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
2、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
3、、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 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
4、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
5、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游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第二节 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
6、310)I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N。I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 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Z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 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第11条 1 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
7、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数比上述数值可略大一些,但不能将熔体的额定电流取得太小,以免在正常工作中由于起动电流过大而烧坏熔体,导致单相运转。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10)选择: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选择: 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低压隔爆开关中熔断器及熔体规格可从表中查到。第l2条选用的熔体,应按公式(12)进行校验: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 第13条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配电装置中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来保护,对于电磁式保护装置,其一次电流整定值IZ按公式(13)选择: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5 A)的l、2、3、4、5
8、、6、7、8、9倍分级整定,其整定值按公式(14)选择: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取其最接近于计算的数值。 第14条 动力变压器的过负荷保护反映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的过载情况,通常为三相对称,一般经一定延时作用于信号。高压配电装置中保护装置整定原则如下: 1电子式过流反时限继电保护装置,按变压器额定电流整定。 2电磁式动作时间为10-1 5 s,起动电流按躲过变压器的额定电流来整定: 第l5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值的选择,除应考虑其实际可能的最大负载电流外,还应从其遮断能力出发,以其出口端处可能发生的三相短路电流来校验,必须选择既能承担长期的实际最大负载电流,又能安全可靠地切断其出口处的三相直
9、接短路的最大短路电流。 配电装置出口处的三相短路电流值,应经计算确定。当缺乏计算数据时,可按配电装置短路容量来确定短路电流值。 为了提高保护性能,最好能算出实际的短路电流值。实际短路电流值,一般比用最大允许的短路容量(50 MVA或l00 MVA)所计算出来的数值要小。 第16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中变压器的一次侧用熔断器保护时,其熔体的额定电流选择如下: 1对保护照明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7)选择:2对保护电钻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8)选择:所选用的熔体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按公式(19)进行校验: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17条 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
10、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局、矿(井)机电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做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l8条 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人员负责调整。 第l9条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第20条 矿井机电主管
11、部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矿(井)机电科(队)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21条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第22条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厂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第23条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人井前应由专职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
12、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24条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34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 l40 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
13、,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
14、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第二章 下井前的检验第8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检查试验内容: 1按国标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 l40 V的用1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660 V的用1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380 V的用5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127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M;42
15、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 4介电性能试验必须能承受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 min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对于主电路以及规定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1的规定。对于规定不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5测量各直流电源的电压值及执行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值,其值应符合厂家规定。 6检漏保护装置在下并前应先在地面按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电气性能要求、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中检漏环节电气性能要求进行漏电动作电阻值、漏电动作时间、补偿效果的测定;带旁路的漏电保护应进行旁路动作电阻值、动作时间的测定。具有漏电闭锁功能的应测量闭锁电阻
16、值,测量结果应符合上述要求。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各类检漏装簧,在地面还要进行不少于两条馈电开关的支路做配套试验,各支路都应轮流进行三次漏电试验,以检查漏电选择性的可靠性。第三章 安 装 第9条检漏保护装置在井下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免受剧烈的震动。 第10条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应接在馈电开关的负荷侧。带漏电闭锁的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其电源部分接在馈电开关的电源侧,但应有安全措施。 如用两台馈电开关作总开关时,可合用台检漏保护装置(见图1)。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应并联,并注意: 1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必须连接在同一相电源上。 2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联络线间应串接一个
17、隔爆型停止按钮(或开关)。当第一台运行,第二台停运时,应按下按钮(或断开开关)并锁住不让其返回,避免该停运开关负荷侧仍带电。否则不允许停运一台开关,另一台仍运行。 3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只需与第一台开关连接;如须停止第一台开关,第二台开关继续运行时,应将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改接到第二台开关上。 第11条对检漏保护装置的接地装置的几点规定: 1主接地线(即其外壳的保护接地线)要可靠地与采区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只设辅助接地极能够满足要求的可不另设主接地极。 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 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
18、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 m,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 mm、长不小500 mm的钢管进行埋设。 3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检漏保护装置时,可以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导线。如共用同一辅助接地极的几台检漏保护装置为JY82型、JL82型检漏保护装置,则应断开其内部试验按钮常闭触点至局部接地极的连线。 第12条在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向采区低压供电的特殊情况下,地面变电所必须没检漏保护装置。 第13条为确保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安装时应将它水平放置于特设的架上,或吊架于硐室墙壁上。放置的高度以便于检
19、查为准,并避免水淋或受潮。 第14条安装前,对配合检漏保护装置使用的开关的跳闸机构,应进行如下检查: 1跳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应符合:1 l40 V的用l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660 V的用l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380 V的用5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127 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 M;42 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05 M。 2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3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 第l5条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做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具有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在供电
20、系统安装完毕后,均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电容电流的最佳补偿调节。 第l6条安装时,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l l40 V不低于80 k;660 V不低于50 k;380 V不低于30 k;127 V不低于15 k。第四章 运行、维护和检修 第17条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检查试验内容: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电网绝缘1 140 V低于50 k、660 V低于30k、380V低于l 5 k、127 V低于10 k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没法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2安装位置必须平稳可靠,周围应清洁,无淋水现象。 3局部接地极和辅助
21、接地极的安设应良好。 4外观检查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合格。 5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煤(岩)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第18条 检漏保护装置维修工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内容除第1 7条所规定的外,应检查: 1各处导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及受潮。 2闭锁装置及继电器动作是否可靠。 3各处接头及触点是否良好,有无松动脱落和烧毁现象。 4内部元件、插件板、熔断器及指示灯有无松动、破损。 5补偿电感是否达到最佳补偿效果。 6检漏保护
22、装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9条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人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方法是: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人试验电阻(127 V用2k、10W电阻,380V用35 k、10W电阻,660V用11 k、10W电阻,l l40V用20 k、10 W电阻)。例如电磁起动器中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熔断管的螺扣上,另一
23、端接在外壳上,盖上外盖后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跳闸,说明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 第20条检漏保护装置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除对防爆外壳修理外,其他项目应按照下井前有关检验的各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试验;对绝缘电阻较低、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 第21条检漏保护装置的维护、检修及调试工作,应记人专门的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簿内(见下表)。第五章 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第22条 当电网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寻找和处理,并向矿井调度室或主管电气人员汇报。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前,禁止投入运行。 第23条发生漏电故障,
24、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绝缘降低或击穿。 2电缆在运行中受机械或其他外力的挤压、砍砸、过度弯曲等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期受潮气、水分的侵蚀致使绝缘降低;砍砸或挤压也可能引起相与地间的直接连通、导电芯线裸露或短路。 3电缆与设备在连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封堵不严、接线装置压板不紧,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脱落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 4检修电气设备时,由于停送电错误或工作不慎将工具材料等其它金属物件残留在设备内部,造成相接地。 5电气设备接线错误或内部导线绝缘破损造成与外壳相连,以及电缆屏蔽层处理不当造成漏电。 6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弧光放电
25、。 7电气设备或电缆过负荷运行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 8电缆与电缆的冷补、热补接头,由于芯线连接不牢、密封不严、绝缘包扎不良,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或受潮进水而造成漏电或绝缘破损。 第2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下述情况判断漏电性质: 1集中性漏电 (1)长期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可能是电网内的某台设备或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所造成。 (2)间歇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大部分发生在电网内某台设备(主要是电动机)或负荷端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在设备运转时产生漏电;还可能由于针状物体刺入负荷侧电缆内产生漏电。 (3)瞬间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或其他物
26、体偶尔触及带电导体或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破裂部分,使之与地相连;还可能是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对地弧光放电所致。 2分散性漏电 (1)某几条线路及设备的绝缘水平降低所致。 (2)整个电网的绝缘水平降低所致。 第25条发生漏电故障后,应根据设备、电缆新旧程度、下井使用时间的长短、周围条件(如潮湿、积水、淋水等)和设备运转情况,首先判断漏电性质,估计漏电大致范围,然后进行细致检查,找出漏电点。 根据不同的检漏保护装置判断漏电点,如找不到漏电点,应与瓦斯检查员联系,对可能产生瓦斯积聚的地区(如单巷掘进、通风不良的采掘工作面等)进行瓦斯检查,如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小于l)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寻找: 发生
27、漏电故障后将各分路开关分别单独合闸,如发生跳闸(或闭锁),为集中性漏电。如不跳闸(或不闭锁),但各分路开关全部合上时则跳闸,一般为分散性漏电。 1集中性漏电的寻找方法 (1)漏电跳闸后,试合总馈电开关,如能合上可能是瞬间的集中性漏电。 (2)试合总馈电开关,如不能合上,再拉开全部分路开关,试合总馈电开关,如仍不能合上,则漏电点在电源线上,然后用摇表摇测,确定在哪一条线路上。 (3)拉开全部分路开关,试合总馈电开关,如能合上,再将各分路开关分别逐个合闸,如在合某一开关时跳闸,则表示此分路有集中性漏电。 2分散性漏电的寻找方法 若电网绝缘水平降低,在尚未发生一相接地时,继电器动作跳闸,可以采取拉开
28、全部分路开关,再将各分路开关分剐逐个合闸的办法,并观察检漏继电器的欧姆表指数变化情况,确定是哪一条线路的绝缘水平最低,然后用摇表摇测。检查到某设备或电缆绝缘水平太低时,则应更换。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井下巷道狭窄,人身接触电气设备外壳的机会较多,电气设备的绝缘一旦损坏,发生一相碰壳事故,其金属外壳与该相导体便具有相同的电位,此时人身触及因发生漏电而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时,将会发生触电危险。 如果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与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身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
29、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虽然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越小越好,但要实现每台电气设备各自的接地电阻均小于规定值,还是非常困难的。此外,保护装置的接地电阻越小,通过它流人大地中的漏电电流就越大,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电气雷管引爆的危险就越大。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将井下的各种保护接地装置通过接地导线连接起来,组成保护接地网。图1为井下保护接地网示意图。由图l可见,井下保护接地网是利用供电的高、低压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把分布在井下中央变电所、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采区变电所以及工作面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金属
30、外壳在电气上连接起来,并与安设于井下中央变电所附近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各配电点或电缆连接器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起来组成的。当井下构成保护接地网后,其总接地电阻就很小(2 0以下),人身触及困一相漏电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时,其漏电电流便从总接地网流人地中,流过人身的电流就很小了,因此对人身便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工作面无局部接地极的移动电气设备,经电缆的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连接后,从工作面流人地中的漏电电流很小,从而大大降低了瓦斯、煤尘爆炸或电气雷管引爆的危险性。 因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凡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电
31、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人若接触上,就会发生触电事故。保护接地就是为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2条36 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他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第3条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第4条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的总接地网都要与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连接。 第5条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
32、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第6条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第7条矿井内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均通过接地用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或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套或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接地护套)相连接。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与连接在
33、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又均通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极上,从而构成一个全矿井内完整的不间断的总接地网,如图1所示。 第8条 矿井内分区从井上独立供电者(包括钻孔供电),可以单独在井下或井上设置分区的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满足第l5条的要求。 第9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但专供井下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不在其限。 第l0条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第11条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
34、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 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 mm 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l00 mm 2的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 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扁钢。 第l2条 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l27 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 mm 2的裸铜线。 第13条 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
35、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第14条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l2年应涂刷一次。 第15条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他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l n。 第16条本细则仅适用于煤矿井下的保护接地系统。第二章 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一、主接地极 第17条 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 m2、厚度不小于5 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
36、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板。 第l8条 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2所示进行。 二、局部接地极 第l9条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 m2、厚度不小于3 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也应采取第l7条的措施。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3所示进行。 第20条埋设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铁管。铁管直径不得小于35 mm,长度不得小于l5 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 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l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果埋设有困难时,可用两根长度不
37、得小于075m、直径不得小于22mm的镀锌铁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l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 m以上,且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两根铁管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80。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1。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第二节 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第21条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
38、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5所示。 第22条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钢丝)、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6所示进行。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第23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头接地部分(铠装层、铅皮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
39、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7所示。如都集中到接地螺钉一处连接不牢固或不方便时,也可将电缆头的接地部分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 第24条 井下各机电硐室、各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其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辅助接地母线还必须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连接,如图1所示。 第25条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中央配电站)所有设备的接地,除与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外,其外壳均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直接与连接主、副水仓中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相连接,如图
40、1所示。 第26条 电缆接线盒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接线盒两端的铠装电缆的接地,要用绑扎方法或用特备的镀锌卡环通过与接地导线相连接的连接导线把两端电缆的铅皮层和钢带(钢丝)层连接起来。在接线盒处能采用铅封的尽量铅封;其接线盒仍照上述方法接地。 接线盒两端电缆头的钢带层和铅皮层用连接导线绑扎或用铁卡环卡紧时,应沿电缆轴向把铅皮二等或三等分割开并倒翻l80,把铅皮紧贴在钢带上,铅皮与钢带接触处应打磨光洁,如图8所示。 铁卡环的宽度不得小于30 mm。如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50mm。连接方法如图9所示。第三节 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第2
41、7条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利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实现的。接地芯线的一端和移动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另一端和起动器出线装置中的接地端子相连。接地芯线和接地端子相连时,务使接地芯线比主芯线长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线承受机械拉力。起动器外壳应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相连。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l0所示。第四节 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第28条接地母线与主接地
42、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O 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镀锡或镀锌。其连接和加固的方法可参照图11图13。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 mm,如图14所示。 第29条在混凝土及料石砌碹的机电硐室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应用铁钩或卡子固定在接近地面的碹墙上。铁钩与卡子的构造及连接方法如图15所示。 第30条在木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其固定方法如图16所示。第三章 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检查第31条有值班人员的机
43、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见下表)内,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32条 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第33条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第34条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并应测其接地
44、电阻值。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工作。矿井水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的次数。第二节 接地电阻的测定 第35条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人记录表内(见下表)。 第36条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l以下的地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本细则主要名词解释 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
45、 n,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各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 接地母线:连接井底主、副水仓内主接地极的母线(扁钢)。 辅助接地母线:为加强总接地网的可靠性,在井下各机电硐室、配电点、采区变电所内与局部接地极、电气设备外壳、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的母线(扁钢)。 连接导线:也叫接地引线,是从总接地网或辅助接地母线引向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的导线。 接地导线:从局部接地极引出的导线(扁钢)。 接地装置:接地极以及与它相连接的接地线。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