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4280941 上传时间:2023-04-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8.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编版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管理准则与员工行为守则,保障劳动安全,维护内部经营管理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制订本条例。第二条:阿三品牌餐饮连锁(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和员工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员工,是指依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统称。第四条: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依据本条例制订。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五条:公司严格遵照国家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2、尊重宗教自由,提倡种族平等,严禁招聘工作人员在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地区等方面存在就业歧视。第六条:招聘员工时,严禁扣押身份证件,严禁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第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二) 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证明(三) 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符合行业特殊性及岗位工作要求(四) 专业技术人员(如驾驶员、厨师)经专门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五) 无犯罪记录,非涉案在逃人员或国家明令取缔的非法组织成员(六) 员工一经录用,须办理健康证,持证方可上岗第八条:劳动者应保证提供的证件、证明和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并保证与其

3、他用人单位没有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对提供虚假证照信息、隐瞒身体严重隐疾者,及私藏管制刀具、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者一经查出即时辞退,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构成犯罪条件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公司员工招募流程及聘用原则如下:(一) 管理类岗位提前20日招募,一般岗位提前10日招募:(二) 需求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汇人力资源部并注明(告知)招聘要求人力资源部论证编制要求是否许可、招募时机是否恰当、招募条件是否适宜预算招聘费用,制定招募作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组织招聘作业会同用工部门面试、复试应聘人员(管理职员须报总经理确定)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于新员工报到当日组织新进培训

4、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评核表向用工部门办理新员工交接手续(三) 招募员工时,内部介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四) 内部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的,须为新员工提供担保。新员工为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者,介绍人(担保人)可享有200元奖金(五) 管理职员原则上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并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第十条:招用劳动者时,人力资源部必须严格甄选,搞好人才测评和职业背景调查。并就公司的劳动条件、薪资待遇、工时休假、规章制度及行业工作要求、安全卫生条件等劳动者需要了解的情况作翔实介绍和培训,接受人员应签名确认。第十一条:招用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自员工

5、报到之日起建立员工名册,按照公司新员工入职办理细则安排食宿和工作制服发放事宜。第十三条: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可以进行跨部门、跨门店调整。第三章: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新进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入职培训时实施作业,并登录新进员工试用评核表。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应在员工入职7日内完成。第十五条:依照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要求,试用期员工应接受上岗作业指导,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礼仪;工作器具、设备使用和操作;5S培训;绩效考核项目、目标及其它必要常识、技能。由直接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6、教育培训情况要求登录新进员工试用期评核表。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公司提供技能培训或外派学习深造,并约定服务期。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十七条:自用工之日起,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八条:公司于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为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按法律规定执行。离职人员的劳动合同至少保存二年。第十九条:员工试用期统一为30天。公司员工晋升管理职员的,代理期为3090天。代理期间基本工资不变,但可享有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第二十条: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经说明的(二) 贪污、盗窃、聚众赌博、非法罢

7、工、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四) 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次以上的(五)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六) 泄露经营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七)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八)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九) 具有自杀、自残或暴力倾向的(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二十一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向劳动者出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第二十二条: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未能提前30天(注;紧急辞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应当向公司

8、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三条: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当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其它特殊情况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劳动保护第二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程,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和严格的劳动保护措施,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宣传和检查。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卫生培训及宣传教育,并自觉遵照执行。第二十六条:公司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员工;严禁强迫员工劳动;严禁对员工实行搜身、拘禁、私拆私人信件等违法行为。第二十七条:从事特殊工位的员工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例如:口罩、手套、工帽、等)。第二十八条:公司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符合政府部门验收标准。每年至少组

9、织一次以灭火训练、自救逃生常识和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演习,以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第二十九条:根据卫生防疫形势,公司管理部门定期对工作场所、宿舍、饭堂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杀虫和消毒,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第三十条:公司明令禁止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员工对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应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检举。第六章:工伤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形伤残或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三)因工外出

10、期间发生非本人责任事故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第三十二条: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 从事抢险救灾,为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受到伤害的(二)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四十八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三条:发生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救治伤员为第一位。第三十四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逐级上报,并于24小时内报当地劳动、社保部门,隐瞒、漏报者承担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时伤亡的(二)自残、自杀或伤病期间拒不接受救治的(三)醉酒导致伤亡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因打架斗殴、盗窃、抢劫或实施第七章:

11、薪酬福利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每月可享有带薪休假2天。实行轮休制,原则上每人每周休息半天。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工作班次和上下班时间。工作班次和上下班时间的调整,公司将通过公示、通知等方式告知员工。第三十八条:公司提供的劳动报酬的分配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主要包括:(一) 基本工资(二) 岗位津贴(三) 绩效奖金(四) 附加工资(全勤奖、年资奖、医疗补贴等)第三十九条:试用期员工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公司相同岗位人员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第四十条:公司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宿条件,提倡员工内部食宿。对少数民族员工

12、之特殊饮食习俗要求,经本人书面提出的,公司将给予单独处理。第四十一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全勤奖、年资奖、年终考核奖等福利项目。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由公司组织进行免费体检。原则上定于每年五一期间进行。第四十二条:公司按规定提供社会保险办理。员工拒绝办理社会保险的,公司提供一定数额的医疗补贴,计入每月工资中发放。第四十三条:公司文体设施、器材免费对职工开放使用。传统节庆发放礼品,会餐及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第八章:劳动纪律和激励制度第四十四条:公司劳动纪律的执行原则是:批评教育为主,纪律处罚为辅;奖惩结合,一视同仁。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受到警告处分累计3次者记严重

13、警告处分一次:(一) 上班时间不穿工衣、不佩戴工作牌证者(二) 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如口罩、工帽、手套等)者(三) 穿拖鞋上班等违反劳动保护规定者(四) 工作场合袒胸露背、抠脚丫、掏耳朵、挖鼻孔、随地吐痰等不雅行为者(五) 在营业场所怪叫、吹口哨者(六)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七) 经常性迟到、早退者(八) 不假外出者(九) 请假超时者(十) 消极怠工者(十一) 擅离工作岗位者(十二) 上班时间办私事者(十三) 上班时间手机上网聊天、看电影者(十四)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躺卧、睡觉者(十五) 工作期间顶撞上级、扰乱管理秩序者(十六) 偷食客人菜品、饮料者(十七) 正常营业期间有拒客行为者(十八)

14、因服务不当导致客诉者(十九) 出现错单、漏单行为者(二十)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培训者(二十一)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带出物品者(二十二) 浪费公司水、电,经提醒无效者(二十三) 检查督导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二十四) 值班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者(二十五) 下班后工作场所不按规定关闭水电煤气、关窗、上锁者(二十六) 在异性职工集体宿舍从事异性间过分亲昵行为者(二十七) 在公司内部散布、传播消极言论者(二十八) 私自开启、挪用消防器材者(二十九) 公司明令禁止的其它一般违纪行为第四十六条:公司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受严重警告处分达2次以上或违纪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15、的予以罚款、停职(工)、降职、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 猥亵妇女者(二) 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员工者(三) 管理职员对员工强行搜身者(四) 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责任事故者(五) 对检举、揭发或管理工作行为挟私报复者(六)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七) 违规招募、解雇员工者(八) 冒报、冒领工资或将公司物品据为己有者(九) 严重泄露公司内部信息或经营秘密者(十)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作设备损坏者(十一)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十二) 无故旷工,影响生产工作正常运作者(十三) 拒不服从工作指派或工作岗位调整者(

16、十四) 威胁、辱骂上级者(十五)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者(十六) 偷食客人菜品、饮料且被客人投诉者(十七) 出现客人跑单责任事故者(十八)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十九) 威胁、恐吓他人人身安全者(二十) 纠集外部人员威胁、恐吓公司内部员工者(二十一) 煽动他人怠工、闹事者(二十二) 私自涂改帐单或利用其他手段企图套取客人现金者(二十三) 私自扣留客人酒水不上交者(二十四) 拾获客人遗留物品不上交者(二十五) 损坏公物后,不能主动报告者(二十六) 蓄意撕毁公司文件、资料或张贴的通知、告示者(二十七)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者(二十八) 未经公司同意私拉乱接电线导致轻微事故

17、者(二十九) 在异性职工集体宿舍留宿者(三十) 厨房值班人员制作或提供不洁、变质食物导致不良后果者(三十一) 带领外人在公司职工宿舍留宿、占用床位者(三十二) 私自翻看他人相册、日记、存折,侵犯他人隐私者(三十三) 私拆他人信件者(三十四) 未经同意丢弃他人物品者(三十五) 盗用他人名义从事不当活动者(三十六)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三十七)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三十八) 离职后拒不搬出公司宿舍者(三十九) 其它严重违反行政法规或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四十七条:员工因失职、渎职或故意破坏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一)造成经济损失

18、1千元以下(含1千元),责任人赔偿30一50(二)造成经济损失1千元以上的,责任人赔偿50一80,或依法处理第四十八条: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解雇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办:(一) 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情形者(二) 具有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且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者(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四十九条:有关部门依据劳动纪律条款解雇员工时,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调查确认。第五十条:公司奖励政策的执行依据是:以绩效为导向,奖勤罚懒,体现公平与竞争。第五十一条: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内部通报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100元1000元。具有重大贡献的可予重奖。(一) 积极检举、揭发

19、、指证盗窃、贪污、营私舞弊或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二) 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免受侵害的(三) 紧急关头勇于抢救公司财产,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四) 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收到明显效益的(五) 发明或改进工作设备或工艺,经济收益明显的(六) 符合“见义勇为”社会公民奖励条件的第五十二条:公司内部推行工资职等制,经考核成绩优异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经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评议可上调一级岗位工资。第五十三条:公司每月进行一次“优秀员工”评比活动(见公司优秀员工评比活动方案),凡获评优秀员工称号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其它形式的褒奖;内部员工晋升管理职员的,必须获评“优秀员

20、工”二次以上。第五十四条:员工检举、揭发或指证内部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公司将为之高度保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第九章:员工离职管理第五十五条:自离职之日起,员工与公司之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第五十六条:员工因过失需解除劳动关系时,用工部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由部门主管签名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调查确认后呈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五十七条:正常离职的员工于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于30天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退保。第五十八条:员工月内旷工累计达到3次或3个工作日的,视为擅自离职,公司不支付任何费用。擅自离职人员在外期间一切行为均于公司无关。员工擅自离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公司

21、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十九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可以解除。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的,可以解除。第六十条: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确认书。员工离职确认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保存期至少二年。第六十一条: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开具工作交接清单,经部门领班(经理)、宿舍长、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逐级签字后方予办理。离职人员于规定时间个人行李物品检查后放行。第六十二条:离职人员未经许可或陪同,禁止返回工作办公场所。第六十三条: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必须于当日搬离公司职工宿舍,宿舍长应严格督办。第十章:安全管理第六十四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之组织、制度以公司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为指导性文件

22、。第六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和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范围:(一) 防火安全(二) 防盗安全(三) 工作现场人员安全(四) 机器设备安全(五) 食品安全第六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和管理权,负责工作督察和劳动纪律处理意见的上报与执行。第六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能进程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纠正的违纪部门和人员(包括外部人员)可强制性制止,并立即上报。遇突发、紧急事件时可先执行,后报告。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八条:本条例如有未及,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九条:此前制订的公司管理制度或文件如与本条例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第七十条:本条例为公司员工入职培训必修课目,人力资源部负责宣讲,经入职者签名确认。凡入职者均视为认同本条例。第七十一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本条例规定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十二条:本条例如有增删,经公示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生效执行。原条例自动废止。第七十三条:本条例条文解释权归阿三品牌餐饮连锁人力资源部。阿三品牌餐饮连锁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