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创先争优第二阶段活动的工作小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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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创先争优第二阶段活动的工作小结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委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县公安局在创先争优第二阶段的活动中,紧紧围绕明确主题,选好载体,抓好实体的工作目标,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实际,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直机关党组织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改进工作作风,争做服务先锋,提升效能树形象”,我局党委确立了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堡垒,争当先锋标兵,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稳定

2、”为主题。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各单位、各警种和民警党员,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能出发,本着达标创优的原则,积极开展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具有公安特色的创先争优实践活动载体。(一)指挥中心、纪检督察、政工等机关行政单位,要从为领导和基层服务出发,在指导基层、基础调研、检查督促、落实保障、令行禁止、加快节奏、提升效率等方面,做表率,争先锋,争当“优秀勤务员”。(二)国保、治安、禁毒等警种,要从灵敏情报信息、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在信息员队伍建设、搜集涉猎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方面,细化深化工作措施,做到敌动我知,信息灵敏,争当“情报信息研判能手”。(三)刑侦、经侦等侦查部门,要从提高

3、打击效能,显现严打声威出发,始终把打击作为公安机关的主业,通过开展破案会战、专项战役、大队内中队之间、侦查员之间进行破案竞赛等有效形式,破小案、带大案,攻积案、破串案,争当“破案能手”、“追逃能手”。(四)法制部门及兼职法制员队伍,要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出发,通过不间断的执法质量检查、个案审核、民警执法素质培训、执法知识考试等方式,为“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称号添砖加瓦,争当“优秀法制员”。(五)交管、消防、派出所等执法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出发,按照“三个最大限度”的要求,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前提下,主动作为,调解优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争

4、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争当“执法标兵”。(六)出入境、户政、车管等管理服务窗口单位,要从利民、便民、惠民出发,努力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出入境、户籍、交通管理等改革的新政策、新法规,简化管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节奏,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争当“窗口服务标兵”。(七)监管部门要从保障刑事法律顺利实施出发,紧紧围绕监所安全这一中心和重点,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并举,严格执行监所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监所安全管理有序,秩序优良,争当“优秀看守员”。三是全面开展争创活动、积极扎实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局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

5、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展开。认真组织党支部和党员紧紧围绕一个主题和“七大载体”,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局两级党组织突出公安特色,勇于创新,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把“七大载体”的创争活动同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的五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即:党性教育活动、岗位奉献活动、服务群众活动、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创新活动)。一是持续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各党支部要根据局里统一部署的“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组织生活会,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邀请县(乡镇)领导干部指导等形式,对党员民警普遍进行了“四查”教育整顿;在此基础上,各党支

6、部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民警进行了一次“四查”分析,不断增强组织、法纪、作风观念。在此期间,结合“四查”活动,我局在全县范围内以发放调查问卷、上门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了警务评议活动。评议问卷涉及16项内容,主要有上半年全县社会治安总体状况、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民警执法素质、规范化执法以及公安机关内设各职能部门的纪律作风等情况。评议中发出问卷200份,收回197份,收回率占98.5%。统计结果显示,群众满意率达96.3%,较上年度提高了五个百分点。针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6条意见建议,局纪委会同有关业务所队室,制定了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的

7、具体方案,落实了整改牵头领导和警种部门责任人。二是“岗位奉献”活动。各党支部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立足确定的创争载体,从党员民警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积极组织党员民警参与“党员奉献日”、“党员学习日”、“党建月”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争创一流业绩。8月8日甘南舟曲县发生重大泥石流灾害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号召全体民警展开捐助活动。党委书记、局长张柯巍带头捐款200元,随后,一笔笔捐款汇集到县局,仅仅两天时间,共有147名党员干部、职工捐助款项达10750元。三是“服务群众”活动。各党支部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

8、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活动中各党支部和党员认真填报了党员联系群众登记表112份。四是“亮牌示范”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无职党员以岗定责等形式,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各单位、各警种确立了党员示范岗位17个,党员先锋岗17个。发挥了带动示范作用。五是“组织创新”活动。在全县党建示范观摩活动结束后,我局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根据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情况,各党支部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改选产生了新的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建强了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借助全县党建观摩活动的助推力,完善支部党员活动阵地建设9个,并健全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巩固

9、扩大了组织覆盖,强化了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联系实际积极创新,开创创先争优活动自选动作我局在创先争优第二阶段的活动中,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民警群众工作水平,以“五个零”和“六个小”为抓手,更好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一是责任“零推诿”。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明确规定民警在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报警、咨询等事项时,要详细登记来电、来访、报警、咨询等人员的基本情况,并问清办事理由、相关警情等情况,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要及时予以办理或答复,不能及时办理或答复的,应予以说明理由,真正做到群众来访、来电、报警等事项件件有人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二

10、是队伍“零违纪”。不定期地对民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要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严禁耍特权,抖威风,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队伍建设、民警执法执勤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民警工作时间及以外时间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是服务“零距离”。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拓展服务方式,在派出所、车管所、户政大厅等“窗口单位”公布相关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说一句话、办一件事,都

11、从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拉近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距离。四是工作“零失误。进一步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教育民警要真正做一个为民办实事、解民难、化民忧的优秀警察,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工作过程中务必要严肃认真,不定期的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查纠,及时查找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杜绝因办事不周、工作失误引发的群众不满和投诉问题。五是执法“零信访”。严格各项执勤执法规范和制度,不断强化民警的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执法能力和执法艺术。在执法过程中,对于群众有疑问的要认真解答,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使被执法者心悦诚服。同时,落实和完善政治教导员兼任执法监督员制度,指导并监督民警的执法程序

12、,确保全局不发生因执法不当、不公、不廉所引发的信访事件。“六个小”是:一是办好“小案件”。加大对案值相对较小、损失相对较少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力度。1至8月份,我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05起,破获132起,破案绝对数171起,现案破案率64.6%,同比上升9.5%;其中破获除杀人、放火、伤害、强奸等八类案件以外的各类“小案件”153起,占破案总数的89.5%。受理各类治安案件688起,查处642起,查结率93.3%,处理违法人员836名。二是办好“小事情”。紧紧围绕生产、生活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办好每件小事情上;18月,民警为群众解决疑难户口问

13、题76件(其中新生儿落户64人,毕业大学生落户12人)。三是调解好“小纠纷”。时刻关注辖区群众的不同诉求,针对利益多样化的矛盾和纠纷,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采取多沟通、多协调的方式,强化治安综合治理,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协调下,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消除积怨,创造和谐的治安环境。累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0起。四是实施好“小帮困”。积极为辖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把公安机关的爱心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贯穿岗位工作始终,落实到自觉自发地行动上,真正使人们群众能够切实地感受到民警的关心和关爱,以真情赢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民警帮助遇困车辆解困

14、9起,寻找走失人员36人次。五是堵塞“小漏洞”。着重在解决以往司空见惯了的小问题、小漏洞上下功夫,通过堵塞这些“小漏洞”,让群众感到人民警察的亲和力;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超前对辖区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防患于未然。18月份,我局通过日常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场所、企业、单位治安隐患28处,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件47起、47人,出警灭火救灾4起。六是满足“小要求”。对于执法机关和人民警察来讲,人民群众提出来的是一个“小要求”,但对于群众个人来讲可能就是一个“大问题”,我们着手制定相关制度,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小要求”。自幼儿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治安、派出所及交警大队在县城3个中学、2所幼儿园上学、放学期间,增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监护街面治安状况,至今没有威胁师生安全的事故或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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