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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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N-2018020招 标 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二一八年四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9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业主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2.2 建设地点:巴南区文化中心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7106.71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2.8米,首层层高4.5

2、米,以上为标准层,层高4.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卡(门禁)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车库面积30470.2平方米)、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2.4 工程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2.5 招标范围: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服务,以及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卡(

3、门禁)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车库面积30470.2平方米)、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2.6 服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文件。2.7 最高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95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3 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费用150万元以上的类似合格项目1个及以上。注:须提供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合格意见)及设

4、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3.1.4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规定执行。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或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 或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内直接向招标人提出。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日15时00分,

5、地点为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小型交易中心。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6月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3幢附22-26号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6240295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

6、。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号3幢附22-26号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24029561.1.3项目名称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1.1.4建设地点巴南区文化中心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服务,以及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卡(门禁)

7、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车库面积30470.2平方米)、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3.2工期设计工作: 15日历天1.3.3质量目标相应成果编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满足深度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2.资质条件(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按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制度

8、。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的入渝信息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统一报送。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原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还须提供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网上截图(截图应体现企业基本情况和备案人员信息)或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由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费用150万元以上的类似合格项目1个及以上。注:须提供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合格意见)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9、。 4.其他要求 (1)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的由社保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单位鲜公章。 (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袋,一份手持,开标前出示。特别提醒:1、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不包括人员身份证)的原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若原件不齐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不相符的,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凡以不合格资质投标的、投标文件明显缺失的、或以恶意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行为的,在开标现场一经发现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或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 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答疑文件。2.2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或有疑问

11、,请在公告期内直接向投标人提出。2.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6月1日 14:30 15: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最高限价:9.95万元。设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报价方式:总价包干。报价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2.2费用结算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审图单位审查,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办理完成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支付至设计合同费用的80%;本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且资料签字手

12、续完成后支付至设计合同费用的100%。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元(人民币)。递交时间:于2018年6月1日9时30分前到账递交形式:转账或汇款户名: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巴南支行账号:3100082109201067027注:投标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项目详细名称及用途,请于开标前凭转账凭证到城南公司综合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二、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付;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

13、候选人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7天之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如下资料: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公司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如需退还至个人账户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三、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审查部分资料及报价函均提供正本一份。3.7.5 装订要求应将报

14、价函和资格审查部分资料装订成一册,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将报价函和资格审查部分资料装订成册后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和投标文件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同时“投标文件”袋应按4.1.2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小型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

15、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小型交易中心。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7.1评标办法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反对不正当投标,在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承诺接受招标人在本投标性投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及条款的投标人中,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候选人第一名,次低者为候选人第二名,依此类推确定为候选人第三名。2、按第1条确定排名若出现并列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名次顺序。8.1重新招标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

16、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公示本工程评标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渝兴公司网站上发布。10.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1、参与投标的单位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投标

17、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2、未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3、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4、投标报价未采用打印的;5、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6、投标文件未采用打印的;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 工 程 地 点: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中心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 计 人: 签 订 地 点

18、: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 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项目概况及设计周期、设计内容:2.1 项目名称: 文化中心文化馆及地下车库智能化系统工程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7106.71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2.8米,首层层高4

19、.5米,以上为标准层,层高4.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卡(门禁)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车库面积30470.2平方米)、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2.3 设计周期: 15日历天 2.4 设计内容本项目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包括:(一)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二)设备监控系统工程;(三)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四)通信系统工程;(五)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六)智能卡(门禁)系统工程;(七)车库管理系统工程(车库面积30470.2平方米

20、);(八)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九)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十)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后5日内2建筑总平图1合同签订后5日内相关资料须为确认后的全套最终版本3建筑平面图1合同签订后5日内4水、暖、电平面图1合同签订后5日内5电气综合管网图1合同签订后5日内6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资料1双方协商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设计及光盘10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设计收费为总价包干)。设

21、计费支付进度按如下约定: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金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1次付费80 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第2次付费2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5.1 设计人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发包人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将相应阶段的设计费支付给设计人。5.2 在发包人对设计人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发出书面通知后,设计人方可开始下一阶段工作。如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出让设计人开始下一阶段工作的书面通知,设计人提交下一阶段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5.3设计人应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待发包方完善内部付款手续后付款。第六条 设计质量控制6

22、.1 为确保设计质量,设计人应当按照规定完成设计质量的管理工作,以确保设计质量,包括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和规定、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指导书等对设计图纸的内审和校核,并保留校核纪录,发包人有权要求阅读审核纪录文件。6.2 为确保阶段设计审批的顺利通过,设计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设计规范及图纸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由于发包人原因(发包人书面确认按其要求进行设计)造成阶段设计审批未通过,责任由发包人承担,但如果因为设计人自身原因导致阶段设计审批未通过,视情节严重性,发包人有权部分扣除设计人相应阶段的设计费。6.3 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在各个阶段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给予评估意见,对设计人因自身

23、原因,导致项目设计出现进度滞后、返工或重大质量缺陷等情形,设计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发包人有权提出追加处罚;如设计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或增加设计人员。6.4发包人针对设计人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进行审核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人应在三日内完成修改并给出书面回复;如设计人修改工作量超过三个工作日,修改时间由乙丙双方协商决定,设计人修改超过协商约定时间,应按每超过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6.5 发包人有权在项目各阶段结束时,对已执行设计质量做出评估,如设计人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则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设计人应返还收取的所有设计服务费用,如果设计人已经完成的工作

24、成果,发包人确认能够继续使用的,则发包人可以支付该部分设计成果的服务费用。第七条 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7.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

25、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7.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7.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7.1.6 发包人有权审核各设备专业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厂家。7.1.7 发包人负责进行组织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图纸

26、会审、设计交底和工程验收。 7.1.8发包人有权督促检查设计人的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流程的执行情况、按阶段要求的图纸质量、图纸审核质量、中间配合及现场配合等对设计人进行定期考核。 7.1.9发包人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以及经发包人审批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较大修改或因缓建而引致的增加工作所应支付的费用。 7.1.10 在施工过程中,若设计人结合现场条件主动对设计图纸、方案进行优化处理,发包人根据成本节约情况,给予设计人以适当的奖励,此奖励不含在设计奖金内。7.2设计人责任: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

27、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和合同签订时的建筑使用功能,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7.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7.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7.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7.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

28、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2.6 协助发包人报批报建。对发包人负责的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报审报建工作,设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包括准备相应的设计文件和各种计算数据以及向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对必要的技术方面做的解释工作。 7.2.7设计配合: 7.2.7.1 设计人应按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 7.2.7.2设计人负责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发包人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直至发包人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7.2.8 施工配合: 7.2.8.1设计人应出席设计图纸会审和所有设计交底会议。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

29、纸问题(重大问题8小时内书面回复,对非重大问题需在24小时内回复,72小时内完善正式资料),按时完善变更登记资料;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随时接受发包人在设计上的咨询。 7.2.9 设计变更: 7.2.9.1设计人负责根据现场实际状况或发包人要求及时修改设计,出具设计变更。 7.2.9.2 无论施工图变更还是设计变更,设计人应组织内部会审,避免出现图纸矛盾。 7.2.9.3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首先发给发包人,不能直接发给施工单位。 7.2.10其他配合:设计人根据工作计划配合该项目的招标相应工作。 7.2.11施工验收:设计人应参加该项工程的施工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

30、并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参加必要的相关会议。 7.2.12智能化设计时间节点及阶段计划: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和设计流程,完成本项目设计服务。 7.3 项目团队和项目配合 7.3.1 发包人指定代表:工程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7.3.2设计人指定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合同签订代表:项目设计负责人:第八条 违约责任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

31、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法律确定。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累计延误超过10天,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收取的所有设计服务费用

32、,如果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甲方确认能够继续使用的,则甲方可以支付该部分设计成果的服务费用。8.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预付款。第九条 其他9.1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9.2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9.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4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争议的条款

33、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9.5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 肆 份。9.6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9.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8、本合同附件:设计机构营业执照、设计等级证书、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为合同盖章页,无正文)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项目经办人:(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签订日期: 2018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

34、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报 价 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愿以包干总价 承接该项目,工期 15 日历天。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我方承诺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2、参与的投标

35、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讯代码电 话传 真网 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职 称项目负责人出生年月职 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固定资产(万元)中级职称人员(人)流动资金(万元)初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名 称帐 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名) 年 月 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

36、公章)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此处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带到开标现场外另装入一份至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招标文件确认书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面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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