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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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发售6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3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5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61.总则171.1 项目概况1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 招标范围和可行性研究

2、报告服务期1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71.5 费用承担171.6 保密171.7 语言文字171.8 计量单位181.9 踏勘现场181.10 投标预备会181.11 分包181.12偏差182. 招标文件192.1 招标文件的构成1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93. 投标文件193.1 投标文件的构成193.2 投标报价203.3 投标有效期203.4 投标保证金203.5 资格审查表213.6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2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14. 投标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 开标235.1

3、开标时间和地点235.2 开标程序236. 评标246.1 评标委员会246.2 评标原则246.3 评标246.4 评标结果公示247. 合同授予247.1 定标247.2 中标通知247.3 履约担保247.4 签订合同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8.1 重新招标258.2 不再招标259. 纪律和监督26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6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9.5 投诉2610.其他规定26附件1 工程概况28附表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29附表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记录

4、表30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31附表四:问题的澄清32附表五:中标通知书33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34附表七:确认通知3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37评标办法前附表371.总则43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4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一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条款47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62第五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要求6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第一卷 商务文件73一、投标函7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7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6(二)授权委托书77三、投标保证金78四、资格审查表79(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9(二)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0

5、(三)正在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1(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82(五)主要人员资历表83(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84(七)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85(八)履约行为表86五、其他材料87第二卷 技术文件88六、技术建议书90第三卷 报价清单91一、报价函93二、报价清单(说明)94三、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清单表95四、报价清单汇总表96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DL0516010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14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2建设地点:宁海县。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现状沈海高速公路宁海县西店江谣附近,终于黄坛东溪村附近。路线全长约21.4公里。其中,大、中桥约10座,隧道约6座,互通1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1处。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进行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共设高速连接线两条。其中,金水路连接线长约2.86公里,包括隧道1座,中桥1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辛岭

7、连接线长约3.6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总投资约40亿元。2.4 招标范围: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方案设计、路线正线及所有比选方案、必要的地质勘探及估算文件编制,不含环境影响评价、防洪、水土保持等各种专题)及协助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工作内容。2.5服务期: 6个月。2.6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标准:完成工可批复。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公路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可行性研究能力。3.2 本次招

8、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发售4.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6年9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6:00时。4.2、发售地点: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王 皓 联系电话:0574-87686671(13336894686) 传真:0574-87686776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9、及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 9 日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7.联系方式

10、招 标 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邮 编:315600电 话:0574-59957030传 真:0574-59957111联 系 人:王 懿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联系人:王 皓电话:0574-87686671(13336894686)传真:0574-87686776 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 9 月 13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邮编:315600电

11、话:0574-59957030传真:0574-59957111联系人: 王 懿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联系人:王皓电话:0574-87686671(13336894686)传真:0574-87686776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宁海县1.2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西改道工程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方案设计、路线正线及所有比选方案、必要的地质勘探及估算文件编制,不含环境影响评价、防洪、水土保持等各种专题)及协助办理工程可行性研

12、究报告的批复等工作内容。服务期6个月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09:302.2.3投标人确

13、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投标控制价是,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8万元人民币。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6:00时招标人指定帐户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

14、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07099 联系方式:0574-87686740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4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_投标人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_投标人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_招标人名称:_ (项目名称) 标段可行性研究报

15、告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开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6.1.1评标委

16、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以1:2方式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5%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9.5投诉监督部门:宁海县监察局地 址:宁海县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315600电 话:0574-65528531监督部门: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邮政编码: 315600电 话:

17、 0574-59957016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合同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1咨询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公路工程)甲级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合同段业绩要求第1咨询标段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1) 至少从事过里程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业绩。专业负责人1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注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第1咨询标段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期本次招标范围及可行性研究

19、报告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

20、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22、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1.12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

23、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 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 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

24、条款及格式; (5)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25、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26、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构成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卷 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投标保证金;(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6)资格审查表;(7)其他材料。第二卷 技术文件(8)技术建议书。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第三卷 报价清单(1)报价函;(2)报价清单(说明);(3)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清单表;(4)报价清单汇总表。3.2 投标报价3.2

27、.1本次招标采用总价合同,在整个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期内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3.2.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28、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帐户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投标保证金

29、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4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

30、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表 3.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6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

31、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正本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

32、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3、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文件与书面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正本为准。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

34、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

35、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36、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

37、别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6)按照宣布的开标

38、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 5.2.4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

39、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5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40、)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

41、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应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

42、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3、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可行性研究报告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先复印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先复印后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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