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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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农村系统考勤制度一、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于律己,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二、干部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溜岗,禁止不打招呼、不请假随便外出,禁止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干部职工要严格坚持考勤签到制度,正常上班期间,早上8:30、下午14:30前务必完成签到,办公室及时将签到表收封保存,开会、下乡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同时,局机关办公室对本系统内召开的各类会议、组织开展的绿化造林、卫生大扫除等集体活动也要严格进行考勤。四、干部职工要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严格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期间提前与分管领导协商找好替班人员,由替班人员

2、签字确认,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请假,由替班人员落实相关业务工作,假满后及时销假,保障业务工作不断档、有衔接。局机关及各股室干部职工请假1天(含1天)以内,找好替班人员,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及以上、1个月之内,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累计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加注意见,报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局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请假3天(含3天)以内,找好替班人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含7天)以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7天以上、1个月之内,由单位主要负

3、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累计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加注意见,报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原则上,事假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若年事假超过20天不得享受年休假;病假参照公务员法执行,请病假必须附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婚丧嫁娶等情况请假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由替班人员全权负责请假人相关业务工作,坚决杜绝工作断档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发生。五、系统内所有领导干部和职工请假、出差、下乡等,必须向本单位办公室及时报备,明确去向,自行或委托考勤监督负责人进行登记。局机关日常考勤情况适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

4、行通报,局属各单位日常考勤情况按月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局办公室备案,作为职称评定、工资绩效考评和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六、凡迟到、早退、溜岗串岗、不规范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相关会议等现象,由办公室记录在册,按照干部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考勤和工作状态进行抽查。农业农村系统值班制度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即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值班事务分别由局办公室和下属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值班表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编排,一班一天,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公布实施。局属各单位每月前一

5、周将本月值班安排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局办公室备案。二、值班人员安排,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值班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值班负责人,其他人员均为值班人员。其中,局机关值班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总数不少于2人。日常上班期间(含中午),办公室事务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办公室事务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三、值班时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始终保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遇事或外出必须事先与同事协商代班,报经值班领导同意后,做好调班工作,严禁出现脱岗现象。四、值班信息报送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

6、作、安全保密的原则。接到情况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值班领导报告。五、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来电、来文,认真记录、阅读,搞清电话、文件意图,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来电和文件进行及时处理,且要密切跟踪情况进展,直至工作办结。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值班期间未办结的事项,值班人员负责及时转交办公室衔接办理。六、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本班次值班人员负责将其值班情况告知办公室或下班次值班人员,办公室或下班次人员做到准时接岗。交接班时间为次日早上8:30。七、凡因未尽职责,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生事故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班次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承担,并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发现无故不到岗值班的,按旷工处理。八、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采取电话查询、到单位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值班值守不到位情况,在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批评,并由办公室记录在册,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评、职称评定等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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