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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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隶属于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油田分中心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从业人员1253人,其中,在编688人,非在编565人。(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

2、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4376家,净增单位3490家;新开户职工17.80万人,净增职工5.47万人;实缴单位46968家,实缴职工252.70万人,缴存额412.1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8%,下降0.32%、增长4.27%。2022年末,缴存总额4032.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8%;缴存余额1594.85亿元,同比增长9.59%o表1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地区WW累户费需昼额W吉林省46968252.70412.13

3、4032.691594.85长春市中心22589128.04225.842166.89816.96吉林市中心572434.9258.20616.95215.00四平市中心227011.3517.48162.9274.88辽源市中心12816.449.3183.9242.03通化市中心328014.7816.00158.3581.63白山市中心19549.2911.38122.0849.94松原市中心284316.0726.63303.92127.85白城市中心252911.2414.66106.6253.88延边州中心449820.5732.63311.04132.68(二)提取:2022年,

4、80.6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72.54亿元,同比增长0.0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13%,比上年减少2.7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437.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9%。表2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地区提取额(亿元)提取率(%)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累计提取总额(亿元)吉林省272.5466.13%184.4188.132437.83长春市中心152.7667.64%109.9742.791349.92吉林市中心41.2970.95%26.6214.67401.95四平市中心9.9356.80%6.223.7188

5、.04辽源市中心5.4658.66%3.432.0341.88通化市中心9.0856.77%5.173.9176.72白山市中心6.5157.22%3.263.2572.14松原市中心18.5169.49%11.586.93176.07白城市中心6.7846.25%4.032.7552.74延边州中心22.2268.09%14.138.09178.37(三)贷款。L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万笔135.64亿元,同比下降17.17%、15.35%o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3.44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28万笔2227.14亿元,贷款余额1142.61

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05%、6.49%.0.19%o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64%,比上年末减少6.72个百分点。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8.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L13虬比上年末减少0.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8334.48万元。2 .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723笔70410.48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45699.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60778.71万元。表3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地区放贷笔数(万笔)贷款发放额(亿元)累计放贷笔数(万笔)累计贷

7、款总额(亿元)贷款余额(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吉林省3.40135.6487.282227.141142.6171.64%长春市中心1.5680.0035.341189.01660.5980.86%吉林市中心0.8224.4815.06337.93168.0378.16%四平市中心0.154.596.65127.1251.1168.25%辽源市中心0.114.182.4556.6832.5377.41%通化市中心0.144.056.11117.8252.1163.83%白山市中心0.061.252.4329.949.5319.08%松原市中心0.237.006.13123.3058.194

8、5.51%白城市中心0.102.904.2867.0626.7549.65%延边州中心0.237.198.83178.2883.7763.13%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1487.49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309笔157109.80万元,累计贴息8438.06万元。(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68.65亿元。其中,活期36.9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0.19亿元,1年以上定期280.3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1.18亿元。(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

9、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1.64%,比上年末减少6.72个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486726.50万元,同比增长6.00%。其中,存款利息121022.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5579.80万元,其他124.55万元。(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47027.85万元,同比下降7.8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0268.90万元,归集手续费617.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501.81万元,其他1640.11万元。(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39698.65万元,同比增长25.52%;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增加0.2

10、0个百分点。(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632.5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143.5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1922.50万元。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3793.8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124.21万元;油田分中心上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管理费用940.27万元,上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2.60万元。共上缴管理费用34734.08万元,上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806.81万元。2022年末,贷

11、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00308.7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8351.62万元。表4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地区业务收入(亿元)业务支出(亿元)增值收益(亿元)增值收益率(%)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提取管理费用(亿元)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吉林省48.6724.7023.971.57%4.363.4216.19长春市中心24.5212.8811.641.49%1.511.418.72吉林市中心6.853.473.381.63%0.000.442.94四平市中心2.091.110.981.39%0.590.150.24辽源

12、市中心1.390.580.812.02%0.550.110.15通化市中心2.451.251.201.52%0.040.151.01白山市中心1.500.730.771.64%0.460.130.18松原市中心3.921.902.021.63%1.210.550.26白城市中心1.560.780.781.57%0.000.200.58延边州中心4.392.002.391.87%0.000.282.11(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7446.14万元,同比增长13.12%。其中,人员经费14842.70万元,公用经费3131.63万元,专项经费9471.81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

13、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216.08万元,逾期率0.7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97528.79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25%,国有企业占26.46%,城镇集体企业占L97%,外商投资企业占2.51虬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6%,灵活就业人员占0.28%,其他占3.31%;中、低收入占99.33%,高收入占0.67%。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10%,国有企业占14.20%,城镇集体企业占1.72%,外

14、商投资企业占2.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5%,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7.55%;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3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75%,租赁住房占3.5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2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9%,其他占3.54虬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o(三)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75%,90-144(含)平方米占67.61

15、%,144平方米以上占5.64%。购买新房占74.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5.16%o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0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9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o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18%,30岁-40岁(含)占38.32%,40岁-50岁(含)占19.45%,50岁以上占6.0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9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07%;中、低收入占97.86%,高收入占214低(四)住房贡献率: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

16、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7.66%,比上年减少IL32个百分点。六、其他重要事项(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三是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四是延长业务办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期限。阶段性支持政策对于缓解职工还贷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17、(吉政发2022)9号),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推进省内异地贷款业务;鼓励开展“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和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三)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建立“逾期贷款电子台账”及“6期及以上逾期贷款原因分类情况统计报表”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监管服务平台和电子稽查工具监管力度。督导中心开展疑点指标数据和风险线索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是对上半年全省统计数据运行分析、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整改、电子稽查疑点排

18、查、个贷逾期电子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工作要求。(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按照住建部要求落实“跨省通办”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提前部分偿还贷款”3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共开设“跨省通办”业务线下窗口108个,“跨省通办”业务线上服务专区35个,长春、吉林、辽源市中心3个“跨省通办”窗口受到住建部表扬;二是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督导中心按照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加强党建引领,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先进典型,做好宣传宣讲,采取各种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对中心的季度业务运行分析报告和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采取“三审制”的方

19、式进行审核,提高中心的工作效率,确保全省所有报表数据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展示工作成果。全年共收到宣传信息170条,向中国建设报推荐信息35条,其中2条信息被中国建设报刊载。(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督促中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网办水平,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二是开展征信系统接入,中心按要求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接并报送相关情况,白城市中心已于2022年7月完成接入;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e窗通办“,长春、吉林、通化、白城、松原、白山市中心已通过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省市场监督管理

20、厅信息共事,助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L文明单位(行业、窗口):省部级5个,地市级1个。2 .青年文明号:省部级2个,地市级2个。3 .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地市级1个。4 .三八红旗手:地市级1个。5 .先进集体和个人:省部级1个,地市级11个。6 .其他类:地市级41个。(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一是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以省高院名义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查询、冻结、划拨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予以规范明确;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调整取得突破。长春市中心于2022年1

21、1月顺利接收电力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电力系统住房公积金实现属地化管理,为推动其它分支机构调整积累了宝贵经验。附件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为帮助大家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2022年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412.1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272.5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万笔、金额135.64亿元。截至2022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4032.69亿元、缴存余额1594.85亿元,累计提取总额2437.8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28万笔、总额2227.14亿元,个贷余额1

22、142.61亿元,个贷率71.64%。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逐年递增十九大以来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逐年递增,保障能力越来越强。2018-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分别为322.31亿元、353.55亿元、370.29亿元、395.25亿元、412.1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18%、9.70%.4.73%、6.74%.4.27%;截至2022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4032.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8%o2018-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情况值:亿Jtm254,21,KJ5537029UXU201620192020202120222018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比二、住房

23、公积金贷款作用持续发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购房支持作用,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和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全面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业务。2022年全省为33984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64亿元。其中,办理“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业务5735笔、金额26.55亿元,办理省内异地贷款业务1724笔、金额7.04亿元,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492笔、金额5.86亿元。截至2022年末,全省共为87.28万户家庭实现购房梦,累计发放个人住

24、房贷款2227.14亿元。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中小户型刚需性住房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2022年,全省个人住房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7.86%,高收入职工占2.14%;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75%,90-144(含)平方米占67.61%,144平方米以上占5.64%o2022年度个人住房贷款职工按收入水平、购房面积分类高收入职工占2.14%144平方米以上中低收入职工占97.86%9。嗫窑%平方米四、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力度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家庭购房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家庭户均贷款额度从2018年

25、34.30万元提高到2022年的39.91万元,5年内提高了16.36%,减轻了贷款家庭自筹资金压力,提高了购房的消费能力。五、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还款压力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具有利率低的特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自2022年K)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含)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60%,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3.6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3.10%,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30%(不考虑商业银行因不同情况贷款利率有不同程度的浮动)。以购房贷款40万元、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年限20年为例,商业银行贷款基

26、准利率计算需支付利息19.7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支付利息13.72万元,至少为职工购房节省利息支出5.98万元。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对比情况公积金银行六、发挥以住房消费提取为主的保障功能住房公积金除支持职工购房贷款外,还具备住房消费提取等保障功能。住房消费提取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住房提取、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2022年全省提取住房公积金272.54亿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为主,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7.6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2.34%o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占比情况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消费提取67.66%2022年继续支持解决无房职工租房问题,为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76亿元支付房租,同比增长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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