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党组议事规则规章制度【可编辑版】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化局党组议事规则规章制度【可编辑版】 .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文化局党组议事规则规章制度文化局党组议事规则规章制度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中共XX县文化局党组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精神,特制定本规则。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讨论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决定、指示的贯彻实施。讨论审议文化工作重要活动的措施、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措施和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 3、讨论加强局党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组会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4、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管理干部进行任免、调动和奖惩,对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按程序进行任免。党组会一般每
2、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 2、由办公室形成党组会议题交党委书记审定。党组会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审阅后送办公室汇总,未经分管领导审阅或不成熟的议题,党组会会议不作安排。 3、党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表决时必须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方能有效。 4、党组会议每次举行的日期和议题,一般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党组成员,并把会议议题交给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党组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涉及有关科室或局下属单位的问题需要研究决定的,可
3、邀请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会议的同志只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汇报。 5、党组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有不同意见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行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6、 每次党组会议,都应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和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的意见、作出的决定等。党组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上报或下发的,由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起草,党组书记审核签发,编文号打印、上报、下发和存档。 7、决定干部的任免、提名、奖励和处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搞临时动议。讨论干部的材料应包括: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两份、考察材料、党组织讨论请示等。 8、对重大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可临时进行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组报告。 1、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在党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