采取复土复种、土石护坡、种草植树,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木兰县林业局对道路两侧进行了植被恢复工作。道路两侧主要树种为云杉、白桦、樟子松和草本植物。其中,云杉6250株,白桦5000株,樟子松4000株,草本植物950平方米。目前长势良好。4施工期由于爆破、开挖及车辆运输等可产生施工粉尘,为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法,对敏感点采用洒水措施,减慢车辆的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500m范围内没有常驻居民等敏感点,最近敏感点距施工场地约3km,施工车辆经过村庄

35、时减速慢行,夜间未进行施工。表8 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施工期生态影响1.对林地、耕地的影响建设施工期工程开挖(包括场内道路开挖和风电机组基础开挖)过程和机组吊装过程中,将可能导致植被破坏,地表裸露,增加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林地面积。在施工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周围的林地及地表植被,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工程实际永久占地2.94公顷,占地类型为林地,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占地与进场道路占地等;临时占地298亩,占地类型林地,主要包括堆料场、拌合场、施工机械临时堆放占地,风机部件临时堆放占地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复耕及林草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2.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地表和植被的扰

36、动将造成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主要为:风电机组的开挖、场内道路的修建、进场道路的扩建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和地表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项目在工程建设期间避开雨季,尽量减小作业面积,不进行大规模开挖,边施工边恢复,建设单位建立了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质量保证制度和体系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施工检验、检查的具体方法和要求,落实了质量责任,防止建设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了保障。根据调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基本控制了项目区水土流失。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噪声将会对周围的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

37、风电机组建设在林区内,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范围较小;当地没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也不是候鸟迁徙的主要路线,所以对动物的迁徙影响不大,而且项目施工期是暂时的,因此风电场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污染影响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施工期可产生噪声,施工中混凝土搅拌机和手风钻等施工机械噪声,以及载重汽车的运输等噪声。机械及运输噪声可达80100 dB(A),采取切实可行的工艺和优先使用先进的设备,且风电场风机周围2km范围内没有居民等敏感点,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以被接受的。2.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驻地设在施工场地原有的变电

38、所,利用已有的卫生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该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送往城市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铁、钢筋等)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作为场地平整的建筑材料进行填筑,及时压实。故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4.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和扬尘。粉尘主要来源于开放灰土拌合工艺过程中。扬尘来源于车辆运输中丢撒的灰土及公路路面起尘、筑路机械工作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爆破产生的扬尘。为减轻粉尘和扬尘影响,施工工地进行了必要的蔽挡,挖掘的土方及时回填压

39、实,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从而减轻施工中对项目区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1.运行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采用的单机容量为600KW的风力机,由于风力机组间相距较远,每个风力机可视为一个点声源,在距风机10m处昼间噪声值衰减到49.3dB(A),距风机150m处夜间噪声值为43.4dB(A)左右,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输电线路工程距导线5m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最近敏感点王家屯距升压站直线距离1.8km,距最近风机直线距离2.95km。风电场升压站距离“城子山

40、”遗址约7.3km,距离骆驼砬子距离约12.9km。综上分析,风电机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污染影响2.运行期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分析由于风电场自动化程度较高,运行和维修人员为12人,每天按5个人值守,生活污水量约为120t/a,在升压站内建有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由巴彦县地下排水管理处清掏。因此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过去几年的运营期间内,企业每次清掏都是直接联系清掏单位,并未签订协议及进行系统的管理记录。3.运行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4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每周由公司员工集中送至蒙古山下垃圾收集处处理,对外

41、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本项目升压站内的主变压器下已设置事故收集池,容积为6.18 m3。变压器油定期更换时将有危险废物产生,产生量较小,现已签订协议,由哈尔滨市航天合成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处置。运营至今,变压器油未更换过,只进行补充。4. 电磁辐射、无线电干扰项目运营期的电磁辐射主要产生于升压站内新建的高压变电设备中的主变压器及输电线路等。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电压在100kV以上的送变电系统属于电磁辐射项目,本项目风电场的输电线路为66kV,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100kV,故不属于电磁辐射项目。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豁免范围的要求:从电磁环境

42、保护管理角度,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可免于管理。但考虑仍然存在一定的电磁辐射,因此,本次验收不进行电磁环境监测,仅类比同类型风电项目的电磁辐射影响。本项目类比巴彦双鸭山风电场(24台2000kW风电机组和一台1500kW风电机组,升压站为66KV),2015年10月18日,巴彦双鸭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省星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黑龙江省星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XKHJ-J【2015】第36号,认证号2015081614U,检测报告附后),升压站在正常运行时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0.23813.70V/m之间,工频磁场强度在0

43、.01210.1756T之间;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0.11381.73V/m之间,工频磁场强度在0.10440.5962T之间。类比的电磁辐射监测结果,本项目的升压站为66kV,虽然会存在一定的电磁辐射,但远低于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表9 环境质量调查及污染源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分析生态/1.植被恢复2.占地补偿1机座周围、道路及临时占地已平整并进行了生态恢复2已完成占地补偿噪声本次噪声监测选取点位为15#风机: 表1 升压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监测位置2016.6.62016.6.7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厂界北侧46.441.945.841.02#厂界北侧43.939.244.740.63#厂界东侧40.137.740.235.44#厂界东侧40.336.241.637.25#厂界南侧45.140.646.141.96#厂界南侧46.344.045.945.37#厂界西侧48.147.548.247.78#厂界西侧48.548.148.648.2标准限值55.045.055.045.0表2 厂界噪声衰减监测结果 单位:dB(A)监测位置2016.6.62016.6.7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距围墙0m处48.748.348.848.5距围墙5m处47.747.347.647.0距围墙10m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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