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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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我省化学工业发展迅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数量增加较快,但也存在行业规模较小、布点分散、基础相对薄弱、本质安全水平偏低等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赣府发20092号)精神

2、,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一、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合理规划产业布局1、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的要求,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在已有一定化工产业基础、有矿产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县(市、区),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逐步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10年底前,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1年3月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3、存专门区域的地区,城乡规划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许可,安全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形成产业链,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现有园区外化工企业限时迁入化工园区。2、制定实施化工园区

4、或集中区域的安全规划。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业园区(包括乐平市精细工业园区,樟树市、新干县、会昌县盐化工基地,九江石化工业园,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赣州市(瑞金)氟化工基地,永修县星火有机硅工业园,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应在2010年6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其它县(市、区)的工业园区或化工生产集中区域安全规划应在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3、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审批。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安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危

5、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处。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七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对危险程度较大、安全控制水平不高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和安全许可。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炼油、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建设项目。4、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

6、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5、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逐步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安全控制要求,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

7、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安全检测报警等,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库房、罐区等,要严格审查安全距离、库房标准、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等安全条件,积极推广检测报警、闭路监控、电子巡查等硬件系统建设,防止发生意外事故。6、坚决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以及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7、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

8、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主要技术岗位工人、带班班长应具备中等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培训,其他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逐步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建立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原化工部41条禁令,同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相关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将有关内容在相应的作业场所张贴、悬挂,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规范企业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

10、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项目设计,原则上要委托具有甲级化工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

11、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11、健全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

12、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对策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确定时限,并及时销号,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1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要书面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试生产(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

13、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监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申报试生产(使用)备案手续。企业进行新生产工艺的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废弃危险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拆除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活动,要在实施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13、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的要求,向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2010年6月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率要达到100%,2012年底

14、,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14、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力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15、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操作性较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

15、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规模较小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系机制,并就近与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签定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必须将应急救援管理纳入园区规划要求,满足应急救援基本需要,依托消防或大中型企业专业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为园区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保障。三、保障安全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6、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

16、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0919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技术的投入力度,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7、积极推行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危险程度预先足额存入资金,专项用于安

17、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责任保险。18、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储罐区、库区要设置安全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和监控装备,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

18、理。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继续加强南昌化工大市场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危险化学品交易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功能,引导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集中的危险化学品交易中心。20、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照江西省危

19、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督促开展安全联锁自动化技术改造工作。2010年底前,全省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产;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产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和高温高压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要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21、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成果应用。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

20、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10年底,完成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的、南昌市范围内人口密度大、车流量集中地段的加油(气)站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引导鼓励全省新建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技术。进一步改善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充装条件,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逐步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积极推广应用液氯死瓶、泄露瓶处理技术装置,引导自来水厂逐步淘汰直接使用氯气消毒工艺。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22、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

21、。危险化学品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引发社会公共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发展规划、监管机构、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督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职责分工,分兵把关,各司其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22、,特别要针对我省当前实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地方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条件不得超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范围,杜绝安全生产监管的死角和盲区,切实做好对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23、建立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涉及多家部门、具有普遍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联合执法检查效果。各有关部

23、门要通过构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网络,建立安全先进、高效透明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2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协调沟通,形成执法合力,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设置专门岗位,落实人员负责对购买单位、运输承运企业、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认真审核,不得违规销售和托运危险化学品货物。各地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

24、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完善卸载条件,提高卸载能力,到2010年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载重1吨以下在城区内直接为群众生活服务的配送车暂不要求),并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25、严格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要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的监管,督促从业单位落实购买、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意外流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

25、单位要加强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和丢失。各地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环保部门要及时明确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并进行公告,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积极协调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26、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的发布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做好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

26、依。27、高度重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28、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化工专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

27、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技术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五、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9、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建设等环节的非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秩序。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

28、保障的化工企业。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30、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常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程序、内容、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执法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保证执法检

29、查的严格、规范和公正,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特别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隐患而没有报告或隐瞒事故隐患的,要从严处罚,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1、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组织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3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知识,注重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识别和预防能力。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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