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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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一、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新要求“十五”以来,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发展,在校学生人数已经由2000年的36630人发展到2008年的126530人;全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有189个,专业布点635个。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已由2000年的4所增加到目前的24所;在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专业中,一产占0.78%,二产占42.54%,三产占54.03%;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总占地面积约7000亩,产权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亿元,教职工总数1.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800余人。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布局、
2、结构、人才培养工作基本上适应了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十一五”以来,北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均GDP已居“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北京正向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迈进。北京的产业结构正在进行快速调整和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领域都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在成功举办奥运之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科学发展理念对北京社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科技北京是人文北京和绿色北京的有力支撑,这也为高职教育的发展开拓了新的领域,科技北京为高新产业的发展,为新能源、新材料、清洁技术等新兴产业、研发产业、高技术服务业带来
3、无限生机。科技北京推动了北京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成为北京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化,新农村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推进等都给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可以说,北京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北京高等职业教育经近1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以内涵建设为主,不断深化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新阶段,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办学指导思想、专业结构调整、教育教学体系建立等方面都需要再学习、再认识、再研究、再规划,以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迈上更高的台阶。将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办成紧贴和服务
4、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应成为我们努力奋斗的目标。二、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回顾200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以来,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这一阶段,为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和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京教高2004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083号)等文件。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就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评估、发展和
5、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了工作布署,一抓发展,二抓建设,三抓评估促规范和加强管理。北京市的高等职业教育出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局面,截至2008年底,共有19所高职学院参评,其中优秀6所,良好6所,合格7所。通过评估,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得以广泛推行,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意识和能力都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已经有4所学院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并确定了4所市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北京市自2004年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以来,注重建设和发展,将过程指导与集中评估相结合,使院校的办学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评建在使我市高
6、等职业教育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一)各接受评估的院校办学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办学思路更加清晰,学校定位更加准确,保证了学校健康发展。(二)学校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得到了加强,队伍结构趋于合理,特别是骨干教师队伍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师的整体质量和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三)教学中心地位在学校办学中得以进一步确立,教学改革逐步深入,教育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教学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学工作走上稳步提高的轨道。(四)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教学基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特别是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创造了条件。(五)将素质教育放在高
7、等职业教育优先地位,学风校风建设普遍得到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综合职业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就业率逐年上升,学校的社会声誉正在不断提高。(六)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和探索中,在许多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亮点,形成了一些自身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些工学结合的新路,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所有这些都为北京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北京高等职业教育总体上实现了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发展迅速、类别多,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间发展很不平衡。北京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首都的地位相比,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高等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北京在校的126530名高职
8、学生中,在普通本科院校、郊区分校就读的高职生达到44525人,占35%。这部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急需纳入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之中,以促进其按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和要求,健康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目的和指导思想(一)评估目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目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市、校两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通过评估,不断强化依法办学意识,明确办学基本标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建立主动适应首都经济
9、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本市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评估指导思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083号),注重内涵建设,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教育教学基础建设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深化教
10、育教学改革,形成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紧贴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评估工作中淡化评估等级,强化以评促建,使评估过程成为院校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强教育教学建设的过程。在评估实施过程中强调施评与被评双方共同发现问题、平等交流分析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成效,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四、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主要任务(一)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于指导高等职业院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
11、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二)加强对于各类办学机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分类指导。对于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院中未接受过评估的院校,以引导学校明确办学定位,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已接受过评估的院校,侧重通过评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建立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对于本科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其按照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基本要求办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
12、育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进程安排(一)北京市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共24所,已经接受过评估的院校19所,这19所院校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按照教育部评估方案的要求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并运用状态数据平台的数据指导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加强示范校建设的要求,巩固评估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二)尚未进行过评估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5所,有2所院校从设置年份看已达到评估条件要求,在20
13、09年安排对这2所院校的申请评估审核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其余3所为新批院校,着重加强学校建设,待符合评估条件后再行安排评估。(三)北京市有近30所普通本科院校、郊区分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9年对此类机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建设状况进行调研考察,根据各类院校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指导原则,逐步将其纳入评估体系中,实现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协调发展。(四)北京市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序号学 校 名 称学校设立日期第一轮评估日期第二轮评估日期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999.112003.112011.052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1999.112004.112011.063北
14、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999.112004.112011.10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1.072005.092012.055北京青年政治学院1995.112005.102012.056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01.042005.112012.107北京吉利大学2001.062005.112012.108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3.012006.102012.119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02.122006.102013.0510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2002.062006.102013.05.11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02.122006.112013.0512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03.082007
15、.112013.1013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03.082007.112013.101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03.052007.102013.1015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03.112007.102014.0516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03.032007.112014.0517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02.122008.012014.0618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06.042008.052014.1019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04.042008.112014.1020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06.052009.1021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5.012009.112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
16、007.062010.1023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2007.062010.1024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08.042011.04六、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保障措施(一)加强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和加强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加强评估专家库的建设,开展针对专家的培训,从组织上保证评估工作的进行和质量。(二)设立北京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数据平台建设专项经费,以高效、共享、实用为原则建设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并不断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完善。设立评估专项经费,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三)制定并印发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
17、估实施细则(试行)和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组织相关学习培训,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准确理解新评估方案的内涵,并根据评估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四)建立评估激励约束机制,对办学成绩突出的院校予以表彰奖励,并在经费上、政策上予以支持;对未达到评估基本条件和评估未通过的院校,采取减少以至停止招生的措施,促进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五)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评估工作的研究,聘请资深评估专家和院校有研究能力的一线领导和教师组成研究组,就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把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和评估建立在研究和理论指导的基础上,以推动
18、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附件2: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的要求,为保证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健康有序实施,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评估目的及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首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工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首都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及建设学习型城市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
19、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依法办学意识,明确办学基本标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市、校两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及研究分析体系;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市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本市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第二条 评估依据评估工作及本细则制定主要依据下列文件: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2.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441号);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
20、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教高20085号);5.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083号)。第三条 评估范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范围为本市举办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1.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在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接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评估;如若达不到接受评估的基本条件,学校可以申请缓评,以加强学校建设和工作整改,但最迟应在有5届毕业生前接受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教育部新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要对照
21、新评估方案的要求加强学校建设,按照规定的时间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评估时间安排在2010年以后。3.本科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也要按规定时间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此类办学机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第四条 评估基本任务评估工作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
22、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1对于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院中未接受过评估的院校,以引导学校明确办学定位,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已接受过评估的院校,侧重通过评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建立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2对于本科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其按照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基本要求办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五条 评估原则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类型院校和机构,重点不同,要求不
23、同,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将有针对性地进行。2.坚持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评估与引导相结合,平等交流,共同分析,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作出判断和评价,也要帮助学校诊断问题所在,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3.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的全局,又要抓住其中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既要考察人才培养的最终结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的工作过程,更要关注发展方向、动力与潜力。4.坚持客观、公正、自主、开放的原则。评估过程要透明,评估报告和数据平台及相关资料和评估工作应在校园网公布,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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