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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结*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结近年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对未检工作的整体部署,全面落实新刑诉法各项规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提升工作实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长足发展,创建并保持了全市检察机关唯一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品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优化办案理念,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注重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两扩大、两减少”政策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不予批准
2、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为确保不捕、不诉司法判断的准确性,降低诉讼风险,该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督导制度。对于决定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采取谁主办谁跟踪的方式,适时进行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4月,该院对王某某等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先后发放救助金3万余元。二、创新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该院在原有“捕、诉、防”一体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监督、观护、帮教、矫正等多项职能进行重新整合,统一归口,形成了“捕、诉、监、护、防、矫”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并配备4名专业型人才具体负责,强调在刑事诉讼各个环
3、节,全程一体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针对目前检察机关缺少类似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派驻机构的现状,该院主动在辖区部分街道办事处成立了集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社区矫正、犯罪预防等职能于一体的“绿荫社区观护工作站”,指派检察官会同社区志愿者及心理疏导师共同开展工作,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信息畅通、无缝衔接和动态考察。改进办案方式,融入人文关怀。建立温情式讯问模式,做到讯问用语通俗化,亲情化,消除涉罪未成年人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同法院联手建立“圆桌审判制度”,开庭审理时,在公诉意见书后附加教育词,既营造宽松而严肃的庭审氛围,又寓教于审;对确有逮捕必要的未成年人案件,在作出逮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
4、下达限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商请公安机关10日至20日内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限15日至20日内诉至法院,并建议法院尽快判决,有效缩短了羁押时间,防止了涉案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亲情会见”制度,制作了未成年人犯罪亲情会见须知、批准会见通知书、会见人登记表等文书,适时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进行会见、通话,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人文关怀。创新工作机制,打造特色品牌。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存在已死亡、监护能力丧失、无法通知或无法及时到场等情形的,经征求涉案未成年人的意见,通知其信赖的成年亲
5、属或者所在学校、居住地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以维护其诉讼权利;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制订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细则,设立档案专柜。2013年以来,该院共对29名未成年人的轻刑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目前,这29名未成年人均已顺利升学或就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健全预防体系,加强对辖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走进家庭,构建亲情防线。对亲情缺失、教育缺失的涉罪未成年人,以“帮教三人谈”、“家长沙龙”等形式,由案件承办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共同探讨家庭教育方式,并通过与家长签订帮教协议书等形式,引导家长关注涉罪未成年的心理状况,矫正其不良行为;对不构成犯罪的涉案未成年人,建立“亚健康档
6、案”,详细记录他们的家庭、学习及生活情况,会同其家长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预防和帮教。目前,已为12名“边缘少年”建立了亚健康档案,通过这种亲情感化的帮教方式,使其真正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积极改正。走进学校,筑牢教育防线。以检校共建为平台,在辖区12所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由该院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以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原型,编制法律宣传手册,免费向学生发放1000余册。针对寒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缺少看护易受侵害的现状,该院组织干警会同社区“护苗妈妈”共同开展“自护微课堂”活动,努力提高未成年人自该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针对在校生犯罪率逐年上升的现象,在辖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