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相关政策.ppt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244287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1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就业相关政策.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就业相关政策.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就业相关政策.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就业相关政策.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就业相关政策.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就业相关政策.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就业相关政策.ppt(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就业相关政策,政策解读,2009年是新的一轮就业政策的实施,自治区制定了11个配套文件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职业介绍补贴办法、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自治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实施办法、职业技能补贴、职业鉴定补贴等。,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发证对象及范围根据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在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失业登记和求职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及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属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已达

2、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企业内部退养和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就业失业登记证,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权限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及暂住本辖区内的农村进城求职劳动者(含区外劳动力)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的人员填写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进行初审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三、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持有效证明材料1、登记失业和求职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应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毕业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就业经

3、历的,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区外成建制单位到自治区城镇就业的,应持当地县或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外出就业证明和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统一到暂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四、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规定1、就业失业登记证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由本人保管;2、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保管,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就业失业登记证退还本人。3、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凭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其中,跨县(市、区)求职时,须持证到暂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登记、签章;没有登记、签章的,不得享受公共就业服务。4

4、、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于次年1月31日前到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年审。其中,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其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统一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年审;不办理年审,跨年不再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且领取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人员:(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三)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其

5、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六)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上述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八)各地、州、市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二、就业困难对象的认定程序?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须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3、残疾人

6、须持残疾人证;4、其它有关的个人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三、认定程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填写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确认后,应向本人说明原因。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送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后报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街道(乡

7、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送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加盖公章,同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栏内填写意见和签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三、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社会保险补贴1、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2、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3、对持就业失业

8、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二)优惠政策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且从事微利项目的,可申请2到5万元的贴息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一)在新增岗位上招用了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二)在政府、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

9、限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三)从事并申报灵活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一次性划拨,按季度结算。在企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就业的,由企业先按本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连同个人应缴纳部分,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企业在申报缴费时应将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缴费情况单独列出,缴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季度终了后,填报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按规定报当地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由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社会

10、保险补贴,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 1、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公益性岗位招用“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2、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

11、灵活就业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范围 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在社区从事修理、修配、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保健按摩、服务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夜市、小饭桌、家政服务等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性工作的,以及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其他灵活就业项目。,社会保险补贴,那些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未持灵活就业证明的;(二)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届满、且不符合可延长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五)其他形式已实现就业的;(六)弄虚

12、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七)不服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管理,不接受街道(乡镇)、社区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的;(八)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由政府、社区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公共利益的服务类和协助管理类岗位。包括:(一)城市社区开发的保洁、保安、保绿、公共设施养护以及社区提供的非营利性文化、教育、体育、医疗、保健、托老、托幼、托残等公共事业服务性岗位。(二)城市管理、劳动保障、公共交通、社会治安、民政、卫生监督、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工会组织等部门提供的协助管理性岗位。(三)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确定的其他公益性

13、岗位。,公益性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条件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标准及期限1、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各地可结合公益性岗位工作实际,依据工作量及贡献大小,实行岗位补贴绩效挂钩。2、期限:岗位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其享受岗位补贴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可按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职业介绍补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职业中介机构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

14、证、再就业优惠证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用工信息、政策咨询等职业介绍服务,并使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的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的标准 职业中介机构为职业介绍服务对象免费就业服务的,按照其介绍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人数及以下标准,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一)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1、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1年以下劳动合同的,按每人80元给予补贴;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2年以下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20元给予补贴;3、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60元给予补贴。被评定为“A”级或“AA”级及以上等级的职业中介机构,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属“A”级的,再增加30元;属“AA”级及以上等级的,再增加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