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中心卫生规范化创建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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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公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标准化卫生院建设要求的自查报告县卫生局:根据桂卫农卫13号文件相关要求,我院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创建标准,从以下八方面对我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后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建设规模我院于1974年升格为中心卫生院,内部在现有业务用房面积基础上按功能职责独立设置公共卫生服务部、门诊部、住院部和行政后勤科等功能分区。并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满足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要求。(一) 住院部 建筑面积约3320平方米,床位数66张,设有急诊(抢救)室、综合科、妇科、产科、配药室、处置室、被衣物资储藏室、医生办公室、

2、护士站、手术室、产房等科室。(二) 门诊部 建筑面积约1010平方米,设有急诊科、全科诊室、内科、外科、妇科诊室、产科、儿科诊室、中医科、口腔科、输液室、供应室、中西医药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医技科室有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ECG室、中医理疗康复室。(三) 公共卫生服务部 1、建筑面积大约为650平方米2、设置有(1)公共卫生办公室;(2)健康档案室;(3)妇女保健办公室;(4)儿保办公室;(5)儿保健康检查室;(6)防保所办公室;(7)HIV管理办公室;(8)候种大厅;(9)健康教育室;(10)预防接种室;(11)冷链室等科室。(四)行政后勤保障科室1、建筑面积为750平方米。2、设有行

3、政办公室、会议室、信息管理室、财务室、监控室、食堂、配电房等。二、设备配置本院设备配置救护车、急救抢救箱、洗胃机、电动吸引器、高压灭菌器、有高性能的黑白B超、心电图机、2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冰箱、实验室诊断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和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的建档管理、使用和维修记录完整,设备完好,已能基本满足卫生院的业务需要。三、人员配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桂编发【2010】3号)和基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卫生院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0】189号)我院的人员编制实行分类管理。 (一)本院编制总数57人,现有在编人员31人,其中卫

4、生技术人员共52人,卫生技术人员编制比例占编制总数的91%。(二)本院临床医生19人、护士 26 人、药剂6人、医技5人。(三)公共卫生卫生服务人员为16人,占现有编制人数的28%。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要求我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五、功能与任务落实我院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任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一)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度卫生设发201138号)规定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有关

5、规定,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二)基本医疗服务 1、本院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2、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能及时向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3、提供中医药服务,广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4、医护人员能熟练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5、本院内设产科,提供正常产服务。 6、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三)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1、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2、提供康复服务。 (四)其他

6、工作 1、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2、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3、负责按规定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表填报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5、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要求 (一) 我院命名为县公安中心卫生院,符合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二)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三)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四)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

7、兼职人员负责。 (五)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六)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七)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件书写大部分规范,符合要求。 (八)急救器械完好,基本药物齐全,无假劣药品,本院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十)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规范。 (十一)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十二)建立公示制度,建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十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十四)防保人员

8、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十五)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十六)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 (十七)本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十八)本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合理、规范。 七、医德医风要求 我院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上岗着工作衣帽,佩上岗牌,衣帽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每月开展1次医德医风考评,医务人员较好的遵守医德规范,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等现象。 八、院园文化 医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内绿化美化,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痰迹,无丢弃垃圾。诊疗区内科室标识明显,卫生文化和健康宣传标语、专栏及相关表格上墙、醒目规范,文雅美观、图文并茂,数据准确。工作室及病房内清洁卫生,窗明桌净,用具物品摆放整齐,温馨舒适。医用废弃物、污水严格无害化处理。 县公安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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