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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预防制度1 .置管时。1.1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置管时应当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置管部位应当铺大无菌单(巾);置管人员应当戴帽子、口罩、无菌手套,穿无菌手术衣。1.2 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并戴无菌手套后,尽量避免接触穿刺点皮肤。置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应当立即更换。1.3 置管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等医疗用品和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水平。1.4 选择合适的静脉置管穿刺点,成人中心静脉置管时,应当首选锁骨下静脉,尽量避免使用颈静脉和股静脉。1.5 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皮肤消毒剂消毒穿刺部位皮肤,自穿刺点由内向外以同心圆方式消毒,消毒范围应当符合置管要
2、求。消毒后皮肤穿刺点应当避免再次接触。皮肤消毒待干后,再进行置管操作。1.6 患癌肿、湿疹等皮肤病或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进行置管操作。2 .置管后。2.1 应当尽量使用无菌透明、透气性好的敷料覆盖穿刺点,对于高热、出汗、穿刺点出血、渗出的患者应当使用无菌纱布覆盖。2.2 应当定期更换置管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为:无菌纱布为1次/2天,无菌透明敷料为1-2次/周,如果纱布或敷料出现潮湿、松动、可见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2.3 医务人员接触置管穿刺点或更换敷料时,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2.4 保持导管连接端口的清洁,注射药物前,应当
3、用75%酒精或含碘消毒剂进行消毒,待干后方可注射药物。如有血迹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2.5 告知置管患者在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保护导管,不要把导管淋湿或浸入水中。2.6 在输血、输入血制品、脂肪乳剂后的24小时内或者停止输液后,应当及时更换输液管路。外周及中心静脉置管后,应当用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进行常规冲管,预防导管内血栓形成。2.7 严格保证输注液体的无菌。2.8 紧急状态下的置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48小时内尽快拔除导管,更换穿刺部位后重新进行置管,并作相应处理。2.9 怀疑患者发生导管相关感染,或者患者出现静脉炎、导管故障时,应当及时拔除导管。必要时应当进行导管尖端的微生物培养。2.10 医务人员应当每天对保留导管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时应当尽早拔除导管。2.11 导管不宜常规更换,特别是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