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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进度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并及时总结工作,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与困惑,以期加以改进与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中心/部门。三、权责部门:一)总经办职责:1. 公司总经办是各中心/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工作的工作总结与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2. 总经办指定稽查部门或人员,其主要职责为:1) 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项目工作总结与计划,并指引各中心编制中心工作总结与计划。2) 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
2、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3) 负责在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二)各中心/部门职责:1. 中心/部门负责人是本中心/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2. 各中心/部门计划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主管)的主要职责为:3. 负责组织编制本中心/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4. 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总结与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稽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5.
3、 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总结与计划。6. 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网络,并对本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7.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四、定义:本办法所指工作总结与计划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及周工作总结与计划等。五、内容:一)工作总结与计划编制1. 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编制及要求1) 每年12月由总经办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各中心据以制定本中心/部门下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各中心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由总经理批准,总经办备案。2) 具体年度工作总结与
4、计划(含半年度总结)的具体要求由公司总经办另行通知、要求。2. 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编制及要求1) 各中心根据本中心/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制定本中心/部门的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交至总经办秘书处。2) 总经办负责收集、整理各项会议决定及临时性问题的工作任务派发至各相关中心/部门,乃至相关的工作岗位。3) 各中心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注明需其它部门协助的事项等。4)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公司以及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中心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明确化、具体化。5) 各部门在编制月度
5、工作总结与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总结与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6) 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7) 调整计划应在每月10日以前报给总经办稽查人员。3. 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编制要求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并指导部门成员根据部门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周,编制员工周工作总结与计划。2) 员工周工作总结与计划无需报总经办备案,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与总结,并将员工周工作总结与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月度员工绩效考核
6、中。3) 周工作总结与计划必须明确本周完成的重点工作事项及其达成的效果,下周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及完成时间,无法在一周内完成的需在备注栏标明延续期限。二)工作总结与计划跟进实施1. 各部门应保证和维护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总结与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总结与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2. 总经办负责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指列入项目工作总结与计划的工作和各部门计划的重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各种支持。3. 各中心/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
7、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4. 为确保工作总结与计划执行效果,各部门对工作总结与计划有疑问时,可向总经办提出咨询,各部门在调整工作总结与计划、工作总结与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总经办。5. 公司每周召开总经理例会(特殊情况例外),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6. 通报上月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总结与计划考评结果;7. 各部门总结上月工作,并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8. 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9. 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三)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1. 公司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以及项目经营分析会、总经理布置的各项工作,以总经办
8、下达指标及要求(含完成时间)为准;2. 对临时性重要工作,责任部门或岗位应积极予以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完成,如实属困难项目,则执行部门或岗位需及时与总经办进行反馈和沟通,否则其考核结果以未完成计。3. 总经办将对临时性重要工作项目进行必要的跟进和指导,并不定期实施抽查,并按约定的周期实施考评。四)工作总结与计划的考评六、总经办按月对各中心/部门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包括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总结与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总结与计划完成情况。一)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次月计划及当月工作总结的完成情况报送总经办,否则每滞后一天扣罚20元;二)编制质量1. 工作总
9、结与计划及总结格式以附件统一的格式进行(含文本文件及电子文件);2. 工作总结与计划内容的完整性包括以下内容:1) 体现或涵盖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分解;2) 临时重要工作3) 总经理指示的重点工作等);七、相关规定一) 为了方便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财务部统计数据或做业绩结算的日期为年度12月25日;月度每月25日;二) 总经办或指派的稽查人员有权力对各中心/部门/岗位的工作总结与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稽查,在此过程中若发现中心/部门/岗位人员有虚报、瞒报实际工作情况的者,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次的处罚; 三) 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指具有年度经营指导性内容)每年1
10、2月10日前呈报,如因数据采集或其它不可违之因素造成无法统计者,则先呈交框架性总结,检讨后待数据齐全后,不得迟于12月28日呈交,否则每迟一天处罚500元,以此类推;四) 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每月25日前呈送总经办(一式两份),否则每迟呈一天,处罚20元;五) 周工作总结与计划在每周一上午10前呈送总经办(一式两份)否则每迟呈半天,处罚15元;六) 公司各中心/部门的工作总结与计划完成情况会议室所设的业绩通报栏上予以公布,该工作由总经办指定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八、相关表单一) 附件一:各中心/部门周工作总结与计划表;二) 附件二:各中心/部门月工作总结表;三) 附件三:各中心/部门月工作计划表;四) 年度经营计划(暨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格式与内容由各中心/部门自行拟定,但内容需包括以下各项:1. 本年度工作总结(有可查数据为依据)2. 下年度工作计划(列举相关数据)3. 中心/部门现存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有事实为依据)4. 公司或部门建设的意见或提案。九、附则:一)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二)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公司总经办;三)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心尽事宜,则由总经办牵头议处,并执行议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